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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教科部2011年1月31日宣布.自今年3月起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支持力度,在目前向所有5岁儿童提供幼儿园学费的基础上,每月将向“收入分位70%”以下家庭的所有3~5岁儿童按照政府规定的资助标准,提供全额资助。在此之前,3~4岁儿童是按照不同的家庭收入水平接受不同额度的资助,而自2011年起,3~4岁儿童将和5岁儿童一样,享受韩政府均等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