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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文哈里斯基于科学和对思想、行为的主位与客位观点的认识论原则,提出了文化唯物论思想。他认为满足生物需要的成本/效益最优化或然地决定着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变化;且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的变化或然地决定着社会文化体系其他部分的变化。笔者将分析马文哈里斯对食物禁忌的解释策略,和作为社会事实的文化机制,来探讨文化唯物论的不足与局限。
关键词:文化唯物论;食物禁忌;社会事实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人类学界分裂为兩大阵营,一派呼吁一种基于人文性的人类学,而一派是马文哈里斯倡导的按自然科学方式塑造的人类学。按照马文哈里斯的观点,那些看似非理性、不可思议的文化信仰、文化实践和文化制度,必须通过人们生活中的物质实在来理解,即通过他们的社会、经济、政治体系来理解。马文哈里斯的主要理论建构体现在他的《文化唯物主义》一书中,他批判了几乎所有人类学流派的理论。笔者将在此文中梳理文化唯物论的思想,并通过对马文哈里斯的食物禁忌研究的不足进行论述,再与杜尔干提出的社会事实的研究方法进行对比,以探讨文化唯物论的不足与局限。在论证前,我们先再次确认一下作为人类学研究之根本的文化。泰勒对文化的定义被广为接受,已经成为经典,所谓文化即是:人作为社会一员所获得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其他品性。由此可见,文化应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基本可以涵盖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对文化唯物论进行观察,作为基础的,便是以文化的最基本概念为出发点。
一、文化唯物主义
除了以具有可预测性、可检测性因素的科学为认识论原则,马文哈里斯的第二个认识论原则为人类社会文化研究体系所特有的,即主位物和客位物的区分。主位物是被研究者对自己的描述和分析;客位物是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描述和分析。具体来说,这个原则为:(1)精神事件和行为的分离。(2)思想、行为的主位观点和客位观点的区分。做这样的区分,是因为“用来获得关于精神事件的知识和操作(观察性程序)与用来获得关于行为事件的知识的操作是完全不同的。”以上区分最终可以得到四种知识类型:思想的主位物、行为的主位物、行为的客位物、思想的客位物。
文化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原则,是基础结构首要性原则:(1)满足生物需要的成本/效益最优化或然地决定着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变化。(2)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的变化或然地决定着社会文化体系其他部分的变化。哈里斯指出,这一原则要求,人类学研究者要对社会文化差异和相似做出解释(就此观点,或许是所有人类学研究都赞同的目的与任务),就要首先考虑把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作为自变量,把结构和上层建筑作为因变量。如果这样做不到有效解释,才应该从结构或上层建筑因素中寻找自变量,即从马文哈里斯所界分的主位思想或者客位思想来入手,也就是对我们所说的文化等非物质性的因素进行分析,探讨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社会文化的差异和相似。
二、食物禁忌解释的不足
马文哈里斯在《母牛、猪、战争和女巫:人类文化之谜》一书中,以文化唯物主义为研究策略,对世界上一些众所周知的文化禁忌进行了解读。笔者在这一部分内容中,选择马文哈里斯对中东文化禁食猪肉的解释为案例,来观察文化唯物主义研究策略的不足。
