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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已从早期的医学探索,变成现今的“流水作业”。对此,中国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
在20岁生日来临之前,就读于陕西省西安市西京大学的郑萌珠,第一次探访了她的出生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
走进一间不算宽敞的实验室,她好奇地打量着那些培养胚胎的试管,并在显微镜下观察精子和卵细胞。2月25日,在2008年北京人类生殖医学国际研讨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她落落大方地描述“回家”的感受:“那么小的地方,竟然可以孕育出生命,太神奇了。”
作为中国大陆首例试管婴儿,郑萌珠见证了一个崭新生殖时代的诞生。
如今,以试管婴儿为代表的人类辅助生育技术(ART),给数以万计的不孕症患者带来了希望。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截至2004年底,中国大陆共有近3万名通过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诞生的婴儿。
这个数字还在迅速增长,目前卫生部已批准13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2007年,仅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和北医三院就分别完成了4000多个周期和3000多个周期的试管婴儿治疗(经过一个月经周期的治疗之后,能够成功分娩试管婴儿的可能性约为四分之一——编者注)。
艰难出生
1978年7月25日,世界首例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的试管婴儿在英国剑桥诞生。在技术的辅助下,人类终于第一次在孕育新生命的过程中摆脱了对性行为的依赖。从女性患者体内取出卵子,放入试管中和精子共同培育受精,然后将早期胚胎移植到女性子宫之内,最终可以形成胎儿。
当时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尚处在封闭之中,科学界并未及时获知这一里程碑式的医学事件。一两年后,湖南医科大学(即湘雅医学院)卢惠霖教授才得知试管婴儿诞生的消息,并率先提出在中国大陆发展人工辅助生育技术的设想。
卢惠霖之女、现任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院长卢光琇教授告诉《财经》记者,她的父亲当时曾与中国科学院遗传所陈秀兰等研究人员开展合作。但由于这一技术与中国的传统伦理观念有出入,在行政部门的干预下,这项合作研究被迫中断。
到了1984年,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张丽珠等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下,也着手开始试管婴儿的研究。张丽珠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对于当初的艰难仍然记忆深刻:研究人员开始的时候连卵子的形态都不认识,仪器设备也是少得可怜,只好土法上阵,将有限的几根阴道穿刺针反复使用,针头钝了以后,再拿到钟表修理店去磨尖。
1986年,卫生部正式将试管婴儿列入了“七五”(1986年-1990年)攻关项目,在北医三院、湖南医科大学和北京协和医院分头进行,张丽珠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即使此时,很多公众仍然认为试管婴儿研究是与“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背道而驰。面对种种压力,项目只好取了一个听上去似乎与试管婴儿没有关系的名称:“优生——早期胚胎的保护、保存和发育”。
1987年5月,甘肃省礼县的小学教师郑桂珍从中央电视台《九州方圆》栏目了解到试管婴儿研究,夫妇俩专程赶到北医三院来找张丽珠。郑桂珍家四代单传,她18岁结婚,但由于输卵管阻塞,婚后20年都没有怀上孩子。
1988年3月10日上午8点多,郑桂珍终于分娩下一名女婴。作为中国首个试管婴儿,这个女孩取名为“萌珠”,“萌”是萌芽之意,“珠”则是为了感谢赋予她生命的张丽珠教授。
仅仅三个月后,湖南医科大学也诞生了两名试管婴儿:章皿星和罗优群。自此,中国试管婴儿终于开花结果。
在中国生殖医学的历史上,有两张特别的照片已成弥足珍贵的记忆:67岁的张丽珠教授抱着刚出生的郑萌珠,以及88岁的卢惠霖教授抱着刚出生的罗优群。
技术跃进
过去20年中,试管婴儿在技术上取得了长足进展。
早期,试管婴儿的成功率上不足一成;张丽珠教授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北医三院的试管婴儿临床妊娠率可达40%多;即使考虑到流产等问题,总的活产率也可达25%。也就是说,女性患者在一个月经周期内妊娠成功并最终顺利产下婴儿的几率,可以达到四分之一。
据了解,一个(月经)周期的治疗费用,通常为人民币2万元至3万多元。如果第一次治疗没有成功,患者可以考虑继续治疗。
单从成功率来看,中国大陆医院的技术水平与国外同行相差无几。随着求诊人数迅速增加,试管婴儿早已经从早期的医学探索,变成了现今的“流水作业”。
在传统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技术之外,目前还衍生出了多种新的人类辅助生育技术。
对于男性弱精、少精难以与卵子顺利结合的情况,可以通过单精子卵胞浆内注射(ICSI)技术,助精子“一臂之力”,将其直接注射到卵子的卵胞浆内。此外,对于存在单基因遗传隐患的情况,则可借助胚胎种植前遗传学诊断(PGD)技术,确保生下健康的婴儿。
