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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的第二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4日下午,看望了参加会议的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联组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顾问李前光等8位委员作了发言。习近平在听取大家发言后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新时代呼唤着杰出的文学家、艺术家、理论家,文艺创作、学术创新拥有无比广阔的空间,要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文艺界引发强烈反响。连日来,各级各类文艺组织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3月8日,李前光在会议间隙,应邀向中国摄协的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畅谈参会切身感受。
作为此次全国政协文艺界社科界委员联组会上的8位发言代表之一,近距离聆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并代表中国文联向总书记汇报工作,李前光坦言倍感荣幸和十分振奋,也深感责任重大和使命光荣。他说,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2016年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做重要讲话之后,又一次就文艺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出总书记对文艺工作的高度重视。
李前光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联组会上的讲话,与前两次重要讲话一脉相承,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光辉。总书记对文艺界和社科界提出的四点要求归纳起来即是四个关键词:时代、人民、精品、明德。我们不仅要明白讲话的深刻内涵,更要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同时,总书记以“培根铸魂”来评价文艺工作,更是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文艺工作者要守正创新,为推动新时代文艺繁荣兴盛助力。
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国家治理机构全国政协的重要职能。李前光的提案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作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文艺界122名委员中唯一一位摄影家,李前光十分关心“弱势群体”摄影艺术。在本次会议上,李前光以个人名义作出了《摄影在法律上“二等公民”的地位应予改变》的提案。关于延长摄影版权保护期10年前中国摄协和中国摄权就在呼吁,虽然列入了草案,但根据近来有关人士对摄影的不同看法,李前光认为有必要专门和全面地向国家立法部门陈述修法的理由。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也是本届政协首个针对摄影艺术的专门提案,该议题旨在提升摄影艺术的地位和影响,对于全社会客观认识摄影艺术和摄影人正确了解自我都有现实意义。
李前光认为,现行《著作权法》对文字、音乐和美术等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而对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仅为创作完成后50年,这对摄影家是不公平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在《著作权法》修改之际,这种不平等的“二等公民”现象应给予改变。
李前光强调,贯彻总书记的讲话要落实在行动上,作为文艺团体和组织,要反映艺术家的心声和困惑,维护文艺工作者的正当权益,保护创作者的积极性,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李前光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摄影表现力的提高,摄影在国际上早已被公认是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和形式,不是一种简单的艺术创作活动。它既是脑力劳动,也是体力劳动,更是一项艺术创造。人们看到的是按下快门的简单瞬间,但是在它的背后,则是按快门前专业的学习、文化的积累和历史的沉淀,瞬间的判断更是对一个人综合能力的决定性检验,按快门后又是人们所看不到的冲洗、制作和再创作的过程。摄影有时为了获取一幅作品甚至需要以生命为代价,这种创作方式和成本在其他艺术门类极其罕见的。
李前光认为,摄影的现场性,决定了获取作品的艰辛。相比美术在画室创作的“脑中想、笔下生”,摄影创作必须到现场,而现场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其创作必定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在战场采访,文字记者在后方指挥部用电话了解前方作战情况便可完成一篇战地报道。摄影师却需要负重器材,跋山涉水在枪林弹雨中工作,以生命为代价创作。他结合切身经历回忆,某集团军在上世纪8。年代保卫边防的自卫反击作战中,多次随突击队在前线战斗采访的都是摄影人员,在一年的、规模并不大的边防作战中,牺牲的摄影工作者就有2人,负伤3人。摄影的现场性注定了它要比其他艺术创作付出更大的成本和更重的代价。 李前光对摄影一直有着深度思考。他说:“摄影的历史性,决定了其未来更具价值。摄影真实、形象地反映客观世界的功能,是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其历史价值越发珍贵。”他以已出版80多年、用20多种文字多次再版重印、深受读者欢迎的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图文著作《红星照耀中国》为例,该作品的文字内容被单独使用的情况并不很多,但其中的摄影作品被单独使用的次数可以用千百万来计算:“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摄影越来越简捷,手机摄影更是唾手可得,但优秀摄影作品的创作永远不会是简单的。特別是记录重大历史事件的摄影作品,其价值会在未来的时间里越来越凸现,使用率、发表率更高。”
李前光指出,改革开放使中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进入读图时代,尤其是9。年代以来中国互联网时代的开启,为图像使用与传播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巨大平台,盗版现象也随之日益突出,对摄影作品的保护和尊重已成为时代之题。
他认为,摄影的历史意义决定了未来更高的价值,而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比其它艺术短,则是十分不公平的。摄影作品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应该在《著作权法》中享有与其他艺术门类同样的保护水平,即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年的保护。从国际层面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制定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各缔约国已将摄影作品保护期延长至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70年或100年不等。我国已于2006年12月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因此也应该按照《条约》原则,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此,建议在国家修改《著作权法》时,延长对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改变在《著作权法》中摄影“二等公民”的不公平的法律地位。
李前光表示,摄影艺术与科学技术紧密相连,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摄影带来颠覆性的变化。就手机而言,其摄影功能的不断升级和算法技术的日益强大,这种“无门槛”、“零技术”的拍照,极大地普及了摄影和美好了大众生活,但也对传统摄影带来巨大挑战,同时也影响和改变着人们对摄影活动的认知。提高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是广大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必须面对的课题。
维护摄影家正当的权益,需要各级摄影组织和广大摄影人的共同努力。要坚守高尚职业道德,勤业精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重、自珍自爱,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李前光强调,摄影艺术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承担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勇于回答时代课题,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发现创作主题、捕捉创新灵感,深刻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巨变,描绘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图谱,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摄影艺术不可替代的历史性贡献!
