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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莫默,不知名编辑,不知名作者,不知名编剧。《时光盗不走孤独》2016年12月上市——给我一支手电筒,我可以照亮你的青春;你的左眼看到黑暗,右眼看到光明。
(小编的话:莫默老师很多很多年前也是《飞·魔幻》的作者,如果现在的读者中还有记得他的,孩子应该能打酱油了吧!这期友情交换了专栏,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老师的新书《时光盗不走孤独》哟!)
我曾在《黄金时代》的最后一页,写下一句话。
“我不会怀着猥琐的目的,成为无用的大人。”
搬新家的时候,与媳妇一起整理书房。媳妇把一摞边都磨毛了的旧书递给我,由我一一安置在柜子最上一层隔间。她素来知道我有保存旧物的习惯,从不会乱放我的私物。
那一摞旧书经年累月被闲置,上面已经蒙了一层薄薄的灰尘。随手翻开一本,满目都是我年轻时候的稚拙笔迹,有的上面蓝墨水颜色甚至已经开始逐渐转淡,将至透明。
有一个瞬间,我透过书柜玻璃的反光,看见自己投在里面的影子。
眉头是常年皱着的,已经留下痕迹,眼镜后的板正眼神和前一天夜里保留下来的青色胡楂儿尤其突出。
突如其来的陌生感让我手足无措。
我胸腹间顿时涌起来一股复杂情绪,让我无所适从。迫不及待将所有书放进去之后,我从旧书中翻出一本《黄金时代》,走到阳台坐下。这时媳妇已经适时泡了一壶大红袍过来。
我把书放得远远的,靠在小阳台的椅子上,盯着茶壶里叶片蜷曲的脉络逐渐舒展,茶汤颜色渐深,透出烘焙过的浓香。旁边挂的吊兰上午时候刚喷过水,正凝成晶莹小珠,慢慢滑脱。
手边仿佛无事,于是我又玩了一会儿手机,刷昨天到今天的微博和其他未读信息,从紧要的不紧要的一一翻过。
自始至终,我再没翻动那本书,因为我知道我在里面写过什么话。
而在这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为搬新家的事情苦恼。
成天忙于跟各路装修师傅算计清单,走马灯似的换不同的设计师,对比餐厅椅子的做工,与媳妇一起计较每一尺窗帘的颜色。终日在满脑子油漆木工里度过,只为新家能住得更舒畅一分。
媳妇孕期渐长,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有了新身份的我开始奔波于新文章的编写与家具的挑拣中,把翻动一本书籍的执着变成对飘窗尺寸和空气质量的要求,与墙漆工斤斤计较,随时害怕甲醛超标。
新生命即将到来,把我从曾经的孤独中拔除,融入了一个温柔的内里。
我已经变成了每天下班时间会开车去花卉市场搬回一盆绿萝的大叔。偶尔陪媳妇去逛婴童用品,买一只奶嘴和几件粉蓝粉红的小衣服,婴儿的袜子围兜都小巧精致,拿在手里,让人止不住地心生柔软。
同时,我离心中的少年又远了一步。
有一天,我切着洋葱,冷不丁脑子一抽,隔着厨房门大声问媳妇:“当初你为什么喜欢我呀?”
媳妇正在客厅听胎教音乐,听到这话之后,愣了一会儿。见我支着头瞧她,手里还捏着一块呛人洋葱,料想是傻缺模样,她却突然笑开。
“因为你有才啊!”
哈哈,真好。
现在小几上的水培绿萝生长得繁盛异常,我在镜子里刮胡子,揉了揉眉心的折痕,眼里的光称得上平淡且温和。
最近情绪的确反复得太多了。
在我前面这小半生中,欲望念想数不胜数。满目清高野望,却又像所有人一样好鲜衣美食,好繁花烟火,自身没有的就去极力追寻,抱一腔孤勇,头脸摔破在所不惜。然而生命是一个不断被搓圆捏扁的过程,反抗越强,反弹越大,岁数逐年增加,年少时的奢望与念想一点点消失,最终不复理想中的模样。
似乎是年轻时通常无所顾忌,骑个自行车都能左右带风。而到了一个可以称为“叔”的年龄之后,我连走路都开始左顾右盼,时时注意路边荆棘扎手扎脚。
我猜想,年轻时的我说不定会唾弃鄙视现在的我。可是,孤独久了的大叔,也需要一个能系上自己这只风筝的桩子呀。
心本无生因境有。
果然是少不更事,难知情。
不过再怎么说,被年轻时的自己唾弃的感觉,还是稍微有点糟糕呀!