在业界,亦有人将ICSI和PGD,分别称为第二代和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中国大陆的首例ICSI试管婴儿和PGD试管婴儿,1996年和1999年先后诞生于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月24日至26日,在2008年北京人类生殖医学国际研讨会上,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妇产科学系千日成博士还报告了一种更新的技术——自然周期体外受精和未成熟卵母细胞体外成熟(IVF/M)。
在大多数试管婴儿治疗中,女性患者都会被注射增加排卵的促性腺激素类药物。但这类药物也会带来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等副作用,甚至出现过药物运用不当而导致女性患者死亡的个别案例。
这一最新的技术,避免了给女性患者注射昂贵的促排卵药物,而是在女性的自然月经周期内,将未成熟的卵母细胞取出,在体外培养成熟。从理论上讲,这样不仅避免副作用,还可望大幅度降低治疗费用。
临床研究表明,IVF/M作为一种有效的不孕症治疗方案,尤其适用于35岁以下的妇女。不过这一技术本身目前尚不成熟。
伦理和监管
与辅助生育技术的飞速发展相比,监管步伐总是显得大为滞后。
张丽珠教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就承认,人类辅助生育技术作为一把双刃剑,在不断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伦理道德和社会法律问题,比如买卖精子和卵子的牟利行为等。
卢光琇教授亦有同感。她警告说,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如果管理得好,自然会利国利民;但一旦管理得不好,“则会祸国殃民。”
例如,那些通过精子或卵子捐赠出生的试管婴儿之间,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近亲结婚的悲剧。
根据卫生部的法规,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可以使五名妇女受孕。由于精子库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接受精子捐赠的夫妇无权查阅供精者的身份,那么,这五名妇女及其子女均无法得知捐精男子的身份。谁能担保这些子女长大成人后,彼此之间不会发生性行为或者是走进婚姻殿堂呢?
《财经》记者了解到,各地精子库的信息并未联网,如果一名男子在某个精子库捐过精,其他精子库根本无法得知。至于某些地下精子库的采精行为,则更加难以掌控。也就是说,一名男子的精子有可能使更多的妇女怀孕,从而增加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英国政府部门曾因此修改了相关规定。从2005年4月1日起,那些通过精子或卵子捐赠出生的试管婴儿长到18岁以后,将有权查询他们的遗传学来源。但迄今为止,中国仍未在这方面做出更明确的规定。
独身人士是否可以通过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生育后代,也是一个争议极大的话题。2002年9月通过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但吉林省这一条例和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是冲突的。根据现有的管理办法,寻求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的,必须是合法结婚而无法正常怀孕的夫妇。
此外,在现实中,滥用促排卵药物、未经患者夫妇同意将多余的胚胎出售给他人,以及设立所谓的“名人精子库”,代孕及买卖精子、卵子的商业行为,近年来时有发生。
鉴于此,2001年,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此后又陆续出台和修订管理细则,希望遏制种种违规甚至不法行为。
包括湖北省武汉广德妇科医院等在内的多家医疗机构,都因为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行为被处罚。
此外,在卫生部批准设置的十家人类精子库中,重庆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精子库由于“在精子采集、存储和对外提供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技术和管理问题”,也于2003年6月被责令停业整顿。2003年11月和2006年2月,经卫生部两次复查,这家精子库仍未达到整改标准而继续被停业。
目前,滥用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状况已经基本得到遏制,主管部门在这一领域的监管力度也获得了颇为中肯的评价。被英国、美国等多个妇产科学院荣授院士的香港妇产科中心梁家康博士就对《财经》记者表示,中国卫生部关于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管理法规“比较合理”。
不过,对于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中的一些具体条款,不少专家仍有不同看法。
例如,管理办法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孕。而张丽珠教授认为,不应该搞“一刀切”。在管理办法生效之前,她曾经为几位先天性子宫缺失或后天性子宫摘除的妇女施行过代孕试管婴儿治疗。
