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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红十字会强捐
强行摊派 谈何教育
形式应该新颖
焦点提示:还没有从“郭美美事件”中脱身的红十字会再次陷入全民声讨中:学校中,“强制捐款”“被自愿”“敛财”“坑学生”“连孩子都不放过”的呼声不断。
学校红十字会强捐
红十字会似乎总不缺少引人关注的新闻。从2011年开始,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陆续推广建立了红会组织。全国多地中小学生被学校强制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并缴纳数额不等的会费。尽管有红十字会人员回应称,这些都应该是学生的自愿行为,但是,对于本性天真的孩子来说,红十字会要求及学校和老师的建议基本是一种变相的强制。
有网友指出,红会组织大举“进军”校园,纯粹是“慈善方向性失明”。因为学生不是社会劳动者,没有正常稳定收入,不该是慈善募集的主要对象。红会组织可以进校园。但前提是,必须明确厘清这几个问题。
一是红会组织进校园,到底意欲何为?此问题不首先厘清,公众有理由怀疑:红会“愈挫愈勇”,拟大举“进军”校园,恐怕是因为。民众普遍不信任导致其“缺少收成”,不得不深挖市场,多方筹措经费。学校不宜搞常态募捐,学校红会组织不应只有募捐一条道可走,完全可以创新和丰富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比如,开展慈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人道理念;对学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使之掌握应急避险等自救互救技能;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为学生提供道德志愿服务实践;组织国际和地区间青少年交流活动,充分展示青少年的良好精神风貌等等。若不以募捐为己任,在中小学校推广建立红会组织,则无可厚非。
二是学校红会组织基本的经费保障从何而来?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报道,沈阳、济南、西安等地民众反映,他们读中小学的孩子被学校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并要交纳会费。家长关注的,并非“仨瓜俩枣”的会费,更多的是红十字会强制性手段,背离慈善的自觉自愿本意,污染孩子纯洁的心灵,伤害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此番大建特建学校红会组织,基本经费靠什么保障?这个问题不解决,公众难免会怀疑:花时间在各类学校推广建立红会组织,不像是宣扬慈善,倒像是方便募捐。
三是会不会或明或暗地强制学生入会,并缴纳会费?这一点,必须用规章制度加以明确。针对此前学生被强制入会,并交纳会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曾明确表态,交费是自愿的,如果遇到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加入红十字会和收取会费,家长可向当地红十字会举报。在校级红会组织尚未普遍建立的情况下,学生尚且屡屡“被自愿”入会,自愿自觉的慈善行为,变成了“权力绑架”;校级红会组织普遍建立之后,这种“被自愿”情况,恐怕会更严重。因为上级红会与校级红会,无异于“婆婆”与“媳妇”,群众举报,又有何用?上级红会反倒可能搞出诸如“红十字模范校”之类的评比,以激励学校红会组织多增会员,多收费。
四是红会组织何时去“衙门化”?“郭美美”和“卢美美”等系列事件,再次暴露中国红会组织的体制弊病,作为社会救助团体的红会组织,其运作方式与行政机构几乎无异,由个人的自愿慈善行为,完全变成了行政干预、单位组织动员、按职级定额捐款的模式。有识之士因此呼吁:红会去“衙门化”势在必行。
哪知,红会组织非但不见去“衙门化”的动静,反而搞出更大的“行政化”动作。在国内各类学校推广建立红会组织,这无疑是一种倒退。难怪有网友质问:谁给了红会将中小学“绑架”上慈善“战车”的权力?
