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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拒绝或者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第三人对公司所负的义务或者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有权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为了公司利益提起诉讼的制度。本文就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问题、适用范围问题、及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分等问题做简要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