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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2008年北京残奥会的举行,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爱,围绕残奥会的翻译也引起了译者空前的关注。本文从译文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出发,将人文关怀视为影响翻译策略的因素之一。我们分析数例译文后发现,翻译时不仅要体现语用和交际功能,更要突出文化功能。
关键词:残奥会 翻译 文化和谐 目的论
2008年残疾人奥运会于9月6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来自147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多名残疾人运动员汇聚北京,展示了他们的竞技能力和精神风貌。残奥会的举办不仅对我国的残疾人事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响应了十六大以来我国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残奥会的意义更是随着自身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它向世人展现“重在参与,超越自我,享受快乐和尊严”这一人文精神风貌(王文谦,2010)。在这一契机之下,残奥会的翻译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不仅要体现语用和交际功能,而且还要突出文化功能。但是,传统的翻译学理论主要从微观视角来研究和考察翻译活动,把翻译看成是纯语言之间的转换,要求译者忠诚、客观地再现原文(崔永禄、李静滢,2004)。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西方哲学领域出现了“语用学转换”;20世纪90年代,翻译领域的“文化转向”初露端倪,于是,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以莱斯为代表的功能翻译理论。这一全新理论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传统,把翻译看成是一种有目的的交际活动,译者通常根据翻译的目的来选择使用何种翻译策略。残奥会的翻译作为向世人展现我国残疾人竞技能力和精神风貌的重要途径,决不是简简单单的翻译工作,更为重要的是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彰显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本文试图跳出传统的归化和异化翻译策略角度,从译文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出发,将人文关怀也视为影响翻译策略的因素之一,探讨残奥会及其相关翻译应如何体现人文关怀。
一、理论回顾
1978年,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与其老师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合著《普通翻译理论原理》,首次提出目的论(Skopos theory)。20世纪80年代两人正式创立了该理论,后由德国功能学派知名学者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加以提炼和完善。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活动,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活动,理应受到翻译目的的制约。这个目的决定了译者需要采用何种翻译方法和策略,才能产生功能上可满足需要的结果——译文,即弗米尔称的translatum(译文)。目的论强调翻译目的是决定译文面貌的主要因素,译文应该在分析原文的基础上,以译文预期功能为目的,选择最佳处理方式。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原文,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中所预期实现的功能(陈小慰,2000)。目的论认为:
(一)译文由其目的决定。翻译是一种基于源语文本的有意图的、人际间的、部分通过语言媒介实施的跨文化互动行为。作为一种有目的的互动行为,翻译有意图性。该意图性不一定体现原作者的意图,而是体现翻译活动的参与者所要达到的意图。
(二)同一原文根据不同的译文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可以有不同的译文(Hans Vermeer,1989、2000)。
目的论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Skopos rule)居于首位,其次是“连贯法则”(Coherence rule)。为了克服翻译的随意性,克里斯蒂安·诺得补充了目的论中的第三大法则“忠诚法则”(Loyalty rule)。目的法则是目的论中的最高法则,连贯法则和忠诚法则都从属于目的法则。如果目的法则要求原文与译文的功能不同,那么忠诚法则就不再适用;如果目的法则需要译文不通顺,连贯法则就不适用。在目的法则下,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采用什么翻译策略取决于翻译目的。
