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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的霍光里社区,暖洋洋的阳光透过凌乱的树枝洒在墙上。这里靠近东三环,街道上,充满朝气的年轻人随处可见,他们迈着急匆匆的脚步,为了生活,不懈打拼。
不远处,转过弯,就在街道的对面,老人们三五成群地围坐在一起,说着昨天的天气和儿女;忽然几名放学的孩童的奔跑笑闹声传来,老人们蓦然惊醒猛地抬头,嘴角嗫嚅有词。每天盼着儿孙回家团圆,成了老人心头的情感牵挂,这是他们永恒的话题。
“进门一盏灯,出门一把锁”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基本完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在草案“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一旦这一社会立法通过,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将拥有一个“常回家看看”的奇特条款,法院将获得受理此类诉讼的立案依据。民政部官员表示,“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诉诸法律。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
老人是一个永远也聊不完的话题,在中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被人们习惯称为“空巢老人”。从庞大的数字中,不难看出“空巢老人”在整个老年人群体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妥善地处理好这些“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已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问题,而是亟待破解的社会问题。
“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子女離家后的中老年夫妇。“进门一盏灯,出门一把锁”就是他们每天重复的生活。当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因此而产生的心理失调症状,被称为家庭“空巢”综合症。
庞大的数量
从《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中可以了解到,自2001年起,我国已正式进入到快速老龄化阶段;未来20年,老龄人口的年均增长速度将超过3%;到2050年,中国的老龄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将超过30%。
以中国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浙江金华为例,这里的人们最有经营头脑,经济发展可谓迅猛。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这里,“空巢老人”的问题也是最突出的。据金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计,金华全市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有75.38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6.3%。其中,子女离家的老年夫妇大约有35.4万,占老年人口的一半左右。
他们面对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在外子女定期给老人汇款;自己打短工,在乡镇周边帮人建房或搞养殖,每月领取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元的工钱;还有就是腿脚不便的老人在家做活,挣点零花钱贴补家用。
“愁的不是生活,是寂寞。”多数“空巢老人”选择到有老人聚集的地方聊天,腿脚不便的老人往往守着电视从早看到晚。更多的“空巢老人”则把精神寄托放在孙子孙女上,送孙子孙女上下学,成了许多老人最重要的事情。
据报道,江苏徐州的一位“空巢老人”突发心脏病死后6个小时才被子女发觉。她有3个孩子,最后离世时却没一个在身边。她的3个子女在过去的20多年间,先后被国内知名大学录取,毕业后都找到了不错的工作。
“‘空巢老人’大都年迈体弱,他们守着辛苦大半辈子建起的宅院,正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作案对象。”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贺永军律师说。
“空巢”现实不可逆转
“空巢”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家庭结构的变化是导致“空巢老人”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随着生活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和父母分居,这也导致“空巢老人”增多。
“空巢老人”的出现,是城市化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现象不仅表现在城市,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也选择外出务工,条件好了,就在务工的城市定居,只剩老年人守着山村度日。
要减少甚至消除“空巢老人”,是不现实的。既然不能在数量上减少,社会和年轻人能做的,只能在提高“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上努力,包括物质和精神。除了没人照料外,他们面临最多的是心理问题。其实大多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并不高,需要的是一种精神慰藉。
只靠立法不给力
孝是中华民族的基本美德,而这根植于每个人心中的道德规范什么时候竟然也需要用法律去“强制执行”了?孝敬老人,孝顺父母,本应当是一个人内心的道德准则,这是不用法律明文规定而自在人心的。