实际在英国,并不是所有的代孕都被禁止。梁家康也认为,不提倡代孕,“但也不应把(代孕的)门完全关上。”据悉,卫生部也在组织对《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2007年10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和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此次调整,虽然有利于发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属地管理的职能,但也有专家担心,一些地区审批人类精子库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时,把关不严的情况可能会恶化。
新的课题
2006年,国际辅助生育技术监控委员会曾经估算,全球已经诞生了300万名试管婴儿。而根据英国和澳大利亚卫生部门的统计,到2005年,这两个国家通过试管婴儿等辅助生育技术出生的新生儿,分别占到全部新生儿的1.2%和3%。
正如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生殖健康研究中心迈克尔·戴维斯博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所指出的那样,“试管婴儿已经成为新生人口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和郑萌珠一样,出生在湖南医科大学(即湘雅医学院)的章皿星和罗优群也考上了大学。从今年5月起,医学专业的罗优群将开始在卢光琇的实验室实习;他毕业以后极有可能留在这个实验室工作,从事试管婴儿技术方面的工作。
然而,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对于母亲及后代的长期健康影响如何,仍是一个被各国政府和科学界广泛关注的课题。
国外有研究显示,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尤其是ICSI试管婴儿技术出生的孩子,其出生缺陷率几乎比自然怀孕高出一倍。
中国内地此前缺乏对试管婴儿及其母亲的跟踪随访,目前仍难以对此做出准确评估。不过,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院长卢光琇教授透露,卫生部已经要求对试管婴儿进行随访。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简称973计划)等研究计划中,也开始深入探讨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安全性,如大量的药物刺激对孕妇和胎儿究竟有何影响等。
此外,试管婴儿中多胞胎的比例远远高于自然怀孕,不仅给母亲和孩子的健康构成威胁,还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卢光琇对《财经》记者强调,如果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怀上多胞胎,更有可能出现孕期并发症,而且孩子的体重会偏低,出生畸形的比例则会明显增加。
卫生部已经要求,对于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但即使如此,在官方的统计中,中国试管婴儿中多胞胎妊娠的比例仍然高达26.4%。
个中原因在于,国内一些机构为了提高妊娠成功率,将两个甚至更多的胚胎移植到女性患者的子宫之中。而澳大利亚迈克尔·戴维斯博士对《财经》记者说,在被详尽告知多胎妊娠的风险之后,越来越多的澳大利亚女性选择每次只移植一个胚胎。
在中国,试管婴儿已经走过了20年,但对于这一新兴技术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或者说冲击,或许才刚刚开始。
在20岁生日来临之前,就读于陕西省西安市西京大学的郑萌珠,第一次探访了她的出生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
走进一间不算宽敞的实验室,她好奇地打量着那些培养胚胎的试管,并在显微镜下观察精子和卵细胞。2月25日,在2008年北京人类生殖医学国际研讨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她落落大方地描述“回家”的感受:“那么小的地方,竟然可以孕育出生命,太神奇了。”
作为中国大陆首例试管婴儿,郑萌珠见证了一个崭新生殖时代的诞生。
如今,以试管婴儿为代表的人类辅助生育技术(ART),给数以万计的不孕症患者带来了希望。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截至2004年底,中国大陆共有近3万名通过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诞生的婴儿。
这个数字还在迅速增长,目前卫生部已批准13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2007年,仅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和北医三院就分别完成了4000多个周期和3000多个周期的试管婴儿治疗(经过一个月经周期的治疗之后,能够成功分娩试管婴儿的可能性约为四分之一——编者注)。
艰难出生
1978年7月25日,世界首例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的试管婴儿在英国剑桥诞生。在技术的辅助下,人类终于第一次在孕育新生命的过程中摆脱了对性行为的依赖。从女性患者体内取出卵子,放入试管中和精子共同培育受精,然后将早期胚胎移植到女性子宫之内,最终可以形成胎儿。
当时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尚处在封闭之中,科学界并未及时获知这一里程碑式的医学事件。一两年后,湖南医科大学(即湘雅医学院)卢惠霖教授才得知试管婴儿诞生的消息,并率先提出在中国大陆发展人工辅助生育技术的设想。
