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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如何做好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客观公正的评价县级公司法人任期内的工作成果,及时发现任期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就成了摆在县级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内审部门和接受审计项目的注册会计师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关键词:离任审计;内容;披露
一、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1.县级公司经营范围一般为:电力生产、电网经营;经营向省电网的趸购电和县境内小水电的上网购电业务;电力工程、设计、安装、修试及电力物资销售。从县级公司的发展过程来看,短短几年问,企业经历了由县级地方政府直属企业到行业性大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均大幅度提高,职工薪酬也逐年增长,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较好。但是,由于县级公司是直接面向千家万户的最基层供电企业,在股权划转前也是地方政府全资和参股的企业,在参与经济活动过程中,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地方的影子,这些经济活动的过程是否合规合法也就成了我们做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
2.随着这几年电网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国家对电网建设的投入增加,县级公司可以管控的工程项目资金也在逐年增加,这些工程项目包括固定资产大修技改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等,有些效益较好的县级公司还新建了办公大楼,这些工程项目往往牵涉到大额的资金,因此县级公司对这些工程项目的管理也是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
3.很多的县级公司都有所谓的“多经公司”,这些“多经公司”是由县级公司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出资成立,从股权结构上看似乎与县级公司没什么关系。但是所做的业务大都与县级公司有关,如电网维护工程和小型基建工程、小水电的售电业务、电力物资的销售等等。“多经”公司获得利润后又以股利分配的形式分配给股东也就是职工。县级公司在处理与“多经”公司的关联方交易时,往往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因此这些关联方交易的审计,也是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的重点。
二、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披露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方面
县级公司由于受企业领导人和会计人员素质影响,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对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理解也有不到位的地方,因此在做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时,最常反映出来的往往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方面的问题,如成本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或附件不全;费用列支不规范,支付费用未履行审批手续;违规提取业务扩装工时费;大额现金结算,支付款项时付款对象与合同对象不一致;发放职工节假日等补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承担职工物业管理费;罚款收入挂往来未做收入反映;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等。这些问题表面看来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上的问题,实际上很多问题还涉及到少交了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存在着一定的涉税风险;有些是与我国的一些财经法规有沖突,如《现金管理条例》、《企业财务通则》等等,还有一些问题反映出来企业的制度建设有问题,或者是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发现这些问题的同时,要思考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2.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管理方面
县级公司固定资产具有专业性强和比较分散的特点,专业性强是指很大部分是输电线路和变压器等专业设备,分散是指其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管理人则为相应的各个供变电所,因此在审计时要围绕固定资产管理的几个方面,注意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购置固定资产时,有些直接计入了生产成本/低值易耗品,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形成账外资产,同时购买大额固定资产没有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二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方面,有些县级公司将房屋建筑物无偿提供给地方政府使用,未签订合同和协议,未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有效约束,不利于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三是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附件缺少资产移交清册;四是处置固定资产方面,有些县级公司未履行审批手续;五是供电设施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法院的不利判决等。
县级公司的物资管理包括电力工程物资和废旧物资的管理两方面。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一是物资管理未建立台帐,有些县级公司的工程物资按需采购,货物直接送至施工现场,没有验收入库、发货出库记录、无相关的管理台帐也没有进行定期盘点,有些县级公司供电所物资领用时存在先由领货人将货物领出,再按实际使用数报批,之后再编制出库单的情况,出库单也未连续编号;二是大额物资采购无询价过程记录,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三是废旧物资台帐的登记不清晰,未按照年份建立台帐,且废旧物资台帐的记录不完整。从披露的问题可以看出,县级公司在物质管理方面更多的体现出来的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县级公司一般都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物质管理方面的制度也有,但执行的情况普遍较差,与某些县级公司重经营轻管理的工作思路有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
