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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几乎达到国家蒙受耻辱的最后阶段了……我们所经历的祸患并非来自局部或细小的缺点,而是来自这个建筑物结构上的基本错误,除了改变建筑物的首要原则和更换栋梁以外,是无法修理的。
——汉密尔顿
正如任何一场革命一样,在推翻一个旧制度之后,必须面临如何建立起一个新制度的棘手问题。美利坚民族经过艰苦斗争,结束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美国。然而,四分五裂的现状使他们面临一个艰难抉择: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美利坚民族该何去何从?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
一、宪法成为联邦政府之基石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都是以宪法性文件的颁布为标志。《权利法案》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而美国虽然“没有童年,只有青壮年”,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但它同样也是通过法律来确立民主制度的。
美国民主共和制的确立也与《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密不可分。然而不同的是,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把一般人心目中的建立顺序完全颠倒过来了。在大多数国家,是先建国后制宪。但美国的这种“倒行逆施”,使人类追求上千年的宪政精神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这种精神认为,不是国家创造法律,而是法律创造了国家。
——汉密尔顿
在汉密尔顿眼中,独立之初的美利坚,并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国家。邦联的松散使各联邦政府各行其政,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造,从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国家。而实现真正的人民主权,正是通过分权制衡的原则来制定宪法、建立政府。《美国1787年宪法》则是实现人民主权的理论武器与支柱。
同学们结合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可以更直观地看出:
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分封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顾炎武
这是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顾炎武在评论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时说的。分封制的缺点在于地方诸侯权力过大,中央无法有效制约;而郡县制的缺点则在于中央权力过分集中,对地方管得过死,统得过严。一个好的地方行政制度,应该是既实现中央对地方的统一管辖,又保障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性。同学们结合学过的知识可以进行思维的迁移,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固然存在,古代中国就曾不断尝试,行省制可以说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最有利体现,并为后世沿用。
那么美国是否同样可以采用这一原则呢?在此问题上,我们找到《美国1787年宪法》内容中的规定:美国确立国家结构为联邦制,联邦权力大于各州权力。从而可以看出联邦制不仅解决了当时的问题,也实现了维护统一、兼顾效率的目的,可谓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有机结合。由邦联制到联邦制,虽然只有语序差别,意义却截然不同。宪法的制定维护了联邦政府的权威,将军政大权收归中央,但也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治权,改变国家分裂局面的同时,也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同时也统一国内市场,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三、三权分立稳固中央大厦
国家政治制度,包含两层含义:即国家结构与政权组织。一个好的政治制度,不仅要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制约平衡,更要实现中央权力的合理分配。如何分配国家权力,达到防止专制与兼顾效率的目的,是摆在联邦政府面前的一个难题。解决这一难题其实很简单,同学们通过“锤子、剪刀、布”这个小游戏,即明白“一物降一物”这一原理,那美国是否借鉴了此原理呢?不,美国的中央权力并非简单的单向制约,而是形成了更完善的双向制约。将国家权力一分为三: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之间互不统属,相互独立且相互制约,达到分权制衡。这样,便能最大限度保证民主共和,限制专制。
然而,国家行政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撑方能保障政令畅通。因此,总统在三权之中占有一定优势,美国的民主共和也被称为“总统共和制”。总统掌握军政大权,既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又是三军总司令。而且,在战时总统拥有特权,甚至可以干涉到国会立法。因其权重,故华盛顿在连任两届总统之后便归隐山林,以防帝制复萌。后来的总统大选也基本是由民主党与共和党轮流坐庄。这样一来,既能保障总统的执行力,使政令畅通,又能使权力之间实现制约平衡,从而使民主共和制得到巩固。
正如西方的一句谚语:两个魔鬼胜过一个圣人。要保障权力不被滥用的最好方法就是实现分权制衡。
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和硅谷,不在于空军和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和自由市场,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美国强大的真正力量在于“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这是一种由天才们设计,并可由蠢才们运作的体系”。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汤姆斯·弗里德曼
在探索民主政治的道路上,美利坚民主通过制定宪法捍卫共和,并不断完善民主制度,联邦制、总统共和制以及政党政治的发展实现了中央与地方和中央内部权力的制约与平衡。这一制度在促进美国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模式。