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译者可选用两种不同的翻译方法,即文献型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和工具型翻译(instrumentary translation)(Munday,J.2001:81~82)。文献型翻译“充当元文化中作者与原文接受者之间交流的文献”(Nord,1991:72),文学翻译就属于此类。在文学翻译中,译文使得读者可以了解原文的思想,但读者知道这是译文。诺德所举的其他文献型翻译例子是逐字翻译、直译和“异域情调翻译”(exoticizing translation)。在最后这一类翻译中,原文中的一些文化特有词汇被保留了下来,以维持原文的地方色彩。工具型翻译充当目的语文化里一个新的交际行为中独立的信息传达工具,并力图实现其交际意图的同时,不让接受者意识到他们所读到或听到的文本曾以不同的形式在一个不同的交际情境中出现过。
二、残奥会翻译和目的论
残奥会翻译工作伴随着残奥会的举办而备受关注。它不仅要把残疾人的竞技能力和精神风貌用译文很好地传达给其他人,而且还要重视残疾人自身对译文的感受。残奥会的宗旨之一是弘扬奥林匹克和人道主义精神。向社会各界宣传支持、帮助、关爱残疾人的思想。因此,我们在翻译相关文献时,一定要考虑到人文关怀。这里的人文关怀正是目的论中翻译发起者所持的翻译目的。译者可以根据翻译目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无需考虑原文与译文是否对等。残奥会的发起者是残疾人委员会或残疾人群体,其目的是为了展示自我,获得与正常人一样的认可。基于这一目的,译者首先要考虑交际功能,即读者能否接受我们的宣传;再者也是最重要的,是否体现出残疾人应有的尊严和风采。
事实上,在残奥会举办之初就出现了“残奥会”是否该更名的争议。残奥会的英文单词是Paralympics,维基百科对该单词的解释是“the name derives from the Greek “para”(beside or alongside)and thus refers to a competition held in parallel with the Olympic Games)No relation with the paralysis or paraplegia is intended)”。很显然,维基百科认为Paralympics是由词缀para-(在……一旁,在……旁边)和Olympics(奥林匹克)合成而来,它延续了奥林匹克团结友爱、公平竞争的精神,同时又充分表达了奥运会和残奥会平等共存的关系。牛津英语大辞典里解释是“Paralympics from(paraplegic+Olympics)The paraplegic games”指为脊椎病患者举行的运动会。韦氏字典对该词的解释是“a series of international contests for athletes with disabilities that are associated with and held following the summer and winter Olympic Games-called also Paralympics)”,词源解释是“paraplegic+Olympic”,这仍与瘫患者密切相关。
目的论提出的“目的原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一切翻译活动都由它的目的决定(贺爱军,2009:3)。残奥会的办会宗旨是弘扬奥林匹克和人道主义精神,彰显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促进残疾人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交流与合作,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与文明。根据这一宗旨,我们在探讨残奥会名称翻译时,应当把人文关怀理念考虑进去。虽然对Paralympics的解释多种多样,而且每一种都给出了自己的理由,但是不能因此就确定Paralympics必须得翻译成“残奥会”。在西方,为了避免使用“crippled、disabled、handicapped”这些单词,人们都会换用一些非常委婉的词汇或短语来。其中一个比较主流的说法是“physically challenged”。这个词语的独到之处在于忽视了身体缺陷,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他们的与众不同。翻译这个短语时,我们就不能直译成“挑战身体极限”,而要说“腿脚不灵便”。韩国和日本也把残疾人翻译成“障碍人”,他们把Paralympics直接音译成“帕运会”。这种直接音译方法翻译出来的效果和“残奥会”的感觉感觉不一样。由于是音译,“帕”这个字明显少了“残”的残酷性,相反增添了些许文雅和时髦,因为它是外来词,让人觉得含蓄隽永,是对残障人士的尊重,也是对他们的倍加呵护。这完全符合目的原则下相关翻译策略。对整个社会群体来说,“帕运会”消除了残障人士和健全人之间的隔阂,使Paralympics变成了一种与奥林匹克运动会平等、时尚的运动会,与残奥会的办会目标一致。通过音译把Paralympics翻译为“帕运会”,正是目的论的重要优点之一,该理论允许同一原文根据不同的译文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而译成不同的译文。
看残奥会标题翻译时,我们同时也关注到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翻译。国际特殊奥运会是由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妹妹尤尼斯•肯尼迪·施莱弗创办的,其目的是帮助和推动世界各国开展智残人士体育活动。这些参赛选手大多是智能低下、言语不清的神经和精神障碍患者,甚至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但是,尤尼斯并没有直接用“智残运动会”来为这个特殊群体的赛事命名,而是选用了Special Olympics,中文翻译过来就是“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我们从这个例子就能顺其自然地接受一个外来语,并不会争议说特殊奥运会无法真正表达其真实内容。因此,这种处理方法对“帕运会”这个翻译也同样适用,只是“残奥会”这个名词先入为主而已。所以,考虑到人文关怀,我们还是应该重新考虑用诸如“帕运会”之类的名词来代替“残奥会”。
