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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离不开中国的改革开放。招商引资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大举措,但招商引资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招商引资是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一种方式,但政府过度干预招商引资,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本文从政府职能的视角揭示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对策
政府与企业在各个方面都有联系,良性的政企关系有利于政府职能的发挥,也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招商引资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形式,是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招商引资的举措,带动了地区GDP的增长,但与此同时也暴露了地方政府的众多问题,正因如此,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明确职能定位和角色定位是至关重要的。
一、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不明朗的“双向寻租”关系
“双向寻租”可以分为传统寻租和反向寻租,二者的区别在于设租者和寻租者不同。在传统寻租的过程中,设租者是政府,而寻租者是企业,是企业向政府寻租的过程。反向寻租是政府向企业寻租的过程。政府官员为自身利益最大化,围绕利益至上的目标企业进行政治活动。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允诺各种优惠,努力示好并应酬外资;而外资企业则类似于传统的设租者,基于其创造获益能力,逼迫对方将部分收益回馈为投资优惠。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政企互动”也存在双向寻租。权力寻租,慷国家人民之慨,中饱个人外商之私囊。许多地方政府官员集权力于一身,将决策、人事、司法等权利控制在手中,通过招商引资获取利益,没有将国家政策认真落在实处,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擅自减免土地价格。企业为官员娱乐活动买单,这已经是多年来,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潜规则,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利用”,以满足自己的私心。这样只为双方自身利益的招商引资带来了许多问题,比如说低端制造业过剩、污染输入、重复建设,排挤本地企业等问题。双向寻租的互动模式揭示了一个可以制定政策来管制企业进入市场,为获得超额利益的政府,围绕着一群寻求垄断,获得超额利润的企业的政府现象。
(2)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观念落后
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新常态意味着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出了新的挑战,带来了新的机遇。招商引资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只有树立新的观念,才能将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各种要素进行整合。一些地方政府受传统行政文化影响,认为招商引资的主导者是政府,政府既有权力否决不满意的投资商,也有权力给投资商牵线搭桥。没有正确理解招商引资的内涵及目的,使招商引资流于表面,未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树立正确的招商观念,建立一套合理的招商引资方案,出现了盲目追求投资的行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政策文件,为地方发展提供合理合法的投资环境,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为投资商提供优良的硬环境和软环境。
(3)政府招商引资本质上是政府的缺位、错位和越位
经济学的“诺思悖论”认为:有效的政府是经济发展的必要的条件,政府的干预不一定对社会有利,但是经济发展离不开国家,然而经济衰退的根源也是國家。说明经济活动离不开政府,政府也可能导致经济衰退。但是政府的过度干预会造成“合成谬误——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但综合起来对国家却是不利的。”人和人的观念是不同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但总结起来对国家却是不利的。
首先,地方政府缺位表现在为投资商提供公共服务和优良的软环境。地方政府只注重投资数额和投资商数量上的增长,忽视了自己为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表现出信息服务不到位、金融服务不到位以及政策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最基本的公共服务难以保证,更不用说为投资商提供公平合理的软环境了。稳定的治安,高效的行政审批,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谐的市场氛围等都是政府应该提供的最基本的环境。但是,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还处于缺位的状态。
其次,地方政府错位表现在政府角色和理念的错位。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主要执行者,承担着制定政策,制定市场规则及维护市场秩序的角色。政府能够解决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减少市场失灵带来的损失。但是在实际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政府承担的角色不仅仅是“掌舵者”,也是“划桨者”,掌控着招商引资的全过程,这样既不利于招商引资的具体落实,也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最后,政府职能的越位表现在干预政府不该干预的领域。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把发展看成是招商引资,全体成员致力于拉拢投资商,体现出政府观念的狭隘和政府职能履行的越位。政府参与招商引资的全过程,作为招商引资的主体企业却被政府的权力逼迫退居幕后。招商引资本质上是属于商业性行为,属于竞争性领域,市场能够自发的调节一定的领域,这种领域政府应该让市场自发调节,应该把这些事务交给企业或者一些其他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来办事,减少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制度性成本。
