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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央企基层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若能得到优化,便可有效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有助于追求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本文从必要性、效率、措施、方向四个方面,对中央企业基层项目优化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进行浅析和思考,力求为深化中央企业改革、优化基层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央企;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优化
在我国,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同属国有企业,但有很大不同。地方国企主要扎根本地进行经营、开发、建设等一系列活动,除非业务的特殊性质,如物流、贸易、销售等,才会拓展其他地域市场,但也仅以开拓市场为主,通常不会在异地大肆开办子分公司或设立项目。但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这一点注定了其视野、领域、范围、服务对象,是不局限于一方水土,而是辐射全国甚至海外的。一般来说,拿到项目后,通过生产建设或投资开发,实现盈利,从而保障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已经越来越成为中央企业的一种业务常态和经营惯例。一般情况下,中央企业每拿到一个项目,便会在基层成立一个项目组、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并明确组织结构和管理层级,配齐领导和员工,用以推进项目管理。而在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中,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若能得到优化,便可有效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有助于追求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一、必要性
中央企业的基层项目较多,机关和项目之间、项目和项目之间在地域上具有很强的分散性,以中鐵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例,旗下便有八大区域公司、六大专业公司,每个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下面,又有若干项目部和项目公司,共同构成了中铁置业的三级管控体系。这些项目部和项目公司,分布范围极为广泛,遍及北京、上海、深圳、厦门、三亚、沈阳、西安、成都、重庆、贵阳、太原、长沙、河北雄安新区、武汉、亳州、无锡、滕州等全国各大中小城市,所跨地理幅度大,劳动力数量多且分散,同时各自以项目为单位独立办公,如果不以制度管理,则项目层面极易出现“山高皇帝远”的现象,所以需要制度下基层、制度强基层、制度管基层。在这种情况下,对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进行优化,确保能够以优良的行政管理制度来提升项目的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便势在必行。
此外,优化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是给基层减负的有力措施。基层项目既承担着为企业创造利润、提升效益的重任,又必须落实、执行来自机关各个部门的文件和要求;既要负责日常生产建设、投资运营,又要完成上级布置的繁杂性事务;既存在点多面广、事无巨细、环境复杂等特点,又常常面临节点目标考核的压力。通过优化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实行有效措施,可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供制度保障,有助于进一步优化项目资源配置,促进基层减负。
二、对行政效率的提升作用
行政管理制度是对文件处理、后勤保障、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监察监督、辅助办公等行政事务的规范说明,对行政效率具有明显的影响力。行政管理制度得到优化,一是意味着人、财、物、时间、信息和其他各种资源的消耗,能够尽量降低;二是对管理成果,能够满足更高的质量及时效的要求;三是减轻了负担,基层项目能够将更多的人力资源配置到生产建设、投资运营上来,创造更高的产出;四是可以把行政管理权力“关入制度的牢笼”,增强对于基层项目领导和敏感性岗位员工的约束力度。《行政学导论》提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寻租受贿,结党营私,裙带关系,贪污腐败,买官卖官,争权于朝、争利于市等不良现象对行政效率有很大的影响”[1]。这些行为,同样也极易发生在中央企业基层项目,因此,必须通过优化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消除不良现象滋生的“温床”,更加充分地发挥劳动力作用,促进管理流程规范、精简、高效,才能确保行政效率体现在行政管理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上,从而得到提升。
三、优化措施
对制度建设进行优化,就是要分析和洞察内部管理制度中的缺口和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通过制度的调整、补充,不断提高管理制度体系水平,强化行政管理效力。对中央企业的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进行优化,可以采用“增、删、调、补、留”的措施。
增,就是制度健全。随着社会形势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中央企业的项目部还是项目公司,都需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研读国家、政府以及上级单位的新制度、新方法、新举措,并结合项目实际,出台适合自身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项目行政管理制度体系。
删,就是制度精简。许多没有必要保留的、已经明显落伍、不再适合基层管理的制度,把它们从整个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中甄别出来,大胆地进行剔除、废止,给基层减负。制度精简主要体现在数量上。比如,中铁、中交、中建、中铁建、中冶、中化等大型中央企业的基层项目,本身便是央企的一分子,许多管理制度与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总部以及所属机关本部的制度内容完全相同,则完全可以直接执行或使用,不必照抄照搬后再以项目的名义发文,产生重复的工作量。另外,对于一些国家、党和政府、社会公共机构发布的政策、规定,也可以直接用来指导实际工作和开展相关活动,不必再专门起草发布文件,造成“以文件贯彻文件”的不可取现象。
调,就是制度调整。调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修订、排列、组合、重命名等。比如把制度的体系结构划分成几大块,把原本杂乱无章的制度,按照文件处理、后勤保障、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监察监督、辅助办公等类别进行归纳、排列、组合,分门别类,使之成为成套的制度汇编。