“郭美美事件”就像“蝴蝶效应”一样,公众心中本不牢固的官方慈善机构形象,变得更加脆弱。多地红十字会明显受到影响,捐款数目急剧减少,官方慈善公信力急速下降,“蝴蝶效应”搅乱的不只是红十字总会,这种不信任显然已经波及其他官方慈善机构,受牵连的还有整个中国慈善的未来。
事实上,很多民间组织并不“民间”,尤其是慈善组织,大多数都是官办或者半官办的。很多时候灾害一发生,常常是官方劝募或是通过单位捐款,而款项的流向成谜。官办慈善往往容易产生腐败,致使近年来公益组织频出问题。很多人不愿意捐款,都是因为不知道捐款会到哪里,会给谁,这就是中国慈善事业所面临的困惑。
或许像红会工作人员回应的一样,让孩子加入红十字会是出于善意的要求,能培养孩子从小就学会帮助他人。可是初衷虽好,让学校强制收取显得没有什么人情味。原本是想让孩子学会帮助他人,却采取错误的方法,让效果大打折扣。
童心是最纯洁的。培养一说并非错误,但是正确的引导才是更重要的。这样的做法会让孩子以为,申请入会就是一个任务,只要向父母伸手要钱就是慈善。这与慈善本意相去甚远。这种行为培养的不是孩子们的慈善之心,相反可能会造成他们反感“慈善”的抵触情绪。正面教育未起作用,从小对于慈善的错误理解倒是根深蒂固。
最主要的是前段时间红会才刚晒完“账本”,资金流向早已让公众存疑。究竟会费是留在学校还是上缴了红十字会?有人说学校收取会费还自己留一部分,去向为何处无人能解。会费风波还会引发公众对红十字会更大的不信任。
西安、南京、长春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生被学校“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参加青少年运动项目并缴纳会费的新闻。还没有从“郭美美事件”中脱身的红十字会,再次陷入全民声讨中:“强制捐款” “被自愿” “敛财” “坑学生” “连孩子都不放过”……媒体的口水和网友的“板砖”恨不得将红十字会就地处决。
反应最快的当属西安市教育局。媒体报道后,他们立马顺应民意,叫停红十字会的青少年项目,并要求已经上缴的会费全部退还。至此,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陷入僵局,民众的愤怒得以平息。但是,我们该给红十字会定个什么“罪名”呢——不该在孩子身上捞钱?
1988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制定了“校园红十字会”工作章程,这也是中国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的前身。根据规定,该组织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三方面:宣传人道主义、开展卫生救护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还通过开展海峡两岸红十字会青少年夏(冬)令营和国际红十字会青少年交流活动扩大影响。目前,中国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项目在全国共有基层组织66100个,团体和个人会员1750万人,志愿工作者31万多名。
查看国际红十字会的资料,你会惊讶地发现,“存钱罐”的力量竟然如此伟大。哈佛、耶鲁、剑桥等世界名校则陆续为这些“光荣的孩子们”打开了绿色通道,在招生时会优先录取他们。欧美多位政要也曾在竞选时刨出这段童子军的经历,证明自己从小就热爱祖国、热爱世界、热爱全人类。屈指一算,这一传统已经延续了数百年。可奇怪的是,怎么“进口”到中国,就变了味儿呢?
首先,自愿与“被自愿”、捐款与“被捐款”之间相差十万八千里。各国红十字会在青少年项目上遵守的是自愿原则。自愿加入并捐款,体现的是个人选择。而我国红十字会青少年项目在操作时,却是集体加入并交纳会费。“被自愿”和“被捐款”则体现的是强制性和压迫力,这退回了中国民众最敏感和最排斥的“被安排”的历史。
中国红十字会一直在试图撇清与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希望以一个更加亲切、和善的面目得到公众的好感;但现实却是利用权力机构,强行摊派入会人数和缴费额度。你还能觍着脸说自己不官方、不强权吗?那么,谁还能期望“被自愿”、“被捐款”的人萌生出光荣、骄傲和喜悦之感呢?
