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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画家们普遍有着一种难以割舍的“自然”情结。姚最的“心师造化”,是创作源泉上的自然;沈括认为“自然景在天就,不类人为”,是手法上的自然;米芾说“董源平淡天真”,是格调上的自然,倪瓒的“逸笔草草,聊抒胸中之逸气”,是情感的自然;石涛的“我自用我法”是个性的自然……
这种“自然”情结发展的源泉,主要是由于中国古代的画家大多是出自文人士大夫阶级,深受儒、道思想的双重影响。士大夫们表面上看来是儒家的观念实际上却恨有些道家的气质,他们既摆脱不了功名事业,又忘不了风流潇洒;既要“学而优则仕”,又要神往自然。忘情千山水,所谓“行在江海,心存魏阙”正是对这种双重人格的形象描绘,对于自然闲适的眷恋,自在悠然生活的向往,乃系他们“外儒内道”为其修为准则的结果,因此在反映其内心世界的绘画创作中,常常是以老庄为首的道家哲学,即天地自然之道为其主要理论导向的。
老庄崇尚天道无为,“无为”所提倡的即是排斥天道的自然天成。正如《临川集·老子》所言:“本者,出之自然,故不假乎人之力而万物以生;”说明了“自然”是不留人工痕迹的自然而然。老底之道以“自然”为最高境界,老子所谓的“大象无形”、“大音希声”是对“自然”的具体表述。庄子把天地、自然归之为“大美”,认为“大美无言”,其大美,至美的精神实质是一种自然美。那种顺手自然,尤得天工神助的质朴-天真不仅是至美的体现,而且反映了人的本性之美。追求自然美的思想对人们的影响是普遍的,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不假雕饰而体现出的自然之风是人们努力尊奉的原则。李贽《读律肤说》中谓,“盖声色之来,发于情性,由乎自然。”龚自珍言:“万事之波澜,文章自然好。”张怀增《书断》中有:“文者祖父,字者子孙,得之自然。”这些言论都旨在任其自然,达到“天然去雕饰”的自然而然的要求。
道家之道,是中国古代画家艺术思想的基础或出发点。老子认为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顺应自然的理想,表现在无为,真朴,柔弱等观念上,从魏晋开始,这一自然观逐渐为中国画审美所接受,并且渐渐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批评标准,成为历代画家孜孜以求的理想境界。
南齐谢赫在《六法论》中首次提出“气韵生动”它是创作原则,更是人物画的重要审美标准:唐代朱景玄将画家定为“神、妙、能、逸”四格。其中逸品虽居第四,但并不与前三者类比,它“格外不拘常法”,与其他标准难分伯仲。如画家王墨“应手随意,攸若造化”,显然是自然与自我融合的结果。稍后的张彦远将画体立为“自然、神、妙、精、谨细”五等,认为“自然者为上品之上”,自然标准最终走上了中国画审美的巅峰。
综观中国古代绘画艺术发展,画家所追求的“自然”不外乎以下三种:
一.写真摹态之自然。主要体现在以两宋院体花鸟为主的精工妍细的工笔画中。注重写生,极尽描摹仿真之能事,与西方的“再现自然”有某些相似之处。对作者的思想文化修养水平要求不高,只限于对“自然”的粗浅模仿,而没有作者本身的主观体会。可以说是最“自然”,乃指其“再现自然”的功力,也可以说是最不“自然”,因为这样的“自然”,需要的只是技巧的熟练和机械的重复而已。此种画法历来为文人士大夫所不齿。张彦远谓,“精之为病也,而成谨细。”认为过分地谨细,是画之病。
文人画所体现的“自然”之品格,所创之作须摆脱雕饰造作的匠气,倘若沉迷于谨细的刻画,则易落入造作的匠气,与“自然”是相悖的,所以不为画家所提倡,只能属“五等之末”。也与老庄道家所谓的“自然”相去甚远。但是笔者认为不可一概否定之 因为两宋院体中的很多小品,还是非常重视对物恋生动的描绘的,画面幽雅娴静,笔触细致,设色匀润,即使到今天,仍然有其重要的审美价值。
二、神情气韵之自然。“气韵”二字,众所周知,乃出自谢赫的绘画“六法”,起初是作为人物画的品评标准,后被历代画家所推崇.成为评判绘画优劣的首要标准。神情气韵之自然,主要是对于人物画而言,在于对画中人物的动作、神情、韵致、体态、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从而在这些细节处见出人物内心世界。明代莫是龙有言:“传神者必以形,形与心手相凑而相忘,神之所托也。”形象只是表面,体现内在本质才是真正目的。“以形写神”是晋代顾恺之的一句名言,从而确立了中国艺术神高于形的美学观:它与纯以抽象性为高的近代欧洲美学观具很大的区别 即画人不仅仅于形似还要升高于神似 画出人的精神面貌,不停止于外形之模拟,出于自然而高于自然,不拘泥于自然之真实,这一论见为艺术家建立起艺术应竭力企求之高度,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历代出现许多传神写照的佳作,成为指导绘画的一个重要准则。
