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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美国, 应提前多久申请签证?
请在预定出发的日期前尽早申请。由于申请人人数并不固定,面谈需要等待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星期。
为获得过美国签证的申请人开办免面谈服务
凡获得过B-1 (商务),B-2 (旅游),F (留学生及家属),J (交流访问学者及家属),以及H (短期工作人员及家属) 签证的申请人再申请同种签证时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注意:申请人不必曾持该签证赴美):
现有签证仍有效
所获签证已过期,但失效日期距此次申请日期不超过12个月 (包括12个月)
重新申请F,J 以及H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返回与上次相同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 此外,申请人必须在其常住地所属的使、领馆申请签证。
大多数中信实业银行收取人民币200元的代办手续费,但也有个别地方收费略高。
签证官是如何决定批准或拒发申请人的签证?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 ......
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 条 (b) 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应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依据美国法律,每个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
什么是牢固的"约束力"?
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 您的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个人的工作和收入、住宅或公寓、汽车、亲近的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都包括在内。签证官采用分别处理的方法来研究申请人的职业、社会、文化和其它关系。由于年轻的申请人无法建立这些关系,签证官就要审查他们赴美的确切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所有签证申请都依据法律,被单独处理。
为什么美国签证法这么严格?
美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在其国内的旅游者并不象其它国家那样加以控制,比如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为了让外国人毫无负担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责任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看作有移民意图,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无此目的。
如果拒签是基于214条(b)款,就再不能申请签证了吗?
不是。如果您已备有第一次申请时签证官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或自前一次被拒签后,您的整体情况已有显著改变,并且您能在美国境外建立具有说服力的关系,您就能再次申请签证。
被拒签的申请人是否必须等到3-6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签证?
拒签后何时再次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能提交能够证明您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条件的补充文件或证明,您就可以重新申请。
我递交的文件是按要求准备的,可仍被拒签了,我究竟还需要带什么文件?
递交文件并不能说明问题,而是文件上所显示的您的整体情况不能够推翻您有移民倾向的假设。请牢记,美国法律假定您有移民倾向,而您必须能证明您的整体情况迫使您在访美后离美回国。
为什么面谈时间那么短,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而且几乎连我的文件都没看就拒签了我的申请?
签证官每年要处理成千上万份签证申请。凭经验,我们可以迅速审看签证表格和其它辅助材料以减少提问。请记住,所需信息绝大部分已在签证申请表上,通常无需多问问题。
据说,申请签证时说去商务考察比说去旅游或探亲要好,这是真的吗?
不是。您应照实说。如果您符合条件,在中国的约束力可以推翻"移民倾向"的假定,您就可以得到旅游签证。但是,如果您在赴美意图上有意误导签证官,我们就很难相信您提供的其它情况。
申请签证时,我已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返回中国,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签证官必须先衡量您的整体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发给您签证。虽然本人的口头陈述对获得签证有一定帮助,但是,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仅凭口头保证不能证明您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
我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表格,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由美国移民局批准的I-20表格只是签证官要审查的材料之一。请记住,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款的规定,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国短暂停留后会离开,留学签证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会离开美国。
多数赴美留学的人要在美国呆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我们决定是否签发签证前,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目的不是学习,而是在美长期居留,他肯定会被拒签。因此,即使学校已经录取了您并发给您I-20表,但也仅是我们要考察的众多因素之一。
为何许多被拒签的申请人都得到相同的文件说明被拒签的理由?例如:留学签证和旅游签证的拒签理由总该不同吧?
大多数签证申请都是依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的第 214 条 (b) 款被拒签的。大多数被拒签的人均是由于不能提供在美国以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美国短暂停留后肯定回国。许多人都认为有一份文件或一种特殊的回答可以使他在几天或几星期后,再申请时得到签证。这种文件或回答是不存在的。申请人被拒签是因为整体情况不符合条件。申请人应在整体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后再申请签证。比如:刚毕业的无业学生,应在就业一段时间后再申请签证。
我告诉签证官我父母在中国,我肯定会回来。我是独生子,我会回来照顾双亲时,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经验表明,独生子也会在美国无限期滞留。独生子只是个人条件之一,单凭这条拿签证是不够的。
我所在公司和我的美国朋友写信保证我会回到中国,可我仍被认为归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美国法律不允许其他人代替签证官行使权力、衡量申请人的整体情况。保证信不能证明申请人在美国之外的关系。让地位高的人写信担保与此类似,它不能自动证明申请人无移民倾向。但是,签证官会将它同其它文件一起纳入考虑的范围。
我是否可以提前给使馆发信或传真,让签证官了解我的情况及我与中国的牢固关系?
