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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马路经济”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保民生、扩就业、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务实之举,但“马路经济”的“发烧”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马路经济”下如何协调城市管理人员、摊贩、市民之间的平衡值得深思。社会治理以民生为导向,激发社会力量,达到“共治共建共享”的和谐局面,可以为解决马路经济带来的问题提供新思路。通过对Z市的马路经济进行个案分析发现,Z市在治理马路经济时注重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并充分调动多方力量转变,治理理念,健全治理体制,创新治理模式,最终从根源上化解马路经济问题。
关键词:社会治理;马路经济;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3-0040-03
“马路经济”是指经营者无固定经营场所,在公共区域内进行商品或服务售卖的行为。马路经济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保民生、扩就业、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务实之举。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省烟台市考察时指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烟火,是中国生机。中央文明办表示不将占道经营列为2020年考核内容。成都、杭州等城市相继出台举措,为马路经济亮起绿灯。然而,短暂的“发烧”,导致了无序发展。因此,需要城市管理者做好平衡工作,在马路经济收与放之间进行度量,以此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局。为合理化解马路经济困局,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Z市“枇杷街”经济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在多年的管理实践中坚持科学规划、人性管理、堵疏结合等一系列举措,使得城市摊贩不断转型升级,马路经济逐步与城市业态相互融合。本文从社会治理角度出发,对Z市治理马路经济的实践进行总结,从而为提升治理效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有益借鉴。
一、社会治理的内涵
社会治理是21世纪以后中国理论界在基层治理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概念[1]。学界最早所提出的是“社会管理”的概念,而后管理的各种弊端暴露,从而“社会治理”逐步取代“社会管理”。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有其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二者虽然仅有一字之差,但治理体现了理论的创新。管理意味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对立,而治理展现出多元主体参与的创新思路。在社会治理中,党和政府虽然居于领导地位,但是在解决社会问题过程中注重激发各方的活力。社会治理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意味着在党和政府主导下协调多方共同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社会共同体为载体进行治理活动。由此可见,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共建共治共享”。这意味着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力量参与其中,互相沟通、对话、协调,为公共事务献力献策。第二,有效激发社会活力。事实上政府也非全能政府,不可能做到承担无限的责任,尤其是社区内部事务应该依靠社区力量处理。这就意味着要摒弃传统的遇事只能等、靠、要的习惯。第三,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治理只有向基层下移才能找到更合适的载体,进而做到有的放矢,以微观基层社区的和谐有序带动整个社会的稳定繁荣。第四,社会治理具有强烈的民生導向。治理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治理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供优质的服务。社会治理就是衡量保障以及改善民生的最佳度量标准。第五,社会治理需要不断创新。我们还不断面临着新局面、新问题、新挑战,因此需要我们对社会治理进行创新,根据社会问题、结合社区基本情况进行创新。因为唯有创新才能有新出路。
二、Z市“马路经济”发展探索
Z市生产枇杷,枇杷上市季节,周边乡镇果农便提篮沿街售卖自产水果。在面对流动摊贩时,Z市采用了“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引导转型”的综合手段,打造出了富有地方特色的马路经济。
(一)实事求是,就地规范
