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创造了机遇,同时也给传统的办案模式带来挑战,对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反贪部门必须改进办案思维,探索新的办案对策,将侦查关口前移,在初查中引入“菜单式”管理模式,真正做到精细化初查。
关键词:“菜单式”管理 初查 证据
有人认为,如果把反贪案件的侦破看做是“杀牛”,那么反贪工作中的初查就是“磨刀”的工作。初查是侦查的基础,初查是否成功直接决定着侦查工作的开展及成败,同时也决定着审讯突破是否顺利。为了做好初查工作,反贪部门必须改进办案思维,探索新的办案对策,将侦查关口前移,在初查办案中引入“菜单式”管理模式,提高初查能力,真正做到精细化初查。
一、“菜单式”初查的基本内涵
反贪“菜單式”初查工作的基本内涵是在初查中引入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运用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的手段,使初查工作精确、高效、和谐持续运行,其基本特征是在办案中重细节、重过程、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精益求精、力争办案效果最佳。初查工作“菜单式”管理是精细化初查工作的延伸,是实现初查工作精细化的一种具体方法和手段,其实质就在注重细节、立足专业、科学量化的基础上落实办案责任,将办案责任具体化、明确化。
初查工作像“下菜单”那样,重点是对每个单项初查工作进行谋划。根据职能分工,明确初查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并以图表的形式,将工作的重点、内容、责任人以及完成任务进度时间等,逐一分解到各科室和办案人,并分阶段对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即通过数据表格将初查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按流程细化,重点工作则列出任务和时间控制表,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办案人身上。
二、初查中引入“菜单式”管理模式的意义
(一)有效提高初查工作效率
“菜单式”初查模式的运用可以使反贪办案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完成时间、责任人一目了然,责任分工明确,办案人员在领到任务后,根据“菜单”引导,可以直接开展工作,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有效解决长期以来自侦部门人手少,办案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
(二)有力提升反贪办案质量
一个案件办理质量的优劣,单从案件本身来看,关键在于证据,既要保证证据完整,能够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又要做到取证手段合法有效,确保不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菜单式”初查模式从细节出发,要求干警不但及时完成“菜单”任务,还要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确保每份证据的取得都要做到合法、真实、有效,使反贪案件的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培养新初查模式下的侦查人员队伍
“菜单式”初查的菜单因人确定,有多少人就做多少份菜单,同时在“菜单”的分配上也要因人而异。这就要求反贪侦查人员能够适应各种“菜单”搭配,既能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又能完成审讯工作。初查工作涉及多领域知识,反贪干警要完成自身办案工作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要掌握相关会计、审计、财政、税务、经济、计算机等其他专业知识。“菜单式”初查可根据侦查人才的特长,有侧重地培养专门人才,如证据收集型侦查人才、技术型侦查人才、审讯型侦查人才等,推动反贪初查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三、“菜单式”初查的实施路径
(一)坚定成案信心,明确初查思路
在开展“菜单式”初查过程中,坚定把“菜”做成、做好的信心,有成案意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曾经提出过三个“立足于”的要求,即有案无案立足于有案,小案大案立足于大案,个案窝(串)案立足于窝(串)案,首先强调的就是成案意识。作为侦查人员,不管案件线索本身条件如何,难易程度怎样,都应当竭力朝成案方向争取,不能一碰到疑难复杂案件就畏首畏尾、缺乏信心。
其次办案干警还要做到胸中有“菜谱”,每个案件的查办都要拟定明确的初查方案,并根据情势变化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完成如下初查任务:(1)对依法受理的线索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作出判断。重点是分析判断涉案人员的主体身份及涉案行为是否属于贪污贿赂犯罪行为;(2)审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为。主要审查是否具有犯罪事实,是否有明确的涉案对象,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作必要的调查,收集证据,为达到初查目的收集证据;(4)“经营”线索,为立案或侦查创造条件;(5)作出有无犯罪事实、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及结论。[1]
