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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较大的市立法制度经过了数次变迁,主要表现在较大的市的涵义及其立法权的配置两个方面。造成我国较大的市立法制度变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此,经济学中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可以提供分析参考。但是,当前我国较大的市立法制度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立法效率低下等。为此,调整和统一较大的市的涵义或范畴,以及扩大较大的市立法在区域立法中的参与范围和作用,是两项可行的改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