另外,旧话重提:会费和捐款去哪儿了?干什么用了?在中国红十字会开展青少年运动项目之前,没有任何的前期规划和相关声明,这说明绝大多数捐赠者稀里糊涂地当了冤大头,出钱之后,也没有任何善款公开机制可以让捐赠者追查善款的去向和用途。“郭美美事件”“尚德诈捐门事件”“宋庆龄基金会事件” “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等系列负面新闻,已经让公众心碎,人们听不到回声,自然会怀疑,项目的动机是什么?“公开、透明”——慈善组织运作的基本原则被一再忽略,那结果自然也简单:你不告诉我,我就不给你钱。公众选择了最朴素的对抗方式。
强行摊派 谈何教育
对于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而言,把为地震灾区捐款当作教育契机,引导孩子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在奉献爱心的同时受到启迪、得到快乐,无可厚非。因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但是,献爱心具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能像纳税一样制定标准、强制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因而,每一份捐款,无论数额多少,无论捐了几次,都是心系灾区的最真挚的表达,不能与爱心大小画上等号。
道理人人都懂,但现实生活中,“强制捐款”的怪事却时有发生。机关、单位均有,学校尤甚。一些学校在发出倡议时,没有把握好分寸,或高调公布捐款数额,或按捐款多少发布光荣榜。一些班主任为了“不让本班落后”,“诱导”学生捐“红色的钱”,似乎班上学生捐得越多,自己脸上越有面子。
当一个平常的捐款献爱心之举,成了老师攀比的“秀”场时,“很多幼儿园的孩子捐出100元,甚至有捐出1000元”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人们不禁要问,一个才上幼儿园或小学的孩子哪来的这么多钱?这不是在变相地“比家长”吗?如此掺杂了外力迫使因素,跑调、变味的“真挚”和“自愿”,教育意义何在?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社会慈善,需要你我的热心参与。捐款必须自愿,不能行政命令,不能强行摊派,也不能把捐款当作攀比的秀场,让孩子们身不由己地“被捐款”。对中小学生尤其是幼儿园的孩子来说,发动他们捐款献爱心,其教育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只有发自内心的“真”,才会让“善”名副其实。
形式应该新颖
今年4月24日,郑州市纬五路第一小学举行“祈福雅安,我爱我家”环保时装秀活动。倡导孩子爱我家园,守护绿色,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同时,全体师生向雅安人民祈福,并向灾区捐款82099.2元。4月24日下午,纬五路第一小学绿色环保主题的时装秀别出心裁。该校校长成宝琴表示,“我们这次的活动是一年级孩子跟家长一起制作的环保主题的时装秀,倡导孩子爱我家园,守护绿色,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同时倡议大家向雅安人民祈福,全体师生还有爱心家长、退休职工伸出友爱之手,让孩子们从小有爱心,让雅安人民感受到天灾无情,人间有情。全校师生这次活动捐的全部款项,将通过当地红十字会向雅安人民送去我们的心意。”
成宝琴说,孩子们在环保时装秀排练的过程当中,四川芦山发生了地震,学校就把环保时装秀活动和芦山的捐款仪式融入到活动之中。现场学生家长说,学校组织这个活动让孩子对这次地震更关心,让孩子感受到民族情感,和对团结互助的认识。这对孩子以后的成长、学习、生活上都有好处。“这次活动很有意思,这些手工制作都是跟妈妈一起做的,”“希望芦山的小朋友们今后也可以站在舞台上展示自己,”“我每天都看关于芦山地震的新闻,有些画面很使我感动,”“我们捐的是自己的压岁钱和平时省下来的钱,希望灾区的小朋友坚强起来。”
春节攒下来的压岁钱怎样花?是交给家长,存入银行,还是自己花掉?浙江省嘉兴一中实验学校的学生有一个传统:将压岁钱捐入学校的爱心基金,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同学。
开学初,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开展了“伸援助之手,建帮困基金”帮困助学爱心捐款活动。全体师生以实际行动奉献爱心,同学们纷纷掏出了自己的压岁钱、零花钱,投入红色的“爱心箱”里。有的班级还把平时积攒的废弃易拉罐、饮料瓶所卖的钱也放了进去……短短4天时间,全校56个班级的捐款已达到111965.2元。