不难想象推动“常回家看看”问题浮出水面的力量是什么。是道德温情,是“父母在、不远游”的另类表述,是“孝悌”伦理的具体行为。这股召唤力量,来得正义凛然,来得及时。但它仅仅是道德上的东西。既然是道德上的东西,那它就会以道德规范应有的方式,在每时每刻调整人们的行为。人生在世,最深入人心的人伦道德,恐怕就是父母亲情。试问,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果有可能,谁不愿意常回家看看日益苍老的父母和魂牵梦萦的故乡 ?可是生活有一大堆无奈,很多时候,我们对于父母的爱,只能深藏心底,却终究无法日日陪侍在侧。而对于绝大多数父母来说,他们也不会对远方的儿女心怀不满。亲情,从来没有因为距离远和问候少而有丝毫的减损。
用法律的形式来规定子女“常回家看看”,坦率地说,这是非常不合时宜和自以为是的,它只能让父母与子女都分外尴尬,因为二者早已以自己的方式建构了不绝如缕的亲情,而法律的意外介入,却打乱了那种稳如泰山的亲情秩序,好像除了“常回家看看”,其他的亲情表达方式,都是非法和虚无的。
亲情,终究应归入道德范畴,如果法律执意要去干涉亲情及其表达,那带来的极有可能是对亲情的扭曲。
别让“空巢”再“空心”
“空巢”不可避免,“空心”却可以治愈。“子女常回家看看”入法,代表了一种姿态,但治愈“空心”却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
老龄人问题,本质是社会问题。我们的社会早已不是农耕时代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妥善解决已经不是家庭成员的单一和独立责任,这是一个社会大系统下以政府为第一责任人的各方关照解决的问题,社会养老机制要跟上时代的变迁,职工工资提高与带薪休假的社会立法要跟上,社会要尽量解决两代人分居的客观障碍,老年人的话语权要与老年人人口相适应。只要在大环境下理顺矛盾,就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也才能缓解对老龄化社会的焦虑和对“空巢家庭”老人生活状况恶化的担忧。所以,与其费神费力地针对个体私人制定“常回家看看”条款,还不如鼓励和推动政府、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设社区医疗、家政、上门送餐等服务,只要社区老人一个电话,就能享受到所需要的专业服务。
推进“积极老龄化”进程
1999年是国际老年人年,当时,国际卫生组织就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观点,即通过倡导积极老龄化,最大限度地增加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以实现尽可能延长人类健康预期寿命,提高老年期生活质量的目标。“空巢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功能逐渐衰退,对他人帮助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心理上也就越来越脆弱,对养老服务需求也日益迫切。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和解决“空巢老人”问题,比如加大财政对养老事业供给,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机构,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为“空巢老人”搭建“安全网”,建立应急求助信息系统等,为“空巢老人”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劳我以少壮,息我以衰老”,是到了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时候了。
不远处,转过弯,就在街道的对面,老人们三五成群地围坐在一起,说着昨天的天气和儿女;忽然几名放学的孩童的奔跑笑闹声传来,老人们蓦然惊醒猛地抬头,嘴角嗫嚅有词。每天盼着儿孙回家团圆,成了老人心头的情感牵挂,这是他们永恒的话题。
“进门一盏灯,出门一把锁”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基本完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在草案“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一旦这一社会立法通过,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将拥有一个“常回家看看”的奇特条款,法院将获得受理此类诉讼的立案依据。民政部官员表示,“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诉诸法律。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
老人是一个永远也聊不完的话题,在中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被人们习惯称为“空巢老人”。从庞大的数字中,不难看出“空巢老人”在整个老年人群体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妥善地处理好这些“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已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问题,而是亟待破解的社会问题。
“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子女離家后的中老年夫妇。“进门一盏灯,出门一把锁”就是他们每天重复的生活。当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因此而产生的心理失调症状,被称为家庭“空巢”综合症。
庞大的数量
从《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中可以了解到,自2001年起,我国已正式进入到快速老龄化阶段;未来20年,老龄人口的年均增长速度将超过3%;到2050年,中国的老龄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将超过30%。
以中国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浙江金华为例,这里的人们最有经营头脑,经济发展可谓迅猛。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这里,“空巢老人”的问题也是最突出的。据金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计,金华全市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有75.38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6.3%。其中,子女离家的老年夫妇大约有35.4万,占老年人口的一半左右。
