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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分析非正常上访及其危害入手,找出了非正常上访的原因,提出了处理非正常上访问题需要通过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推行陪访、代防制度和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诸方面进行。
关键词:信访,非正常上访,群众
中图分类号:D630.1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建设已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但也是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暴露的时期。在此期间,由于经济利益的调整,观念转变,群体的利益意识增强,人民内部矛盾呈现扩大的复杂趋势。引发的信访问题不断增长,尤其非正常上访突出。怎样处理非正常上访的问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为人民群众服务,解决社会矛盾的作用,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摆在我们面前。
一、非正常上访及其危害
近年来,由于存在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了很多非正常上访现象,主要是:上访人不去指定的地点和依照一步一步逐级上访的程序到处理信访的机关去进行自己的诉求,而是采取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法,用集访、闹访、缠访、超级的形态影响党和政府机关办公秩序,危害社会秩序,恶化建设环境的发展,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非正常上访。非正常上访的行为造成的危害极大。它影响正常的上访的处理,扰乱了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削弱了法律的权威和政府形象。
因此,有必要对社会这种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以便找到一种药物防治这种疾病的发生,找到治疗处置策略。
二、非正常上访出现的原因
一是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意识不同步的因素。因为时代的发展和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的依法办事意识有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一些地区的法律工作不到位,群众对法律和法规理解不深,片面强调法律法规有利于自己的一面,无法实现统一的權利和义务,造成非正常上访的发生。
二是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处理不力。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有很多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人们会向党委政府反映自己的合理要求。现在,一些干部对信访工作敷衍了事,个别干部群众观念不强,官僚十足,方法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利益,对人民群众上访的苗头不当回事,人民群众是被迫的上访。有些人甚至明目张胆地损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不满,矛盾激化,导致了一些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上访者的心理因素,主观上增加了非正常上访的发生。群众遭受的利益纠纷,觉得受到不公平的侵害,他们用诉诸党和政府的官员中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政府官员也经常对此作出批示和提出要求。有些人认为,如果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告状”,只有当上访到省,中央时,才可能会增加对地方的压力,迫使地方来解决这个问题。
三、处理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几点思考
包括非正常上访在内的信访问题现象,综合反映了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从根本上说, 信访制度的改革必须与完善公民共同参与的政治制度相结合,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非上访事件的发生,才是从根本上治理非正常上访的有效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对人民群众在上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党委,政府和各级基层组织,应当及时解决;反映的合理要求,暂时不可能解决的,应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要求不合理的,要引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其打消上访念想。在实践中,少数人上访绝对没有理由,但生活所迫,想通过上访解决一些问题,以满足一些要求。对于这一部分群众,作为基层党的委员会,政府应努力为他们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在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力争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上访人进行政策、情感感召,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稳定的社会大局。但要防止因为解决一时一事而导致更多的新矛盾。
3、进一步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
加强《信访条例》的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坚持教育和疏导为主,依法处理为辅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秩序。信访部门各级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和解释,耐心做好信访群众的说服教育和引导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依法上访活动,同时,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持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和团结。在处理非正常上访中,抓住主要矛盾,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挑头者的思想教育和解释说服工作,劝其疏导其他上访群众。自觉按《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反映问题。对既有违法苗头而又固执己见且言行偏激的挑头人物;对极少数策划、煽动、组织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的;以上访为名进行集体串联、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搞打砸抢,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的,公安机关要适时介入,掌握证据,依法处理。
3、推行陪访代访制度,积极引导“有理访”
政府提供一系列的人性化手段,进行信访代理,导访,对上访群众提供帮助,摆脱信访群众的烦恼,让他们走出困境,把矛盾消灭在初始状态。以达到群众信访数量减少,即便是有一些上访群众存在也是有序的进行上访。陪访的干部的辛劳奔波,上访群众看在眼里会受到心灵震撼,他们的问题即使一时解决不了,他们会意识到干部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就会耐心等待与合作,以解决问题。陪访制度把干部和群众绑在一起,干部把群众的合理要求当成“自己的事情”,了解群众困难,不推卸自己的责任,不把矛盾上交,自觉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通过这个代访,人们会更信任干部,把干部当做亲近的人,也乐于听取干部的意见,有效地减少了上访。同时,可能会有效化解非正常上访。
4、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发生大规模群众聚集,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越级上访群众聚集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和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根据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应赶到现场做好群众工作,没有理由不及时赶到,造成不利影响等,信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行为或不作为进行调查。事实清楚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追究其责任和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与干部任用挂钩。以此告诫信访部门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永远不要忘记执政为民。
