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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表彰优秀代表建议是一些地方人大为鼓励人大代表积极“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所采取的一项举措。有人提出,代表建议优秀的重要标准应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建议的承办单位对此最清楚,因此,表彰优秀代表建议还是由建议的承办单位推荐为好,不应由人大全部包揽。
四川省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蒋松柏
承办单位推荐 人大常委会决定
笔者认为,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在具体实施中应由制度规范,其中以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推荐、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宜。
由谁来推荐优秀代表建议,涉及评选过程中的具体考评问题。笔者以为,由承办代表建议单位推荐为宜,因为他们直接接触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是否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群众关心的难点,提出的意见、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所以,承办单位最有发言权,推荐也更为客观。
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对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都是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代表工作部门具体承办,因此,由人大常委会来审议决定既合法又合适。具体程序应该是由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推荐,代表工委汇总后,将考评对象报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作出表彰决定。
至于评选的内容,应明确代表提出的建议的规范性、可操作性,是否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提高评选优秀代表建议的准确性,增强评选的公信度。
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夏立彬
承办单位来推荐可信度强
笔者认为,表彰优秀代表建议经由建议的承办单位推荐,再由人大常委会评定更好。
首先,地方人大常委会在选评优秀代表建议时主要参考以下4个条件:一是建议的内容应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切实可行,即操作性强;三是建议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一事一案;四是通过承办单位的办理,取得明显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或者对承办单位工作有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由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来推荐更容易把握好“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这一重要标准,而且在实践中也有积极效果。
其次,表彰优秀代表建议程序一般是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审查汇总各方面推荐的符合优秀候选条件的代表建议,从中筛选出一批比较优秀的代表建议交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优秀代表建议的初步名单,再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然后由人大常委会发文通报,并在下一年度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预备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由此可见,评比优秀代表建议,由建议承办单位来推荐准确性、可信度强,最终由人大常委会审议评定,则层次性、权威性高。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吴照生
应以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为评比主体
笔者以为,推荐和评定优秀代表建议应以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为主体。
优秀的代表建议应该是不仅能解决具体问题,还能切实推进工作。如果由承办单位来推荐评定,承办单位势必会单纯从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的角度来考虑,将那些容易办理的建议推荐为优秀建议,而不考虑那些办理难度较大却能切实推进工作的建议。
根据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及办事机构在代表建议的提出、办理、督查等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必须全面了解代表建议的内容和办理过程。从实践来看,在人代会召开前的一段时间,各地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都会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以利于代表正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较高质量的建议。而代表建议交办,通常都由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先行分类,重点建议则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确定。在建议督办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对每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既要考核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又要客观评价建议内容是否切合客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代表建议有关情况比较了解,对建议的优秀与否具有较大的发言权,由他们来进行推荐和评定是合适的。
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马凌燕
办理成效明显的重点建议评定为优秀代表建议
笔者赞同表彰优秀代表建议由建议的承办单位推荐,不应由人大全部包揽,但笔者同时认为评定优秀代表建议不应走太多程序、太过繁琐。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将办理成效明显的重点建议评定为优秀代表建议,不失为评定优秀代表建议简洁高效之举。