摄影家,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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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前光书记在政协会议上的提案,说出了摄影人的心声。我从事摄影行业近四十年,体会最深。摄影师除了要学习文化知识、修炼艺术感悟,同时要付出体力上的劳动,最终的作品是艺术、技术、体力的融合。提高摄影作品的社会价值,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
摄影家,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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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奔波在内蒙古草原上,我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拍摄创作上,对于我们这样的摄影人来说,如果社会各界对摄影创作有更具体的认知,对作品的传播和权益保障,都是好事。李前光书记的提案说到了我们的心坎里,我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
摄影家,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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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图片信息资源纷杂多样,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非常普遍,我们基层摄影人遭遇的境況更为严重。随着手机摄影的普及,其大众参与性、易于传播性特征更迫切需要法律保护。李前光书记的提案实在是觉得“提气”,说出了我们摄影人的心声,使我们能够坚定信心,更好的“不辱使命,守正创新”,为推动新时代文艺繁荣兴盛助力。
摄影家,大同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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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人在法律上“二等公民”的地位困扰了我们很多年,基层摄影人的体会更加深刻。很多摄影人为了拍到一张好照片倾其所有,甚至是以生命的代价,作品一旦发了出去,就像断了线的风箏到处飘扬,任何人都可以无代价无限制地使用,我们只能忍气吞声。这样下去摄影事业怎样能得到发展?李前光书记的提案,的确代表了我们摄影人的心声,给广大摄影工作者提振了信心,使我们看到了希望,相信我们的未来会越来越好。
3月8日,李前光在会议间隙,应邀向中国摄协的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畅谈参会切身感受。
培根铸魂,责任重大
作为此次全国政协文艺界社科界委员联组会上的8位发言代表之一,近距离聆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并代表中国文联向总书记汇报工作,李前光坦言倍感荣幸和十分振奋,也深感责任重大和使命光荣。他说,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2016年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做重要讲话之后,又一次就文艺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出总书记对文艺工作的高度重视。
李前光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联组会上的讲话,与前两次重要讲话一脉相承,闪耀着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光辉。总书记对文艺界和社科界提出的四点要求归纳起来即是四个关键词:时代、人民、精品、明德。我们不仅要明白讲话的深刻内涵,更要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同时,总书记以“培根铸魂”来评价文艺工作,更是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文艺工作者要守正创新,为推动新时代文艺繁荣兴盛助力。
现行《著作权法》对摄影家不公平
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国家治理机构全国政协的重要职能。李前光的提案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作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文艺界122名委员中唯一一位摄影家,李前光十分关心“弱势群体”摄影艺术。在本次会议上,李前光以个人名义作出了《摄影在法律上“二等公民”的地位应予改变》的提案。关于延长摄影版权保护期10年前中国摄协和中国摄权就在呼吁,虽然列入了草案,但根据近来有关人士对摄影的不同看法,李前光认为有必要专门和全面地向国家立法部门陈述修法的理由。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也是本届政协首个针对摄影艺术的专门提案,该议题旨在提升摄影艺术的地位和影响,对于全社会客观认识摄影艺术和摄影人正确了解自我都有现实意义。
李前光认为,现行《著作权法》对文字、音乐和美术等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而对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仅为创作完成后50年,这对摄影家是不公平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在《著作权法》修改之际,这种不平等的“二等公民”现象应给予改变。
李前光强调,贯彻总书记的讲话要落实在行动上,作为文艺团体和组织,要反映艺术家的心声和困惑,维护文艺工作者的正当权益,保护创作者的积极性,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作为一门艺术,摄影并不简单
李前光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摄影表现力的提高,摄影在国际上早已被公认是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和形式,不是一种简单的艺术创作活动。它既是脑力劳动,也是体力劳动,更是一项艺术创造。人们看到的是按下快门的简单瞬间,但是在它的背后,则是按快门前专业的学习、文化的积累和历史的沉淀,瞬间的判断更是对一个人综合能力的决定性检验,按快门后又是人们所看不到的冲洗、制作和再创作的过程。摄影有时为了获取一幅作品甚至需要以生命为代价,这种创作方式和成本在其他艺术门类极其罕见的。