三、笔墨意境之自然:以宋元以后文人画为其发展之极致。此时的士大夫文人更多的常常是以信手写出.不加雕饰,自然率真、逸笔草草的山水画,花鸟画取胜。强调的是笔墨由心,表现萧索清淡心情,幽山寒水、空灵绝俗的意境。元代的画家多为山林隐逸之士,画境最富于荒寒之境,体现自然生命之深 可称之为空前绝后。从宋元时代大量山水画中看到的,是向高远、深远、平远展开的层峦叠嶂、江山暮雪,万壑松风、寒林庭院式的景色。例如范宽的《雪景寒林》、董源的《潇湘图》、李唐的《烟岚萧寺图》、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等。
到明以后,对于抽象的笔墨“程式化”的追求达到了极致。从最初作为描摹自然物态的“写实”技法演变成后期的脱离物象的“程式”:以笔墨表现意境,心境,无论是山水、花鸟、人物题材,笔墨之下的画家的精神寄托成为绘画的真实目的。此刻的“自然”,乃是一种提炼的“自然”,一种画家自身所理解的“自然”,是画家主观情感的自然流露,在自然、酣畅的表现中随机生发,善于灵变,天真质朴,妙造自然之美。画家在创作过程中 从一笔一墨的抒写到胸中之意的完美表达 都要在心闲意适的自然状态下进行,而非支支节节地刻意雕凿,即使投注大量的心力,其结果仍然体现为自然的气象,即所谓“既雕且琢,复归于朴”。求真朴、追自然的风尚使中国画逐渐摆脱了“形似”束缚使气韵神采一以贯之,在写意的轨道上渐走渐远.自然标准还使得国画突出用意,“笔不周而意周”。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文入画家们所追求的“自然”,并不是对物态的简单机械的模仿,而是有形之外的“神”。是不加雕琢的天然真朴之美,是体现心性的人格道德之美。求“真”的绘画理想,珍视内在情感的抒发,追求绘画的文学性,着意于笔墨线条的洗练凝重 架构了中国文人绘画的基本审美内涵。他们的“自然”情结,实质上是一种内在精神状态的外化,是文人诗情的延展,是他们对自在、自得,自主人格境界的向往和追求。(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这种“自然”情结发展的源泉,主要是由于中国古代的画家大多是出自文人士大夫阶级,深受儒、道思想的双重影响。士大夫们表面上看来是儒家的观念实际上却恨有些道家的气质,他们既摆脱不了功名事业,又忘不了风流潇洒;既要“学而优则仕”,又要神往自然。忘情千山水,所谓“行在江海,心存魏阙”正是对这种双重人格的形象描绘,对于自然闲适的眷恋,自在悠然生活的向往,乃系他们“外儒内道”为其修为准则的结果,因此在反映其内心世界的绘画创作中,常常是以老庄为首的道家哲学,即天地自然之道为其主要理论导向的。
老庄崇尚天道无为,“无为”所提倡的即是排斥天道的自然天成。正如《临川集·老子》所言:“本者,出之自然,故不假乎人之力而万物以生;”说明了“自然”是不留人工痕迹的自然而然。老底之道以“自然”为最高境界,老子所谓的“大象无形”、“大音希声”是对“自然”的具体表述。庄子把天地、自然归之为“大美”,认为“大美无言”,其大美,至美的精神实质是一种自然美。那种顺手自然,尤得天工神助的质朴-天真不仅是至美的体现,而且反映了人的本性之美。追求自然美的思想对人们的影响是普遍的,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不假雕饰而体现出的自然之风是人们努力尊奉的原则。李贽《读律肤说》中谓,“盖声色之来,发于情性,由乎自然。”龚自珍言:“万事之波澜,文章自然好。”张怀增《书断》中有:“文者祖父,字者子孙,得之自然。”这些言论都旨在任其自然,达到“天然去雕饰”的自然而然的要求。
道家之道,是中国古代画家艺术思想的基础或出发点。老子认为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顺应自然的理想,表现在无为,真朴,柔弱等观念上,从魏晋开始,这一自然观逐渐为中国画审美所接受,并且渐渐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批评标准,成为历代画家孜孜以求的理想境界。
