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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市档案馆馆藏中,有近千件保存较为完整的清代土地买卖以及其它产权交易的契约文书。这批文书主要由民间产权交易的“白契”组成,包括卖田契、卖地契、卖房契、卖墙契、卖井地契、卖山契等,以卖田、卖地契为主。占全部文契数量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又以田面权转移的“永卖契”或者“卖契”占绝大多数。还有诸如“毛荣沛借钱文契”,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还款日期等的早期的“借款合同”等。绝大部分契约文书所反映的时间集中于清道光四年(1824)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时间跨度几乎达一个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