李前光认为,摄影的现场性,决定了获取作品的艰辛。相比美术在画室创作的“脑中想、笔下生”,摄影创作必须到现场,而现场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其创作必定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在战场采访,文字记者在后方指挥部用电话了解前方作战情况便可完成一篇战地报道。摄影师却需要负重器材,跋山涉水在枪林弹雨中工作,以生命为代价创作。他结合切身经历回忆,某集团军在上世纪8。年代保卫边防的自卫反击作战中,多次随突击队在前线战斗采访的都是摄影人员,在一年的、规模并不大的边防作战中,牺牲的摄影工作者就有2人,负伤3人。摄影的现场性注定了它要比其他艺术创作付出更大的成本和更重的代价。 李前光对摄影一直有着深度思考。他说:“摄影的历史性,决定了其未来更具价值。摄影真实、形象地反映客观世界的功能,是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其历史价值越发珍贵。”他以已出版80多年、用20多种文字多次再版重印、深受读者欢迎的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图文著作《红星照耀中国》为例,该作品的文字内容被单独使用的情况并不很多,但其中的摄影作品被单独使用的次数可以用千百万来计算:“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摄影越来越简捷,手机摄影更是唾手可得,但优秀摄影作品的创作永远不会是简单的。特別是记录重大历史事件的摄影作品,其价值会在未来的时间里越来越凸现,使用率、发表率更高。”
对摄影作品的尊重是的代之题
李前光指出,改革开放使中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进入读图时代,尤其是9。年代以来中国互联网时代的开启,为图像使用与传播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巨大平台,盗版现象也随之日益突出,对摄影作品的保护和尊重已成为时代之题。
他认为,摄影的历史意义决定了未来更高的价值,而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比其它艺术短,则是十分不公平的。摄影作品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应该在《著作权法》中享有与其他艺术门类同样的保护水平,即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年的保护。从国际层面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制定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各缔约国已将摄影作品保护期延长至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70年或100年不等。我国已于2006年12月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因此也应该按照《条约》原则,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此,建议在国家修改《著作权法》时,延长对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改变在《著作权法》中摄影“二等公民”的不公平的法律地位。
摄影人要奋发图强拥抱时代
李前光表示,摄影艺术与科学技术紧密相连,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摄影带来颠覆性的变化。就手机而言,其摄影功能的不断升级和算法技术的日益强大,这种“无门槛”、“零技术”的拍照,极大地普及了摄影和美好了大众生活,但也对传统摄影带来巨大挑战,同时也影响和改变着人们对摄影活动的认知。提高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是广大摄影家、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必须面对的课题。
维护摄影家正当的权益,需要各级摄影组织和广大摄影人的共同努力。要坚守高尚职业道德,勤业精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重、自珍自爱,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李前光强调,摄影艺术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承担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勇于回答时代课题,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发现创作主题、捕捉创新灵感,深刻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巨变,描绘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图谱,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摄影艺术不可替代的历史性贡献!
梁達明
摄影家,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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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前光书记在政协会议上的提案,说出了摄影人的心声。我从事摄影行业近四十年,体会最深。摄影师除了要学习文化知识、修炼艺术感悟,同时要付出体力上的劳动,最终的作品是艺术、技术、体力的融合。提高摄影作品的社会价值,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
王争平
摄影家,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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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奔波在内蒙古草原上,我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拍摄创作上,对于我们这样的摄影人来说,如果社会各界对摄影创作有更具体的认知,对作品的传播和权益保障,都是好事。李前光书记的提案说到了我们的心坎里,我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
杨天民
摄影家,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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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图片信息资源纷杂多样,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非常普遍,我们基层摄影人遭遇的境況更为严重。随着手机摄影的普及,其大众参与性、易于传播性特征更迫切需要法律保护。李前光书记的提案实在是觉得“提气”,说出了我们摄影人的心声,使我们能够坚定信心,更好的“不辱使命,守正创新”,为推动新时代文艺繁荣兴盛助力。
田相臣
摄影家,大同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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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人在法律上“二等公民”的地位困扰了我们很多年,基层摄影人的体会更加深刻。很多摄影人为了拍到一张好照片倾其所有,甚至是以生命的代价,作品一旦发了出去,就像断了线的风箏到处飘扬,任何人都可以无代价无限制地使用,我们只能忍气吞声。这样下去摄影事业怎样能得到发展?李前光书记的提案,的确代表了我们摄影人的心声,给广大摄影工作者提振了信心,使我们看到了希望,相信我们的未来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