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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以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为抓手,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的作用,不断加大对下业务指导、执法规范的工作力度,实现全市预防调查“总体统筹、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的机制格局。截至2011年底,阳泉市检察机关共组织完成预防调查报告179件,其中被地方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作出批示36件、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6件、提出并被采纳检察建议195件。本文介绍的案例,重点反映阳泉市检察机关关注社情民意,通过创新执法理念、提升工作质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些经验。
一、关注民情,主动出击
2011年8月,我院获悉有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支行(以下简称“阳泉光大银行”)营业厅,通过自动充值机从阳光卡向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公司”)加气卡虚充金额,导致华润燃气公司经济损失已达几十万。
经我院初步了解,阳泉光大银行与华润燃气公司根据CNG加气站IC卡预付费合作协议,于2010年7月8日投入运行自动充值系统。后来,华润燃气公司发现相关文件传输数据存在缺失,财务上与阳泉光大银行对接不上,出现倒挂、加气业务入不敷出等现象。华润燃气公司曾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系统技术、地域管辖等原因,公安机关未予调查、立案。华润燃气公司诉求无门,为减少经济损失,被迫于2011年8月5日关闭自动充值加气系统。由于阳泉地区只有华润燃气公司设立的两个插卡加气站,自动充值加气系统的关停致使大量车辆长时间排队加气,造成交通拥塞不堪,过路群众怨声载道。显然,这是一个受到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是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异常交易活动。鉴此,经分管检察长批准立项,阳泉市人民检察院预防部门于2011年8月15日主动出击展开了调查。
二、创新机制,周密组织
虽然银行卡和加气卡都实行实名制,但两卡之间并非实施对应充值交易,人多卡多、流动性大,且司机们之间相互转借使用,不利于确定本案具体嫌疑人。出租车行业是城郊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机多为下岗职工或进城农民,属于弱势群体,案件处置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预防调查工作该如何部署值得精思细想。
基于此,市院预防处决定抽调华润燃气公司注册地、案发地的郊区、城区检察院预防科参加调查,既提升了基层院预防调查的能力,又实际解决了市院预防人力紧缺的困顿。8月下旬,市院预防处首先组织筛取六月上旬阳泉市银监局、阳泉光大银行、华润燃气公司分别提供的充值流水信息作为样本进行定性分析,确定了进行虚充交易的阳泉光大银行阳光卡卡号,证实两卡之间的交易中的确存有虚充现象,快速地找到对账技巧为深入调查提供了关键性的锁钥。
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市院预防处两次召集检察、公安、银监、企业多单位、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案情、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阳泉市银监局、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华润燃气公司派出电子银行专家、金融财务骨干配合调查,提供双方企业确认的对账明细及银行卡信息;案发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负责调查取证,通过现场实验确定虚充交易的作案手段,及时固定财务电子证据,并负责追缴经济损失;市检察院、城区检察院侦监部门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实行同步监督。这样,基本实现了预防调查“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的功效。
最终查明,因该自动充值系统硬件设备安全存有漏洞、软件缺乏锁卡机制以及对账系统的不完善,造成华润燃气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5万余元,涉及阳泉光大银行阳光卡303张,虚存值从10元至4.7万余元不等,同时排除了高科技作案(如复制加气卡)以及里外勾结、共同作案的犯罪嫌疑。
三、化解矛盾,突出效果
由于本案涉及人多面广,且群体具有特殊性,预防处建议公安机关对态度端正、主动退赃、没有明显犯罪故意的涉案人员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为期三个月的预防调查,检察机关完成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支行与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CNG加气站IC卡预付费合作业务情况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为企业追回51.6万余元。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市检察院向相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并跟踪落实整改:阳泉光大银行尽快升级和完善了自动充值系统,与华润燃气公司共同加强财务上的合作;银监部门在该地金融单位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患意识,避免了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一、关注民情,主动出击
2011年8月,我院获悉有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支行(以下简称“阳泉光大银行”)营业厅,通过自动充值机从阳光卡向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公司”)加气卡虚充金额,导致华润燃气公司经济损失已达几十万。
经我院初步了解,阳泉光大银行与华润燃气公司根据CNG加气站IC卡预付费合作协议,于2010年7月8日投入运行自动充值系统。后来,华润燃气公司发现相关文件传输数据存在缺失,财务上与阳泉光大银行对接不上,出现倒挂、加气业务入不敷出等现象。华润燃气公司曾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系统技术、地域管辖等原因,公安机关未予调查、立案。华润燃气公司诉求无门,为减少经济损失,被迫于2011年8月5日关闭自动充值加气系统。由于阳泉地区只有华润燃气公司设立的两个插卡加气站,自动充值加气系统的关停致使大量车辆长时间排队加气,造成交通拥塞不堪,过路群众怨声载道。显然,这是一个受到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是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异常交易活动。鉴此,经分管检察长批准立项,阳泉市人民检察院预防部门于2011年8月15日主动出击展开了调查。
二、创新机制,周密组织
虽然银行卡和加气卡都实行实名制,但两卡之间并非实施对应充值交易,人多卡多、流动性大,且司机们之间相互转借使用,不利于确定本案具体嫌疑人。出租车行业是城郊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机多为下岗职工或进城农民,属于弱势群体,案件处置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预防调查工作该如何部署值得精思细想。
基于此,市院预防处决定抽调华润燃气公司注册地、案发地的郊区、城区检察院预防科参加调查,既提升了基层院预防调查的能力,又实际解决了市院预防人力紧缺的困顿。8月下旬,市院预防处首先组织筛取六月上旬阳泉市银监局、阳泉光大银行、华润燃气公司分别提供的充值流水信息作为样本进行定性分析,确定了进行虚充交易的阳泉光大银行阳光卡卡号,证实两卡之间的交易中的确存有虚充现象,快速地找到对账技巧为深入调查提供了关键性的锁钥。
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市院预防处两次召集检察、公安、银监、企业多单位、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案情、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阳泉市银监局、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华润燃气公司派出电子银行专家、金融财务骨干配合调查,提供双方企业确认的对账明细及银行卡信息;案发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负责调查取证,通过现场实验确定虚充交易的作案手段,及时固定财务电子证据,并负责追缴经济损失;市检察院、城区检察院侦监部门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实行同步监督。这样,基本实现了预防调查“内外协调、上下联动”的功效。
最终查明,因该自动充值系统硬件设备安全存有漏洞、软件缺乏锁卡机制以及对账系统的不完善,造成华润燃气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5万余元,涉及阳泉光大银行阳光卡303张,虚存值从10元至4.7万余元不等,同时排除了高科技作案(如复制加气卡)以及里外勾结、共同作案的犯罪嫌疑。
三、化解矛盾,突出效果
由于本案涉及人多面广,且群体具有特殊性,预防处建议公安机关对态度端正、主动退赃、没有明显犯罪故意的涉案人员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为期三个月的预防调查,检察机关完成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支行与阳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CNG加气站IC卡预付费合作业务情况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为企业追回51.6万余元。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市检察院向相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并跟踪落实整改:阳泉光大银行尽快升级和完善了自动充值系统,与华润燃气公司共同加强财务上的合作;银监部门在该地金融单位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患意识,避免了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