多年来,长兴县人大常委会每年从上百件代表建议中,确定3-5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是百姓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列为重点建议,再将办理成效明显的重点建议评定为优秀代表建议。这种做法的可取之处在于:一是重点建议是代表结合本选区或单位实际提出、再由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政府的实际办事能力确定下来的,可操作性较强;二是各方给予重点建议办理的关注度较高,尤其是政府会督促各承办单位全力以赴办好重点建议,给代表和全县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三是人大常委会对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监督,“不见成效不撒手”;四是重点建议是人大监督政府重点办理的建议,除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之外,内容和格式也比较规范。综合以上几方面因素的考虑,将办理成效明显的重点建议评定为优秀代表建议,程序简洁,可信度高。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样做会将一些办理成效不明显而又确实是好的建议抹杀掉,但长兴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的重点代表建议一般不会雷同,所以一届下来,优秀代表建议也大都是确确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能推动问题解决的建议。不仅如此,县人大常委会还两年表彰一批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办理先进个人,与表彰优秀代表建议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较好地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滕修福
由承办单位推荐不妥
笔者认为,评比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应由人大常委会制定评比办法,成立评比组织机构细化操作,由人大常委会决定表彰。在具体操作中,由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推荐不妥。
评判代表建议是否优秀的标准有多方面,如代表建议的合法性、建设性、可操作性、民意代表性等等,“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只是评判代表建议是否优秀的标准之一。况且,代表建议是否“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应该说广大人民群众最清楚,不应由承办单位说了算。因此,由建议的承办单位直接来推荐优秀代表建议不妥,推荐和评定优秀代表建议是人大份内的事。
首先,要制定优秀代表建议评比表彰办法,量化评比标准,规定推荐和评定方式等。其次,成立以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为主,相关机构参与的评比组织机构,细化优秀代表建议的推荐和评定操作,如细化评分标准、评比数量等级、名额分配及推荐方式、入围公示等具体操作程序。为使评比工作具有透明度,应吸纳人大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后,由评比组织机构提出优秀代表建议的初步名单,由主任会议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并予以表彰。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冯国海
推荐评定方法可灵活多样
我认为推荐工作应由代表个人自荐、代表小组推荐及承办单位推荐等多个方面组成。代表对自己的建议有没有资格评选优秀建议最有自知之明,自荐方式可以避免评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或盲区。由代表小组联评方式推荐,可以将本小组内当年度相对优秀建议筛选出来。由承办单位推荐,可以将那些确能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代表建议提交上来。如果仅以承办单位来推荐,会将一些真正好的代表建议抹杀掉,只有将以上几项综合起来,最终推选出来的结果才会相对客观公正。
初荐结果出来以后,复评工作是关键。先由各代表团或者代表中心小组把关,从中筛选出一批比较优秀的代表建议。再交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办事机构联评。最后正式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为公正起见,还可以选择一个更加开放的做法,即在网上将所有候选优秀代表建议公开,请网民来投票打分,作为最终评定的参考。
四川省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蒋松柏
承办单位推荐 人大常委会决定
笔者认为,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在具体实施中应由制度规范,其中以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推荐、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宜。
由谁来推荐优秀代表建议,涉及评选过程中的具体考评问题。笔者以为,由承办代表建议单位推荐为宜,因为他们直接接触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是否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群众关心的难点,提出的意见、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所以,承办单位最有发言权,推荐也更为客观。
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对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都是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代表工作部门具体承办,因此,由人大常委会来审议决定既合法又合适。具体程序应该是由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推荐,代表工委汇总后,将考评对象报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作出表彰决定。
至于评选的内容,应明确代表提出的建议的规范性、可操作性,是否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提高评选优秀代表建议的准确性,增强评选的公信度。
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夏立彬
承办单位来推荐可信度强
笔者认为,表彰优秀代表建议经由建议的承办单位推荐,再由人大常委会评定更好。
首先,地方人大常委会在选评优秀代表建议时主要参考以下4个条件:一是建议的内容应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切实可行,即操作性强;三是建议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一事一案;四是通过承办单位的办理,取得明显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或者对承办单位工作有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由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来推荐更容易把握好“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这一重要标准,而且在实践中也有积极效果。
其次,表彰优秀代表建议程序一般是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审查汇总各方面推荐的符合优秀候选条件的代表建议,从中筛选出一批比较优秀的代表建议交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优秀代表建议的初步名单,再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然后由人大常委会发文通报,并在下一年度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预备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由此可见,评比优秀代表建议,由建议承办单位来推荐准确性、可信度强,最终由人大常委会审议评定,则层次性、权威性高。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吴照生