在设立统一售卖点之前,果农就自发前往城乡结合部进行水果的售卖。起初自发售卖点分布散乱且数量众多,最终逐渐聚集到了一处。在众多的售卖点中,仅有一处形成了规模,这是由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以及以下三点原因所决定的。第一,交通便利,距城乡公交总站距离近.此处对于绝大多数果农而言便是一处“易于找、方便到、能聚集”的销售场所。同样,基于交通因素,消费者群体来源也更为广泛。第二,周边小区众多。小区住户对新鲜实惠的水果有强烈的需求,数量较为庞大的居民为果农提供了稳定的消费群体。第三,道路空间相对宽敞,在确保正常交通出行之外,还能容纳一定的流动摊贩。基于以上三点原因,此处便自发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马路经济。政府规划时,进行综合考量和科学评估,最终将此路设定为市区唯一处果农自产自销点,逐步发展为Z市著名的“枇杷街”。
“枇杷街”同样有马路经济的痼疾,而多方力量参与其中,为马路经济的规范提供了新思路。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属地政府牵头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原则要求,发挥自身执法中队设置到街道(乡镇)的力量下沉优势,向属地政府提出建议,要求在不影响市容秩序的前提下,强调自我管理,进行文明经营,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与办法。周边社区除了设置“文明经营”、“有序停车”等温馨提示,还会派出社区网格员配合行政执法队员进行马路经济现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不文明现象。果农在进行售卖之前,需要仔细阅读并签署文明公约,保证其销售的行为文明有序。通常果农自备垃圾袋,顾客在试吃之后果皮入袋,在结束一天售卖之后会进行简单收拾。相关卫生保洁部门在销售枇杷的特殊时期,也会适当加派人手,以保障道路以及周围环境的干净卫生。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马路经济与市容市貌的矛盾,使得相关群体就业有着落,市民日常生活更便利,商户文明经营无顾虑,从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引导转型,引摊上网
疫情期间,果农的线下经营受到影响,Z市就邀请当地网红主播在“枇杷街”开展网上直播,最终取得了枇杷日销售一千五百余斤的好功绩。将地摊引导上网,意味着在探索马路经济转型升级方面上了新的台阶。Z市下一步尝试与乡镇对接,为果农开网络销售相关课程,教授电子商务相关知识,鼓励果农自行网上销售水果。此举措,行政执法人员和流动摊贩不再处于对立位置,并改进了周边居民与流动摊贩的关系。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关心果农,热心替果农出谋划策,联系直播专家,为果农扩展销售渠道。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强烈的主动性,为摊贩提供“利他帮助”。这种想法和做法不是来源于内外压力、不含政绩或行政成本的考虑、也并非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而是完全出于帮助弱势群体的主观愿望[2]。此举还在一定程度上调和周边居民与果农的关系。第一,以往果农为抢占一个好位置,通常凌晨就赶到自产自销售卖点,产生的噪音对沿街的居民有一定影响。第二,摊贩聚集,消费者扎堆,一定程度影响居民日常出行。最后,卫生问题能得到极大改善,卫生问题通常也是附近居民抱怨最多的问题,摊贩散去留下一地果屑残核,附近居民诟病已久。Z市尝试将部分果农或果农的部分水果引摊上网,线下销售压力会大大减轻,便能有效降低对环境影响程度。附近居民无论通过线上或是线下都能满足其便利地获取新鲜水果的需求,且周围环境能够大大改善,那么也就可以有效减少居民的抱怨之声。行政执法人员以相对人的利益为目标,主动提供法定要求之外的帮助,从更深层次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因地制宜,擴大影响
Z市在进行“马路经济”治理时,始终坚持具有区域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做法。枇杷销售具有很强的时节性,周边乡镇果农在短时间内集中涌入进行枇杷售卖。一方面,由于销售季节较短无法租赁一个固定摊位;另一方面,短时间的涌入也导致销售空间的紧张。大多果农由于无法承担市场入场费而选择沿街售卖,而成为流动摊贩时,果农通常无法预见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影响。行政执法局与文明办共同就马路经济进行实践调研,尝试将马路经济与城市品牌相结合,以“有礼品牌”、“有礼秩序”、“有礼环境”为切入口,打造“有礼马路经济”。具体举措有:第一,制定相关的制度、政策,从制度、政策层面合理调整顶层设计,确立相应的规则体系,以制度的形式进行利益相关者的协调,管理流动摊贩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第二,对摊贩进行集中文明教育,在教育中将城市品牌内核嵌入其中,使摊贩将自身之行为与城市形象相挂钩,在约束其行为的同时也加深对城市的热爱。第三,加强文明宣传工作,在推广“有礼马路经济”的同时也进行“文明城市”建设宣传。一方面,能够使市民更理解和支持本地特色“枇杷街”;另一方面,也能调动市民对“文明城市”建设热情,为文明家园建设出谋划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枇杷街”模式已经相对成熟。央视综合频道新闻联播栏目曾以《小市场、大民生,马路经济重燃烟火气》为题,报道了Z市规划果农自产自销区域。央视财经频道以一分半左右时长播出新闻《引摊入市,让流动商贩安“家”》,深入报道Z市“地摊经济”。官方媒体的报道也是对Z市马路经济模式的肯定。