二、优化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对策
(一)建立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指出“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亲”“清”政商关系既有利于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让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形成一种清朗的政企关系,这种关系能够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也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二者相辅相成。
政商关系的“亲”意味着政府与企业保持一种亲密的关系,政府能够依据企业的动态,及时察觉企业所需要的服务,并为此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企业投资创业的热情;而“清”意味着政府与企业之间权力清,责任清,关系清。领导干部与企业之间主动划清界限,不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亲’则两利,‘清’则相安的良好状态。 首先,让政务服务更加优化。要求政府既要明确自己的职权范围,又要倾情倾力主动服务,释放出市场主体的活力。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广泛推进“互联网+政务”,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应用于其中,让企业降低制度性成本,提升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了解企业的需求,通过定期走访,每月追踪等举措,为企业量身定做帮扶机制,将政策落到实处。
其次,让交往规范更加细化。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进行,能够让政商关系更加紧密。这要求政府和企业之间在观念层面和制度层面凝聚共识,让交往规范更加细化,做到交往有据,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守住交往的界限,采取恳谈会、促进会、挂钩帮扶等举措,拉近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距离,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听取企业家的建议和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
(二)变“政府招商”为“中介招商”
减少政府直接干预招商引资,让政府从招商引资的一线中退出来,变“政府招商”为“中介招商”,让政府成为招商中介和行业协会的培育者。中介招商就是政府委托专门机构,将招商的项目和招商的信息投向市场,由专门的机构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进行招商的过程。而行业协会代表着企业的利益,扮演者为企业“代言”的角色。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都是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政府在选取和培育中介组织进行招商引资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鼓励发展招商中介。中介机构能够在工作中积累起丰富的项目资源库,为政府提供大量可供选择的优秀项目资源。中介机构本身也是企业,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为鼓励中介机构发展,建立适当奖励和惩罚制度,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奖励和惩戒。第二,选取合适的中介机构。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中介机构种类多样,但是大体分为专业招商中介机构、招商经济人、各类专业性机构、各类企业。政府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应该选择那些诚信可靠,知名度高的机构,选取那些拥有强大招商团队的机构。招商引资本身就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参与招商引资的人员需要掌握专业的基础知识和能力,为企业提供从前期宣传到最终落户的一站式管家服务。
(三)建立政策软环境,给企业提供平等的“空间”
明晰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在职能定位,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是政策制定者,优良环境提供者,是大局的把控者。政府是否有效不在于政府的人员机构的庞大,而在于对经济管理是否有效,在于是否善于治理。中央制定的政策不能兼顾所有地区的实际情况,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发展的政策。在信息时代,一些实物性的资源,比如说劳动力资源、自然资源等不再成为企业投资的主导原因,而一些非实物资源人文环境、制度等成为投资商投资的重要原因。通过塑造区域形象,提升区域价值,为地区增添无形资产。这就要求政府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立足于宏观层面上,通过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致力于地方人文环境、舆论环境、生态环境等“软”环境的建设,为企业提供平等的服务,搭建“舞台”,让企业“自我表演”。
三、总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招商引资成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之一。招商引资不仅带来了资本,也带来了就业、技术、管理办法等。但是政府招商引资本质上是政府错位、越位和缺位的经济职能履行方式,政府过度在招商引资中注入时间和精力,就越容易忽视政府的其他职能,难以兼顾全部。招商引资需要遵循市场规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部分,需要在优良的营商环境中进行。只有在优良的营商环境下,企业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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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黎鸿飞.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研究[J].中外企业家,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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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李伟.论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职能定位[J].求实,2010(03).
