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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标准》在总结目标中明确地提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就要求数学教育不仅要让学生“学会”,即掌握知识,而且还要让学生“会学”,即掌握思想方法,发展思维,形成能力.因此,教师应更注重对学生进行数学思维的渗透,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思维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