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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彰显当代中国法治精神
◎安进秋
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开始起草算起,66年间,新中国几代民法学人筚路蓝缕、永不言弃,不断接力,终于在2020年初夏,将中国带进“民法典”时代。
“法典,是经过整理的比较完备、系统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对“法典”的定义,从法律到法典,“一字之差”,却在时光轴上力若千钧。民法典,经历几十年的努力才编纂而成,凝聚着几代人的心血。特别是2014年编纂工作重新启动以来,全国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全社会意见,成为秉轴持钧的关键一环。
民法典最鲜明的特色之一就是“民族性”。“当代民法史活化石”金平三次进京参与民法典起草,时间的跨度让他从青年才俊成为耄耋老者;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在立法的不同阶段分五次一共提交了170条修改意见,部分被采纳的结果让他感受到参与者的分量。真理会越辩越明,法学体系的成熟必然需要实践的积累,而“一棒接着一棒跑”成为行动上的共识。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出炉,中国的民法体系经历从“法律”到“法典”的历史转换。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可以预见的是,当中国民法典最终浸润到日常生活之中,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也将能够得到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生活中难免遇到不愉快的“小事”,如今那些生活中微小的“闹心”事,都将被民法典以明文规定一一“校正”。从小处说,人们的心情会更舒畅,从大的角度而言,很多潜在矛盾都可以被扼制在萌芽中,让我们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具体而有形——把法治与道德的目标具体落实在了一个个“人”的身上。这样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民法典的生动注脚。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以民法典为支点,中国民事法治的未来将更加前景可期。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心系群众所思、情系群众所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刻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政策制定从人民利益出发,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民法典突出对绿水青山蓝天的保护,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新增保理合同相关规定……以上种种规定无不扎根中国土壤、紧扣时代脉搏,鲜明体现着新时代特点,折射出新时代风貌。同时,遭遇“霸座”怎么治、出租房的房东要卖房怎么解、高空坠物伤人怎么办等百姓所忧所盼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破解,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节选自“人民论坛网”,有删改)
热点聚焦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目前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集各种规则之大成。中国民法制度也随之迎来民法典时代。过去的一些民事单行法律,如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等,都将被废止,经过修订编入这一部法典里。
青年观点1
践行“人民至上”,用好用活民法典
◎广 言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良法让法治存在于人们的行动之中,从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正所谓,善治始于良法,良法孕育善治。所以,有人把宪法比作高高飄在空中的旗帜,把民法比作踏在大地上的“脚步”。虽然每一步看起来都平淡无奇,但正是这些扎实的脚步,把国家的治理目标落实了下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再完善的法律文本,如果不能有效地实施,也会有损法律的权威,还会阻碍法治的实现。民法典要在实施中,与其他配套规范性文件共同发挥出体系的合力。同时,民法典要通过法律解释和审判实践,不断完善自身的体系,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民法典的问世,是完善社会治理和市场经济的重要一步。然而,民法典有所为也有所不为。面对变动不居的现实,民法典自然无法尽善尽美、面面俱到。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人类文明史上,优秀的制度成果往往是大国崛起的标配。同时,优秀的制度文化涵养着国民的素养和精神,不断把大国崛起引向新的境界和天地。德法合治兼修历来是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所以,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使它成为全民法治教育的蓝本,并以此培育人民群众的权利思维、公共意识和理性精神,让法治中国行稳致远。
(节选自《广州日报》,有删改)
青年观点2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彭 飞
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未满8岁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银行账户给网络主播打赏10万元,这钱能退么?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伤,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却把房子卖了,要求租户搬走,该怎么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相应法律依据。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必将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作用。
“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如何应对烦不胜烦的骚扰电话?遇到摄像头偷拍该怎么处理?AI换脸、伪造他人声音算不算侵权?这些只有生活在这个时代才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能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这部权威、严谨的民法典,又何尝不是一部信息时代的“生活指南”?