“公元前7000—2000年,中东地区大量吃猪肉。人口增加了60倍,随之增加的是牛、羊和农业的迅速扩张,导致毁林。适宜猪生存的环境:树荫、泥塘、树根、坚果等消失了,养猪的成本增加,猪肉越来越成为一种奢侈品。为了彻底遏制猪肉对人们的诱惑,人们开始从宗教上来制约人的行为,比如猪很脏,别说吃,就是摸一下也能给人带来坏运。”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马文哈里斯通过收集和挖掘考古学和生态学方面的资料以证明,在食猪禁忌发生以前,由于环境的剧烈变化,导致猪的养殖成本增加,进而与人类竞争生存资源。出于满足生物需要成本/效益最优化,逐渐发展出了对食猪的禁忌。即所谓的基础结构对结构和上层建筑的影响。在此,马文哈里斯将人的生存资源的竞争者——猪,直接确定为禁忌,有些过度推测的嫌疑。这是将现在的禁忌结果直接与他所谓的证据对应起来。禁忌除了宗教的,也有非宗教的,就算是为了应对猪对人类生存资源的占有,也可以有不同的路径,或者经由不同的步骤与程序,最终才变为现在的禁忌。而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禁忌作为文化体系的一种形式,与其牵涉的不仅仅只有作为基础结构的生态环境,更有民族、宗教、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如果马文哈里斯的解释路径合理,那这种理论应该具备普遍解释的效力。全球不仅中东一个沙漠地区,在非洲和欧亚大陆还有其他类似的地区。如果按照马文哈里斯的路径来解释,这些地区也有类似的生态发展过程,是否也就该发展出禁食猪肉的禁忌,或许与其相类似的禁忌。笔者并不反对实证的、科学的、历史的研究策略,但还是认为马文哈里斯的这一解释具有片面性。首先,禁食猪肉是一神信仰宗教体系的禁忌之一,不是整个中东地域性的禁忌。从犹太教出现至穆斯林统治中东地区时期(公元前2000年左右至公元700年左右),还有许多群体和民族并不是一神信仰,他们是可以吃猪肉的。甚至在穆斯林统治中东以后到现在也有其他信仰成分的人群生活在中东大地上,他们也是可以吃猪肉的。如果按照马文哈里斯的生态条件变化,而引起此种禁忌,那应该是一种区域性的禁忌,覆盖的范围应该更加广泛,而不仅仅最终演变成一类宗教信仰或者一部分人群的禁忌。因此,马文哈里斯的资料收集和处理过于理想化。另外,我们可以再举中东地区的一个例子,来检验马文哈里斯的生存效益最大化原则。绝大多数穆斯林有禁食马的习俗,而不禁食骆驼。对于在中东生活的这些人,作为沙漠之舟的骆驼要比马的用途更大,也就是对人的生存效益更大,但却没有成为食用禁忌。由此来看,并不是所有的禁忌都服从于生存效益最大化原则。
让我们再来观察另外一个案例。生活在我国藏区的大多数藏族人都有食鱼的禁忌。鱼是自由生存在水中的生物,不会与人有直接的生存资源竞争。如果以文化唯物主义的客观性策略来分析便不能解释这种禁忌。从习俗上来看,藏族人有水葬的习惯,他们认为人的灵魂会寄附在鱼的身体里,因此便产生了食鱼的禁忌。这种禁忌的根源应该是对同类相食的一种恐惧心理。虽然这是一种主位性的分析策略,但并不能否认它有合理之处。因此对于文化禁忌进行解释时,分析策略的客位性和主位性谁先谁后,还是有待商榷的。不能以生态决定论的意识,就先验地确定客位因素是文化禁忌产生的决定性因素。这只是一种在科学外衣下的自我表述。 每种文化机制的形成都有很复杂的因素。不能只考虑把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作为自变量,把结构和上层建筑作为因变量,或者只在结构与上层建筑中找文化事项的自变量。考虑到文化等上层建筑对人的意识具有模塑的作用,更应该考虑相反的解释路径,即由上至下的文化事项的改变与适应。馬文哈里斯对禁忌的解释路径,为了达到所谓的科学和客位观点,考虑的因素太少,操作程序又过于简单,只能是一种推测,或者是一种先验地决定论。
三、作为社会事实的文化机制的解释
看似非理性、不可思议的文化信仰、文化实践和文化制度,基本都可满足涂尔干对于社会事实的定义:从外部施及个人的约束力;它的存在不依存于它在团体内部扩散时表现与个体的形式。所以,我们可以将文化机制看做社会事实来处理。