提前给我们写信没有用。您应该在面谈时带上这封信和其它材料。面谈的地方才是审核申请人材料的最恰当的场合。
我是否需要隐瞒我在美国有近亲,我正在申请移民,我曾被拒签过等事实?如果我对使馆有所隐瞒、提供错误信息或假文件,会有什么后果?
造假的后果非常严重。申请人提供错误信息、隐瞒有关事实,或做不属实的陈诉,都有可能永远被拒绝进入美国。所有批准了的签证申请还会与电脑记录核对,以确定申请表上的某些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中国的申请人有亲戚在美国或曾申请移民是常见的。这类情况不会妨碍申请人获得签证。但故意隐瞒事实的人将被拒签。
必须参加TOEFL、SAT、GRE和GMAT的考试,才能得到留学签证吗?是否需要达到一定分数才能得到签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为了取得签证而参加任何特殊的考试。不过,我们注意到,学习态度积极而认真的学生,经常在申请美方学校时,参加这类考试。参加一项或多项此类考试,对证明申请人重视留学计划有帮助。
拒签后,如果我让一位高级官员或一位美国朋友与签证官联系,对我是否有帮助?
没有帮助。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是由美国法律授予驻海外签证官的。对签证案的最后决定权掌握在签证官手里。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申请人应通过新的材料来证明自己与中国的关系,改变签证官的决定。
我是否可以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申请签证?
是否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申请签证由申请人自己决定。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申请签证不需要请旅行社代办。旅行社经常让申请人交钱填表,但在我们这儿,表格是免费发放的。旅行社还要收一大笔钱,承诺申请人能得到签证。依据我们的经验,许多申请人听信中间人的话,在回答问题时不说实话。其实,诚实的回答不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而不实的回答,会让人怀疑整个签证申请。
我的美国朋友能直接与领事咨询我的申请吗?
为了给美国公民提供一个与领事直接对话的机会,签证处将安排一位领事在每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4点到5点出面接待。咨询的原则是谁先到谁先问。上述三天下午4点到使馆的所有美国公民将有一次与一位领事对话的机会,下午4点以后到达的任何一位咨询者将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被接待。下午 4:30 以后将不接待任何人。
请在预定出发的日期前尽早申请。由于申请人人数并不固定,面谈需要等待的时间也不尽相同。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星期。
为获得过美国签证的申请人开办免面谈服务
凡获得过B-1 (商务),B-2 (旅游),F (留学生及家属),J (交流访问学者及家属),以及H (短期工作人员及家属) 签证的申请人再申请同种签证时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注意:申请人不必曾持该签证赴美):
现有签证仍有效
所获签证已过期,但失效日期距此次申请日期不超过12个月 (包括12个月)
重新申请F,J 以及H签证的申请人必须返回与上次相同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 此外,申请人必须在其常住地所属的使、领馆申请签证。
大多数中信实业银行收取人民币200元的代办手续费,但也有个别地方收费略高。
签证官是如何决定批准或拒发申请人的签证?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 ......
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 条 (b) 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应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依据美国法律,每个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
什么是牢固的"约束力"?
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 您的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个人的工作和收入、住宅或公寓、汽车、亲近的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都包括在内。签证官采用分别处理的方法来研究申请人的职业、社会、文化和其它关系。由于年轻的申请人无法建立这些关系,签证官就要审查他们赴美的确切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所有签证申请都依据法律,被单独处理。
为什么美国签证法这么严格?
美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在其国内的旅游者并不象其它国家那样加以控制,比如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为了让外国人毫无负担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责任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看作有移民意图,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无此目的。
如果拒签是基于214条(b)款,就再不能申请签证了吗?
不是。如果您已备有第一次申请时签证官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或自前一次被拒签后,您的整体情况已有显著改变,并且您能在美国境外建立具有说服力的关系,您就能再次申请签证。
被拒签的申请人是否必须等到3-6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签证?
拒签后何时再次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能提交能够证明您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条件的补充文件或证明,您就可以重新申请。
我递交的文件是按要求准备的,可仍被拒签了,我究竟还需要带什么文件?
递交文件并不能说明问题,而是文件上所显示的您的整体情况不能够推翻您有移民倾向的假设。请牢记,美国法律假定您有移民倾向,而您必须能证明您的整体情况迫使您在访美后离美回国。
为什么面谈时间那么短,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而且几乎连我的文件都没看就拒签了我的申请?
