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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是实施依法治税、促进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税收环境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成为当前各级国税机关高度关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对担负具体税收征管任务的基层国税机关来说,这更是一项不可回避的重点工作。
一、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前,受传统观念、现实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内控预防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内控预防认识不到位。当前仍有少数干部对内控预防工作不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内控预防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有的认为内控预防是领导的事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单位对内控预防教育力度不够,忽视干部岗位廉政教育和自我教育,内控预防教育与当前任务不匹配、不同步;有的部分税务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严、行为失范的问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时有发生,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内控预防制度建设不系统。对内控预防制度建设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错误地认为建立内控预防制度就是建章立制,有了规章制度,就等于建立了内控预防制度,忽视了内控制度是与税收业务流程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机制,导致建立的内控预防制度各自为章,缺乏有机统一的联系和对接,甚至相互冲突,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内控预防体系,且与之相配套的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也尚未形成。
(三)内控资源整合利用不高。当前,国税部门内控预防工作尚处在初步实践阶段,内控管理职能分散于监察、法规等少数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不够畅通,综合协调不强,容易造成内控预防不到位、监督管理脱节现象;内控预防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许多内控信息分散在各业务部门之中,缺乏必要的整合和共享。
(四)内控预防措施不够完善。在部分基层单位中,内控措施不得力、方法不科学、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他控措施尚未形成制度和固化,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目标管理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有的业务流程衔接不紧密,责任划分不明确,上下监督、内外监督、相互监督不到位,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不严;有的单位对税务干部的管理、监督、奖惩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权力分解不到位,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制约不够,权力过于集中并缺乏有效地公开。
二、加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作法
在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临清市国税局坚持以抓廉政教育为先导、抓制度建设为保证、抓监督制约为核心,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了干部队伍的和谐稳定与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机构分设以来连年荣获“临清市行风建设十佳单位”称号,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收入3.98亿元,同比增长14.04%,增收4906万元。
(一)落实一岗两责,强化防范意识,增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主动性。
一是建立大预防格局。打破了传统的“一岗两责”概念,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同志,在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都承担起“一岗两责”的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两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立了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三个责任主体,全局形成了全员防控、防控全员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内控文化建设。将内控预防理念寓于国税文化之中,在廉政墙上增添了各级领导关于建立内控预防机制的讲话精神,明确了建设内控预防体系的总体要求,使国税干部接受潜移默化的岗位风险意识教育。开展了“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内部交流,共同探讨执法检查、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引导税务人员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形成了“科学发展、内控先行”的文化氛围。
三是整合内控资源。按照大预防工作格局的要求,对内控资源进行了整合,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内控预防领导小组,对内控预防体系进行总体规划安排,制定了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有效解决了内控管理职能分散、信息不畅、协调不够,容易造成内控预防不到位、监督管理脱节的问题。
(二)实行三级评查,明确内控重点,增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
一是全员自查岗位风险。全体人员本着自我查找、自我教育、自定措施、自我保护的原则,对照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对本职岗位的风险点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填写《岗位风险自查表》,分析各自岗位的风险点,剖析风险发生的原因,制定自我防范措施,初步摸清了岗位风险的分布状况和特点。
二是实行“三级评价法”。在确定岗位风险点的基础上,实施自我评价、单位负责人评价和全局统一评价的“三级评价法”。首先由每位人员对自己岗位的风险点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然后由单位负责人根据本单位人员提报的《岗位风险自我评价表》,分类筛选出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高、中、低三类风险岗位,最后由内控预防建设办公室对全局的岗位风险评价进行汇总、分类、筛选。全局共明确144项内控预防指标,按照高、中、低分别确定风险等级,其中“高”风险指标43个、“中”风险指标52个,“低”风险指标49个。
三是明确内控重点。根据风险等级将分局长岗位、税收管理员岗位、税政管理岗位、税务稽查岗位等高风险税收执法岗位,以及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行政管理岗位作为内控管理的重点部位,将税负核定、违章处罚、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税收业务,以及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干部任免等行政行为作为内控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重点防范。