作者简介:徐建芬(1997—),女,景颇族,云南陇川人,管理学硕士,研究方法:政企关系。
关键词: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对策
政府与企业在各个方面都有联系,良性的政企关系有利于政府职能的发挥,也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招商引资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形式,是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招商引资的举措,带动了地区GDP的增长,但与此同时也暴露了地方政府的众多问题,正因如此,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明确职能定位和角色定位是至关重要的。
一、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不明朗的“双向寻租”关系
“双向寻租”可以分为传统寻租和反向寻租,二者的区别在于设租者和寻租者不同。在传统寻租的过程中,设租者是政府,而寻租者是企业,是企业向政府寻租的过程。反向寻租是政府向企业寻租的过程。政府官员为自身利益最大化,围绕利益至上的目标企业进行政治活动。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允诺各种优惠,努力示好并应酬外资;而外资企业则类似于传统的设租者,基于其创造获益能力,逼迫对方将部分收益回馈为投资优惠。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政企互动”也存在双向寻租。权力寻租,慷国家人民之慨,中饱个人外商之私囊。许多地方政府官员集权力于一身,将决策、人事、司法等权利控制在手中,通过招商引资获取利益,没有将国家政策认真落在实处,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擅自减免土地价格。企业为官员娱乐活动买单,这已经是多年来,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潜规则,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利用”,以满足自己的私心。这样只为双方自身利益的招商引资带来了许多问题,比如说低端制造业过剩、污染输入、重复建设,排挤本地企业等问题。双向寻租的互动模式揭示了一个可以制定政策来管制企业进入市场,为获得超额利益的政府,围绕着一群寻求垄断,获得超额利润的企业的政府现象。
(2)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观念落后
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新常态意味着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出了新的挑战,带来了新的机遇。招商引资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只有树立新的观念,才能将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各种要素进行整合。一些地方政府受传统行政文化影响,认为招商引资的主导者是政府,政府既有权力否决不满意的投资商,也有权力给投资商牵线搭桥。没有正确理解招商引资的内涵及目的,使招商引资流于表面,未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树立正确的招商观念,建立一套合理的招商引资方案,出现了盲目追求投资的行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政策文件,为地方发展提供合理合法的投资环境,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为投资商提供优良的硬环境和软环境。
(3)政府招商引资本质上是政府的缺位、错位和越位
经济学的“诺思悖论”认为:有效的政府是经济发展的必要的条件,政府的干预不一定对社会有利,但是经济发展离不开国家,然而经济衰退的根源也是國家。说明经济活动离不开政府,政府也可能导致经济衰退。但是政府的过度干预会造成“合成谬误——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但综合起来对国家却是不利的。”人和人的观念是不同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但总结起来对国家却是不利的。
首先,地方政府缺位表现在为投资商提供公共服务和优良的软环境。地方政府只注重投资数额和投资商数量上的增长,忽视了自己为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表现出信息服务不到位、金融服务不到位以及政策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最基本的公共服务难以保证,更不用说为投资商提供公平合理的软环境了。稳定的治安,高效的行政审批,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谐的市场氛围等都是政府应该提供的最基本的环境。但是,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还处于缺位的状态。
其次,地方政府错位表现在政府角色和理念的错位。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主要执行者,承担着制定政策,制定市场规则及维护市场秩序的角色。政府能够解决市场无法解决的问题,减少市场失灵带来的损失。但是在实际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政府承担的角色不仅仅是“掌舵者”,也是“划桨者”,掌控着招商引资的全过程,这样既不利于招商引资的具体落实,也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最后,政府职能的越位表现在干预政府不该干预的领域。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把发展看成是招商引资,全体成员致力于拉拢投资商,体现出政府观念的狭隘和政府职能履行的越位。政府参与招商引资的全过程,作为招商引资的主体企业却被政府的权力逼迫退居幕后。招商引资本质上是属于商业性行为,属于竞争性领域,市场能够自发的调节一定的领域,这种领域政府应该让市场自发调节,应该把这些事务交给企业或者一些其他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来办事,减少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制度性成本。
二、优化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对策
(一)建立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指出“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亲”“清”政商关系既有利于经济发展,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让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形成一种清朗的政企关系,这种关系能够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也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二者相辅相成。