签证官每年要处理成千上万份签证申请。凭经验,我们可以迅速审看签证表格和其它辅助材料以减少提问。请记住,所需信息绝大部分已在签证申请表上,通常无需多问问题。
据说,申请签证时说去商务考察比说去旅游或探亲要好,这是真的吗?
不是。您应照实说。如果您符合条件,在中国的约束力可以推翻"移民倾向"的假定,您就可以得到旅游签证。但是,如果您在赴美意图上有意误导签证官,我们就很难相信您提供的其它情况。
申请签证时,我已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返回中国,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签证官必须先衡量您的整体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发给您签证。虽然本人的口头陈述对获得签证有一定帮助,但是,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仅凭口头保证不能证明您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
我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表格,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由美国移民局批准的I-20表格只是签证官要审查的材料之一。请记住,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款的规定,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国短暂停留后会离开,留学签证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会离开美国。
多数赴美留学的人要在美国呆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我们决定是否签发签证前,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目的不是学习,而是在美长期居留,他肯定会被拒签。因此,即使学校已经录取了您并发给您I-20表,但也仅是我们要考察的众多因素之一。
为何许多被拒签的申请人都得到相同的文件说明被拒签的理由?例如:留学签证和旅游签证的拒签理由总该不同吧?
大多数签证申请都是依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的第 214 条 (b) 款被拒签的。大多数被拒签的人均是由于不能提供在美国以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美国短暂停留后肯定回国。许多人都认为有一份文件或一种特殊的回答可以使他在几天或几星期后,再申请时得到签证。这种文件或回答是不存在的。申请人被拒签是因为整体情况不符合条件。申请人应在整体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后再申请签证。比如:刚毕业的无业学生,应在就业一段时间后再申请签证。
我告诉签证官我父母在中国,我肯定会回来。我是独生子,我会回来照顾双亲时,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经验表明,独生子也会在美国无限期滞留。独生子只是个人条件之一,单凭这条拿签证是不够的。
我所在公司和我的美国朋友写信保证我会回到中国,可我仍被认为归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美国法律不允许其他人代替签证官行使权力、衡量申请人的整体情况。保证信不能证明申请人在美国之外的关系。让地位高的人写信担保与此类似,它不能自动证明申请人无移民倾向。但是,签证官会将它同其它文件一起纳入考虑的范围。
我是否可以提前给使馆发信或传真,让签证官了解我的情况及我与中国的牢固关系?
提前给我们写信没有用。您应该在面谈时带上这封信和其它材料。面谈的地方才是审核申请人材料的最恰当的场合。
我是否需要隐瞒我在美国有近亲,我正在申请移民,我曾被拒签过等事实?如果我对使馆有所隐瞒、提供错误信息或假文件,会有什么后果?
造假的后果非常严重。申请人提供错误信息、隐瞒有关事实,或做不属实的陈诉,都有可能永远被拒绝进入美国。所有批准了的签证申请还会与电脑记录核对,以确定申请表上的某些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中国的申请人有亲戚在美国或曾申请移民是常见的。这类情况不会妨碍申请人获得签证。但故意隐瞒事实的人将被拒签。
必须参加TOEFL、SAT、GRE和GMAT的考试,才能得到留学签证吗?是否需要达到一定分数才能得到签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为了取得签证而参加任何特殊的考试。不过,我们注意到,学习态度积极而认真的学生,经常在申请美方学校时,参加这类考试。参加一项或多项此类考试,对证明申请人重视留学计划有帮助。
拒签后,如果我让一位高级官员或一位美国朋友与签证官联系,对我是否有帮助?
没有帮助。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是由美国法律授予驻海外签证官的。对签证案的最后决定权掌握在签证官手里。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申请人应通过新的材料来证明自己与中国的关系,改变签证官的决定。
我是否可以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申请签证?
是否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申请签证由申请人自己决定。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申请签证不需要请旅行社代办。旅行社经常让申请人交钱填表,但在我们这儿,表格是免费发放的。旅行社还要收一大笔钱,承诺申请人能得到签证。依据我们的经验,许多申请人听信中间人的话,在回答问题时不说实话。其实,诚实的回答不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而不实的回答,会让人怀疑整个签证申请。
我的美国朋友能直接与领事咨询我的申请吗?
为了给美国公民提供一个与领事直接对话的机会,签证处将安排一位领事在每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下午4点到5点出面接待。咨询的原则是谁先到谁先问。上述三天下午4点到使馆的所有美国公民将有一次与一位领事对话的机会,下午4点以后到达的任何一位咨询者将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被接待。下午 4:30 以后将不接待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