马文哈里斯提倡通过人们生活中的物质实在来理解文化,即以通过社会、经济、政治体系来理解。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与可信度,但却失之于简单。社会事实虽然具有客观实在性,但它并不是实在的物。研究社会事实并不能总是指向社会、经济、政治体系。这样解释的层次不够。我们来观察一下彩礼的例子。我国一些落后地区(几乎遍布于我国大多数地区,此处的落后地区意指人们思想意识还未与传统割裂的乡村地区),近年来出现了彩礼上涨的现象,已经成为一种常见于人们的日常讨论和媒体偶尔亦有报道的热点现象。在一个较短时间范围内(两三年),社会、经济和政治体系都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但彩礼的上涨趋势却很明显,一年涨三四万的现象并不罕见。如果我们从物质实在来分析解释这一案例,似乎解释力不强。虽然彩礼上涨有中国社会男女比例失衡的深层性缘由,但对男女比例失衡的时间线作为参考,彩礼上涨并不是与男女比例失衡同时态同程度的伴随现象。如果加上群体心理和人的认识模式的改变等因素来分析,解释力可能更强一些。这种社会现象背后功能也不能归结为物质实在来得到理解。虽然“万紫千红一片绿”和“一动一不动”等描述彩礼的含有诙谐意义的话语代表着为女方家庭能够带来财富改变的物质实在,但这并不是彩礼原本的目的。或许应该从社会结构的改变来考虑,支撑这种现象的背后的各种具体因素。
文化唯物主义的分析策略适于时间跨度大的某些文化现象,而且只能片面地阐述文化现象的产生缘由和影响因素。也不能对其存在的功能与效用进行明确的界定与说明。从其认识论的原则和分析策略对于客观物质实在的倚重和偏向,就决定了文化唯物主义的理论局限性。
通过以上的探讨与观察,我们可以对马文哈里斯的文化唯物论做出总结。虽然他的认识论原则对思想与行为做出了主位与客位的区分,但他更倾向于所谓客位认识的选择。在进行文化事项的分析时,只以基础结构为自变量来解释结构和上层建筑。文化事项涉及的面向并没有那么简单,甚至文化事项之间都可以互相影响,尤其是宗教更不可忽视。每个文化,其涉及的每一种文化事项不是起源于单因,而是起源于多因;文化的起因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一种关系。笔者认为,如果要解释一种文化现象,必须找出所有重要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地对比分析,不仅要解释产生一种文化现象的原因,更应该说明它的功能与效用。
参考文献:
[1] 杰里·D.穆尔,穆尔,欧阳敏,等.人类学家的文化见解[M].商务印书馆,2009.
[2] 哈里斯.文化唯物主义[M].华夏出版社,1989.
[3] 黄淑娉,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M].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4] 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商务印书馆,2009.
作者简介:马小军(1992—),男,回族,宁夏海原县人,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与现代化。
关键词:文化唯物论;食物禁忌;社会事实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人类学界分裂为兩大阵营,一派呼吁一种基于人文性的人类学,而一派是马文哈里斯倡导的按自然科学方式塑造的人类学。按照马文哈里斯的观点,那些看似非理性、不可思议的文化信仰、文化实践和文化制度,必须通过人们生活中的物质实在来理解,即通过他们的社会、经济、政治体系来理解。马文哈里斯的主要理论建构体现在他的《文化唯物主义》一书中,他批判了几乎所有人类学流派的理论。笔者将在此文中梳理文化唯物论的思想,并通过对马文哈里斯的食物禁忌研究的不足进行论述,再与杜尔干提出的社会事实的研究方法进行对比,以探讨文化唯物论的不足与局限。在论证前,我们先再次确认一下作为人类学研究之根本的文化。泰勒对文化的定义被广为接受,已经成为经典,所谓文化即是:人作为社会一员所获得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其他品性。由此可见,文化应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基本可以涵盖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对文化唯物论进行观察,作为基础的,便是以文化的最基本概念为出发点。
一、文化唯物主义
除了以具有可预测性、可检测性因素的科学为认识论原则,马文哈里斯的第二个认识论原则为人类社会文化研究体系所特有的,即主位物和客位物的区分。主位物是被研究者对自己的描述和分析;客位物是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描述和分析。具体来说,这个原则为:(1)精神事件和行为的分离。(2)思想、行为的主位观点和客位观点的区分。做这样的区分,是因为“用来获得关于精神事件的知识和操作(观察性程序)与用来获得关于行为事件的知识的操作是完全不同的。”以上区分最终可以得到四种知识类型:思想的主位物、行为的主位物、行为的客位物、思想的客位物。