补,就是制度补充。主要体现在对制度条款内容的增加、完善、补充说明等形式上,注重提高制度的内容质量。制度不能讲空话、大话、套话,否则一旦执行起来,制度等同于完全没作用,对于实际情况的指导性不强。所以,在优化过程中,必须对一些概括性、笼统性、模糊性过强的条款进行完善和补充,使之更具指导性、实践性、准确性。 留,就是制度留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审阅研判,对适合的、好的制度,保持留用。产生先进管理成果的、对经营管理、生产建设或投资运营起到明显推动作用的制度,继续贯彻落实,做好经验提炼,以备进一步推广。
以上增、删、调、补、留五个方面措施,目的都是为了做好制度改革。除此之外,还必须注意的是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和制度调研力度。项目立足于基层,通过调研更加能够发现基层的问题,更加能够广泛地搜集基层的意见,更加有利于针对基层实际情况为制度优化建言献策。制度创新则是制度优化的活力源泉,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当前,央企基层项目要用争当排头兵的精神,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全局,创新便是其中之一。“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风”[2],可见创新对于优化央企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同样不可或缺。
四、下一步优化方向
在未来,精细化管理是一个可以尝试的大方向。中铁、中化等央企都有不同程度地推行过精细化管理。在行政管理制度建设的优化上,实行精细化管理,可以细化具体的流程节点,明确详细的职责分工,帮助央企基层项目摒弃粗放型管理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但是要注意的是,央企在基层项目推广精细化管理不能生搬硬套国外的模式,或强制推行未经充足调研和试点的实施方案,贸然大范围施行,如果一味地施加政治压力、思想压力、工作压力,会导致人力、财物、时间的浪费,反而造成负面作用,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应该循序渐进,由点及面,先选择少量的基层项目作为试点,待观察、整改、完善、优化之后,再逐步推广至全部的基层项目。另外,选拔基层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基层行政领导者的能力、提高基层行政领导者的素质、完善激励机制,对优化央企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也能够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加强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优化,是央企做好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影响着项目效益的好坏,也影响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无论是央企的各级机关,还是央企的基层项目自身,均应提高站位,求真务实,保持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的动态优化,凝聚宝贵经验,为深化中央企业改革、加强基层项目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齐明山.21世纪公共行政系列教材·行政学导论(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221。
[2]本书编写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018年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77。
作者简介:马卓宇,1990年12月生,男,汉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9级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研修班学生。
关键词:央企;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优化
在我国,中央企业与地方国企同属国有企业,但有很大不同。地方国企主要扎根本地进行经营、开发、建设等一系列活动,除非业务的特殊性质,如物流、贸易、销售等,才会拓展其他地域市场,但也仅以开拓市场为主,通常不会在异地大肆开办子分公司或设立项目。但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这一点注定了其视野、领域、范围、服务对象,是不局限于一方水土,而是辐射全国甚至海外的。一般来说,拿到项目后,通过生产建设或投资开发,实现盈利,从而保障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已经越来越成为中央企业的一种业务常态和经营惯例。一般情况下,中央企业每拿到一个项目,便会在基层成立一个项目组、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并明确组织结构和管理层级,配齐领导和员工,用以推进项目管理。而在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中,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若能得到优化,便可有效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有助于追求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一、必要性
中央企业的基层项目较多,机关和项目之间、项目和项目之间在地域上具有很强的分散性,以中鐵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例,旗下便有八大区域公司、六大专业公司,每个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下面,又有若干项目部和项目公司,共同构成了中铁置业的三级管控体系。这些项目部和项目公司,分布范围极为广泛,遍及北京、上海、深圳、厦门、三亚、沈阳、西安、成都、重庆、贵阳、太原、长沙、河北雄安新区、武汉、亳州、无锡、滕州等全国各大中小城市,所跨地理幅度大,劳动力数量多且分散,同时各自以项目为单位独立办公,如果不以制度管理,则项目层面极易出现“山高皇帝远”的现象,所以需要制度下基层、制度强基层、制度管基层。在这种情况下,对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进行优化,确保能够以优良的行政管理制度来提升项目的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便势在必行。
此外,优化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是给基层减负的有力措施。基层项目既承担着为企业创造利润、提升效益的重任,又必须落实、执行来自机关各个部门的文件和要求;既要负责日常生产建设、投资运营,又要完成上级布置的繁杂性事务;既存在点多面广、事无巨细、环境复杂等特点,又常常面临节点目标考核的压力。通过优化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实行有效措施,可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供制度保障,有助于进一步优化项目资源配置,促进基层减负。
二、对行政效率的提升作用