(二)量化初查任务,关注案件细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初查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方式。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将这些措施、方法根据具体案情进行量化,制定办案初查“菜单”,干警则以指定认领为原则,自由选择为例外的方式进行“菜单”认领。
首先,承办人要根据案件线索及办案需要,列出提供线索的人员及需要调查询问的人员。通过分别询问相关人员,查清线索来源的可靠性,核实线索内容的真实性。
其次,全面考虑并列出所需要收集的书证、物证,包括线索中涉及的对象主体身份以及与其职务、职责有关的文件和从事各种活动往来的书面材料、讨论记录、文件以及有关会计账册、票据等,并对需要收集查询的证据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详细列明相关初查方法及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基于保密工作需要,案件调查前期可通过互联网搜索有关信息;(2)通过公安局信息情报平台查询个人户籍资料、车辆及驾驶员、宾馆住宿、网上通缉人员、出境记录等信息;(3)通过上级院侦查指挥中心查询银行开户情况、手机号码及通话记录、房产情况;(4)通过房产部门、房屋预售部门查询房产登记情况及已交房款尚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情况;(5)通过金融部门查询银行、保险、证券情况,调取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保险、股票及资金往来记录;(6)通过公安机关车辆违章系统掌握涉案被举报人使用相关车辆的信息。
再次,全面考虑并列出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措施,如运用初查策略和科技手段相结合。新刑诉法规定技术侦查措施必须在立案后使用,但是在办案过程中应该注重研究初查工作中如何能够利用一些现代科技措施,以及在初查阶段如何为后来运用技术侦查措施提供准备条件,充分运用科技的力量强化反贪部门获取证据的能力。
(三)严明初查纪律,保证初查成效
贪污贿赂案件的初查,除个别案件因特别的侦查需要外,一般都采用秘密初查的方法,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知情面,秘密接触举报人、知情人,“菜单式”初查也不例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求每位干警在认领到“菜单”后,做到“三个保密”,即线索交办和批准的保密;初查对象的保密;初查内容与意图的保密。除检察长、侦查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以及备案的上级检察院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知道对什么人进行初查,不能知道初查的具体内容和真正意图。
注释:
[1]俞波涛:《贪污贿赂案件侦查机理探索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第64页。
关键词:“菜单式”管理 初查 证据
有人认为,如果把反贪案件的侦破看做是“杀牛”,那么反贪工作中的初查就是“磨刀”的工作。初查是侦查的基础,初查是否成功直接决定着侦查工作的开展及成败,同时也决定着审讯突破是否顺利。为了做好初查工作,反贪部门必须改进办案思维,探索新的办案对策,将侦查关口前移,在初查办案中引入“菜单式”管理模式,提高初查能力,真正做到精细化初查。
一、“菜单式”初查的基本内涵
反贪“菜單式”初查工作的基本内涵是在初查中引入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运用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的手段,使初查工作精确、高效、和谐持续运行,其基本特征是在办案中重细节、重过程、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精益求精、力争办案效果最佳。初查工作“菜单式”管理是精细化初查工作的延伸,是实现初查工作精细化的一种具体方法和手段,其实质就在注重细节、立足专业、科学量化的基础上落实办案责任,将办案责任具体化、明确化。
初查工作像“下菜单”那样,重点是对每个单项初查工作进行谋划。根据职能分工,明确初查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并以图表的形式,将工作的重点、内容、责任人以及完成任务进度时间等,逐一分解到各科室和办案人,并分阶段对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即通过数据表格将初查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按流程细化,重点工作则列出任务和时间控制表,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办案人身上。
二、初查中引入“菜单式”管理模式的意义
(一)有效提高初查工作效率
“菜单式”初查模式的运用可以使反贪办案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完成时间、责任人一目了然,责任分工明确,办案人员在领到任务后,根据“菜单”引导,可以直接开展工作,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有效解决长期以来自侦部门人手少,办案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
(二)有力提升反贪办案质量