三、“马路经济”发展启示
(一)转变社会治理的理念建设
为有效解决“马路经济”乱象、暴力行政执法的行为,避免行政执法人员与摊贩矛盾激化,保障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及道路通畅、城市形象,治理马路经济需要进行通盘考虑[3]。虽然马路经济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切忌采取“一刀切”式的管理方法,而是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治理。首先必须明确,在治理马路经济时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其次,可以考虑对国内外成熟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总结治理经验。最后,需要注重宣传工作,马路经济治理产生的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矛盾很大程度来源于被执法者没意识到自己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以及执法者服务意识淡薄。加强宣传工作能使得摊贩理解法规政策,也能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摊贩多一些理解。同时,只有市民理解相关政策,才能更积极地配合政策执行。当治理理念得以转变时,城市治理水平才有可能得到提升。马路摊贩治理新理念需要调动行政执法人员、流动摊贩、周边商户、居民等人的积极性,最终达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局面。
(二)健全治理模式的体制建设
当前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工作尚未有全国性的体制建设,一方面,是因为流动摊贩属于小范围行为,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十分突出;另一方面,是因为各个城市发展差异较大,流动摊贩不能一概而论。但是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健全社会治理体制,以有效化解马路经济各方矛盾,保证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城市占道经营治理的主力军,即城市管理部门,自成立以来尚未有一部相关的独立的法律法规。因此,在进行执法时,所能参考的依据仅有相近的法律法规。这便容易将城市管理人员推入尴尬的境地,具体到马路经济管理,则会遇到“不好管,不服管”的困难。因此,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以具体明确的管理办法对马路经济进行规范。而考虑到马路经济的复杂性,需要多部门参与到治理工作中,因此需要做好多部门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在治理中要有策略地进行整治或帮扶,逐步提升一个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建设创新突破的治理模式
当前,“马路经济”治理模式相对简单,因此需要大力倡导创新型治理模式。马路经济情况复杂,不同时间段、不同路段、不同商贩情况各异,也影响治理模式的选择。因此尽量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并尝试创新型手段。第一,选择治理时间。与政府其他部门固定工作时间相比,若要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就应当适当延长治理时间。除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早高峰时间以及夜间也应当派出执法队伍,保障安全有序、道路通畅。第二,选择治理地点。城市中的道路状况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别,有些道路人流车流量大,占道经营具有巨大的风险隐患,因此需要增加巡查力度;一些道路人流车流量较小,交通压力小,则可以保证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规划马路经济区域。第三,选择治理人群。在面对不同的摊贩时,应当选择不同的治理方式。对于配合的摊贩可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而对于那些不听劝阻屡屡占道并且伴随有暴力行为的摊贩,可以联合公安机关一起执法。第四,采取新型执法方式。善于利用城市的技术基础设施,例如,运用“城市大脑”进行马路经济的治理,人机配合,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灵活运用新型产业,例如,以直播产业带动摊贩增收,引摊上网,解决了摊贩的生计问题,从根源上化解马路经济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李强,卢尧选.社会治理创新与“新清河实验”[J].河北学刊,2020,40(1):175-182.
[2] 刘福元.城管柔性执法:非强制框架下的效益考虑与路径选择[J].中国法学,2018,(3):167-187.