我们再看看西方一篇回顾2004雅典奥运会与当时展望2008北京奥运会英文报道的一段话:“…Unlike Athens,Beijing did not squander the three years after it was awarded the Games…But China’s advantage in planning also comes from its centralized,undemocratic government,which can make unilateral decision about Olympic planning…”。这段话中“its centralized,undemocratic government”是西方媒体措辞(赖德福,2010:4),我们翻译时如果直译过来,似乎会使很多读者不知所云。译者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由于文章翻译过来是给我们本国人看的,那么根据目的论的核心理论,译文选择必须和委托者的要求相一致,而所有潜在的中国读者所能接受的文化范围就是译文的最高目的。原文作者运用“centralized”和“undemocratic”这两个词语时,即便不带有任何政治贬斥或权力意识,但是如果直接把这两个词语翻译出来,也是译文读者所不能接受的,译者应该洞悉原文的语境意义,权衡利弊,把握协调语境冲突。因此,“China's advantage in planning also comes from its centralized,undemocratic government”应该翻译为“在中国,规划办事的优势来自于中央政府领导下的统一决策”。
翻译时,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需要我们用仁爱之心来看待的问题。曾有文章记叙了一位译者的趣事,说一年轻人问推着轮椅的朋友:“您的妻子怎么了?”这位朋友看着自己沮丧的妻子不知如何回答,最后他如实相告:“My wife is a cripple,but she is still my angel”,一旁的翻译看出了这位朋友的难处,出于对其妻子的同情,他把丈夫的话翻译为“她是我的天使,只是她没有翅膀”。这个翻译如果单单从直译角度考虑肯定不能算是一个好译文,但是从翻译的目的论来看,只要是出于译者所接受的翻译委托和译文目的,那就是一个好译文。该例中的译者不但考虑了丈夫的难处,也顾及了妻子的接受程度,使译文能为大家所接受。
三、结语
众所周知,文化和谐和人文关怀是我们翻译学习过程中一直探究的一个问题。和谐也是中国文化理想追求的最高境界。社会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力量。翻译是一种双语活动,同样也是一种社会力量(张从益、彭正银,2007:04)。因此,研究翻译的文化和谐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通过对残奥会翻译文献的分析,可以看出翻译的文化和谐随处可见。根据翻译目的论,我们可以从不同的侧面来体现翻译作品的文化功能。本文正是从残疾人这一类弱势群体出发,考虑到他们的身心和尊严,以及与正常人之间的平等和关爱,以此作为我们译文的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使我们的译文更易于被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大众所接受。这不但响应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倡议,同时也拉近了弱势群体和普通人之间的距离。
参考文献:
[1]王文谦.《人民日报》2008年北京残奥会新闻报道分析[D].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2010.
[2]崔永禄,李静滢.翻译本质与译者任务的一些思考[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3).
[3]Vermeer,H.J. Skopos and Commission in Translational Action[M].in L.venuti(ed.),2000.
[4]陈小慰.翻译功能理论的启示──对某些翻译方法的新思考[J].中国翻译,2000,(4).
[5]Nord,C.Loyalty Revisited—Bible Translation as a Case in Point[J].The Translator,2001,(2).
[6]Nord,C.Scopos,Loyalty,and Translational Conventions [J].Target,1991,(1).
[7]Nord,C.Text Analysis in Translation: Theory,Methodology and Didactic Application of a Model for Translation-oriented Text Analysis[M].Amsterdam: Rodopi,1991.
[8]Munday,J.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M].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1.
[9]贺爱军.目的论与政府网站翻译[J].宁波大学学报,2009,(3).
[10]赖德福.翻译适应选择论视域下谈忠实性的限度[J].温州大学学报,2010,(4).
[11]詹姆斯·默雷.牛津英语大辞典[M].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28.
[12] Merriam-Webster.韦氏词典[M].Merriam-Webster,2003.
[13]哈德.牛津英语词源词典[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14]张从益,彭正银.走向翻译文化视域中的翻译研究[A].译学辞典与翻译研究-第四届全国翻译学辞典与翻译理论研讨会论文集[C].2007.