文化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原则,是基础结构首要性原则:(1)满足生物需要的成本/效益最优化或然地决定着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变化。(2)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的变化或然地决定着社会文化体系其他部分的变化。哈里斯指出,这一原则要求,人类学研究者要对社会文化差异和相似做出解释(就此观点,或许是所有人类学研究都赞同的目的与任务),就要首先考虑把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作为自变量,把结构和上层建筑作为因变量。如果这样做不到有效解释,才应该从结构或上层建筑因素中寻找自变量,即从马文哈里斯所界分的主位思想或者客位思想来入手,也就是对我们所说的文化等非物质性的因素进行分析,探讨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社会文化的差异和相似。
二、食物禁忌解释的不足
马文哈里斯在《母牛、猪、战争和女巫:人类文化之谜》一书中,以文化唯物主义为研究策略,对世界上一些众所周知的文化禁忌进行了解读。笔者在这一部分内容中,选择马文哈里斯对中东文化禁食猪肉的解释为案例,来观察文化唯物主义研究策略的不足。
“公元前7000—2000年,中东地区大量吃猪肉。人口增加了60倍,随之增加的是牛、羊和农业的迅速扩张,导致毁林。适宜猪生存的环境:树荫、泥塘、树根、坚果等消失了,养猪的成本增加,猪肉越来越成为一种奢侈品。为了彻底遏制猪肉对人们的诱惑,人们开始从宗教上来制约人的行为,比如猪很脏,别说吃,就是摸一下也能给人带来坏运。”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马文哈里斯通过收集和挖掘考古学和生态学方面的资料以证明,在食猪禁忌发生以前,由于环境的剧烈变化,导致猪的养殖成本增加,进而与人类竞争生存资源。出于满足生物需要成本/效益最优化,逐渐发展出了对食猪的禁忌。即所谓的基础结构对结构和上层建筑的影响。在此,马文哈里斯将人的生存资源的竞争者——猪,直接确定为禁忌,有些过度推测的嫌疑。这是将现在的禁忌结果直接与他所谓的证据对应起来。禁忌除了宗教的,也有非宗教的,就算是为了应对猪对人类生存资源的占有,也可以有不同的路径,或者经由不同的步骤与程序,最终才变为现在的禁忌。而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禁忌作为文化体系的一种形式,与其牵涉的不仅仅只有作为基础结构的生态环境,更有民族、宗教、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如果马文哈里斯的解释路径合理,那这种理论应该具备普遍解释的效力。全球不仅中东一个沙漠地区,在非洲和欧亚大陆还有其他类似的地区。如果按照马文哈里斯的路径来解释,这些地区也有类似的生态发展过程,是否也就该发展出禁食猪肉的禁忌,或许与其相类似的禁忌。笔者并不反对实证的、科学的、历史的研究策略,但还是认为马文哈里斯的这一解释具有片面性。首先,禁食猪肉是一神信仰宗教体系的禁忌之一,不是整个中东地域性的禁忌。从犹太教出现至穆斯林统治中东地区时期(公元前2000年左右至公元700年左右),还有许多群体和民族并不是一神信仰,他们是可以吃猪肉的。甚至在穆斯林统治中东以后到现在也有其他信仰成分的人群生活在中东大地上,他们也是可以吃猪肉的。如果按照马文哈里斯的生态条件变化,而引起此种禁忌,那应该是一种区域性的禁忌,覆盖的范围应该更加广泛,而不仅仅最终演变成一类宗教信仰或者一部分人群的禁忌。因此,马文哈里斯的资料收集和处理过于理想化。另外,我们可以再举中东地区的一个例子,来检验马文哈里斯的生存效益最大化原则。绝大多数穆斯林有禁食马的习俗,而不禁食骆驼。对于在中东生活的这些人,作为沙漠之舟的骆驼要比马的用途更大,也就是对人的生存效益更大,但却没有成为食用禁忌。由此来看,并不是所有的禁忌都服从于生存效益最大化原则。