[3] 武玉洁.城市占道经营治理中的疏与堵[D].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
[责任编辑 张宇霞]
收稿日期:2021-01-11
作者简介:柴倩云,女,硕士研究生,从事行政管理研究。
关键词:社会治理;马路经济;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23-0040-03
“马路经济”是指经营者无固定经营场所,在公共区域内进行商品或服务售卖的行为。马路经济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保民生、扩就业、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务实之举。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省烟台市考察时指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烟火,是中国生机。中央文明办表示不将占道经营列为2020年考核内容。成都、杭州等城市相继出台举措,为马路经济亮起绿灯。然而,短暂的“发烧”,导致了无序发展。因此,需要城市管理者做好平衡工作,在马路经济收与放之间进行度量,以此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局。为合理化解马路经济困局,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Z市“枇杷街”经济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在多年的管理实践中坚持科学规划、人性管理、堵疏结合等一系列举措,使得城市摊贩不断转型升级,马路经济逐步与城市业态相互融合。本文从社会治理角度出发,对Z市治理马路经济的实践进行总结,从而为提升治理效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有益借鉴。
一、社会治理的内涵
社会治理是21世纪以后中国理论界在基层治理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概念[1]。学界最早所提出的是“社会管理”的概念,而后管理的各种弊端暴露,从而“社会治理”逐步取代“社会管理”。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有其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二者虽然仅有一字之差,但治理体现了理论的创新。管理意味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对立,而治理展现出多元主体参与的创新思路。在社会治理中,党和政府虽然居于领导地位,但是在解决社会问题过程中注重激发各方的活力。社会治理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意味着在党和政府主导下协调多方共同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社会共同体为载体进行治理活动。由此可见,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共建共治共享”。这意味着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力量参与其中,互相沟通、对话、协调,为公共事务献力献策。第二,有效激发社会活力。事实上政府也非全能政府,不可能做到承担无限的责任,尤其是社区内部事务应该依靠社区力量处理。这就意味着要摒弃传统的遇事只能等、靠、要的习惯。第三,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治理只有向基层下移才能找到更合适的载体,进而做到有的放矢,以微观基层社区的和谐有序带动整个社会的稳定繁荣。第四,社会治理具有强烈的民生導向。治理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治理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供优质的服务。社会治理就是衡量保障以及改善民生的最佳度量标准。第五,社会治理需要不断创新。我们还不断面临着新局面、新问题、新挑战,因此需要我们对社会治理进行创新,根据社会问题、结合社区基本情况进行创新。因为唯有创新才能有新出路。
二、Z市“马路经济”发展探索
Z市生产枇杷,枇杷上市季节,周边乡镇果农便提篮沿街售卖自产水果。在面对流动摊贩时,Z市采用了“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引导转型”的综合手段,打造出了富有地方特色的马路经济。
(一)实事求是,就地规范
在设立统一售卖点之前,果农就自发前往城乡结合部进行水果的售卖。起初自发售卖点分布散乱且数量众多,最终逐渐聚集到了一处。在众多的售卖点中,仅有一处形成了规模,这是由其独特的区位优势以及以下三点原因所决定的。第一,交通便利,距城乡公交总站距离近.此处对于绝大多数果农而言便是一处“易于找、方便到、能聚集”的销售场所。同样,基于交通因素,消费者群体来源也更为广泛。第二,周边小区众多。小区住户对新鲜实惠的水果有强烈的需求,数量较为庞大的居民为果农提供了稳定的消费群体。第三,道路空间相对宽敞,在确保正常交通出行之外,还能容纳一定的流动摊贩。基于以上三点原因,此处便自发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马路经济。政府规划时,进行综合考量和科学评估,最终将此路设定为市区唯一处果农自产自销点,逐步发展为Z市著名的“枇杷街”。