(三)突出四个层面,健全内控体系,增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实效性。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重要权力事项和风险点,对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措施认真进行了梳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补充的补充,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将每项具体制度内化成工作依据,切实将各项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构建起实用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内控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分层次建立了组织领导机制和人财保障机制,市局和分局分别成立内控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局负责统筹设计和推进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各分局负责按照内控预防工作要求对业务条线内控工作进行安排落实,把内控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将岗位风险等级与干部的素质能力进行匹配,对于责任重、自由裁量权大、工作性质敏感的高风险岗位,配备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部,并配置兼职内控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基本要求,对权力运行流程按事项和岗位进行细化分类,优化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作业规范,明确操作要求、时限、权限等标准,把权力的行使过程转变为按流程处理事项的过程,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深入到哪里”,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风险防控机制。
四是优化纳税服务。注重加强纳税服务与工作协作,严格执行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牢固树立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正当、合理的纳税需求,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为减少执法风险努力营造和谐的税收管理环境;积极探索建立税务系统内、外部纵向与横向之间的工作配合与协调机制,减少因配合、协调不力而导致的岗位风险。
(四)强化五项措施,提升监督效能,增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执行力。
一是强化效能监察。为进一步强化各项政策法规、工作部署、制度办法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工作出现的问题,制定了《临清市国税局效能监察管理办法》,每月初制定督导监察的内容,由监察室和考核办采取巡视检查、明察暗访、社会调查等形式联合进行检查,对各项法规政策执行不严、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等问题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是强化机控预防。充分发挥综合征管软件、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预警评估系统等现有应用软件的固化流程、实时控制、预警提醒功能,加强执法控制,及时调查核实、解除疑点、化解风险。同时,研究开发了“涉税审批文书影像流转系统”,对税务资格认定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签发等业务审批过程,以扫描影像网络流转,替代以前的纸质资料人工传递,将涉及风险隐患的执法业务模板化、信息化,做到了流程固化、责任明确、全程留痕,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税检联席会议、信访案件查办、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涉税案件中的有关信息和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职务犯罪案件动态和风险趋势,提出预防对策。充分发挥向纳税人述职述廉、税企和谐共建、纪检监察联络点的作用,监督国税干部言行。
四是强化目标考核。将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目标管理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结合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一岗两责”意识。建立了自我修正和持续改进机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政策、职责、业务变动适时调整内控预防工作方向、风险重点及防控措施,形成了一个循环改进、运转高效、螺旋上升的考核评价系统
五是强化问责处理。对于内控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税务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除“因纳税人手段隐蔽,确实不易发现”可免予首次处罚外,对“不能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执法过错,一律给予通报批评、扣发考核奖处理;对存在“涉廉”行为的,按照税务纪检监察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一、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前,受传统观念、现实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内控预防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内控预防认识不到位。当前仍有少数干部对内控预防工作不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内控预防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有的认为内控预防是领导的事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单位对内控预防教育力度不够,忽视干部岗位廉政教育和自我教育,内控预防教育与当前任务不匹配、不同步;有的部分税务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严、行为失范的问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时有发生,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内控预防制度建设不系统。对内控预防制度建设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错误地认为建立内控预防制度就是建章立制,有了规章制度,就等于建立了内控预防制度,忽视了内控制度是与税收业务流程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机制,导致建立的内控预防制度各自为章,缺乏有机统一的联系和对接,甚至相互冲突,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内控预防体系,且与之相配套的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也尚未形成。
(三)内控资源整合利用不高。当前,国税部门内控预防工作尚处在初步实践阶段,内控管理职能分散于监察、法规等少数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不够畅通,综合协调不强,容易造成内控预防不到位、监督管理脱节现象;内控预防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许多内控信息分散在各业务部门之中,缺乏必要的整合和共享。
(四)内控预防措施不够完善。在部分基层单位中,内控措施不得力、方法不科学、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他控措施尚未形成制度和固化,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目标管理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有的业务流程衔接不紧密,责任划分不明确,上下监督、内外监督、相互监督不到位,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不严;有的单位对税务干部的管理、监督、奖惩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权力分解不到位,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制约不够,权力过于集中并缺乏有效地公开。
二、加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作法
在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临清市国税局坚持以抓廉政教育为先导、抓制度建设为保证、抓监督制约为核心,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了干部队伍的和谐稳定与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机构分设以来连年荣获“临清市行风建设十佳单位”称号,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收入3.98亿元,同比增长14.04%,增收4906万元。
(一)落实一岗两责,强化防范意识,增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主动性。
