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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标准》指出:“关于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强调学生的创新意识是在主动探索知识的过程中得到培养的,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在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实践活动中得到发展的。数学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某些数学问题以及其它学科或实践生活中选择并确定研究性课题,运用类似于数学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去获取和应用数学知识,从而在掌握数学知识的同时,体验、理解、掌握和应用数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培养科学精神,发展科研能力的一种学习方式。
传统的课程理论认为课堂就是传授知识,即将前人的经验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而现在课程理论认为,课堂是一种对话、交流、体验和发展。既然是对话,那么教师和学生之间应当具备平等、民主的沟通,共同构筑起探讨的平台,从中教师学会了倾听,学生学会了选择、怀疑和批判,因而得到了发展;既然是交流,必定是教师和学生互动,在互动中,学生的主体意识被唤醒,学生的身心潜能被引出,新的思想在交流中产生,没有学生的主动参与和创造,课程哪能被学生内化;既然是体验,必定有情境,从而把学生引进丰富多彩的生活世界,这种情境不仅是话语,而且是实践的,是充满智慧的探究和体验;既然是发展,也就表明教育并不只是照抄照搬,一脉相传,简单地复制文化,而是不断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共同去创造文化。如今,我们倡导的研究性学习,也正是为这一教育理念的落实开垦了一块新的天地。
一、研究性学习的定义
广义的理解是泛指学生探究问题的学习。狭义的理解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现象、社会和自我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和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高中阶段的研究性学习主要指狭义的理解。人们谈论的研究性学习主要有两种指向:一是指研究性学习课程,二是指研究性学习方式。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的研究性学习,它是渗透于学生学习的所有学科、所有活动之中。作为一种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是为了研究性学习方式的充分展开所提供的相对独立的、有计划的学习机会,也就是在课程计划中规定一定的课时数,以便有利于学生从事“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课题进行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二、课题的选择是数学研究性学习实施的关键
研究性课题的确定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课题研究的成功与否,数学新教材中虽然提供了“课题”,但这并不完全是学生做的“题目”,适合于学生“研究”的题目,不仅要“可能”、“力所能及”,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发展有价值,亦即通过学生的“研究”,真正能实现研究性学习的课程目标,并将研究性学习中能获得的知识技能运用于数学学习,使之拓展和加深。而现在我们的学生提出问题的意识普遍较为淡薄,提出问题的能力比较欠缺,甚至我们的老师,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觉得数学研究性学习很难开展,这里要特别注意,切不可简单地将新教材中提供的课题作为全体学生的研究课题,或者在一些资料中找几道或编几道“应用题”,让学生做做就算完成了任务,错误地将“研究性学习”简单地理解为在教室里用所学的“数学知识”解几道“实际应用题”。
数学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可以采用“长课题”和“短课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长课题”每学期安排2到3个为宜(视备课组教师的人数而定),课题研究的时间长度为一个学期,主要以小组研究的形式进行,课题尽可能在数学学习生活与日常生活、社会生活的交汇点上产生。而“短课题”可理解为专题研究活动课题,也就是在数学教学中,每一单元或每一阶段都确定一个研究专题“短课题”研究的时间长度一般较短,比较适合个人独立研究。
采用“长课题”和“短课题”相结合的方式,使研究性学习这种学习方式不但运用于研究性学习课程本身,而且运用于数学学习中,研究性学习中所获得的直接经验与数学课程所获得的间接经验,交互作用、相辅相成,更有利于研究性学习与数学学科的应用功能的发挥。
三、形成客观的综合评价,为研究性学习构建正确的价值取向
研究性学习评价就是对参与活动的全体学生作出价值判断,就是鉴定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在活动中反映出来的综合素质。评价从本质特性来说是一种价值判断,研究性学习的评价应体现研究性学习的追求。因此,在继续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研究性学习评价的价值取向更加重过程、重创新精神、重体验、重合作、重参与。