让我们再来观察另外一个案例。生活在我国藏区的大多数藏族人都有食鱼的禁忌。鱼是自由生存在水中的生物,不会与人有直接的生存资源竞争。如果以文化唯物主义的客观性策略来分析便不能解释这种禁忌。从习俗上来看,藏族人有水葬的习惯,他们认为人的灵魂会寄附在鱼的身体里,因此便产生了食鱼的禁忌。这种禁忌的根源应该是对同类相食的一种恐惧心理。虽然这是一种主位性的分析策略,但并不能否认它有合理之处。因此对于文化禁忌进行解释时,分析策略的客位性和主位性谁先谁后,还是有待商榷的。不能以生态决定论的意识,就先验地确定客位因素是文化禁忌产生的决定性因素。这只是一种在科学外衣下的自我表述。 每种文化机制的形成都有很复杂的因素。不能只考虑把客位行为的基础结构作为自变量,把结构和上层建筑作为因变量,或者只在结构与上层建筑中找文化事项的自变量。考虑到文化等上层建筑对人的意识具有模塑的作用,更应该考虑相反的解释路径,即由上至下的文化事项的改变与适应。馬文哈里斯对禁忌的解释路径,为了达到所谓的科学和客位观点,考虑的因素太少,操作程序又过于简单,只能是一种推测,或者是一种先验地决定论。
三、作为社会事实的文化机制的解释
看似非理性、不可思议的文化信仰、文化实践和文化制度,基本都可满足涂尔干对于社会事实的定义:从外部施及个人的约束力;它的存在不依存于它在团体内部扩散时表现与个体的形式。所以,我们可以将文化机制看做社会事实来处理。
马文哈里斯提倡通过人们生活中的物质实在来理解文化,即以通过社会、经济、政治体系来理解。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与可信度,但却失之于简单。社会事实虽然具有客观实在性,但它并不是实在的物。研究社会事实并不能总是指向社会、经济、政治体系。这样解释的层次不够。我们来观察一下彩礼的例子。我国一些落后地区(几乎遍布于我国大多数地区,此处的落后地区意指人们思想意识还未与传统割裂的乡村地区),近年来出现了彩礼上涨的现象,已经成为一种常见于人们的日常讨论和媒体偶尔亦有报道的热点现象。在一个较短时间范围内(两三年),社会、经济和政治体系都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但彩礼的上涨趋势却很明显,一年涨三四万的现象并不罕见。如果我们从物质实在来分析解释这一案例,似乎解释力不强。虽然彩礼上涨有中国社会男女比例失衡的深层性缘由,但对男女比例失衡的时间线作为参考,彩礼上涨并不是与男女比例失衡同时态同程度的伴随现象。如果加上群体心理和人的认识模式的改变等因素来分析,解释力可能更强一些。这种社会现象背后功能也不能归结为物质实在来得到理解。虽然“万紫千红一片绿”和“一动一不动”等描述彩礼的含有诙谐意义的话语代表着为女方家庭能够带来财富改变的物质实在,但这并不是彩礼原本的目的。或许应该从社会结构的改变来考虑,支撑这种现象的背后的各种具体因素。
文化唯物主义的分析策略适于时间跨度大的某些文化现象,而且只能片面地阐述文化现象的产生缘由和影响因素。也不能对其存在的功能与效用进行明确的界定与说明。从其认识论的原则和分析策略对于客观物质实在的倚重和偏向,就决定了文化唯物主义的理论局限性。
通过以上的探讨与观察,我们可以对马文哈里斯的文化唯物论做出总结。虽然他的认识论原则对思想与行为做出了主位与客位的区分,但他更倾向于所谓客位认识的选择。在进行文化事项的分析时,只以基础结构为自变量来解释结构和上层建筑。文化事项涉及的面向并没有那么简单,甚至文化事项之间都可以互相影响,尤其是宗教更不可忽视。每个文化,其涉及的每一种文化事项不是起源于单因,而是起源于多因;文化的起因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是一种关系。笔者认为,如果要解释一种文化现象,必须找出所有重要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地对比分析,不仅要解释产生一种文化现象的原因,更应该说明它的功能与效用。
参考文献:
[1] 杰里·D.穆尔,穆尔,欧阳敏,等.人类学家的文化见解[M].商务印书馆,2009.
[2] 哈里斯.文化唯物主义[M].华夏出版社,1989.
[3] 黄淑娉,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M].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4] 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商务印书馆,2009.
作者简介:马小军(1992—),男,回族,宁夏海原县人,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与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