一是建立大预防格局。打破了传统的“一岗两责”概念,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同志,在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都承担起“一岗两责”的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两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立了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三个责任主体,全局形成了全员防控、防控全员的大预防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内控文化建设。将内控预防理念寓于国税文化之中,在廉政墙上增添了各级领导关于建立内控预防机制的讲话精神,明确了建设内控预防体系的总体要求,使国税干部接受潜移默化的岗位风险意识教育。开展了“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内部交流,共同探讨执法检查、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引导税务人员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形成了“科学发展、内控先行”的文化氛围。
三是整合内控资源。按照大预防工作格局的要求,对内控资源进行了整合,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内控预防领导小组,对内控预防体系进行总体规划安排,制定了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有效解决了内控管理职能分散、信息不畅、协调不够,容易造成内控预防不到位、监督管理脱节的问题。
(二)实行三级评查,明确内控重点,增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
一是全员自查岗位风险。全体人员本着自我查找、自我教育、自定措施、自我保护的原则,对照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对本职岗位的风险点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填写《岗位风险自查表》,分析各自岗位的风险点,剖析风险发生的原因,制定自我防范措施,初步摸清了岗位风险的分布状况和特点。
二是实行“三级评价法”。在确定岗位风险点的基础上,实施自我评价、单位负责人评价和全局统一评价的“三级评价法”。首先由每位人员对自己岗位的风险点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然后由单位负责人根据本单位人员提报的《岗位风险自我评价表》,分类筛选出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高、中、低三类风险岗位,最后由内控预防建设办公室对全局的岗位风险评价进行汇总、分类、筛选。全局共明确144项内控预防指标,按照高、中、低分别确定风险等级,其中“高”风险指标43个、“中”风险指标52个,“低”风险指标49个。
三是明确内控重点。根据风险等级将分局长岗位、税收管理员岗位、税政管理岗位、税务稽查岗位等高风险税收执法岗位,以及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行政管理岗位作为内控管理的重点部位,将税负核定、违章处罚、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税收业务,以及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干部任免等行政行为作为内控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重点防范。
(三)突出四个层面,健全内控体系,增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实效性。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重要权力事项和风险点,对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措施认真进行了梳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补充的补充,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将每项具体制度内化成工作依据,切实将各项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构建起实用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内控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分层次建立了组织领导机制和人财保障机制,市局和分局分别成立内控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局负责统筹设计和推进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各分局负责按照内控预防工作要求对业务条线内控工作进行安排落实,把内控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将岗位风险等级与干部的素质能力进行匹配,对于责任重、自由裁量权大、工作性质敏感的高风险岗位,配备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部,并配置兼职内控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基本要求,对权力运行流程按事项和岗位进行细化分类,优化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作业规范,明确操作要求、时限、权限等标准,把权力的行使过程转变为按流程处理事项的过程,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深入到哪里”,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风险防控机制。
四是优化纳税服务。注重加强纳税服务与工作协作,严格执行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牢固树立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正当、合理的纳税需求,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为减少执法风险努力营造和谐的税收管理环境;积极探索建立税务系统内、外部纵向与横向之间的工作配合与协调机制,减少因配合、协调不力而导致的岗位风险。
(四)强化五项措施,提升监督效能,增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执行力。
一是强化效能监察。为进一步强化各项政策法规、工作部署、制度办法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工作出现的问题,制定了《临清市国税局效能监察管理办法》,每月初制定督导监察的内容,由监察室和考核办采取巡视检查、明察暗访、社会调查等形式联合进行检查,对各项法规政策执行不严、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等问题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是强化机控预防。充分发挥综合征管软件、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预警评估系统等现有应用软件的固化流程、实时控制、预警提醒功能,加强执法控制,及时调查核实、解除疑点、化解风险。同时,研究开发了“涉税审批文书影像流转系统”,对税务资格认定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签发等业务审批过程,以扫描影像网络流转,替代以前的纸质资料人工传递,将涉及风险隐患的执法业务模板化、信息化,做到了流程固化、责任明确、全程留痕,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税检联席会议、信访案件查办、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涉税案件中的有关信息和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职务犯罪案件动态和风险趋势,提出预防对策。充分发挥向纳税人述职述廉、税企和谐共建、纪检监察联络点的作用,监督国税干部言行。
四是强化目标考核。将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目标管理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结合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一岗两责”意识。建立了自我修正和持续改进机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政策、职责、业务变动适时调整内控预防工作方向、风险重点及防控措施,形成了一个循环改进、运转高效、螺旋上升的考核评价系统
五是强化问责处理。对于内控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税务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除“因纳税人手段隐蔽,确实不易发现”可免予首次处罚外,对“不能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执法过错,一律给予通报批评、扣发考核奖处理;对存在“涉廉”行为的,按照税务纪检监察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