政商关系的“亲”意味着政府与企业保持一种亲密的关系,政府能够依据企业的动态,及时察觉企业所需要的服务,并为此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企业投资创业的热情;而“清”意味着政府与企业之间权力清,责任清,关系清。领导干部与企业之间主动划清界限,不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只有这样才能维持‘亲’则两利,‘清’则相安的良好状态。 首先,让政务服务更加优化。要求政府既要明确自己的职权范围,又要倾情倾力主动服务,释放出市场主体的活力。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广泛推进“互联网+政务”,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应用于其中,让企业降低制度性成本,提升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了解企业的需求,通过定期走访,每月追踪等举措,为企业量身定做帮扶机制,将政策落到实处。
其次,让交往规范更加细化。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进行,能够让政商关系更加紧密。这要求政府和企业之间在观念层面和制度层面凝聚共识,让交往规范更加细化,做到交往有据,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守住交往的界限,采取恳谈会、促进会、挂钩帮扶等举措,拉近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距离,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听取企业家的建议和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
(二)变“政府招商”为“中介招商”
减少政府直接干预招商引资,让政府从招商引资的一线中退出来,变“政府招商”为“中介招商”,让政府成为招商中介和行业协会的培育者。中介招商就是政府委托专门机构,将招商的项目和招商的信息投向市场,由专门的机构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进行招商的过程。而行业协会代表着企业的利益,扮演者为企业“代言”的角色。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都是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政府在选取和培育中介组织进行招商引资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鼓励发展招商中介。中介机构能够在工作中积累起丰富的项目资源库,为政府提供大量可供选择的优秀项目资源。中介机构本身也是企业,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为鼓励中介机构发展,建立适当奖励和惩罚制度,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奖励和惩戒。第二,选取合适的中介机构。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中介机构种类多样,但是大体分为专业招商中介机构、招商经济人、各类专业性机构、各类企业。政府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应该选择那些诚信可靠,知名度高的机构,选取那些拥有强大招商团队的机构。招商引资本身就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参与招商引资的人员需要掌握专业的基础知识和能力,为企业提供从前期宣传到最终落户的一站式管家服务。
(三)建立政策软环境,给企业提供平等的“空间”
明晰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在职能定位,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是政策制定者,优良环境提供者,是大局的把控者。政府是否有效不在于政府的人员机构的庞大,而在于对经济管理是否有效,在于是否善于治理。中央制定的政策不能兼顾所有地区的实际情况,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发展的政策。在信息时代,一些实物性的资源,比如说劳动力资源、自然资源等不再成为企业投资的主导原因,而一些非实物资源人文环境、制度等成为投资商投资的重要原因。通过塑造区域形象,提升区域价值,为地区增添无形资产。这就要求政府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立足于宏观层面上,通过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致力于地方人文环境、舆论环境、生态环境等“软”环境的建设,为企业提供平等的服务,搭建“舞台”,让企业“自我表演”。
三、总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招商引资成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之一。招商引资不仅带来了资本,也带来了就业、技术、管理办法等。但是政府招商引资本质上是政府错位、越位和缺位的经济职能履行方式,政府过度在招商引资中注入时间和精力,就越容易忽视政府的其他职能,难以兼顾全部。招商引资需要遵循市场规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部分,需要在优良的营商环境中进行。只有在优良的营商环境下,企业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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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王红毅,周曙光.当前招商引资问题透析[J].金融与经济,2005(06).
[10] 黎鸿飞.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研究[ J].中外企业家,2009(24).
[11] 宋霖林,何成详.从招商引资至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政府经济职能履行方式的重大转变[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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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徐建芬(1997—),女,景颇族,云南陇川人,管理学硕士,研究方法:政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