“枇杷街”同样有马路经济的痼疾,而多方力量参与其中,为马路经济的规范提供了新思路。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属地政府牵头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原则要求,发挥自身执法中队设置到街道(乡镇)的力量下沉优势,向属地政府提出建议,要求在不影响市容秩序的前提下,强调自我管理,进行文明经营,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与办法。周边社区除了设置“文明经营”、“有序停车”等温馨提示,还会派出社区网格员配合行政执法队员进行马路经济现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不文明现象。果农在进行售卖之前,需要仔细阅读并签署文明公约,保证其销售的行为文明有序。通常果农自备垃圾袋,顾客在试吃之后果皮入袋,在结束一天售卖之后会进行简单收拾。相关卫生保洁部门在销售枇杷的特殊时期,也会适当加派人手,以保障道路以及周围环境的干净卫生。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马路经济与市容市貌的矛盾,使得相关群体就业有着落,市民日常生活更便利,商户文明经营无顾虑,从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引导转型,引摊上网
疫情期间,果农的线下经营受到影响,Z市就邀请当地网红主播在“枇杷街”开展网上直播,最终取得了枇杷日销售一千五百余斤的好功绩。将地摊引导上网,意味着在探索马路经济转型升级方面上了新的台阶。Z市下一步尝试与乡镇对接,为果农开网络销售相关课程,教授电子商务相关知识,鼓励果农自行网上销售水果。此举措,行政执法人员和流动摊贩不再处于对立位置,并改进了周边居民与流动摊贩的关系。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关心果农,热心替果农出谋划策,联系直播专家,为果农扩展销售渠道。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强烈的主动性,为摊贩提供“利他帮助”。这种想法和做法不是来源于内外压力、不含政绩或行政成本的考虑、也并非法律法规的硬性要求,而是完全出于帮助弱势群体的主观愿望[2]。此举还在一定程度上调和周边居民与果农的关系。第一,以往果农为抢占一个好位置,通常凌晨就赶到自产自销售卖点,产生的噪音对沿街的居民有一定影响。第二,摊贩聚集,消费者扎堆,一定程度影响居民日常出行。最后,卫生问题能得到极大改善,卫生问题通常也是附近居民抱怨最多的问题,摊贩散去留下一地果屑残核,附近居民诟病已久。Z市尝试将部分果农或果农的部分水果引摊上网,线下销售压力会大大减轻,便能有效降低对环境影响程度。附近居民无论通过线上或是线下都能满足其便利地获取新鲜水果的需求,且周围环境能够大大改善,那么也就可以有效减少居民的抱怨之声。行政执法人员以相对人的利益为目标,主动提供法定要求之外的帮助,从更深层次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因地制宜,擴大影响
Z市在进行“马路经济”治理时,始终坚持具有区域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做法。枇杷销售具有很强的时节性,周边乡镇果农在短时间内集中涌入进行枇杷售卖。一方面,由于销售季节较短无法租赁一个固定摊位;另一方面,短时间的涌入也导致销售空间的紧张。大多果农由于无法承担市场入场费而选择沿街售卖,而成为流动摊贩时,果农通常无法预见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影响。行政执法局与文明办共同就马路经济进行实践调研,尝试将马路经济与城市品牌相结合,以“有礼品牌”、“有礼秩序”、“有礼环境”为切入口,打造“有礼马路经济”。具体举措有:第一,制定相关的制度、政策,从制度、政策层面合理调整顶层设计,确立相应的规则体系,以制度的形式进行利益相关者的协调,管理流动摊贩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第二,对摊贩进行集中文明教育,在教育中将城市品牌内核嵌入其中,使摊贩将自身之行为与城市形象相挂钩,在约束其行为的同时也加深对城市的热爱。第三,加强文明宣传工作,在推广“有礼马路经济”的同时也进行“文明城市”建设宣传。一方面,能够使市民更理解和支持本地特色“枇杷街”;另一方面,也能调动市民对“文明城市”建设热情,为文明家园建设出谋划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枇杷街”模式已经相对成熟。央视综合频道新闻联播栏目曾以《小市场、大民生,马路经济重燃烟火气》为题,报道了Z市规划果农自产自销区域。央视财经频道以一分半左右时长播出新闻《引摊入市,让流动商贩安“家”》,深入报道Z市“地摊经济”。官方媒体的报道也是对Z市马路经济模式的肯定。
三、“马路经济”发展启示
(一)转变社会治理的理念建设
