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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智慧旅游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智慧旅游是城市开发的一个新的切入点。将智慧旅游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市的美丽进化的捷径之一。那么,如何在一座城市发展智慧旅游?这是本篇文章要讨论的问题。
关键词:智慧旅游;城市旅游;城市建设
智慧旅游是一个城市旅游业发展成熟的标志之一。继2008年11月IBM提出“智慧地球”概念以来,“智慧城市”的建设就在全球范围内掀起高潮,我国一些城市甚至将建设智慧城市作为其“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而智慧旅游恰是智慧城市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由此可见智慧旅游的重要程度。
一、“智慧旅游”的概念
智慧旅游的概念在2010年首先由江苏省提出,国家旅游局正式将2014年旅游宣传主题确定为“美丽中国之旅——2014智慧旅游年”,以智慧旅游为主题,引导旅游城市、景区等旅游目的地的智慧建设。作为传统旅游行业的纵向延展,智慧旅游建设在大数据、物流体系、GPS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让旅游不断智能化。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细分领域的进步,智慧旅游的市场前景越来越被看好。
智慧旅游是一种以物联网、下一代通讯网络、云计算、智能数据挖掘和高性能信息处理等技术在产业发展、旅游体验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是一个整合旅游物理资源和信息资源,并服务于民众、企业和政府的全新旅游形态。智慧旅游为游客和网络的实时互动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旅游安排进入了“触摸时代”,这样有助于减少旅游供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智慧旅游具有传统旅游所无法比拟的优点。到达景点后,旅游者通过智能终端进行身份认证,享受数字景区的智能化服务,动态了解旅游信息并获得帮助。游玩结束后,旅游者还可以通过智能终端反馈有效信息。这就是智慧旅游带给游客的体验。智慧旅游以游客互动体验为中心,融合了通信与信息技术,给传统旅游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影响。。
二、“智慧旅游”的不足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两方面的,智慧旅游也不例外。智慧旅游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智慧旅游的落实并不顺利,闸机验票导致游客进门速度变慢;电子票务系统需要不断升级,景区掉进无穷无尽的付费模式中;OTA巨头更关注独占渠道,而非实际的地面业务;智慧旅游在世界范围内尚未出现很好的典范,特别是国内一直处于尝试阶段。
国内智慧旅游的落地之路并非坦途,在没有标杆的情况下,各地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但一切都应以游客为中心。且目前,大多数城市在智慧旅游建设资金投入方面还比较保守,规划方案制定缓慢,组织体系还不够健全。在智慧旅游建设过程中,应确立更加开放、更加高远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体现城市特色的创新发展思路,注重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加强组织保障,提高认同度,扎实有序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会提升城市旅游服务环境,信息展示终端的建设让旅游服务更为便利;数据资源体系让旅游以及与旅游相关的公共信息共享成为可能。所以在发展智慧旅游时,要特别注意运用高科技。因为高科技和新媒体不论在城市品牌宣传、传播上的高速率中都能够借助旅游本身固有的“文化传播”特质,潜移默化地宣传城市形象。
三、开发智慧旅游
在当前智慧旅游城市建设中,政府依然是智慧旅游城市建设的主导者。政府在主导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和智慧化行业管理的同时,还要积极规范指导和政策引导景区、酒店、餐饮、旅游购物等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改为了逗号)像WIFI、电子导向、智能停车、景区(社区)管理等。
在城市发展智慧旅游的过程中,必须将旅游产业化与信息化相互融合,就(“就”字去掉)让旅游企业成为信息化的主导力量,让智慧旅游服务厂商成为智慧旅游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每个地方政府在组织智慧旅游建设的时候,既要考虑国内的一流的智慧旅游服务商,也要充分考虑本地旅游信息化厂商的培育,要通过智慧旅游建设来带动本地信息化企业的发展,并借助本地化服务来实现智慧旅游的持续运营。
政府是智慧旅游的牵头组织者,要能够综合应用各种能力对智慧旅游的建设和运营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并通过积极有效的引导形成旅游的整体发展合力。政府机构要管理旅游经营者,整体规划服务者要服务于旅游经营者,政府机构与整体规划服务者相互合作。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强势作用,通过市场资源置换、市场准入、政策引导甚至资金支持等方法,引导更多的企业成为智慧旅游城市建设的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与智慧城市建设同运作、同进步。
对于经济效益大于投资成本的信息化项目,可以完全由企业投资。比如某些地方的旅游信息查询系统的建设,就是由公共传媒公司建设及运营的;经济效益与投资基本持平的信息化项目,政府与企业共同投资;经济效益小但社会价值较大,能够给本地旅游带来较大增长的信息化项目,可以考虑由政府独自投资。比如,天津智慧旅游地理信息系统由相关政府部门投资,天津城投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而对于那些投资较大,而社会效益较小的信息化项目,即使技术再为先进,也不应该纳入智慧旅游城市的建设范围。
智慧旅游的经营者在向游客提供智慧旅游服务、接受政府行业监管的同时,也积极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来不断提高企业运营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绩效。而智慧旅游的规划提供者要建立可靠运营、优质服务、有效监管的智慧旅游体系,政府要协助其做好智慧旅游建设的统筹组织工作。
综上所述,智慧旅游城市应注重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政府、企业、市民对智慧城市建设理念的认同度和参与智慧旅游城市建设的协同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通过对智慧旅游城市“起步、展开、深化及成熟”四个阶段特征的深入研究,智慧旅游城市的建设将更具引导性、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第一作者:庞梦溪(1992年12月),女,21岁,汉族,籍贯河南焦作,西北师范大学2011级旅游管理本科生