应以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为评比主体
笔者以为,推荐和评定优秀代表建议应以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为主体。
优秀的代表建议应该是不仅能解决具体问题,还能切实推进工作。如果由承办单位来推荐评定,承办单位势必会单纯从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的角度来考虑,将那些容易办理的建议推荐为优秀建议,而不考虑那些办理难度较大却能切实推进工作的建议。
根据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及办事机构在代表建议的提出、办理、督查等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必须全面了解代表建议的内容和办理过程。从实践来看,在人代会召开前的一段时间,各地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都会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以利于代表正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较高质量的建议。而代表建议交办,通常都由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先行分类,重点建议则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确定。在建议督办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对每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既要考核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又要客观评价建议内容是否切合客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代表建议有关情况比较了解,对建议的优秀与否具有较大的发言权,由他们来进行推荐和评定是合适的。
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马凌燕
办理成效明显的重点建议评定为优秀代表建议
笔者赞同表彰优秀代表建议由建议的承办单位推荐,不应由人大全部包揽,但笔者同时认为评定优秀代表建议不应走太多程序、太过繁琐。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将办理成效明显的重点建议评定为优秀代表建议,不失为评定优秀代表建议简洁高效之举。
多年来,长兴县人大常委会每年从上百件代表建议中,确定3-5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是百姓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列为重点建议,再将办理成效明显的重点建议评定为优秀代表建议。这种做法的可取之处在于:一是重点建议是代表结合本选区或单位实际提出、再由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政府的实际办事能力确定下来的,可操作性较强;二是各方给予重点建议办理的关注度较高,尤其是政府会督促各承办单位全力以赴办好重点建议,给代表和全县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三是人大常委会对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监督,“不见成效不撒手”;四是重点建议是人大监督政府重点办理的建议,除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之外,内容和格式也比较规范。综合以上几方面因素的考虑,将办理成效明显的重点建议评定为优秀代表建议,程序简洁,可信度高。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样做会将一些办理成效不明显而又确实是好的建议抹杀掉,但长兴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的重点代表建议一般不会雷同,所以一届下来,优秀代表建议也大都是确确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能推动问题解决的建议。不仅如此,县人大常委会还两年表彰一批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办理先进个人,与表彰优秀代表建议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较好地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滕修福
由承办单位推荐不妥
笔者认为,评比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应由人大常委会制定评比办法,成立评比组织机构细化操作,由人大常委会决定表彰。在具体操作中,由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推荐不妥。
评判代表建议是否优秀的标准有多方面,如代表建议的合法性、建设性、可操作性、民意代表性等等,“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只是评判代表建议是否优秀的标准之一。况且,代表建议是否“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应该说广大人民群众最清楚,不应由承办单位说了算。因此,由建议的承办单位直接来推荐优秀代表建议不妥,推荐和评定优秀代表建议是人大份内的事。
首先,要制定优秀代表建议评比表彰办法,量化评比标准,规定推荐和评定方式等。其次,成立以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为主,相关机构参与的评比组织机构,细化优秀代表建议的推荐和评定操作,如细化评分标准、评比数量等级、名额分配及推荐方式、入围公示等具体操作程序。为使评比工作具有透明度,应吸纳人大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后,由评比组织机构提出优秀代表建议的初步名单,由主任会议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并予以表彰。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冯国海
推荐评定方法可灵活多样
我认为推荐工作应由代表个人自荐、代表小组推荐及承办单位推荐等多个方面组成。代表对自己的建议有没有资格评选优秀建议最有自知之明,自荐方式可以避免评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或盲区。由代表小组联评方式推荐,可以将本小组内当年度相对优秀建议筛选出来。由承办单位推荐,可以将那些确能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代表建议提交上来。如果仅以承办单位来推荐,会将一些真正好的代表建议抹杀掉,只有将以上几项综合起来,最终推选出来的结果才会相对客观公正。
初荐结果出来以后,复评工作是关键。先由各代表团或者代表中心小组把关,从中筛选出一批比较优秀的代表建议。再交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办事机构联评。最后正式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为公正起见,还可以选择一个更加开放的做法,即在网上将所有候选优秀代表建议公开,请网民来投票打分,作为最终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