“为了美丽为了爱”,是学校的传统爱心活动,更是全体嘉兴一中全体学生的共同追求。有爱才有美丽,在追求爱和美丽的路上,他们延续了家遭车祸的沈文娟同学的学习梦想,挽救了身患白血病的周丽霞同学的如花生命,帮助了近100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爱心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每一次捐款活动虽有结束,但师生的仁爱之心永远也没有尽头。在凝聚爱与美丽的路上,这是一次驿站,也是一个开始。这项活动激励着师生怀着仁爱之心,把爱的火炬高高举起,保护她,关注她,热爱她,并把她不断地传递下去。
捐款活动更是对广大师生开展爱心教育的现场课,是学校爱心文化中的又一个闪亮音符。通过献爱心活动,同学们不仅学会了如何关爱他人,帮助他人,更学习了在艰苦环境下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强行摊派 谈何教育
形式应该新颖
焦点提示:还没有从“郭美美事件”中脱身的红十字会再次陷入全民声讨中:学校中,“强制捐款”“被自愿”“敛财”“坑学生”“连孩子都不放过”的呼声不断。
学校红十字会强捐
红十字会似乎总不缺少引人关注的新闻。从2011年开始,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陆续推广建立了红会组织。全国多地中小学生被学校强制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并缴纳数额不等的会费。尽管有红十字会人员回应称,这些都应该是学生的自愿行为,但是,对于本性天真的孩子来说,红十字会要求及学校和老师的建议基本是一种变相的强制。
有网友指出,红会组织大举“进军”校园,纯粹是“慈善方向性失明”。因为学生不是社会劳动者,没有正常稳定收入,不该是慈善募集的主要对象。红会组织可以进校园。但前提是,必须明确厘清这几个问题。
一是红会组织进校园,到底意欲何为?此问题不首先厘清,公众有理由怀疑:红会“愈挫愈勇”,拟大举“进军”校园,恐怕是因为。民众普遍不信任导致其“缺少收成”,不得不深挖市场,多方筹措经费。学校不宜搞常态募捐,学校红会组织不应只有募捐一条道可走,完全可以创新和丰富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比如,开展慈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人道理念;对学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使之掌握应急避险等自救互救技能;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为学生提供道德志愿服务实践;组织国际和地区间青少年交流活动,充分展示青少年的良好精神风貌等等。若不以募捐为己任,在中小学校推广建立红会组织,则无可厚非。
二是学校红会组织基本的经费保障从何而来?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报道,沈阳、济南、西安等地民众反映,他们读中小学的孩子被学校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并要交纳会费。家长关注的,并非“仨瓜俩枣”的会费,更多的是红十字会强制性手段,背离慈善的自觉自愿本意,污染孩子纯洁的心灵,伤害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此番大建特建学校红会组织,基本经费靠什么保障?这个问题不解决,公众难免会怀疑:花时间在各类学校推广建立红会组织,不像是宣扬慈善,倒像是方便募捐。
三是会不会或明或暗地强制学生入会,并缴纳会费?这一点,必须用规章制度加以明确。针对此前学生被强制入会,并交纳会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曾明确表态,交费是自愿的,如果遇到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加入红十字会和收取会费,家长可向当地红十字会举报。在校级红会组织尚未普遍建立的情况下,学生尚且屡屡“被自愿”入会,自愿自觉的慈善行为,变成了“权力绑架”;校级红会组织普遍建立之后,这种“被自愿”情况,恐怕会更严重。因为上级红会与校级红会,无异于“婆婆”与“媳妇”,群众举报,又有何用?上级红会反倒可能搞出诸如“红十字模范校”之类的评比,以激励学校红会组织多增会员,多收费。
四是红会组织何时去“衙门化”?“郭美美”和“卢美美”等系列事件,再次暴露中国红会组织的体制弊病,作为社会救助团体的红会组织,其运作方式与行政机构几乎无异,由个人的自愿慈善行为,完全变成了行政干预、单位组织动员、按职级定额捐款的模式。有识之士因此呼吁:红会去“衙门化”势在必行。
哪知,红会组织非但不见去“衙门化”的动静,反而搞出更大的“行政化”动作。在国内各类学校推广建立红会组织,这无疑是一种倒退。难怪有网友质问:谁给了红会将中小学“绑架”上慈善“战车”的权力?
