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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的补贴
需要纳税吗
问:山西侯艳
——我要办理提前退休,单位准备给我一笔补贴,请问这笔补贴是否需要纳税?如果要纳税,会怎么扣税呢?
适用文件:《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
答:
“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本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W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能提前支取吗
问:湖南易刚
——我原来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现调到企业上班,我还要把在事业单位工作时的养老保险费补交吗 ?个人账户能否提前支取?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个人账户金额允许继承吗?
适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答:
《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中规定: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W
回农村后城镇养老保险
怎么处理
问:辽宁夏力强
——我一个亲属在沈阳工作时参加了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因合同期满要回农村了。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呀?
适用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
辽人社发〔2010〕13号
答:
“在城镇企业或以其他形式就业符合规定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农村居民,因合同期满或其他原因离开原城镇企业单位返乡务农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予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离开原城镇企业或返乡后到另一省辖市或统筹管理范围城镇企业就业的,按本通知规定的办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手续。
返乡后不再到城镇企业就业且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后期出台的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曾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上的,返乡后未再到城镇企业就业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可申请退休,经批准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由本人到原城镇参保所在地保留个人账户的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国家有规定时,按国家规定执行。”W
Tips
★辽宁省本溪市马秀娥同志注意: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女干部失业后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或失业两年后未再就业以及再就业后未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按工人退休年龄掌握。”
★辽宁省鞍山市姜涛同志注意: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规定:“条例施行前(2004年1月1日)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你做的是伤残等级鉴定,不是认定,二者不是一回事。一般来说,以前的工伤是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
★辽宁省本溪市钱进同志注意:
来信所说的买断工龄下岗后,可以重新返厂工作,目前并无相关政策。建议你到原单位询问,是否是企业内部的规定。W
需要纳税吗
问:山西侯艳
——我要办理提前退休,单位准备给我一笔补贴,请问这笔补贴是否需要纳税?如果要纳税,会怎么扣税呢?
适用文件:《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
答:
“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本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W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能提前支取吗
问:湖南易刚
——我原来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现调到企业上班,我还要把在事业单位工作时的养老保险费补交吗 ?个人账户能否提前支取?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个人账户金额允许继承吗?
适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答:
《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中规定: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W
回农村后城镇养老保险
怎么处理
问:辽宁夏力强
——我一个亲属在沈阳工作时参加了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因合同期满要回农村了。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呀?
适用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
辽人社发〔2010〕13号
答:
“在城镇企业或以其他形式就业符合规定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农村居民,因合同期满或其他原因离开原城镇企业单位返乡务农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予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离开原城镇企业或返乡后到另一省辖市或统筹管理范围城镇企业就业的,按本通知规定的办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手续。
返乡后不再到城镇企业就业且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后期出台的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曾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上的,返乡后未再到城镇企业就业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可申请退休,经批准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由本人到原城镇参保所在地保留个人账户的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国家有规定时,按国家规定执行。”W
Tips
★辽宁省本溪市马秀娥同志注意: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女干部失业后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或失业两年后未再就业以及再就业后未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按工人退休年龄掌握。”
★辽宁省鞍山市姜涛同志注意: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规定:“条例施行前(2004年1月1日)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你做的是伤残等级鉴定,不是认定,二者不是一回事。一般来说,以前的工伤是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
★辽宁省本溪市钱进同志注意:
来信所说的买断工龄下岗后,可以重新返厂工作,目前并无相关政策。建议你到原单位询问,是否是企业内部的规定。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