行政管理制度是对文件处理、后勤保障、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监察监督、辅助办公等行政事务的规范说明,对行政效率具有明显的影响力。行政管理制度得到优化,一是意味着人、财、物、时间、信息和其他各种资源的消耗,能够尽量降低;二是对管理成果,能够满足更高的质量及时效的要求;三是减轻了负担,基层项目能够将更多的人力资源配置到生产建设、投资运营上来,创造更高的产出;四是可以把行政管理权力“关入制度的牢笼”,增强对于基层项目领导和敏感性岗位员工的约束力度。《行政学导论》提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寻租受贿,结党营私,裙带关系,贪污腐败,买官卖官,争权于朝、争利于市等不良现象对行政效率有很大的影响”[1]。这些行为,同样也极易发生在中央企业基层项目,因此,必须通过优化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消除不良现象滋生的“温床”,更加充分地发挥劳动力作用,促进管理流程规范、精简、高效,才能确保行政效率体现在行政管理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上,从而得到提升。
三、优化措施
对制度建设进行优化,就是要分析和洞察内部管理制度中的缺口和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通过制度的调整、补充,不断提高管理制度体系水平,强化行政管理效力。对中央企业的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进行优化,可以采用“增、删、调、补、留”的措施。
增,就是制度健全。随着社会形势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中央企业的项目部还是项目公司,都需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研读国家、政府以及上级单位的新制度、新方法、新举措,并结合项目实际,出台适合自身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项目行政管理制度体系。
删,就是制度精简。许多没有必要保留的、已经明显落伍、不再适合基层管理的制度,把它们从整个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中甄别出来,大胆地进行剔除、废止,给基层减负。制度精简主要体现在数量上。比如,中铁、中交、中建、中铁建、中冶、中化等大型中央企业的基层项目,本身便是央企的一分子,许多管理制度与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总部以及所属机关本部的制度内容完全相同,则完全可以直接执行或使用,不必照抄照搬后再以项目的名义发文,产生重复的工作量。另外,对于一些国家、党和政府、社会公共机构发布的政策、规定,也可以直接用来指导实际工作和开展相关活动,不必再专门起草发布文件,造成“以文件贯彻文件”的不可取现象。
调,就是制度调整。调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修订、排列、组合、重命名等。比如把制度的体系结构划分成几大块,把原本杂乱无章的制度,按照文件处理、后勤保障、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监察监督、辅助办公等类别进行归纳、排列、组合,分门别类,使之成为成套的制度汇编。
补,就是制度补充。主要体现在对制度条款内容的增加、完善、补充说明等形式上,注重提高制度的内容质量。制度不能讲空话、大话、套话,否则一旦执行起来,制度等同于完全没作用,对于实际情况的指导性不强。所以,在优化过程中,必须对一些概括性、笼统性、模糊性过强的条款进行完善和补充,使之更具指导性、实践性、准确性。 留,就是制度留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审阅研判,对适合的、好的制度,保持留用。产生先进管理成果的、对经营管理、生产建设或投资运营起到明显推动作用的制度,继续贯彻落实,做好经验提炼,以备进一步推广。
以上增、删、调、补、留五个方面措施,目的都是为了做好制度改革。除此之外,还必须注意的是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和制度调研力度。项目立足于基层,通过调研更加能够发现基层的问题,更加能够广泛地搜集基层的意见,更加有利于针对基层实际情况为制度优化建言献策。制度创新则是制度优化的活力源泉,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当前,央企基层项目要用争当排头兵的精神,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全局,创新便是其中之一。“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风”[2],可见创新对于优化央企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同样不可或缺。
四、下一步优化方向
在未来,精细化管理是一个可以尝试的大方向。中铁、中化等央企都有不同程度地推行过精细化管理。在行政管理制度建设的优化上,实行精细化管理,可以细化具体的流程节点,明确详细的职责分工,帮助央企基层项目摒弃粗放型管理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水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但是要注意的是,央企在基层项目推广精细化管理不能生搬硬套国外的模式,或强制推行未经充足调研和试点的实施方案,贸然大范围施行,如果一味地施加政治压力、思想压力、工作压力,会导致人力、财物、时间的浪费,反而造成负面作用,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应该循序渐进,由点及面,先选择少量的基层项目作为试点,待观察、整改、完善、优化之后,再逐步推广至全部的基层项目。另外,选拔基层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基层行政领导者的能力、提高基层行政领导者的素质、完善激励机制,对优化央企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也能够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加强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优化,是央企做好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影响着项目效益的好坏,也影响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无论是央企的各级机关,还是央企的基层项目自身,均应提高站位,求真务实,保持基层项目行政管理制度建设的动态优化,凝聚宝贵经验,为深化中央企业改革、加强基层项目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齐明山.21世纪公共行政系列教材·行政学导论(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221。
[2]本书编写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018年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77。
作者简介:马卓宇,1990年12月生,男,汉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9级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研修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