(胡晓英 杨廷君 浙江宁波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 315211)
关键词:残奥会 翻译 文化和谐 目的论
2008年残疾人奥运会于9月6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来自147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多名残疾人运动员汇聚北京,展示了他们的竞技能力和精神风貌。残奥会的举办不仅对我国的残疾人事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响应了十六大以来我国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残奥会的意义更是随着自身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它向世人展现“重在参与,超越自我,享受快乐和尊严”这一人文精神风貌(王文谦,2010)。在这一契机之下,残奥会的翻译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不仅要体现语用和交际功能,而且还要突出文化功能。但是,传统的翻译学理论主要从微观视角来研究和考察翻译活动,把翻译看成是纯语言之间的转换,要求译者忠诚、客观地再现原文(崔永禄、李静滢,2004)。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西方哲学领域出现了“语用学转换”;20世纪90年代,翻译领域的“文化转向”初露端倪,于是,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以莱斯为代表的功能翻译理论。这一全新理论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传统,把翻译看成是一种有目的的交际活动,译者通常根据翻译的目的来选择使用何种翻译策略。残奥会的翻译作为向世人展现我国残疾人竞技能力和精神风貌的重要途径,决不是简简单单的翻译工作,更为重要的是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彰显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本文试图跳出传统的归化和异化翻译策略角度,从译文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出发,将人文关怀也视为影响翻译策略的因素之一,探讨残奥会及其相关翻译应如何体现人文关怀。
一、理论回顾
1978年,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与其老师凯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合著《普通翻译理论原理》,首次提出目的论(Skopos theory)。20世纪80年代两人正式创立了该理论,后由德国功能学派知名学者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加以提炼和完善。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活动,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活动,理应受到翻译目的的制约。这个目的决定了译者需要采用何种翻译方法和策略,才能产生功能上可满足需要的结果——译文,即弗米尔称的translatum(译文)。目的论强调翻译目的是决定译文面貌的主要因素,译文应该在分析原文的基础上,以译文预期功能为目的,选择最佳处理方式。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原文,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中所预期实现的功能(陈小慰,2000)。目的论认为:
(一)译文由其目的决定。翻译是一种基于源语文本的有意图的、人际间的、部分通过语言媒介实施的跨文化互动行为。作为一种有目的的互动行为,翻译有意图性。该意图性不一定体现原作者的意图,而是体现翻译活动的参与者所要达到的意图。
(二)同一原文根据不同的译文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可以有不同的译文(Hans Vermeer,1989、2000)。
目的论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Skopos rule)居于首位,其次是“连贯法则”(Coherence rule)。为了克服翻译的随意性,克里斯蒂安·诺得补充了目的论中的第三大法则“忠诚法则”(Loyalty rule)。目的法则是目的论中的最高法则,连贯法则和忠诚法则都从属于目的法则。如果目的法则要求原文与译文的功能不同,那么忠诚法则就不再适用;如果目的法则需要译文不通顺,连贯法则就不适用。在目的法则下,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采用什么翻译策略取决于翻译目的。
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译者可选用两种不同的翻译方法,即文献型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和工具型翻译(instrumentary translation)(Munday,J.2001:81~82)。文献型翻译“充当元文化中作者与原文接受者之间交流的文献”(Nord,1991:72),文学翻译就属于此类。在文学翻译中,译文使得读者可以了解原文的思想,但读者知道这是译文。诺德所举的其他文献型翻译例子是逐字翻译、直译和“异域情调翻译”(exoticizing translation)。在最后这一类翻译中,原文中的一些文化特有词汇被保留了下来,以维持原文的地方色彩。工具型翻译充当目的语文化里一个新的交际行为中独立的信息传达工具,并力图实现其交际意图的同时,不让接受者意识到他们所读到或听到的文本曾以不同的形式在一个不同的交际情境中出现过。
