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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是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行为对患者产生的不利益的事实。医疗事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与医疗损害存在本质区别。我国目前关于医疗损害的相关立法在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及赔偿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冲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仅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行政法规,不能成为解决医疗损害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完善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的立法方向应该是在理顺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其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