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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中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高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所在,也是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特色所在。本文以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建设为线索,对它的定位、教学形式、评价方式进行探索。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定位 教学形式 评价方式
2002年10月,《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这是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体系的开端。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以下简称《宣言》)诞生,《宣言》要求在高校全面普及、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教育理念。在教学实践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提至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之中,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课程。
随着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加快了学科整合的步伐,吸引了众多学科的交流与协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从以往注重“物”的保护转为重视“人”的主导作用,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态、动态和学科交叉的多重特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美术、舞蹈、戏曲等艺术元素转化为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资源,既是高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所在,也是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特色所在。
目前进入高校的“非遗”项目,大多是以活动的方式为主,由校方组织一些学生进行观摩参与,在效果上差强人意。也有一些高校开设非遗专业课程,由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学习,由于所占比例不大,影响较小。大部分高校还未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教学资源纳入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体系。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和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体系紧密结合,开设能体现地域文化、多元文化、传统文化三位一体的公共艺术非遗课程,辐射大、受众广、影响深,是非常好的传承和发展途径。因此,高校应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应用研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艺术教育进行资源整合,把地域性文化资源运用于公共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和技法实践中。因地制宜,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隐形课程资源;因材施教,充分拓展学生的自主学习空间。针对不同专业的普通大学生,采用多学科交叉的培养模式,让学生不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理论上开展调查研究,而且要尽可能地和本专业学习紧密结合,转化为实际成果,实现文化经济效益和文化保护传承的双赢。笔者通过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教学的实践,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进行初步探索,希望能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提高教学水平,让更多的普通大学生了解、学习、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传承”: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定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长期的事业、系统的文化工程,而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短期任务。只要保护的对象被认识和确定,保护工作就应长久地持续下去,没有时间限制,我们这一代要保护,下一代还要保护,使这份文化遗产子子孙孙承继下去,并在不断地更新与发展中发扬光大。”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天然的独一性和固有的传承方式,即:朴素本真的传承形态、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极具视野的传承领域、文化特定的传承土壤、与时俱进的传承变迁。因此对它的传承和保护必须坚持将它最最原生态的一面保存和传承下来,因此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必须体现其独特的传承性。在教学活动中贯穿始终的是民间艺术的“根”性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能应当原封不动地,不经过任何加工和创造地学习下来。要帮助学生建立“多元文化”的学习理念,以开阔的视角学习和思考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内涵与特性。
二、“融合”: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教学形式
公共艺术非遗课程采用分层分类教学,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能力学生的需求。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层级和类别进行学习。非遗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国家级非遗项目具备代表性和经典性,在历史价值和存活价值等方面都比省、市级非遗项目要高。因此在课程第一层级的学习中应优先考虑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作品的学习和推广。
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的特点,从教学方法改革的视角提出“三结合”——课堂教学、第二课堂和艺术实践的有机结合。突破了传统的以“三个中心”(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为特征的课程教学形态,成功地实施课堂教学、第二课堂和艺术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拓展了课程教学的时空环境。“三结合”既是非遗课程目标与内容所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达成目标的有效手段和课程组织的新模式。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形式。“走出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部分学生去“非遗”传承人的所在地进行生态体验,搜集整理原始素材。依托当地非遗文化产业平台,搭建非遗艺术实践基地,加强教学实践环节。“请进来”,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高校,进课堂,采用“民间艺人+高校教师”的教学组合,形成优势互补。