参考文献
[1]姚利莎.浅析我国信访工作中的非正常上访问题[D].湖南师范大学,2010
[2]毛学雄.新形势下非正常上访的调查与思考[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02
关键词:信访,非正常上访,群众
中图分类号:D630.1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建设已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但也是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暴露的时期。在此期间,由于经济利益的调整,观念转变,群体的利益意识增强,人民内部矛盾呈现扩大的复杂趋势。引发的信访问题不断增长,尤其非正常上访突出。怎样处理非正常上访的问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为人民群众服务,解决社会矛盾的作用,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摆在我们面前。
一、非正常上访及其危害
近年来,由于存在各种各样的原因,出现了很多非正常上访现象,主要是:上访人不去指定的地点和依照一步一步逐级上访的程序到处理信访的机关去进行自己的诉求,而是采取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法,用集访、闹访、缠访、超级的形态影响党和政府机关办公秩序,危害社会秩序,恶化建设环境的发展,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非正常上访。非正常上访的行为造成的危害极大。它影响正常的上访的处理,扰乱了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削弱了法律的权威和政府形象。
因此,有必要对社会这种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以便找到一种药物防治这种疾病的发生,找到治疗处置策略。
二、非正常上访出现的原因
一是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意识不同步的因素。因为时代的发展和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的依法办事意识有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一些地区的法律工作不到位,群众对法律和法规理解不深,片面强调法律法规有利于自己的一面,无法实现统一的權利和义务,造成非正常上访的发生。
二是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处理不力。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有很多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人们会向党委政府反映自己的合理要求。现在,一些干部对信访工作敷衍了事,个别干部群众观念不强,官僚十足,方法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利益,对人民群众上访的苗头不当回事,人民群众是被迫的上访。有些人甚至明目张胆地损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不满,矛盾激化,导致了一些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上访者的心理因素,主观上增加了非正常上访的发生。群众遭受的利益纠纷,觉得受到不公平的侵害,他们用诉诸党和政府的官员中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政府官员也经常对此作出批示和提出要求。有些人认为,如果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告状”,只有当上访到省,中央时,才可能会增加对地方的压力,迫使地方来解决这个问题。
三、处理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几点思考
包括非正常上访在内的信访问题现象,综合反映了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从根本上说, 信访制度的改革必须与完善公民共同参与的政治制度相结合,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非上访事件的发生,才是从根本上治理非正常上访的有效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对人民群众在上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党委,政府和各级基层组织,应当及时解决;反映的合理要求,暂时不可能解决的,应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要求不合理的,要引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其打消上访念想。在实践中,少数人上访绝对没有理由,但生活所迫,想通过上访解决一些问题,以满足一些要求。对于这一部分群众,作为基层党的委员会,政府应努力为他们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在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力争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上访人进行政策、情感感召,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稳定的社会大局。但要防止因为解决一时一事而导致更多的新矛盾。
3、进一步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
加强《信访条例》的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坚持教育和疏导为主,依法处理为辅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秩序。信访部门各级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和解释,耐心做好信访群众的说服教育和引导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依法上访活动,同时,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持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和团结。在处理非正常上访中,抓住主要矛盾,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挑头者的思想教育和解释说服工作,劝其疏导其他上访群众。自觉按《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反映问题。对既有违法苗头而又固执己见且言行偏激的挑头人物;对极少数策划、煽动、组织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的;以上访为名进行集体串联、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搞打砸抢,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的,公安机关要适时介入,掌握证据,依法处理。
3、推行陪访代访制度,积极引导“有理访”
政府提供一系列的人性化手段,进行信访代理,导访,对上访群众提供帮助,摆脱信访群众的烦恼,让他们走出困境,把矛盾消灭在初始状态。以达到群众信访数量减少,即便是有一些上访群众存在也是有序的进行上访。陪访的干部的辛劳奔波,上访群众看在眼里会受到心灵震撼,他们的问题即使一时解决不了,他们会意识到干部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就会耐心等待与合作,以解决问题。陪访制度把干部和群众绑在一起,干部把群众的合理要求当成“自己的事情”,了解群众困难,不推卸自己的责任,不把矛盾上交,自觉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通过这个代访,人们会更信任干部,把干部当做亲近的人,也乐于听取干部的意见,有效地减少了上访。同时,可能会有效化解非正常上访。
4、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发生大规模群众聚集,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越级上访群众聚集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和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根据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应赶到现场做好群众工作,没有理由不及时赶到,造成不利影响等,信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行为或不作为进行调查。事实清楚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追究其责任和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与干部任用挂钩。以此告诫信访部门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永远不要忘记执政为民。
参考文献
[1]姚利莎.浅析我国信访工作中的非正常上访问题[D].湖南师范大学,2010
[2]毛学雄.新形势下非正常上访的调查与思考[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