(1)规定金额范围内应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工程未按规定执行,为避免工程招投标,有些公司甚至将一个工程分解成若干个小工程,然后指定给一家施工单位执行;未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等。(2)部分项目立项时间晚于项目请示时间;竣工日期滞后于合同约定日期和批复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晚于合同约定日期,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期开工及竣工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小型基建项目实际投资超批复数;在取得贷款批复前贷款等。(3)档案资料归集方面也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如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竣工验收意见栏为空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意见栏及备案机关意见栏均未签章、竣工验收报告也存在类似情况;竣工验收归档资料不规范,验收证明书签章不全及工程子项目验收记录(或检查记录)存在涂改现象;工程合同及其他工程资料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与之相关的各项资料仍然分散在具体经办的相关部门而未统一成册归入档案部门管理。(4)存在未扣留工程质保金及施工合同未约定任何具体的施工违约责任的现象,合同签订有瑕疵。
县级公司合同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合同的台账登记不全,未详细的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情况及未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合同管理不到位,一部分在档案室,一部分分散在各部门人员手中;合同归档不完整,存在仅附在凭证后,并未归档管理的情况;合同归档不及时,有些工程项目早已完工,但工程资料未整理归档;合同签订存在缺陷,有些合同未加盖公司公章、有些合同金额出现错误等。
4.关联方交易方面
(1)“多经公司”无偿占用主业资产经营、租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公司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无偿提供给“多经公司”使用,“多经公司”用于自身办公使用,另外一种是将一些房屋建筑物和设施无偿提供给“多经公司”,“多经公司”用于对外出租或着从事招待所等经营活动并获取收益。(2)县级公司承担“多经公司”人工成本,有些县级公司直接从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应由“多经公司”承担的调用人员“五险一金”及补充养老保险;有些直接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多经公司”工资补助。(3)县级公司未通过招投标将工程项目交给“多经公司”,“多经公司”都没有电力工程施工资质,而是挂靠于其他具备资质的公司,以其他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有些“多经公司”拿到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而县级公司并未对此类现象进行监督管理。(4)县级公司通过与“多经公司”签订《设备物资订购委托协议》,将购入物资委托给“多经公司”管理,协议约定按“多经公司”出库物资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代办费给“多经公司”。经检查,代办费的定价,无相关定价确认依据。
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是县级公司与“多经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常见问题,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但无论是哪种形式,结果都造成了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涉及到县级公司与“多经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计时,要特别谨慎、充分重视、深入分析、抽丝剥茧,以发现其中的重大问题,规避自身的审计风险。
关键词:离任审计;内容;披露
一、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1.县级公司经营范围一般为:电力生产、电网经营;经营向省电网的趸购电和县境内小水电的上网购电业务;电力工程、设计、安装、修试及电力物资销售。从县级公司的发展过程来看,短短几年问,企业经历了由县级地方政府直属企业到行业性大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历程。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均大幅度提高,职工薪酬也逐年增长,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较好。但是,由于县级公司是直接面向千家万户的最基层供电企业,在股权划转前也是地方政府全资和参股的企业,在参与经济活动过程中,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地方的影子,这些经济活动的过程是否合规合法也就成了我们做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
2.随着这几年电网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国家对电网建设的投入增加,县级公司可以管控的工程项目资金也在逐年增加,这些工程项目包括固定资产大修技改工程、小型基建工程等,有些效益较好的县级公司还新建了办公大楼,这些工程项目往往牵涉到大额的资金,因此县级公司对这些工程项目的管理也是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
3.很多的县级公司都有所谓的“多经公司”,这些“多经公司”是由县级公司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出资成立,从股权结构上看似乎与县级公司没什么关系。但是所做的业务大都与县级公司有关,如电网维护工程和小型基建工程、小水电的售电业务、电力物资的销售等等。“多经”公司获得利润后又以股利分配的形式分配给股东也就是职工。县级公司在处理与“多经”公司的关联方交易时,往往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因此这些关联方交易的审计,也是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的重点。
二、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披露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方面
县级公司由于受企业领导人和会计人员素质影响,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对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理解也有不到位的地方,因此在做县级公司法人离任审计时,最常反映出来的往往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方面的问题,如成本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或附件不全;费用列支不规范,支付费用未履行审批手续;违规提取业务扩装工时费;大额现金结算,支付款项时付款对象与合同对象不一致;发放职工节假日等补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承担职工物业管理费;罚款收入挂往来未做收入反映;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等。这些问题表面看来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上的问题,实际上很多问题还涉及到少交了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存在着一定的涉税风险;有些是与我国的一些财经法规有沖突,如《现金管理条例》、《企业财务通则》等等,还有一些问题反映出来企业的制度建设有问题,或者是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发现这些问题的同时,要思考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2.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管理方面