卢惠霖之女、现任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院长卢光琇教授告诉《财经》记者,她的父亲当时曾与中国科学院遗传所陈秀兰等研究人员开展合作。但由于这一技术与中国的传统伦理观念有出入,在行政部门的干预下,这项合作研究被迫中断。
到了1984年,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张丽珠等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下,也着手开始试管婴儿的研究。张丽珠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对于当初的艰难仍然记忆深刻:研究人员开始的时候连卵子的形态都不认识,仪器设备也是少得可怜,只好土法上阵,将有限的几根阴道穿刺针反复使用,针头钝了以后,再拿到钟表修理店去磨尖。
1986年,卫生部正式将试管婴儿列入了“七五”(1986年-1990年)攻关项目,在北医三院、湖南医科大学和北京协和医院分头进行,张丽珠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即使此时,很多公众仍然认为试管婴儿研究是与“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背道而驰。面对种种压力,项目只好取了一个听上去似乎与试管婴儿没有关系的名称:“优生——早期胚胎的保护、保存和发育”。
1987年5月,甘肃省礼县的小学教师郑桂珍从中央电视台《九州方圆》栏目了解到试管婴儿研究,夫妇俩专程赶到北医三院来找张丽珠。郑桂珍家四代单传,她18岁结婚,但由于输卵管阻塞,婚后20年都没有怀上孩子。
1988年3月10日上午8点多,郑桂珍终于分娩下一名女婴。作为中国首个试管婴儿,这个女孩取名为“萌珠”,“萌”是萌芽之意,“珠”则是为了感谢赋予她生命的张丽珠教授。
仅仅三个月后,湖南医科大学也诞生了两名试管婴儿:章皿星和罗优群。自此,中国试管婴儿终于开花结果。
在中国生殖医学的历史上,有两张特别的照片已成弥足珍贵的记忆:67岁的张丽珠教授抱着刚出生的郑萌珠,以及88岁的卢惠霖教授抱着刚出生的罗优群。
技术跃进
过去20年中,试管婴儿在技术上取得了长足进展。
早期,试管婴儿的成功率上不足一成;张丽珠教授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北医三院的试管婴儿临床妊娠率可达40%多;即使考虑到流产等问题,总的活产率也可达25%。也就是说,女性患者在一个月经周期内妊娠成功并最终顺利产下婴儿的几率,可以达到四分之一。
据了解,一个(月经)周期的治疗费用,通常为人民币2万元至3万多元。如果第一次治疗没有成功,患者可以考虑继续治疗。
单从成功率来看,中国大陆医院的技术水平与国外同行相差无几。随着求诊人数迅速增加,试管婴儿早已经从早期的医学探索,变成了现今的“流水作业”。
在传统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技术之外,目前还衍生出了多种新的人类辅助生育技术。
对于男性弱精、少精难以与卵子顺利结合的情况,可以通过单精子卵胞浆内注射(ICSI)技术,助精子“一臂之力”,将其直接注射到卵子的卵胞浆内。此外,对于存在单基因遗传隐患的情况,则可借助胚胎种植前遗传学诊断(PGD)技术,确保生下健康的婴儿。
在业界,亦有人将ICSI和PGD,分别称为第二代和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中国大陆的首例ICSI试管婴儿和PGD试管婴儿,1996年和1999年先后诞生于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月24日至26日,在2008年北京人类生殖医学国际研讨会上,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妇产科学系千日成博士还报告了一种更新的技术——自然周期体外受精和未成熟卵母细胞体外成熟(IVF/M)。
在大多数试管婴儿治疗中,女性患者都会被注射增加排卵的促性腺激素类药物。但这类药物也会带来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等副作用,甚至出现过药物运用不当而导致女性患者死亡的个别案例。
这一最新的技术,避免了给女性患者注射昂贵的促排卵药物,而是在女性的自然月经周期内,将未成熟的卵母细胞取出,在体外培养成熟。从理论上讲,这样不仅避免副作用,还可望大幅度降低治疗费用。
临床研究表明,IVF/M作为一种有效的不孕症治疗方案,尤其适用于35岁以下的妇女。不过这一技术本身目前尚不成熟。
伦理和监管
与辅助生育技术的飞速发展相比,监管步伐总是显得大为滞后。
张丽珠教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就承认,人类辅助生育技术作为一把双刃剑,在不断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伦理道德和社会法律问题,比如买卖精子和卵子的牟利行为等。
卢光琇教授亦有同感。她警告说,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如果管理得好,自然会利国利民;但一旦管理得不好,“则会祸国殃民。”
例如,那些通过精子或卵子捐赠出生的试管婴儿之间,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近亲结婚的悲剧。
根据卫生部的法规,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可以使五名妇女受孕。由于精子库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接受精子捐赠的夫妇无权查阅供精者的身份,那么,这五名妇女及其子女均无法得知捐精男子的身份。谁能担保这些子女长大成人后,彼此之间不会发生性行为或者是走进婚姻殿堂呢?