为有效解决“马路经济”乱象、暴力行政执法的行为,避免行政执法人员与摊贩矛盾激化,保障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及道路通畅、城市形象,治理马路经济需要进行通盘考虑[3]。虽然马路经济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切忌采取“一刀切”式的管理方法,而是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治理。首先必须明确,在治理马路经济时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其次,可以考虑对国内外成熟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总结治理经验。最后,需要注重宣传工作,马路经济治理产生的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矛盾很大程度来源于被执法者没意识到自己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以及执法者服务意识淡薄。加强宣传工作能使得摊贩理解法规政策,也能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摊贩多一些理解。同时,只有市民理解相关政策,才能更积极地配合政策执行。当治理理念得以转变时,城市治理水平才有可能得到提升。马路摊贩治理新理念需要调动行政执法人员、流动摊贩、周边商户、居民等人的积极性,最终达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局面。
(二)健全治理模式的体制建设
当前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工作尚未有全国性的体制建设,一方面,是因为流动摊贩属于小范围行为,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十分突出;另一方面,是因为各个城市发展差异较大,流动摊贩不能一概而论。但是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健全社会治理体制,以有效化解马路经济各方矛盾,保证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城市占道经营治理的主力军,即城市管理部门,自成立以来尚未有一部相关的独立的法律法规。因此,在进行执法时,所能参考的依据仅有相近的法律法规。这便容易将城市管理人员推入尴尬的境地,具体到马路经济管理,则会遇到“不好管,不服管”的困难。因此,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以具体明确的管理办法对马路经济进行规范。而考虑到马路经济的复杂性,需要多部门参与到治理工作中,因此需要做好多部门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在治理中要有策略地进行整治或帮扶,逐步提升一个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建设创新突破的治理模式
当前,“马路经济”治理模式相对简单,因此需要大力倡导创新型治理模式。马路经济情况复杂,不同时间段、不同路段、不同商贩情况各异,也影响治理模式的选择。因此尽量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并尝试创新型手段。第一,选择治理时间。与政府其他部门固定工作时间相比,若要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就应当适当延长治理时间。除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早高峰时间以及夜间也应当派出执法队伍,保障安全有序、道路通畅。第二,选择治理地点。城市中的道路状况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别,有些道路人流车流量大,占道经营具有巨大的风险隐患,因此需要增加巡查力度;一些道路人流车流量较小,交通压力小,则可以保证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规划马路经济区域。第三,选择治理人群。在面对不同的摊贩时,应当选择不同的治理方式。对于配合的摊贩可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而对于那些不听劝阻屡屡占道并且伴随有暴力行为的摊贩,可以联合公安机关一起执法。第四,采取新型执法方式。善于利用城市的技术基础设施,例如,运用“城市大脑”进行马路经济的治理,人机配合,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灵活运用新型产业,例如,以直播产业带动摊贩增收,引摊上网,解决了摊贩的生计问题,从根源上化解马路经济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李强,卢尧选.社会治理创新与“新清河实验”[J].河北学刊,2020,40(1):175-182.
[2] 刘福元.城管柔性执法:非强制框架下的效益考虑与路径选择[J].中国法学,2018,(3):167-187.
[3] 武玉洁.城市占道经营治理中的疏与堵[D].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
[责任编辑 张宇霞]
收稿日期:2021-01-11
作者简介:柴倩云,女,硕士研究生,从事行政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