(小编的话:莫默老师很多很多年前也是《飞·魔幻》的作者,如果现在的读者中还有记得他的,孩子应该能打酱油了吧!这期友情交换了专栏,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老师的新书《时光盗不走孤独》哟!)
我曾在《黄金时代》的最后一页,写下一句话。
“我不会怀着猥琐的目的,成为无用的大人。”
搬新家的时候,与媳妇一起整理书房。媳妇把一摞边都磨毛了的旧书递给我,由我一一安置在柜子最上一层隔间。她素来知道我有保存旧物的习惯,从不会乱放我的私物。
那一摞旧书经年累月被闲置,上面已经蒙了一层薄薄的灰尘。随手翻开一本,满目都是我年轻时候的稚拙笔迹,有的上面蓝墨水颜色甚至已经开始逐渐转淡,将至透明。
有一个瞬间,我透过书柜玻璃的反光,看见自己投在里面的影子。
眉头是常年皱着的,已经留下痕迹,眼镜后的板正眼神和前一天夜里保留下来的青色胡楂儿尤其突出。
突如其来的陌生感让我手足无措。
我胸腹间顿时涌起来一股复杂情绪,让我无所适从。迫不及待将所有书放进去之后,我从旧书中翻出一本《黄金时代》,走到阳台坐下。这时媳妇已经适时泡了一壶大红袍过来。
我把书放得远远的,靠在小阳台的椅子上,盯着茶壶里叶片蜷曲的脉络逐渐舒展,茶汤颜色渐深,透出烘焙过的浓香。旁边挂的吊兰上午时候刚喷过水,正凝成晶莹小珠,慢慢滑脱。
手边仿佛无事,于是我又玩了一会儿手机,刷昨天到今天的微博和其他未读信息,从紧要的不紧要的一一翻过。
自始至终,我再没翻动那本书,因为我知道我在里面写过什么话。
而在这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为搬新家的事情苦恼。
成天忙于跟各路装修师傅算计清单,走马灯似的换不同的设计师,对比餐厅椅子的做工,与媳妇一起计较每一尺窗帘的颜色。终日在满脑子油漆木工里度过,只为新家能住得更舒畅一分。
媳妇孕期渐长,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有了新身份的我开始奔波于新文章的编写与家具的挑拣中,把翻动一本书籍的执着变成对飘窗尺寸和空气质量的要求,与墙漆工斤斤计较,随时害怕甲醛超标。
新生命即将到来,把我从曾经的孤独中拔除,融入了一个温柔的内里。
我已经变成了每天下班时间会开车去花卉市场搬回一盆绿萝的大叔。偶尔陪媳妇去逛婴童用品,买一只奶嘴和几件粉蓝粉红的小衣服,婴儿的袜子围兜都小巧精致,拿在手里,让人止不住地心生柔软。
同时,我离心中的少年又远了一步。
有一天,我切着洋葱,冷不丁脑子一抽,隔着厨房门大声问媳妇:“当初你为什么喜欢我呀?”
媳妇正在客厅听胎教音乐,听到这话之后,愣了一会儿。见我支着头瞧她,手里还捏着一块呛人洋葱,料想是傻缺模样,她却突然笑开。
“因为你有才啊!”
哈哈,真好。
现在小几上的水培绿萝生长得繁盛异常,我在镜子里刮胡子,揉了揉眉心的折痕,眼里的光称得上平淡且温和。
最近情绪的确反复得太多了。
在我前面这小半生中,欲望念想数不胜数。满目清高野望,却又像所有人一样好鲜衣美食,好繁花烟火,自身没有的就去极力追寻,抱一腔孤勇,头脸摔破在所不惜。然而生命是一个不断被搓圆捏扁的过程,反抗越强,反弹越大,岁数逐年增加,年少时的奢望与念想一点点消失,最终不复理想中的模样。
似乎是年轻时通常无所顾忌,骑个自行车都能左右带风。而到了一个可以称为“叔”的年龄之后,我连走路都开始左顾右盼,时时注意路边荆棘扎手扎脚。
我猜想,年轻时的我说不定会唾弃鄙视现在的我。可是,孤独久了的大叔,也需要一个能系上自己这只风筝的桩子呀。
心本无生因境有。
果然是少不更事,难知情。
不过再怎么说,被年轻时的自己唾弃的感觉,还是稍微有点糟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