南齐谢赫在《六法论》中首次提出“气韵生动”它是创作原则,更是人物画的重要审美标准:唐代朱景玄将画家定为“神、妙、能、逸”四格。其中逸品虽居第四,但并不与前三者类比,它“格外不拘常法”,与其他标准难分伯仲。如画家王墨“应手随意,攸若造化”,显然是自然与自我融合的结果。稍后的张彦远将画体立为“自然、神、妙、精、谨细”五等,认为“自然者为上品之上”,自然标准最终走上了中国画审美的巅峰。
综观中国古代绘画艺术发展,画家所追求的“自然”不外乎以下三种:
一.写真摹态之自然。主要体现在以两宋院体花鸟为主的精工妍细的工笔画中。注重写生,极尽描摹仿真之能事,与西方的“再现自然”有某些相似之处。对作者的思想文化修养水平要求不高,只限于对“自然”的粗浅模仿,而没有作者本身的主观体会。可以说是最“自然”,乃指其“再现自然”的功力,也可以说是最不“自然”,因为这样的“自然”,需要的只是技巧的熟练和机械的重复而已。此种画法历来为文人士大夫所不齿。张彦远谓,“精之为病也,而成谨细。”认为过分地谨细,是画之病。
文人画所体现的“自然”之品格,所创之作须摆脱雕饰造作的匠气,倘若沉迷于谨细的刻画,则易落入造作的匠气,与“自然”是相悖的,所以不为画家所提倡,只能属“五等之末”。也与老庄道家所谓的“自然”相去甚远。但是笔者认为不可一概否定之 因为两宋院体中的很多小品,还是非常重视对物恋生动的描绘的,画面幽雅娴静,笔触细致,设色匀润,即使到今天,仍然有其重要的审美价值。
二、神情气韵之自然。“气韵”二字,众所周知,乃出自谢赫的绘画“六法”,起初是作为人物画的品评标准,后被历代画家所推崇.成为评判绘画优劣的首要标准。神情气韵之自然,主要是对于人物画而言,在于对画中人物的动作、神情、韵致、体态、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从而在这些细节处见出人物内心世界。明代莫是龙有言:“传神者必以形,形与心手相凑而相忘,神之所托也。”形象只是表面,体现内在本质才是真正目的。“以形写神”是晋代顾恺之的一句名言,从而确立了中国艺术神高于形的美学观:它与纯以抽象性为高的近代欧洲美学观具很大的区别 即画人不仅仅于形似还要升高于神似 画出人的精神面貌,不停止于外形之模拟,出于自然而高于自然,不拘泥于自然之真实,这一论见为艺术家建立起艺术应竭力企求之高度,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历代出现许多传神写照的佳作,成为指导绘画的一个重要准则。
三、笔墨意境之自然:以宋元以后文人画为其发展之极致。此时的士大夫文人更多的常常是以信手写出.不加雕饰,自然率真、逸笔草草的山水画,花鸟画取胜。强调的是笔墨由心,表现萧索清淡心情,幽山寒水、空灵绝俗的意境。元代的画家多为山林隐逸之士,画境最富于荒寒之境,体现自然生命之深 可称之为空前绝后。从宋元时代大量山水画中看到的,是向高远、深远、平远展开的层峦叠嶂、江山暮雪,万壑松风、寒林庭院式的景色。例如范宽的《雪景寒林》、董源的《潇湘图》、李唐的《烟岚萧寺图》、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等。
到明以后,对于抽象的笔墨“程式化”的追求达到了极致。从最初作为描摹自然物态的“写实”技法演变成后期的脱离物象的“程式”:以笔墨表现意境,心境,无论是山水、花鸟、人物题材,笔墨之下的画家的精神寄托成为绘画的真实目的。此刻的“自然”,乃是一种提炼的“自然”,一种画家自身所理解的“自然”,是画家主观情感的自然流露,在自然、酣畅的表现中随机生发,善于灵变,天真质朴,妙造自然之美。画家在创作过程中 从一笔一墨的抒写到胸中之意的完美表达 都要在心闲意适的自然状态下进行,而非支支节节地刻意雕凿,即使投注大量的心力,其结果仍然体现为自然的气象,即所谓“既雕且琢,复归于朴”。求真朴、追自然的风尚使中国画逐渐摆脱了“形似”束缚使气韵神采一以贯之,在写意的轨道上渐走渐远.自然标准还使得国画突出用意,“笔不周而意周”。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文入画家们所追求的“自然”,并不是对物态的简单机械的模仿,而是有形之外的“神”。是不加雕琢的天然真朴之美,是体现心性的人格道德之美。求“真”的绘画理想,珍视内在情感的抒发,追求绘画的文学性,着意于笔墨线条的洗练凝重 架构了中国文人绘画的基本审美内涵。他们的“自然”情结,实质上是一种内在精神状态的外化,是文人诗情的延展,是他们对自在、自得,自主人格境界的向往和追求。(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