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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是指公办高校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行的“二级学院”或“分校”,是近两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产物。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建设资金来自社会力量,内部管理按民办高校机制运行,通过全新的市场机制,实现公办高校品牌与社会资金资源的有机结合。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办学体制说,独立学院属于民办高校,但由于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