“郭美美事件”就像“蝴蝶效应”一样,公众心中本不牢固的官方慈善机构形象,变得更加脆弱。多地红十字会明显受到影响,捐款数目急剧减少,官方慈善公信力急速下降,“蝴蝶效应”搅乱的不只是红十字总会,这种不信任显然已经波及其他官方慈善机构,受牵连的还有整个中国慈善的未来。
事实上,很多民间组织并不“民间”,尤其是慈善组织,大多数都是官办或者半官办的。很多时候灾害一发生,常常是官方劝募或是通过单位捐款,而款项的流向成谜。官办慈善往往容易产生腐败,致使近年来公益组织频出问题。很多人不愿意捐款,都是因为不知道捐款会到哪里,会给谁,这就是中国慈善事业所面临的困惑。
或许像红会工作人员回应的一样,让孩子加入红十字会是出于善意的要求,能培养孩子从小就学会帮助他人。可是初衷虽好,让学校强制收取显得没有什么人情味。原本是想让孩子学会帮助他人,却采取错误的方法,让效果大打折扣。
童心是最纯洁的。培养一说并非错误,但是正确的引导才是更重要的。这样的做法会让孩子以为,申请入会就是一个任务,只要向父母伸手要钱就是慈善。这与慈善本意相去甚远。这种行为培养的不是孩子们的慈善之心,相反可能会造成他们反感“慈善”的抵触情绪。正面教育未起作用,从小对于慈善的错误理解倒是根深蒂固。
最主要的是前段时间红会才刚晒完“账本”,资金流向早已让公众存疑。究竟会费是留在学校还是上缴了红十字会?有人说学校收取会费还自己留一部分,去向为何处无人能解。会费风波还会引发公众对红十字会更大的不信任。
西安、南京、长春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生被学校“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参加青少年运动项目并缴纳会费的新闻。还没有从“郭美美事件”中脱身的红十字会,再次陷入全民声讨中:“强制捐款” “被自愿” “敛财” “坑学生” “连孩子都不放过”……媒体的口水和网友的“板砖”恨不得将红十字会就地处决。
反应最快的当属西安市教育局。媒体报道后,他们立马顺应民意,叫停红十字会的青少年项目,并要求已经上缴的会费全部退还。至此,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陷入僵局,民众的愤怒得以平息。但是,我们该给红十字会定个什么“罪名”呢——不该在孩子身上捞钱?
1988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制定了“校园红十字会”工作章程,这也是中国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的前身。根据规定,该组织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三方面:宣传人道主义、开展卫生救护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还通过开展海峡两岸红十字会青少年夏(冬)令营和国际红十字会青少年交流活动扩大影响。目前,中国红十字会青少年运动项目在全国共有基层组织66100个,团体和个人会员1750万人,志愿工作者31万多名。
查看国际红十字会的资料,你会惊讶地发现,“存钱罐”的力量竟然如此伟大。哈佛、耶鲁、剑桥等世界名校则陆续为这些“光荣的孩子们”打开了绿色通道,在招生时会优先录取他们。欧美多位政要也曾在竞选时刨出这段童子军的经历,证明自己从小就热爱祖国、热爱世界、热爱全人类。屈指一算,这一传统已经延续了数百年。可奇怪的是,怎么“进口”到中国,就变了味儿呢?
首先,自愿与“被自愿”、捐款与“被捐款”之间相差十万八千里。各国红十字会在青少年项目上遵守的是自愿原则。自愿加入并捐款,体现的是个人选择。而我国红十字会青少年项目在操作时,却是集体加入并交纳会费。“被自愿”和“被捐款”则体现的是强制性和压迫力,这退回了中国民众最敏感和最排斥的“被安排”的历史。
中国红十字会一直在试图撇清与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希望以一个更加亲切、和善的面目得到公众的好感;但现实却是利用权力机构,强行摊派入会人数和缴费额度。你还能觍着脸说自己不官方、不强权吗?那么,谁还能期望“被自愿”、“被捐款”的人萌生出光荣、骄傲和喜悦之感呢?