他们面对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在外子女定期给老人汇款;自己打短工,在乡镇周边帮人建房或搞养殖,每月领取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元的工钱;还有就是腿脚不便的老人在家做活,挣点零花钱贴补家用。
“愁的不是生活,是寂寞。”多数“空巢老人”选择到有老人聚集的地方聊天,腿脚不便的老人往往守着电视从早看到晚。更多的“空巢老人”则把精神寄托放在孙子孙女上,送孙子孙女上下学,成了许多老人最重要的事情。
据报道,江苏徐州的一位“空巢老人”突发心脏病死后6个小时才被子女发觉。她有3个孩子,最后离世时却没一个在身边。她的3个子女在过去的20多年间,先后被国内知名大学录取,毕业后都找到了不错的工作。
“‘空巢老人’大都年迈体弱,他们守着辛苦大半辈子建起的宅院,正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作案对象。”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贺永军律师说。
“空巢”现实不可逆转
“空巢”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家庭结构的变化是导致“空巢老人”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随着生活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和父母分居,这也导致“空巢老人”增多。
“空巢老人”的出现,是城市化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现象不仅表现在城市,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也选择外出务工,条件好了,就在务工的城市定居,只剩老年人守着山村度日。
要减少甚至消除“空巢老人”,是不现实的。既然不能在数量上减少,社会和年轻人能做的,只能在提高“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上努力,包括物质和精神。除了没人照料外,他们面临最多的是心理问题。其实大多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并不高,需要的是一种精神慰藉。
只靠立法不给力
孝是中华民族的基本美德,而这根植于每个人心中的道德规范什么时候竟然也需要用法律去“强制执行”了?孝敬老人,孝顺父母,本应当是一个人内心的道德准则,这是不用法律明文规定而自在人心的。
不难想象推动“常回家看看”问题浮出水面的力量是什么。是道德温情,是“父母在、不远游”的另类表述,是“孝悌”伦理的具体行为。这股召唤力量,来得正义凛然,来得及时。但它仅仅是道德上的东西。既然是道德上的东西,那它就会以道德规范应有的方式,在每时每刻调整人们的行为。人生在世,最深入人心的人伦道德,恐怕就是父母亲情。试问,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果有可能,谁不愿意常回家看看日益苍老的父母和魂牵梦萦的故乡 ?可是生活有一大堆无奈,很多时候,我们对于父母的爱,只能深藏心底,却终究无法日日陪侍在侧。而对于绝大多数父母来说,他们也不会对远方的儿女心怀不满。亲情,从来没有因为距离远和问候少而有丝毫的减损。
用法律的形式来规定子女“常回家看看”,坦率地说,这是非常不合时宜和自以为是的,它只能让父母与子女都分外尴尬,因为二者早已以自己的方式建构了不绝如缕的亲情,而法律的意外介入,却打乱了那种稳如泰山的亲情秩序,好像除了“常回家看看”,其他的亲情表达方式,都是非法和虚无的。
亲情,终究应归入道德范畴,如果法律执意要去干涉亲情及其表达,那带来的极有可能是对亲情的扭曲。
别让“空巢”再“空心”
“空巢”不可避免,“空心”却可以治愈。“子女常回家看看”入法,代表了一种姿态,但治愈“空心”却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
老龄人问题,本质是社会问题。我们的社会早已不是农耕时代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妥善解决已经不是家庭成员的单一和独立责任,这是一个社会大系统下以政府为第一责任人的各方关照解决的问题,社会养老机制要跟上时代的变迁,职工工资提高与带薪休假的社会立法要跟上,社会要尽量解决两代人分居的客观障碍,老年人的话语权要与老年人人口相适应。只要在大环境下理顺矛盾,就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也才能缓解对老龄化社会的焦虑和对“空巢家庭”老人生活状况恶化的担忧。所以,与其费神费力地针对个体私人制定“常回家看看”条款,还不如鼓励和推动政府、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设社区医疗、家政、上门送餐等服务,只要社区老人一个电话,就能享受到所需要的专业服务。
推进“积极老龄化”进程
1999年是国际老年人年,当时,国际卫生组织就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观点,即通过倡导积极老龄化,最大限度地增加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以实现尽可能延长人类健康预期寿命,提高老年期生活质量的目标。“空巢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功能逐渐衰退,对他人帮助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心理上也就越来越脆弱,对养老服务需求也日益迫切。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和解决“空巢老人”问题,比如加大财政对养老事业供给,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机构,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为“空巢老人”搭建“安全网”,建立应急求助信息系统等,为“空巢老人”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劳我以少壮,息我以衰老”,是到了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