《财经》记者了解到,各地精子库的信息并未联网,如果一名男子在某个精子库捐过精,其他精子库根本无法得知。至于某些地下精子库的采精行为,则更加难以掌控。也就是说,一名男子的精子有可能使更多的妇女怀孕,从而增加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英国政府部门曾因此修改了相关规定。从2005年4月1日起,那些通过精子或卵子捐赠出生的试管婴儿长到18岁以后,将有权查询他们的遗传学来源。但迄今为止,中国仍未在这方面做出更明确的规定。
独身人士是否可以通过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生育后代,也是一个争议极大的话题。2002年9月通过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但吉林省这一条例和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是冲突的。根据现有的管理办法,寻求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的,必须是合法结婚而无法正常怀孕的夫妇。
此外,在现实中,滥用促排卵药物、未经患者夫妇同意将多余的胚胎出售给他人,以及设立所谓的“名人精子库”,代孕及买卖精子、卵子的商业行为,近年来时有发生。
鉴于此,2001年,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此后又陆续出台和修订管理细则,希望遏制种种违规甚至不法行为。
包括湖北省武汉广德妇科医院等在内的多家医疗机构,都因为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行为被处罚。
此外,在卫生部批准设置的十家人类精子库中,重庆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精子库由于“在精子采集、存储和对外提供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技术和管理问题”,也于2003年6月被责令停业整顿。2003年11月和2006年2月,经卫生部两次复查,这家精子库仍未达到整改标准而继续被停业。
目前,滥用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状况已经基本得到遏制,主管部门在这一领域的监管力度也获得了颇为中肯的评价。被英国、美国等多个妇产科学院荣授院士的香港妇产科中心梁家康博士就对《财经》记者表示,中国卫生部关于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管理法规“比较合理”。
不过,对于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中的一些具体条款,不少专家仍有不同看法。
例如,管理办法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孕。而张丽珠教授认为,不应该搞“一刀切”。在管理办法生效之前,她曾经为几位先天性子宫缺失或后天性子宫摘除的妇女施行过代孕试管婴儿治疗。
实际在英国,并不是所有的代孕都被禁止。梁家康也认为,不提倡代孕,“但也不应把(代孕的)门完全关上。”据悉,卫生部也在组织对《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2007年10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和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此次调整,虽然有利于发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属地管理的职能,但也有专家担心,一些地区审批人类精子库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时,把关不严的情况可能会恶化。
新的课题
2006年,国际辅助生育技术监控委员会曾经估算,全球已经诞生了300万名试管婴儿。而根据英国和澳大利亚卫生部门的统计,到2005年,这两个国家通过试管婴儿等辅助生育技术出生的新生儿,分别占到全部新生儿的1.2%和3%。
正如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生殖健康研究中心迈克尔·戴维斯博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所指出的那样,“试管婴儿已经成为新生人口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和郑萌珠一样,出生在湖南医科大学(即湘雅医学院)的章皿星和罗优群也考上了大学。从今年5月起,医学专业的罗优群将开始在卢光琇的实验室实习;他毕业以后极有可能留在这个实验室工作,从事试管婴儿技术方面的工作。
然而,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对于母亲及后代的长期健康影响如何,仍是一个被各国政府和科学界广泛关注的课题。
国外有研究显示,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尤其是ICSI试管婴儿技术出生的孩子,其出生缺陷率几乎比自然怀孕高出一倍。
中国内地此前缺乏对试管婴儿及其母亲的跟踪随访,目前仍难以对此做出准确评估。不过,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院长卢光琇教授透露,卫生部已经要求对试管婴儿进行随访。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简称973计划)等研究计划中,也开始深入探讨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安全性,如大量的药物刺激对孕妇和胎儿究竟有何影响等。
此外,试管婴儿中多胞胎的比例远远高于自然怀孕,不仅给母亲和孩子的健康构成威胁,还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卢光琇对《财经》记者强调,如果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怀上多胞胎,更有可能出现孕期并发症,而且孩子的体重会偏低,出生畸形的比例则会明显增加。
卫生部已经要求,对于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但即使如此,在官方的统计中,中国试管婴儿中多胞胎妊娠的比例仍然高达26.4%。
个中原因在于,国内一些机构为了提高妊娠成功率,将两个甚至更多的胚胎移植到女性患者的子宫之中。而澳大利亚迈克尔·戴维斯博士对《财经》记者说,在被详尽告知多胎妊娠的风险之后,越来越多的澳大利亚女性选择每次只移植一个胚胎。
在中国,试管婴儿已经走过了20年,但对于这一新兴技术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或者说冲击,或许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