另外,旧话重提:会费和捐款去哪儿了?干什么用了?在中国红十字会开展青少年运动项目之前,没有任何的前期规划和相关声明,这说明绝大多数捐赠者稀里糊涂地当了冤大头,出钱之后,也没有任何善款公开机制可以让捐赠者追查善款的去向和用途。“郭美美事件”“尚德诈捐门事件”“宋庆龄基金会事件” “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等系列负面新闻,已经让公众心碎,人们听不到回声,自然会怀疑,项目的动机是什么?“公开、透明”——慈善组织运作的基本原则被一再忽略,那结果自然也简单:你不告诉我,我就不给你钱。公众选择了最朴素的对抗方式。
强行摊派 谈何教育
对于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而言,把为地震灾区捐款当作教育契机,引导孩子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在奉献爱心的同时受到启迪、得到快乐,无可厚非。因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但是,献爱心具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能像纳税一样制定标准、强制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因而,每一份捐款,无论数额多少,无论捐了几次,都是心系灾区的最真挚的表达,不能与爱心大小画上等号。
道理人人都懂,但现实生活中,“强制捐款”的怪事却时有发生。机关、单位均有,学校尤甚。一些学校在发出倡议时,没有把握好分寸,或高调公布捐款数额,或按捐款多少发布光荣榜。一些班主任为了“不让本班落后”,“诱导”学生捐“红色的钱”,似乎班上学生捐得越多,自己脸上越有面子。
当一个平常的捐款献爱心之举,成了老师攀比的“秀”场时,“很多幼儿园的孩子捐出100元,甚至有捐出1000元”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人们不禁要问,一个才上幼儿园或小学的孩子哪来的这么多钱?这不是在变相地“比家长”吗?如此掺杂了外力迫使因素,跑调、变味的“真挚”和“自愿”,教育意义何在?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社会慈善,需要你我的热心参与。捐款必须自愿,不能行政命令,不能强行摊派,也不能把捐款当作攀比的秀场,让孩子们身不由己地“被捐款”。对中小学生尤其是幼儿园的孩子来说,发动他们捐款献爱心,其教育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只有发自内心的“真”,才会让“善”名副其实。
形式应该新颖
今年4月24日,郑州市纬五路第一小学举行“祈福雅安,我爱我家”环保时装秀活动。倡导孩子爱我家园,守护绿色,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同时,全体师生向雅安人民祈福,并向灾区捐款82099.2元。4月24日下午,纬五路第一小学绿色环保主题的时装秀别出心裁。该校校长成宝琴表示,“我们这次的活动是一年级孩子跟家长一起制作的环保主题的时装秀,倡导孩子爱我家园,守护绿色,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同时倡议大家向雅安人民祈福,全体师生还有爱心家长、退休职工伸出友爱之手,让孩子们从小有爱心,让雅安人民感受到天灾无情,人间有情。全校师生这次活动捐的全部款项,将通过当地红十字会向雅安人民送去我们的心意。”
成宝琴说,孩子们在环保时装秀排练的过程当中,四川芦山发生了地震,学校就把环保时装秀活动和芦山的捐款仪式融入到活动之中。现场学生家长说,学校组织这个活动让孩子对这次地震更关心,让孩子感受到民族情感,和对团结互助的认识。这对孩子以后的成长、学习、生活上都有好处。“这次活动很有意思,这些手工制作都是跟妈妈一起做的,”“希望芦山的小朋友们今后也可以站在舞台上展示自己,”“我每天都看关于芦山地震的新闻,有些画面很使我感动,”“我们捐的是自己的压岁钱和平时省下来的钱,希望灾区的小朋友坚强起来。”
春节攒下来的压岁钱怎样花?是交给家长,存入银行,还是自己花掉?浙江省嘉兴一中实验学校的学生有一个传统:将压岁钱捐入学校的爱心基金,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同学。
开学初,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开展了“伸援助之手,建帮困基金”帮困助学爱心捐款活动。全体师生以实际行动奉献爱心,同学们纷纷掏出了自己的压岁钱、零花钱,投入红色的“爱心箱”里。有的班级还把平时积攒的废弃易拉罐、饮料瓶所卖的钱也放了进去……短短4天时间,全校56个班级的捐款已达到111965.2元。
“为了美丽为了爱”,是学校的传统爱心活动,更是全体嘉兴一中全体学生的共同追求。有爱才有美丽,在追求爱和美丽的路上,他们延续了家遭车祸的沈文娟同学的学习梦想,挽救了身患白血病的周丽霞同学的如花生命,帮助了近100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爱心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每一次捐款活动虽有结束,但师生的仁爱之心永远也没有尽头。在凝聚爱与美丽的路上,这是一次驿站,也是一个开始。这项活动激励着师生怀着仁爱之心,把爱的火炬高高举起,保护她,关注她,热爱她,并把她不断地传递下去。
捐款活动更是对广大师生开展爱心教育的现场课,是学校爱心文化中的又一个闪亮音符。通过献爱心活动,同学们不仅学会了如何关爱他人,帮助他人,更学习了在艰苦环境下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