总之,在研究性学习教学过程中,必须注重活動前的精心设计,更注重教育机智,捕捉活动展开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成性目标”,“生成性主题”的价值。对每一个研究性学习都要有主体的规划,每一个活动开始之前都要对活动周密设计。对“研究性学习”整体规划和周密设计不是限制其生成性,而是为了其生成性发挥得更有方向感,更富有成效。我们要使学生以研究性这种方式学习,发展他们有更高的理解,即拥有批判能力。请给我们学科学的学生从事研究性学习的机会。
传统的课程理论认为课堂就是传授知识,即将前人的经验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而现在课程理论认为,课堂是一种对话、交流、体验和发展。既然是对话,那么教师和学生之间应当具备平等、民主的沟通,共同构筑起探讨的平台,从中教师学会了倾听,学生学会了选择、怀疑和批判,因而得到了发展;既然是交流,必定是教师和学生互动,在互动中,学生的主体意识被唤醒,学生的身心潜能被引出,新的思想在交流中产生,没有学生的主动参与和创造,课程哪能被学生内化;既然是体验,必定有情境,从而把学生引进丰富多彩的生活世界,这种情境不仅是话语,而且是实践的,是充满智慧的探究和体验;既然是发展,也就表明教育并不只是照抄照搬,一脉相传,简单地复制文化,而是不断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共同去创造文化。如今,我们倡导的研究性学习,也正是为这一教育理念的落实开垦了一块新的天地。
一、研究性学习的定义
广义的理解是泛指学生探究问题的学习。狭义的理解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现象、社会和自我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和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高中阶段的研究性学习主要指狭义的理解。人们谈论的研究性学习主要有两种指向:一是指研究性学习课程,二是指研究性学习方式。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的研究性学习,它是渗透于学生学习的所有学科、所有活动之中。作为一种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是为了研究性学习方式的充分展开所提供的相对独立的、有计划的学习机会,也就是在课程计划中规定一定的课时数,以便有利于学生从事“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课题进行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二、课题的选择是数学研究性学习实施的关键
研究性课题的确定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课题研究的成功与否,数学新教材中虽然提供了“课题”,但这并不完全是学生做的“题目”,适合于学生“研究”的题目,不仅要“可能”、“力所能及”,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发展有价值,亦即通过学生的“研究”,真正能实现研究性学习的课程目标,并将研究性学习中能获得的知识技能运用于数学学习,使之拓展和加深。而现在我们的学生提出问题的意识普遍较为淡薄,提出问题的能力比较欠缺,甚至我们的老师,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觉得数学研究性学习很难开展,这里要特别注意,切不可简单地将新教材中提供的课题作为全体学生的研究课题,或者在一些资料中找几道或编几道“应用题”,让学生做做就算完成了任务,错误地将“研究性学习”简单地理解为在教室里用所学的“数学知识”解几道“实际应用题”。
数学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可以采用“长课题”和“短课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长课题”每学期安排2到3个为宜(视备课组教师的人数而定),课题研究的时间长度为一个学期,主要以小组研究的形式进行,课题尽可能在数学学习生活与日常生活、社会生活的交汇点上产生。而“短课题”可理解为专题研究活动课题,也就是在数学教学中,每一单元或每一阶段都确定一个研究专题“短课题”研究的时间长度一般较短,比较适合个人独立研究。
采用“长课题”和“短课题”相结合的方式,使研究性学习这种学习方式不但运用于研究性学习课程本身,而且运用于数学学习中,研究性学习中所获得的直接经验与数学课程所获得的间接经验,交互作用、相辅相成,更有利于研究性学习与数学学科的应用功能的发挥。
三、形成客观的综合评价,为研究性学习构建正确的价值取向
研究性学习评价就是对参与活动的全体学生作出价值判断,就是鉴定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在活动中反映出来的综合素质。评价从本质特性来说是一种价值判断,研究性学习的评价应体现研究性学习的追求。因此,在继续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研究性学习评价的价值取向更加重过程、重创新精神、重体验、重合作、重参与。
总之,在研究性学习教学过程中,必须注重活動前的精心设计,更注重教育机智,捕捉活动展开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成性目标”,“生成性主题”的价值。对每一个研究性学习都要有主体的规划,每一个活动开始之前都要对活动周密设计。对“研究性学习”整体规划和周密设计不是限制其生成性,而是为了其生成性发挥得更有方向感,更富有成效。我们要使学生以研究性这种方式学习,发展他们有更高的理解,即拥有批判能力。请给我们学科学的学生从事研究性学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