第二作者:和莎莎 (1992.4——), 女,22岁,汉族,籍贯河南焦作 西北师范大学2011级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 730070 18298359685
关键词:智慧旅游;城市旅游;城市建设
智慧旅游是一个城市旅游业发展成熟的标志之一。继2008年11月IBM提出“智慧地球”概念以来,“智慧城市”的建设就在全球范围内掀起高潮,我国一些城市甚至将建设智慧城市作为其“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而智慧旅游恰是智慧城市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由此可见智慧旅游的重要程度。
一、“智慧旅游”的概念
智慧旅游的概念在2010年首先由江苏省提出,国家旅游局正式将2014年旅游宣传主题确定为“美丽中国之旅——2014智慧旅游年”,以智慧旅游为主题,引导旅游城市、景区等旅游目的地的智慧建设。作为传统旅游行业的纵向延展,智慧旅游建设在大数据、物流体系、GPS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让旅游不断智能化。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细分领域的进步,智慧旅游的市场前景越来越被看好。
智慧旅游是一种以物联网、下一代通讯网络、云计算、智能数据挖掘和高性能信息处理等技术在产业发展、旅游体验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是一个整合旅游物理资源和信息资源,并服务于民众、企业和政府的全新旅游形态。智慧旅游为游客和网络的实时互动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旅游安排进入了“触摸时代”,这样有助于减少旅游供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智慧旅游具有传统旅游所无法比拟的优点。到达景点后,旅游者通过智能终端进行身份认证,享受数字景区的智能化服务,动态了解旅游信息并获得帮助。游玩结束后,旅游者还可以通过智能终端反馈有效信息。这就是智慧旅游带给游客的体验。智慧旅游以游客互动体验为中心,融合了通信与信息技术,给传统旅游业带来了颠覆性的影响。。
二、“智慧旅游”的不足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两方面的,智慧旅游也不例外。智慧旅游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智慧旅游的落实并不顺利,闸机验票导致游客进门速度变慢;电子票务系统需要不断升级,景区掉进无穷无尽的付费模式中;OTA巨头更关注独占渠道,而非实际的地面业务;智慧旅游在世界范围内尚未出现很好的典范,特别是国内一直处于尝试阶段。
国内智慧旅游的落地之路并非坦途,在没有标杆的情况下,各地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但一切都应以游客为中心。且目前,大多数城市在智慧旅游建设资金投入方面还比较保守,规划方案制定缓慢,组织体系还不够健全。在智慧旅游建设过程中,应确立更加开放、更加高远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体现城市特色的创新发展思路,注重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加强组织保障,提高认同度,扎实有序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会提升城市旅游服务环境,信息展示终端的建设让旅游服务更为便利;数据资源体系让旅游以及与旅游相关的公共信息共享成为可能。所以在发展智慧旅游时,要特别注意运用高科技。因为高科技和新媒体不论在城市品牌宣传、传播上的高速率中都能够借助旅游本身固有的“文化传播”特质,潜移默化地宣传城市形象。
三、开发智慧旅游
在当前智慧旅游城市建设中,政府依然是智慧旅游城市建设的主导者。政府在主导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和智慧化行业管理的同时,还要积极规范指导和政策引导景区、酒店、餐饮、旅游购物等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改为了逗号)像WIFI、电子导向、智能停车、景区(社区)管理等。
在城市发展智慧旅游的过程中,必须将旅游产业化与信息化相互融合,就(“就”字去掉)让旅游企业成为信息化的主导力量,让智慧旅游服务厂商成为智慧旅游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每个地方政府在组织智慧旅游建设的时候,既要考虑国内的一流的智慧旅游服务商,也要充分考虑本地旅游信息化厂商的培育,要通过智慧旅游建设来带动本地信息化企业的发展,并借助本地化服务来实现智慧旅游的持续运营。
政府是智慧旅游的牵头组织者,要能够综合应用各种能力对智慧旅游的建设和运营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并通过积极有效的引导形成旅游的整体发展合力。政府机构要管理旅游经营者,整体规划服务者要服务于旅游经营者,政府机构与整体规划服务者相互合作。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强势作用,通过市场资源置换、市场准入、政策引导甚至资金支持等方法,引导更多的企业成为智慧旅游城市建设的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与智慧城市建设同运作、同进步。
对于经济效益大于投资成本的信息化项目,可以完全由企业投资。比如某些地方的旅游信息查询系统的建设,就是由公共传媒公司建设及运营的;经济效益与投资基本持平的信息化项目,政府与企业共同投资;经济效益小但社会价值较大,能够给本地旅游带来较大增长的信息化项目,可以考虑由政府独自投资。比如,天津智慧旅游地理信息系统由相关政府部门投资,天津城投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营;而对于那些投资较大,而社会效益较小的信息化项目,即使技术再为先进,也不应该纳入智慧旅游城市的建设范围。
智慧旅游的经营者在向游客提供智慧旅游服务、接受政府行业监管的同时,也积极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来不断提高企业运营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绩效。而智慧旅游的规划提供者要建立可靠运营、优质服务、有效监管的智慧旅游体系,政府要协助其做好智慧旅游建设的统筹组织工作。
综上所述,智慧旅游城市应注重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政府、企业、市民对智慧城市建设理念的认同度和参与智慧旅游城市建设的协同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通过对智慧旅游城市“起步、展开、深化及成熟”四个阶段特征的深入研究,智慧旅游城市的建设将更具引导性、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第一作者:庞梦溪(1992年12月),女,21岁,汉族,籍贯河南焦作,西北师范大学2011级旅游管理本科生
第二作者:和莎莎 (1992.4——), 女,22岁,汉族,籍贯河南焦作 西北师范大学2011级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 730070 1829835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