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学科交叉的特点,课堂教学强调学生不断地进行探究式、讨论式、启发式学习。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我们应从大学生自身的知识结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特点出发,“兼容性”与“多样性”并存,采用基础课程和拓展研讨的1+1模式。课堂教学应强调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以非遗艺术理论、非遗艺术赏析为基础课程,多学科交叉渗透,开展非遗专题的拓展探究活动,引导学生从以往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艺术等学科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视角转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的联袂探讨。结合大学生的专业背景,设计出与之相适应的研讨主题,如非遗工艺品市场推广、商业运作等问题,可以由学生分小组讨论,从各自的专业角度设计出不同的策划方案,思考和探索非遗保护。
重视课外艺术实践活动。运用田野式教学,加强直接观察法的实践与运用,这是获取第一手原始资料的前置步骤。“参与当地人的生活,在一个严格定义的空间和时间的范围内,体验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思想境界,通过记录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来展示不同文化的人如何满足普遍的基本需求以及社会如何构成。”除此之外通过设置“非遗日历”、定期举办校园非遗主题活动、走访非遗传承人工作室、参观民间非遗艺术展览等方式,让学生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的传承生境与现状,研究保护方式和传承途径的科学性和发展性,以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营和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利用高校所处的地缘优势,结合地域文化和地方性民间艺术资源优势,创设独具特色的“校本非遗艺术课程”。
三、“创新”: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评价方式
美国现代教育学家Bloom指出:“评价是一种获取和处理用以确定学生水平和教学有效性的证据的方法。”中外教育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的方案开始于清晰表述的目的,然后是组织适合于这些目的的教学、在学生向着这些目的前进时给予反馈与矫正、使用反映这些目的的评价技术。”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的性质标志着此课程将学生是否具有创新精神,是否具有交叉学科的研究能力等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99年6月发表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高等教育要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作为一门面向普通大学生开设的艺术类课程,在评价方式上改“单一式”为“多选式”。高校应结合多种多样的评价方法,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它的评价应该更加全面、客观、立体。不能以单一指标做为评价标准,应从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出发,采用多种评价方式供学生自行选择。如:表演式、报告式、成果展示式等。如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角度举行一个相关主题的非遗报告会,还可以根据学校选定的“非遗”作品主题,学生独立完成,以艺术作品形式展示学习成效。同时,设立“创新学分”机制,对在某一领域取得保护成果的,可以获得“创新学分”。注重课程对创造性思维与智力的开发,锻炼大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使我们逐步认识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兼具理论与实践双重意义的重要课题。究竟选择哪些合理的传承途径和保护方法,以求可持续发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高校进行教育传承,其目的是为提升当代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培养跨学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郭颖.对音乐教育专业评价标准的思考[J].中国音乐教育,2005,(08).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定位 教学形式 评价方式
2002年10月,《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这是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体系的开端。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以下简称《宣言》)诞生,《宣言》要求在高校全面普及、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教育理念。在教学实践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提至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之中,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课程。
随着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加快了学科整合的步伐,吸引了众多学科的交流与协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从以往注重“物”的保护转为重视“人”的主导作用,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态、动态和学科交叉的多重特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美术、舞蹈、戏曲等艺术元素转化为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资源,既是高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所在,也是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特色所在。
目前进入高校的“非遗”项目,大多是以活动的方式为主,由校方组织一些学生进行观摩参与,在效果上差强人意。也有一些高校开设非遗专业课程,由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学习,由于所占比例不大,影响较小。大部分高校还未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教学资源纳入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体系。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和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体系紧密结合,开设能体现地域文化、多元文化、传统文化三位一体的公共艺术非遗课程,辐射大、受众广、影响深,是非常好的传承和发展途径。因此,高校应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应用研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艺术教育进行资源整合,把地域性文化资源运用于公共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和技法实践中。因地制宜,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隐形课程资源;因材施教,充分拓展学生的自主学习空间。针对不同专业的普通大学生,采用多学科交叉的培养模式,让学生不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理论上开展调查研究,而且要尽可能地和本专业学习紧密结合,转化为实际成果,实现文化经济效益和文化保护传承的双赢。