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数据时代来临,数据权利蕴含着的巨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日益显现,当前我国数据泄露、侵犯数据权利的事件频繁发生,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民法总则》对数据保护做出了规定,是数据权利保护立法进程上重要的一步。但《民法总则》中的规定太过于简练,不利于个人数据权利的保护。因此我们在未来立法中要进行细化,通过确立事前许可制度、被遗忘权制度以及完善事后救济制度等来加强对个人数据权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