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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兄弟:
编辑将你的信转给了我。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基层领导干部,我非常高兴与你一起交流。你为维护村民权利,到处奔走呼吁而又到处碰壁,最后不得不成为“领头闹事者”,以至于受到处分,我非常同情;同时,我又对你采取错误做法而受到组织处理深感遗憾。
其实,我曾经也经历过与你类似的事情,所幸的是,我当时没主张把事情闹大。那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在开县一个区里任区委书记。当时区里有段路年久失修,破烂不堪,老百姓深受其害,怨声载道。为这事,我找分管领导,领导说应找有关部门。我找建委,建委推到交通局,在建委和交通局之间,我跑了无数次。一年时间过去了,事情没得到解决。群众的情绪越来越激愤,不少人闹着要到县里去上访、静坐,把事情闹大。我一面安抚群众情绪,让他们相信事情一定能按正常程序得到解决;一面找到更高一级领导,把我们的困境作了详细汇报。我们的积极争取终于引起了上面的重视,我们的申请得到了批准。不久,路终于修好了。
我当时如果没有及时稳住群众的情绪,真的把事情闹大了,可能路不但一时半会儿修不起来,还会引发一些不可预料的事端,那才让人悔之不及啊!
当然,你会说,我那时是区委书记,而你只是一个社长,除了把事情闹大,你们没有更多的途径向更高一级领导反映情况,这也许正是现在很多群众“事情闹大了才能得到解决”的心理基础。你的抱怨有一定道理。客观地说,如果基层干部对群众不负责,对百姓利益漠不关心,百姓遇到事情就会感到投告无门,于是一些群众的某些正当要求或急于解决的问题,在长期得不到解决后,就会采取静坐等过激行为把事情闹大,以引起更多、更高级别的领导重视。其实,我们不能怪群众“无组织无纪律”。群众之所以这么做,是由于很多干部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或视而不见或漠然处之或拖沓推诿而造成的,本来应该由基层解决的问题却被推到上级,本来是比较简单的小事,却被拖成大事,致使群众采取“把事情闹大”的错误做法,走上了用非组织、非政府、非理性、非正常手段解决问题的错误途径。你在信中提到的事情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如此。你们要求政府解决问题,本来是合理合法的。但你们采取把事情闹大的做法又是错误的,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危害了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也影响了地方的发展环境。倘若大家都用这种办法解决问题,可以想象,这个地方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啊?到头来,吃亏的还是我们老百姓。所以,遇到问题,一是主动与单位或当地政府交流沟通;二是自己的合理要求在本地区本单位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派代表向上级反映情况,请求上级解决;三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四是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得到舆论支持。
说到底,我们应该相信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人民政府代表人民当家理事。一些基层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某些错误行为,并不能代表政府。其实,直接为群众服务、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要靠基层干部。而且,我们应该看到,随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们的干部队伍一定会大有改观,机关办事作风一定会大有改进。比如,在大渡口区,我们就对机关干部明确提出了“八不准”、“七公开”;某些街道,实行了市民接待日,让干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现场解决问题。我去参加过,效果很好,群众很欢迎。有的社区,建立了“网上党支部”,对群众的问题做到立即回复和解决。
其实,干部与群众之间只要互相沟通了,互相理解了,很多事情就迎刃而解了。我在奉节县任县委书记期间遇到过这样一件事。2002年下半年,三峡库区移民搬迁进入最紧张的时期,上级要求奉节在2002年10月完成清库任务。然而,金秋10月,正是奉节名优特产——脐橙即将成熟的季节,若要按进度清库,淹没线以下的5000多亩脐橙树将毁于一旦。看着挂满枝头的黄灿灿的果子,果农自然十分心痛,提出等果子收了后再砍树等要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这是上面布置的任务,况且果农已得到了淹没补偿,移民任务又十分紧迫,于是对群众的呼声重视不够,工作不免简单粗暴,导致一些移民群众酝酿上访。听说这事后,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认真权衡利弊,向上级部门积极汇报得到同意后,大胆地调整了清库工作次序,让脐橙采摘后才砍树。仅此一项,受益果农共增加收入数百万元,在此后移民搬迁过程中,群众十分配合,以致清库工作在果农们的欢呼声中如期完成。
多年的工作经历告诉我,把事情闹大其实是解决问题的下下策,本来合理合法的事,一个“闹”字便注定理亏三分,其结果就算事情暂时得到了解决,也常常得不偿失。就像你的遭遇一样,事情虽然“闹”赢了,道理却输了,一片好心的你也背上了处分。而且,所谓“闹赢”,还是特殊环境里的特殊现象,在绝大多数地方,在绝大多数时候,闹是行不通的。无理的要求,随便你怎么闹,都不可能得到解决,影响了正常社会秩序,还要承担该承担的责任;而有道理的事情,不闹也完全可以得到解决。这不是说大话,我是有感而发的。我在奉节工作时,三峡移民搬迁补偿中有多少矛盾和纠纷啊,到大渡口区任区委书记后,也有不少企业职工向我反映问题,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我经手处理的问题中,没有一个是因为群众闹起来了才解决的。当然,有些问题,确实是因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了,我才晓得,但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和法规为准绳,并不是以群众闹不闹、闹得厉害不厉害为标准。
大雨兄弟,就在我们进行交流的时候,国家新的《信访条例》已经颁布,我们的信访工作正在逐步走上规范的、科学的轨道。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们干部队伍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有序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的定型,老百姓的事情绝不会是闹大了才解决,而事情不闹就能得到解决才是正道。
大渡口区区委书记:刘本荣
2005年1月15日
编辑将你的信转给了我。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基层领导干部,我非常高兴与你一起交流。你为维护村民权利,到处奔走呼吁而又到处碰壁,最后不得不成为“领头闹事者”,以至于受到处分,我非常同情;同时,我又对你采取错误做法而受到组织处理深感遗憾。
其实,我曾经也经历过与你类似的事情,所幸的是,我当时没主张把事情闹大。那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在开县一个区里任区委书记。当时区里有段路年久失修,破烂不堪,老百姓深受其害,怨声载道。为这事,我找分管领导,领导说应找有关部门。我找建委,建委推到交通局,在建委和交通局之间,我跑了无数次。一年时间过去了,事情没得到解决。群众的情绪越来越激愤,不少人闹着要到县里去上访、静坐,把事情闹大。我一面安抚群众情绪,让他们相信事情一定能按正常程序得到解决;一面找到更高一级领导,把我们的困境作了详细汇报。我们的积极争取终于引起了上面的重视,我们的申请得到了批准。不久,路终于修好了。
我当时如果没有及时稳住群众的情绪,真的把事情闹大了,可能路不但一时半会儿修不起来,还会引发一些不可预料的事端,那才让人悔之不及啊!