当然,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美国政体也逐渐暴露了其不足之处,比如“两党之争”“霸权主义”等,这些问题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思考。
——汉密尔顿
正如任何一场革命一样,在推翻一个旧制度之后,必须面临如何建立起一个新制度的棘手问题。美利坚民族经过艰苦斗争,结束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美国。然而,四分五裂的现状使他们面临一个艰难抉择: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美利坚民族该何去何从?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
一、宪法成为联邦政府之基石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都是以宪法性文件的颁布为标志。《权利法案》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而美国虽然“没有童年,只有青壮年”,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但它同样也是通过法律来确立民主制度的。
美国民主共和制的确立也与《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密不可分。然而不同的是,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把一般人心目中的建立顺序完全颠倒过来了。在大多数国家,是先建国后制宪。但美国的这种“倒行逆施”,使人类追求上千年的宪政精神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这种精神认为,不是国家创造法律,而是法律创造了国家。
——汉密尔顿
在汉密尔顿眼中,独立之初的美利坚,并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国家。邦联的松散使各联邦政府各行其政,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造,从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国家。而实现真正的人民主权,正是通过分权制衡的原则来制定宪法、建立政府。《美国1787年宪法》则是实现人民主权的理论武器与支柱。
同学们结合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可以更直观地看出:
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分封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顾炎武
这是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顾炎武在评论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时说的。分封制的缺点在于地方诸侯权力过大,中央无法有效制约;而郡县制的缺点则在于中央权力过分集中,对地方管得过死,统得过严。一个好的地方行政制度,应该是既实现中央对地方的统一管辖,又保障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性。同学们结合学过的知识可以进行思维的迁移,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固然存在,古代中国就曾不断尝试,行省制可以说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最有利体现,并为后世沿用。
那么美国是否同样可以采用这一原则呢?在此问题上,我们找到《美国1787年宪法》内容中的规定:美国确立国家结构为联邦制,联邦权力大于各州权力。从而可以看出联邦制不仅解决了当时的问题,也实现了维护统一、兼顾效率的目的,可谓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有机结合。由邦联制到联邦制,虽然只有语序差别,意义却截然不同。宪法的制定维护了联邦政府的权威,将军政大权收归中央,但也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治权,改变国家分裂局面的同时,也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同时也统一国内市场,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三、三权分立稳固中央大厦
国家政治制度,包含两层含义:即国家结构与政权组织。一个好的政治制度,不仅要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制约平衡,更要实现中央权力的合理分配。如何分配国家权力,达到防止专制与兼顾效率的目的,是摆在联邦政府面前的一个难题。解决这一难题其实很简单,同学们通过“锤子、剪刀、布”这个小游戏,即明白“一物降一物”这一原理,那美国是否借鉴了此原理呢?不,美国的中央权力并非简单的单向制约,而是形成了更完善的双向制约。将国家权力一分为三: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之间互不统属,相互独立且相互制约,达到分权制衡。这样,便能最大限度保证民主共和,限制专制。
然而,国家行政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撑方能保障政令畅通。因此,总统在三权之中占有一定优势,美国的民主共和也被称为“总统共和制”。总统掌握军政大权,既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又是三军总司令。而且,在战时总统拥有特权,甚至可以干涉到国会立法。因其权重,故华盛顿在连任两届总统之后便归隐山林,以防帝制复萌。后来的总统大选也基本是由民主党与共和党轮流坐庄。这样一来,既能保障总统的执行力,使政令畅通,又能使权力之间实现制约平衡,从而使民主共和制得到巩固。
正如西方的一句谚语:两个魔鬼胜过一个圣人。要保障权力不被滥用的最好方法就是实现分权制衡。
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和硅谷,不在于空军和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和自由市场,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美国强大的真正力量在于“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这是一种由天才们设计,并可由蠢才们运作的体系”。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汤姆斯·弗里德曼
在探索民主政治的道路上,美利坚民主通过制定宪法捍卫共和,并不断完善民主制度,联邦制、总统共和制以及政党政治的发展实现了中央与地方和中央内部权力的制约与平衡。这一制度在促进美国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模式。
当然,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美国政体也逐渐暴露了其不足之处,比如“两党之争”“霸权主义”等,这些问题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