一个案件办理质量的优劣,单从案件本身来看,关键在于证据,既要保证证据完整,能够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又要做到取证手段合法有效,确保不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菜单式”初查模式从细节出发,要求干警不但及时完成“菜单”任务,还要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确保每份证据的取得都要做到合法、真实、有效,使反贪案件的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培养新初查模式下的侦查人员队伍
“菜单式”初查的菜单因人确定,有多少人就做多少份菜单,同时在“菜单”的分配上也要因人而异。这就要求反贪侦查人员能够适应各种“菜单”搭配,既能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又能完成审讯工作。初查工作涉及多领域知识,反贪干警要完成自身办案工作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要掌握相关会计、审计、财政、税务、经济、计算机等其他专业知识。“菜单式”初查可根据侦查人才的特长,有侧重地培养专门人才,如证据收集型侦查人才、技术型侦查人才、审讯型侦查人才等,推动反贪初查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三、“菜单式”初查的实施路径
(一)坚定成案信心,明确初查思路
在开展“菜单式”初查过程中,坚定把“菜”做成、做好的信心,有成案意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曾经提出过三个“立足于”的要求,即有案无案立足于有案,小案大案立足于大案,个案窝(串)案立足于窝(串)案,首先强调的就是成案意识。作为侦查人员,不管案件线索本身条件如何,难易程度怎样,都应当竭力朝成案方向争取,不能一碰到疑难复杂案件就畏首畏尾、缺乏信心。
其次办案干警还要做到胸中有“菜谱”,每个案件的查办都要拟定明确的初查方案,并根据情势变化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完成如下初查任务:(1)对依法受理的线索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作出判断。重点是分析判断涉案人员的主体身份及涉案行为是否属于贪污贿赂犯罪行为;(2)审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为。主要审查是否具有犯罪事实,是否有明确的涉案对象,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作必要的调查,收集证据,为达到初查目的收集证据;(4)“经营”线索,为立案或侦查创造条件;(5)作出有无犯罪事实、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及结论。[1]
(二)量化初查任务,关注案件细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初查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方式。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将这些措施、方法根据具体案情进行量化,制定办案初查“菜单”,干警则以指定认领为原则,自由选择为例外的方式进行“菜单”认领。
首先,承办人要根据案件线索及办案需要,列出提供线索的人员及需要调查询问的人员。通过分别询问相关人员,查清线索来源的可靠性,核实线索内容的真实性。
其次,全面考虑并列出所需要收集的书证、物证,包括线索中涉及的对象主体身份以及与其职务、职责有关的文件和从事各种活动往来的书面材料、讨论记录、文件以及有关会计账册、票据等,并对需要收集查询的证据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详细列明相关初查方法及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基于保密工作需要,案件调查前期可通过互联网搜索有关信息;(2)通过公安局信息情报平台查询个人户籍资料、车辆及驾驶员、宾馆住宿、网上通缉人员、出境记录等信息;(3)通过上级院侦查指挥中心查询银行开户情况、手机号码及通话记录、房产情况;(4)通过房产部门、房屋预售部门查询房产登记情况及已交房款尚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情况;(5)通过金融部门查询银行、保险、证券情况,调取银行存款、购买理财产品、保险、股票及资金往来记录;(6)通过公安机关车辆违章系统掌握涉案被举报人使用相关车辆的信息。
再次,全面考虑并列出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措施,如运用初查策略和科技手段相结合。新刑诉法规定技术侦查措施必须在立案后使用,但是在办案过程中应该注重研究初查工作中如何能够利用一些现代科技措施,以及在初查阶段如何为后来运用技术侦查措施提供准备条件,充分运用科技的力量强化反贪部门获取证据的能力。
(三)严明初查纪律,保证初查成效
贪污贿赂案件的初查,除个别案件因特别的侦查需要外,一般都采用秘密初查的方法,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知情面,秘密接触举报人、知情人,“菜单式”初查也不例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求每位干警在认领到“菜单”后,做到“三个保密”,即线索交办和批准的保密;初查对象的保密;初查内容与意图的保密。除检察长、侦查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以及备案的上级检察院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知道对什么人进行初查,不能知道初查的具体内容和真正意图。
注释:
[1]俞波涛:《贪污贿赂案件侦查机理探索与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第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