二、残奥会翻译和目的论
残奥会翻译工作伴随着残奥会的举办而备受关注。它不仅要把残疾人的竞技能力和精神风貌用译文很好地传达给其他人,而且还要重视残疾人自身对译文的感受。残奥会的宗旨之一是弘扬奥林匹克和人道主义精神。向社会各界宣传支持、帮助、关爱残疾人的思想。因此,我们在翻译相关文献时,一定要考虑到人文关怀。这里的人文关怀正是目的论中翻译发起者所持的翻译目的。译者可以根据翻译目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无需考虑原文与译文是否对等。残奥会的发起者是残疾人委员会或残疾人群体,其目的是为了展示自我,获得与正常人一样的认可。基于这一目的,译者首先要考虑交际功能,即读者能否接受我们的宣传;再者也是最重要的,是否体现出残疾人应有的尊严和风采。
事实上,在残奥会举办之初就出现了“残奥会”是否该更名的争议。残奥会的英文单词是Paralympics,维基百科对该单词的解释是“the name derives from the Greek “para”(beside or alongside)and thus refers to a competition held in parallel with the Olympic Games)No relation with the paralysis or paraplegia is intended)”。很显然,维基百科认为Paralympics是由词缀para-(在……一旁,在……旁边)和Olympics(奥林匹克)合成而来,它延续了奥林匹克团结友爱、公平竞争的精神,同时又充分表达了奥运会和残奥会平等共存的关系。牛津英语大辞典里解释是“Paralympics from(paraplegic+Olympics)The paraplegic games”指为脊椎病患者举行的运动会。韦氏字典对该词的解释是“a series of international contests for athletes with disabilities that are associated with and held following the summer and winter Olympic Games-called also Paralympics)”,词源解释是“paraplegic+Olympic”,这仍与瘫患者密切相关。
目的论提出的“目的原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一切翻译活动都由它的目的决定(贺爱军,2009:3)。残奥会的办会宗旨是弘扬奥林匹克和人道主义精神,彰显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促进残疾人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交流与合作,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与文明。根据这一宗旨,我们在探讨残奥会名称翻译时,应当把人文关怀理念考虑进去。虽然对Paralympics的解释多种多样,而且每一种都给出了自己的理由,但是不能因此就确定Paralympics必须得翻译成“残奥会”。在西方,为了避免使用“crippled、disabled、handicapped”这些单词,人们都会换用一些非常委婉的词汇或短语来。其中一个比较主流的说法是“physically challenged”。这个词语的独到之处在于忽视了身体缺陷,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他们的与众不同。翻译这个短语时,我们就不能直译成“挑战身体极限”,而要说“腿脚不灵便”。韩国和日本也把残疾人翻译成“障碍人”,他们把Paralympics直接音译成“帕运会”。这种直接音译方法翻译出来的效果和“残奥会”的感觉感觉不一样。由于是音译,“帕”这个字明显少了“残”的残酷性,相反增添了些许文雅和时髦,因为它是外来词,让人觉得含蓄隽永,是对残障人士的尊重,也是对他们的倍加呵护。这完全符合目的原则下相关翻译策略。对整个社会群体来说,“帕运会”消除了残障人士和健全人之间的隔阂,使Paralympics变成了一种与奥林匹克运动会平等、时尚的运动会,与残奥会的办会目标一致。通过音译把Paralympics翻译为“帕运会”,正是目的论的重要优点之一,该理论允许同一原文根据不同的译文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而译成不同的译文。
看残奥会标题翻译时,我们同时也关注到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翻译。国际特殊奥运会是由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妹妹尤尼斯•肯尼迪·施莱弗创办的,其目的是帮助和推动世界各国开展智残人士体育活动。这些参赛选手大多是智能低下、言语不清的神经和精神障碍患者,甚至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但是,尤尼斯并没有直接用“智残运动会”来为这个特殊群体的赛事命名,而是选用了Special Olympics,中文翻译过来就是“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我们从这个例子就能顺其自然地接受一个外来语,并不会争议说特殊奥运会无法真正表达其真实内容。因此,这种处理方法对“帕运会”这个翻译也同样适用,只是“残奥会”这个名词先入为主而已。所以,考虑到人文关怀,我们还是应该重新考虑用诸如“帕运会”之类的名词来代替“残奥会”。