当然,你会说,我那时是区委书记,而你只是一个社长,除了把事情闹大,你们没有更多的途径向更高一级领导反映情况,这也许正是现在很多群众“事情闹大了才能得到解决”的心理基础。你的抱怨有一定道理。客观地说,如果基层干部对群众不负责,对百姓利益漠不关心,百姓遇到事情就会感到投告无门,于是一些群众的某些正当要求或急于解决的问题,在长期得不到解决后,就会采取静坐等过激行为把事情闹大,以引起更多、更高级别的领导重视。其实,我们不能怪群众“无组织无纪律”。群众之所以这么做,是由于很多干部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或视而不见或漠然处之或拖沓推诿而造成的,本来应该由基层解决的问题却被推到上级,本来是比较简单的小事,却被拖成大事,致使群众采取“把事情闹大”的错误做法,走上了用非组织、非政府、非理性、非正常手段解决问题的错误途径。你在信中提到的事情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如此。你们要求政府解决问题,本来是合理合法的。但你们采取把事情闹大的做法又是错误的,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危害了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也影响了地方的发展环境。倘若大家都用这种办法解决问题,可以想象,这个地方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啊?到头来,吃亏的还是我们老百姓。所以,遇到问题,一是主动与单位或当地政府交流沟通;二是自己的合理要求在本地区本单位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派代表向上级反映情况,请求上级解决;三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四是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得到舆论支持。
说到底,我们应该相信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人民政府代表人民当家理事。一些基层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某些错误行为,并不能代表政府。其实,直接为群众服务、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要靠基层干部。而且,我们应该看到,随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们的干部队伍一定会大有改观,机关办事作风一定会大有改进。比如,在大渡口区,我们就对机关干部明确提出了“八不准”、“七公开”;某些街道,实行了市民接待日,让干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现场解决问题。我去参加过,效果很好,群众很欢迎。有的社区,建立了“网上党支部”,对群众的问题做到立即回复和解决。
其实,干部与群众之间只要互相沟通了,互相理解了,很多事情就迎刃而解了。我在奉节县任县委书记期间遇到过这样一件事。2002年下半年,三峡库区移民搬迁进入最紧张的时期,上级要求奉节在2002年10月完成清库任务。然而,金秋10月,正是奉节名优特产——脐橙即将成熟的季节,若要按进度清库,淹没线以下的5000多亩脐橙树将毁于一旦。看着挂满枝头的黄灿灿的果子,果农自然十分心痛,提出等果子收了后再砍树等要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这是上面布置的任务,况且果农已得到了淹没补偿,移民任务又十分紧迫,于是对群众的呼声重视不够,工作不免简单粗暴,导致一些移民群众酝酿上访。听说这事后,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认真权衡利弊,向上级部门积极汇报得到同意后,大胆地调整了清库工作次序,让脐橙采摘后才砍树。仅此一项,受益果农共增加收入数百万元,在此后移民搬迁过程中,群众十分配合,以致清库工作在果农们的欢呼声中如期完成。
多年的工作经历告诉我,把事情闹大其实是解决问题的下下策,本来合理合法的事,一个“闹”字便注定理亏三分,其结果就算事情暂时得到了解决,也常常得不偿失。就像你的遭遇一样,事情虽然“闹”赢了,道理却输了,一片好心的你也背上了处分。而且,所谓“闹赢”,还是特殊环境里的特殊现象,在绝大多数地方,在绝大多数时候,闹是行不通的。无理的要求,随便你怎么闹,都不可能得到解决,影响了正常社会秩序,还要承担该承担的责任;而有道理的事情,不闹也完全可以得到解决。这不是说大话,我是有感而发的。我在奉节工作时,三峡移民搬迁补偿中有多少矛盾和纠纷啊,到大渡口区任区委书记后,也有不少企业职工向我反映问题,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我经手处理的问题中,没有一个是因为群众闹起来了才解决的。当然,有些问题,确实是因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了,我才晓得,但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和法规为准绳,并不是以群众闹不闹、闹得厉害不厉害为标准。
大雨兄弟,就在我们进行交流的时候,国家新的《信访条例》已经颁布,我们的信访工作正在逐步走上规范的、科学的轨道。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们干部队伍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有序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的定型,老百姓的事情绝不会是闹大了才解决,而事情不闹就能得到解决才是正道。
大渡口区区委书记:刘本荣
200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