笔者通过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教学的实践,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进行初步探索,希望能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提高教学水平,让更多的普通大学生了解、学习、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传承”: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定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长期的事业、系统的文化工程,而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短期任务。只要保护的对象被认识和确定,保护工作就应长久地持续下去,没有时间限制,我们这一代要保护,下一代还要保护,使这份文化遗产子子孙孙承继下去,并在不断地更新与发展中发扬光大。”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天然的独一性和固有的传承方式,即:朴素本真的传承形态、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极具视野的传承领域、文化特定的传承土壤、与时俱进的传承变迁。因此对它的传承和保护必须坚持将它最最原生态的一面保存和传承下来,因此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必须体现其独特的传承性。在教学活动中贯穿始终的是民间艺术的“根”性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能应当原封不动地,不经过任何加工和创造地学习下来。要帮助学生建立“多元文化”的学习理念,以开阔的视角学习和思考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内涵与特性。
二、“融合”: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教学形式
公共艺术非遗课程采用分层分类教学,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能力学生的需求。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层级和类别进行学习。非遗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国家级非遗项目具备代表性和经典性,在历史价值和存活价值等方面都比省、市级非遗项目要高。因此在课程第一层级的学习中应优先考虑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作品的学习和推广。
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的特点,从教学方法改革的视角提出“三结合”——课堂教学、第二课堂和艺术实践的有机结合。突破了传统的以“三个中心”(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为特征的课程教学形态,成功地实施课堂教学、第二课堂和艺术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拓展了课程教学的时空环境。“三结合”既是非遗课程目标与内容所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达成目标的有效手段和课程组织的新模式。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形式。“走出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部分学生去“非遗”传承人的所在地进行生态体验,搜集整理原始素材。依托当地非遗文化产业平台,搭建非遗艺术实践基地,加强教学实践环节。“请进来”,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高校,进课堂,采用“民间艺人+高校教师”的教学组合,形成优势互补。
介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学科交叉的特点,课堂教学强调学生不断地进行探究式、讨论式、启发式学习。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我们应从大学生自身的知识结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特点出发,“兼容性”与“多样性”并存,采用基础课程和拓展研讨的1+1模式。课堂教学应强调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以非遗艺术理论、非遗艺术赏析为基础课程,多学科交叉渗透,开展非遗专题的拓展探究活动,引导学生从以往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艺术等学科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视角转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的联袂探讨。结合大学生的专业背景,设计出与之相适应的研讨主题,如非遗工艺品市场推广、商业运作等问题,可以由学生分小组讨论,从各自的专业角度设计出不同的策划方案,思考和探索非遗保护。
重视课外艺术实践活动。运用田野式教学,加强直接观察法的实践与运用,这是获取第一手原始资料的前置步骤。“参与当地人的生活,在一个严格定义的空间和时间的范围内,体验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思想境界,通过记录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来展示不同文化的人如何满足普遍的基本需求以及社会如何构成。”除此之外通过设置“非遗日历”、定期举办校园非遗主题活动、走访非遗传承人工作室、参观民间非遗艺术展览等方式,让学生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的传承生境与现状,研究保护方式和传承途径的科学性和发展性,以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营和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利用高校所处的地缘优势,结合地域文化和地方性民间艺术资源优势,创设独具特色的“校本非遗艺术课程”。
三、“创新”: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评价方式
美国现代教育学家Bloom指出:“评价是一种获取和处理用以确定学生水平和教学有效性的证据的方法。”中外教育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的方案开始于清晰表述的目的,然后是组织适合于这些目的的教学、在学生向着这些目的前进时给予反馈与矫正、使用反映这些目的的评价技术。”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的性质标志着此课程将学生是否具有创新精神,是否具有交叉学科的研究能力等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99年6月发表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高等教育要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公共艺术教育非遗课程作为一门面向普通大学生开设的艺术类课程,在评价方式上改“单一式”为“多选式”。高校应结合多种多样的评价方法,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它的评价应该更加全面、客观、立体。不能以单一指标做为评价标准,应从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出发,采用多种评价方式供学生自行选择。如:表演式、报告式、成果展示式等。如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角度举行一个相关主题的非遗报告会,还可以根据学校选定的“非遗”作品主题,学生独立完成,以艺术作品形式展示学习成效。同时,设立“创新学分”机制,对在某一领域取得保护成果的,可以获得“创新学分”。注重课程对创造性思维与智力的开发,锻炼大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使我们逐步认识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兼具理论与实践双重意义的重要课题。究竟选择哪些合理的传承途径和保护方法,以求可持续发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高校进行教育传承,其目的是为提升当代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培养跨学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郭颖.对音乐教育专业评价标准的思考[J].中国音乐教育,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