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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归义军时期敦煌尼众与僧众的经济收入主要由宗教收入和世俗收入两部分组成,宗教收入主要包括从儭司领取的儭利和为他人举行法事活动之所得,世俗收入主要包括俸禄赏赐、家庭财产继承、商贸贷便收入等。但由于尼众与僧众在教团内部和世俗社会上地位的不平等,从而导致了尼众与僧众之间无论是在宗教收入方面还是在世俗收入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