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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率,保证财政性资金安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与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协调现象,本文对此提出了相应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问题;对策
2010年7月,农十师财务局在兵团财政系统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全师师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团场学校、医院的直接支付业务都纳入到国库直接支付系统。随着一年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对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率,保证财政性资金安全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所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将所有的政府性资金全部集中存放到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的单一账户
所有财政支出必须由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的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的经费不再预拨,财政资金的使用由各部门根据细化的预算自主决定,财政部门核对后准予支出,财政资金由单一专用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凡纳入支付中心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其资金使用权限、开支渠道、预算定额、资金性质和会计核算权限均不改变。对纳入集中管理的单位,支付中心按照“责权不变、集中支付、分户核算、封闭运行”的办法进行管理。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
1.预算单位应支未支的现金流量在国库。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改变了过去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的做法,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之前,都保留在国库,为国库现金和债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2.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所有财政资金支付活动都处于政府监督管理之下,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大大提高。预算单位支付信息的明晰程度和及时性都有明显提高。
3.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 改变了原来财政资金采取层层拨付的方式,资金从财政部门账户到用款单位(或收款人)账户可在一天内完成。这与以往多层次、多环节的拨付渠道相比,大大提高了资金的效率。
4.提高了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预算单位按照预算和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资金,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都得到加强。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协调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部门预算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但由于以前单位领导和会计对预算不重视,导致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因为在编制预算时,要求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同时要求重点首先要“保民生”,其次才是“保运转”。所以为了能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单位就会在支付过程中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不专款专用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有的单位为了争取财政资金,巧立名目设置项目支出。
2.部门预算批复太迟。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支付单位的每项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当年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向财政部门按用途提出用款申请”。而从实际工作看,各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从预算年度的上年四季度(10月中旬左右)起开始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各级人大批准,再由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到预算单位,一般要历时半年左右,通常在预算年度的3-4月份才能到位。这使预算单位无法及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来进行资金支付。
3.导致预算单位资产虚增。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入的确认不是实际收到货币资金或使用时确认,而是在财政部门向代理银行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到账通知书时确认。此时,预算单位并没有收到实际的货币资金,而仅具有了允许支付的额度,在这种情况下确认收入的实现,显然违背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收付实现制的收入确认原则。
四、建立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配套的措施。
1.完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提高单位领导和主管会计对预算管理的认识,按照单位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预算,防制因预算不足导致的风险。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得任意改变资金用途,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预算单位的支出形成有力约束。另外,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全新的业务,所以单位的会计人员应深入了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要熟悉国库集中支付的操作流程,这就要求单位会计人员须具备扎实的财务理论基础的较强的计算机网络知识。所以,应加强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为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加强财政经费管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2.改革预算批复时间。为了保证预算单位工作顺利开展,应将各级预算批复时间提前,最迟应在预算年度的1月底前下达。
3.改变收入确认方法。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的是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核算,确认收入。如果将财政授权支付的账务处理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进行核算,预算单位在获准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时不确认收入,对批复使用的用款额度只做备查账登记,而只有在实际发生支出时才做借记支出科目和贷记相应的收入科目的账务处理。在这样的账务处理下,预算单位的收入虚增的情况就可以解决。
总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区推行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存在一些问题在所难免。只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预算单位都能重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就能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带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不断推动我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顺利地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黄 练:《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中国农业会计》2010-2.
[2]卢建超:《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协调问题探讨》《地方财政研究》2007.3.
关键词: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问题;对策
2010年7月,农十师财务局在兵团财政系统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全师师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团场学校、医院的直接支付业务都纳入到国库直接支付系统。随着一年多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对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率,保证财政性资金安全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所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将所有的政府性资金全部集中存放到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的单一账户
所有财政支出必须由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的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的经费不再预拨,财政资金的使用由各部门根据细化的预算自主决定,财政部门核对后准予支出,财政资金由单一专用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凡纳入支付中心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其资金使用权限、开支渠道、预算定额、资金性质和会计核算权限均不改变。对纳入集中管理的单位,支付中心按照“责权不变、集中支付、分户核算、封闭运行”的办法进行管理。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
1.预算单位应支未支的现金流量在国库。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改变了过去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的做法,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之前,都保留在国库,为国库现金和债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2.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所有财政资金支付活动都处于政府监督管理之下,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大大提高。预算单位支付信息的明晰程度和及时性都有明显提高。
3.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 改变了原来财政资金采取层层拨付的方式,资金从财政部门账户到用款单位(或收款人)账户可在一天内完成。这与以往多层次、多环节的拨付渠道相比,大大提高了资金的效率。
4.提高了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预算单位按照预算和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资金,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都得到加强。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协调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部门预算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但由于以前单位领导和会计对预算不重视,导致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因为在编制预算时,要求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同时要求重点首先要“保民生”,其次才是“保运转”。所以为了能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单位就会在支付过程中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不专款专用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有的单位为了争取财政资金,巧立名目设置项目支出。
2.部门预算批复太迟。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支付单位的每项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当年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向财政部门按用途提出用款申请”。而从实际工作看,各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从预算年度的上年四季度(10月中旬左右)起开始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各级人大批准,再由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到预算单位,一般要历时半年左右,通常在预算年度的3-4月份才能到位。这使预算单位无法及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来进行资金支付。
3.导致预算单位资产虚增。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入的确认不是实际收到货币资金或使用时确认,而是在财政部门向代理银行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到账通知书时确认。此时,预算单位并没有收到实际的货币资金,而仅具有了允许支付的额度,在这种情况下确认收入的实现,显然违背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收付实现制的收入确认原则。
四、建立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配套的措施。
1.完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提高单位领导和主管会计对预算管理的认识,按照单位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预算,防制因预算不足导致的风险。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得任意改变资金用途,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预算单位的支出形成有力约束。另外,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全新的业务,所以单位的会计人员应深入了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要熟悉国库集中支付的操作流程,这就要求单位会计人员须具备扎实的财务理论基础的较强的计算机网络知识。所以,应加强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为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加强财政经费管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2.改革预算批复时间。为了保证预算单位工作顺利开展,应将各级预算批复时间提前,最迟应在预算年度的1月底前下达。
3.改变收入确认方法。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的是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核算,确认收入。如果将财政授权支付的账务处理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进行核算,预算单位在获准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时不确认收入,对批复使用的用款额度只做备查账登记,而只有在实际发生支出时才做借记支出科目和贷记相应的收入科目的账务处理。在这样的账务处理下,预算单位的收入虚增的情况就可以解决。
总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区推行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存在一些问题在所难免。只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预算单位都能重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就能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带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不断推动我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顺利地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黄 练:《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中国农业会计》2010-2.
[2]卢建超:《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协调问题探讨》《地方财政研究》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