县级公司固定资产具有专业性强和比较分散的特点,专业性强是指很大部分是输电线路和变压器等专业设备,分散是指其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管理人则为相应的各个供变电所,因此在审计时要围绕固定资产管理的几个方面,注意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购置固定资产时,有些直接计入了生产成本/低值易耗品,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形成账外资产,同时购买大额固定资产没有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二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方面,有些县级公司将房屋建筑物无偿提供给地方政府使用,未签订合同和协议,未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有效约束,不利于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三是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附件缺少资产移交清册;四是处置固定资产方面,有些县级公司未履行审批手续;五是供电设施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法院的不利判决等。
县级公司的物资管理包括电力工程物资和废旧物资的管理两方面。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一是物资管理未建立台帐,有些县级公司的工程物资按需采购,货物直接送至施工现场,没有验收入库、发货出库记录、无相关的管理台帐也没有进行定期盘点,有些县级公司供电所物资领用时存在先由领货人将货物领出,再按实际使用数报批,之后再编制出库单的情况,出库单也未连续编号;二是大额物资采购无询价过程记录,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三是废旧物资台帐的登记不清晰,未按照年份建立台帐,且废旧物资台帐的记录不完整。从披露的问题可以看出,县级公司在物质管理方面更多的体现出来的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县级公司一般都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物质管理方面的制度也有,但执行的情况普遍较差,与某些县级公司重经营轻管理的工作思路有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
(1)规定金额范围内应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工程未按规定执行,为避免工程招投标,有些公司甚至将一个工程分解成若干个小工程,然后指定给一家施工单位执行;未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等。(2)部分项目立项时间晚于项目请示时间;竣工日期滞后于合同约定日期和批复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晚于合同约定日期,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期开工及竣工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小型基建项目实际投资超批复数;在取得贷款批复前贷款等。(3)档案资料归集方面也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如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竣工验收意见栏为空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意见栏及备案机关意见栏均未签章、竣工验收报告也存在类似情况;竣工验收归档资料不规范,验收证明书签章不全及工程子项目验收记录(或检查记录)存在涂改现象;工程合同及其他工程资料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与之相关的各项资料仍然分散在具体经办的相关部门而未统一成册归入档案部门管理。(4)存在未扣留工程质保金及施工合同未约定任何具体的施工违约责任的现象,合同签订有瑕疵。
县级公司合同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合同的台账登记不全,未详细的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情况及未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合同管理不到位,一部分在档案室,一部分分散在各部门人员手中;合同归档不完整,存在仅附在凭证后,并未归档管理的情况;合同归档不及时,有些工程项目早已完工,但工程资料未整理归档;合同签订存在缺陷,有些合同未加盖公司公章、有些合同金额出现错误等。
4.关联方交易方面
(1)“多经公司”无偿占用主业资产经营、租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公司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无偿提供给“多经公司”使用,“多经公司”用于自身办公使用,另外一种是将一些房屋建筑物和设施无偿提供给“多经公司”,“多经公司”用于对外出租或着从事招待所等经营活动并获取收益。(2)县级公司承担“多经公司”人工成本,有些县级公司直接从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应由“多经公司”承担的调用人员“五险一金”及补充养老保险;有些直接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多经公司”工资补助。(3)县级公司未通过招投标将工程项目交给“多经公司”,“多经公司”都没有电力工程施工资质,而是挂靠于其他具备资质的公司,以其他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有些“多经公司”拿到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而县级公司并未对此类现象进行监督管理。(4)县级公司通过与“多经公司”签订《设备物资订购委托协议》,将购入物资委托给“多经公司”管理,协议约定按“多经公司”出库物资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代办费给“多经公司”。经检查,代办费的定价,无相关定价确认依据。
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是县级公司与“多经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常见问题,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但无论是哪种形式,结果都造成了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涉及到县级公司与“多经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计时,要特别谨慎、充分重视、深入分析、抽丝剥茧,以发现其中的重大问题,规避自身的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