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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新国五条”及其细则公布后,全民热议楼市新政,尤其是二手房税收及信贷政策的调整,引起市场很大的震动。短短3年内,从2010年4月出台的被称为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的“国十条”至今,已经经历了四次调控升级。
此轮调控时间持续了两年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几年的宏观调控一直未走出“短期化”怪圈,去年底不少城市房价重新出现了反弹,房价没有调整到位。从根本上看,说明有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
目前来看,中国房地产市场需要快速建立调控的长效机制,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式调控。通过制定合理,并且行之有效的长效调控机制,来实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价涨跌是一种市场行为,不要认为房价上涨就是市场出了问题。此外,中国房地产市场化一直是在瘸腿走路,历史欠账太多。
近年来,房地产调控的目标一直未能清晰界定。政府希望房价合理回归、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就一定要明确合理房价的量化标准。实际上,判断房价是否合理,不但要看房价是否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同时,要看是否与开发商合理的利润率相匹配。此外,还要看政府土地出让的价格是否合理,市场供应地产品类型是否吻合需求,对此政府部门应给出有效的量化标准。
如何进行有效的调控,一定要判断目前市场和调控处在怎样的节点。目前房地产市场没有调整到位,短期调控仍然继续,长期制度未能建立,我们正处在从短期调控向中长期调控机制转换的节点。此时,国家有必要采用长短期政策相结合,打出“组合拳”,尤其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市场方式进行调节。
这意味着,我们不但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还要建立市场化的调控机制和多元化的供地方式,少用限购、限贷、限价等行政干预手段,多用税收、信贷经济调控手段。
要建立住房双轨制体系,在保障房方面,不但要确保3600万套保障房的铺开,还要重“质”,在实施上要有战略性、长期性,在分配方式上应当公开、公正、透明,使之惠及有需求的中低收入人群。
此外,在商品房市场,目前政策过多依赖打压和遏制需求,而在供给增长和供给结构的改善方面用力还不够,因此要增加土地供应和商品房供给。尤其在土地供应上,国土部门要科学制定供地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土地供应,以此来保证商品房的有效供给,满足市场合理需求。
在调控政策上,应更加精准使用税收信贷等市场化方式手段,不可“一刀切”,也更不要完全依靠行政的强悍力量。当前“国五条”细则已公布,但部委和地方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具体落实到各地都应该对合理需求有所支持。比如对于二套房贷首付,应把房价涨幅偏大的重点城市和三四线城市区别开来执行;二手房所得税在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同时,也可以恢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措施。
此外,与之相配套的设计也应继续推进和创新,包括住房联网制度的有效推进,包括土地出让方式的改革,从而使得房地产调控体系逐渐完善。
仔细分析几次调控政策可以发现,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调控政策的长期性建设。接下来,必须引导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使市场归于市场,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此轮调控时间持续了两年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几年的宏观调控一直未走出“短期化”怪圈,去年底不少城市房价重新出现了反弹,房价没有调整到位。从根本上看,说明有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
目前来看,中国房地产市场需要快速建立调控的长效机制,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式调控。通过制定合理,并且行之有效的长效调控机制,来实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价涨跌是一种市场行为,不要认为房价上涨就是市场出了问题。此外,中国房地产市场化一直是在瘸腿走路,历史欠账太多。
近年来,房地产调控的目标一直未能清晰界定。政府希望房价合理回归、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就一定要明确合理房价的量化标准。实际上,判断房价是否合理,不但要看房价是否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同时,要看是否与开发商合理的利润率相匹配。此外,还要看政府土地出让的价格是否合理,市场供应地产品类型是否吻合需求,对此政府部门应给出有效的量化标准。
如何进行有效的调控,一定要判断目前市场和调控处在怎样的节点。目前房地产市场没有调整到位,短期调控仍然继续,长期制度未能建立,我们正处在从短期调控向中长期调控机制转换的节点。此时,国家有必要采用长短期政策相结合,打出“组合拳”,尤其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市场方式进行调节。
这意味着,我们不但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还要建立市场化的调控机制和多元化的供地方式,少用限购、限贷、限价等行政干预手段,多用税收、信贷经济调控手段。
要建立住房双轨制体系,在保障房方面,不但要确保3600万套保障房的铺开,还要重“质”,在实施上要有战略性、长期性,在分配方式上应当公开、公正、透明,使之惠及有需求的中低收入人群。
此外,在商品房市场,目前政策过多依赖打压和遏制需求,而在供给增长和供给结构的改善方面用力还不够,因此要增加土地供应和商品房供给。尤其在土地供应上,国土部门要科学制定供地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土地供应,以此来保证商品房的有效供给,满足市场合理需求。
在调控政策上,应更加精准使用税收信贷等市场化方式手段,不可“一刀切”,也更不要完全依靠行政的强悍力量。当前“国五条”细则已公布,但部委和地方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具体落实到各地都应该对合理需求有所支持。比如对于二套房贷首付,应把房价涨幅偏大的重点城市和三四线城市区别开来执行;二手房所得税在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同时,也可以恢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措施。
此外,与之相配套的设计也应继续推进和创新,包括住房联网制度的有效推进,包括土地出让方式的改革,从而使得房地产调控体系逐渐完善。
仔细分析几次调控政策可以发现,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调控政策的长期性建设。接下来,必须引导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使市场归于市场,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