我们再看看西方一篇回顾2004雅典奥运会与当时展望2008北京奥运会英文报道的一段话:“…Unlike Athens,Beijing did not squander the three years after it was awarded the Games…But China’s advantage in planning also comes from its centralized,undemocratic government,which can make unilateral decision about Olympic planning…”。这段话中“its centralized,undemocratic government”是西方媒体措辞(赖德福,2010:4),我们翻译时如果直译过来,似乎会使很多读者不知所云。译者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由于文章翻译过来是给我们本国人看的,那么根据目的论的核心理论,译文选择必须和委托者的要求相一致,而所有潜在的中国读者所能接受的文化范围就是译文的最高目的。原文作者运用“centralized”和“undemocratic”这两个词语时,即便不带有任何政治贬斥或权力意识,但是如果直接把这两个词语翻译出来,也是译文读者所不能接受的,译者应该洞悉原文的语境意义,权衡利弊,把握协调语境冲突。因此,“China's advantage in planning also comes from its centralized,undemocratic government”应该翻译为“在中国,规划办事的优势来自于中央政府领导下的统一决策”。
翻译时,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需要我们用仁爱之心来看待的问题。曾有文章记叙了一位译者的趣事,说一年轻人问推着轮椅的朋友:“您的妻子怎么了?”这位朋友看着自己沮丧的妻子不知如何回答,最后他如实相告:“My wife is a cripple,but she is still my angel”,一旁的翻译看出了这位朋友的难处,出于对其妻子的同情,他把丈夫的话翻译为“她是我的天使,只是她没有翅膀”。这个翻译如果单单从直译角度考虑肯定不能算是一个好译文,但是从翻译的目的论来看,只要是出于译者所接受的翻译委托和译文目的,那就是一个好译文。该例中的译者不但考虑了丈夫的难处,也顾及了妻子的接受程度,使译文能为大家所接受。
三、结语
众所周知,文化和谐和人文关怀是我们翻译学习过程中一直探究的一个问题。和谐也是中国文化理想追求的最高境界。社会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力量。翻译是一种双语活动,同样也是一种社会力量(张从益、彭正银,2007:04)。因此,研究翻译的文化和谐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通过对残奥会翻译文献的分析,可以看出翻译的文化和谐随处可见。根据翻译目的论,我们可以从不同的侧面来体现翻译作品的文化功能。本文正是从残疾人这一类弱势群体出发,考虑到他们的身心和尊严,以及与正常人之间的平等和关爱,以此作为我们译文的目的和译者接受的翻译委托,使我们的译文更易于被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大众所接受。这不但响应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倡议,同时也拉近了弱势群体和普通人之间的距离。
参考文献:
[1]王文谦.《人民日报》2008年北京残奥会新闻报道分析[D].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2010.
[2]崔永禄,李静滢.翻译本质与译者任务的一些思考[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3).
[3]Vermeer,H.J. Skopos and Commission in Translational Action[M].in L.venuti(ed.),2000.
[4]陈小慰.翻译功能理论的启示──对某些翻译方法的新思考[J].中国翻译,2000,(4).
[5]Nord,C.Loyalty Revisited—Bible Translation as a Case in Point[J].The Translator,2001,(2).
[6]Nord,C.Scopos,Loyalty,and Translational Conventions [J].Target,1991,(1).
[7]Nord,C.Text Analysis in Translation: Theory,Methodology and Didactic Application of a Model for Translation-oriented Text Analysis[M].Amsterdam: Rodopi,1991.
[8]Munday,J.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M].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2001.
[9]贺爱军.目的论与政府网站翻译[J].宁波大学学报,2009,(3).
[10]赖德福.翻译适应选择论视域下谈忠实性的限度[J].温州大学学报,2010,(4).
[11]詹姆斯·默雷.牛津英语大辞典[M].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28.
[12] Merriam-Webster.韦氏词典[M].Merriam-Webster,2003.
[13]哈德.牛津英语词源词典[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14]张从益,彭正银.走向翻译文化视域中的翻译研究[A].译学辞典与翻译研究-第四届全国翻译学辞典与翻译理论研讨会论文集[C].2007.
(胡晓英 杨廷君 浙江宁波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 3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