(节选自“人民网”,有删改)
民法典彰显当代中国法治精神
◎安进秋
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开始起草算起,66年间,新中国几代民法学人筚路蓝缕、永不言弃,不断接力,终于在2020年初夏,将中国带进“民法典”时代。
“法典,是经过整理的比较完备、系统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对“法典”的定义,从法律到法典,“一字之差”,却在时光轴上力若千钧。民法典,经历几十年的努力才编纂而成,凝聚着几代人的心血。特别是2014年编纂工作重新启动以来,全国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全社会意见,成为秉轴持钧的关键一环。
民法典最鲜明的特色之一就是“民族性”。“当代民法史活化石”金平三次进京参与民法典起草,时间的跨度让他从青年才俊成为耄耋老者;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在立法的不同阶段分五次一共提交了170条修改意见,部分被采纳的结果让他感受到参与者的分量。真理会越辩越明,法学体系的成熟必然需要实践的积累,而“一棒接着一棒跑”成为行动上的共识。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出炉,中国的民法体系经历从“法律”到“法典”的历史转换。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可以预见的是,当中国民法典最终浸润到日常生活之中,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也将能够得到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生活中难免遇到不愉快的“小事”,如今那些生活中微小的“闹心”事,都将被民法典以明文规定一一“校正”。从小处说,人们的心情会更舒畅,从大的角度而言,很多潜在矛盾都可以被扼制在萌芽中,让我们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具体而有形——把法治与道德的目标具体落实在了一个个“人”的身上。这样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民法典的生动注脚。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以民法典为支点,中国民事法治的未来将更加前景可期。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心系群众所思、情系群众所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刻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政策制定从人民利益出发,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民法典突出对绿水青山蓝天的保护,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新增保理合同相关规定……以上种种规定无不扎根中国土壤、紧扣时代脉搏,鲜明体现着新时代特点,折射出新时代风貌。同时,遭遇“霸座”怎么治、出租房的房东要卖房怎么解、高空坠物伤人怎么办等百姓所忧所盼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破解,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节选自“人民论坛网”,有删改)
热点聚焦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目前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集各种规则之大成。中国民法制度也随之迎来民法典时代。过去的一些民事单行法律,如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等,都将被废止,经过修订编入这一部法典里。
青年观点1
践行“人民至上”,用好用活民法典
◎广 言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良法让法治存在于人们的行动之中,从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正所谓,善治始于良法,良法孕育善治。所以,有人把宪法比作高高飄在空中的旗帜,把民法比作踏在大地上的“脚步”。虽然每一步看起来都平淡无奇,但正是这些扎实的脚步,把国家的治理目标落实了下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再完善的法律文本,如果不能有效地实施,也会有损法律的权威,还会阻碍法治的实现。民法典要在实施中,与其他配套规范性文件共同发挥出体系的合力。同时,民法典要通过法律解释和审判实践,不断完善自身的体系,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民法典的问世,是完善社会治理和市场经济的重要一步。然而,民法典有所为也有所不为。面对变动不居的现实,民法典自然无法尽善尽美、面面俱到。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人类文明史上,优秀的制度成果往往是大国崛起的标配。同时,优秀的制度文化涵养着国民的素养和精神,不断把大国崛起引向新的境界和天地。德法合治兼修历来是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所以,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使它成为全民法治教育的蓝本,并以此培育人民群众的权利思维、公共意识和理性精神,让法治中国行稳致远。
(节选自《广州日报》,有删改)
青年观点2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彭 飞
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未满8岁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银行账户给网络主播打赏10万元,这钱能退么?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伤,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却把房子卖了,要求租户搬走,该怎么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相应法律依据。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必将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作用。
“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如何应对烦不胜烦的骚扰电话?遇到摄像头偷拍该怎么处理?AI换脸、伪造他人声音算不算侵权?这些只有生活在这个时代才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能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这部权威、严谨的民法典,又何尝不是一部信息时代的“生活指南”?
(节选自“人民网”,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