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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新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公共选择理论是在对传统市场理论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批判的过程中逐步兴起和发展的。它以“经济人”假说为其基本行为假设并将之推广到政治市场上供求双方行为分析,最终得出“政府失败”的基本结论并提出了矫正“政府失败”的两大思路。其理论体系、前提假设、基本结论及改革举措还是具有相当启发和借鉴意义的。通过本文我希望通过联系公共选择理论与现在中国公共选择的一些现象分析一下在中国政治中公共选择的发展与发展方向。
【關键词】:公共选择;中国;变质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概念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并于五六十年代形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理论框架,60年代末以来,其学术影响迅速扩大。英国经济学家邓肯·布莱克被尊为“公共选择理论之父”,他于1948年发表的《论集体决策原理》一文(载《政治经济学杂志》1948年2月号),为公共选择理论奠定了基础。他在1958年出版的《委员会和选举理论》被认为是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作。公共选择理论的领袖人物当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布坎南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从事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他发表的第一篇专门研究公共选择的文章是《社会选择、民主政治与自由市场》(载《政治经济学杂志》第62期,1954年4月号)。布坎南与戈登·塔洛克二人合著的《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被认为是公共选择理论的经典著作。布坎南因在公共选择理论方面的建树,尤其是提出并论证了经济学和政治决策理论的契约和宪法基础,而获得198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随着公共选择社会组织在1965年于美国成立,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也随之加快。组织的所在地开始发行一份名为公共选择的学术期刊,并且定期举行学术讨论会。参与期刊和讨论会的主要是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经济学家们引入他们以选择为基础、架构研究模型的技巧,政治学家们则引入他们对不同政治体制的知识、以及对于政府体制和政治互动之间的研究。其它许多领域的学者,包括了哲学、公共行政学、以及社会学家们也都参与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
公共选择理论发展至今,已是难以用几句话加以概述,但因篇幅问题在次本文只能引用网上的一段话进行概括:公共选择理论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交叉,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用的理论。既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同时又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涉及现代政治学和行政学的研究领域。从经济学理论角度来看,它运用的是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而从政治学、行政学的角度来看,它分析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同我们密切相关的政治个体(包括选民和政治家)的具体行为特征,同时包括由此引起的政治团体(尤其是政府)的行为特征。因此,学术界常常把公共选择理论称为“新政治经济学”、“政治的经济学”。
二、对中国现今公共选择现象的研究
虽然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既然不同的制度,但从公共决策体制来看,两者也有着许多共通之处。在中国目前的转型经济社会中,涉及到收入分配之间的差距、反腐败的制度设计、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公共政策设计和改革,都需要从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思维出发,进行深入考察、分析和再设计,以力图追求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的目标。然而不得不提到的是当今中国的的公共选择已经入了一个误区。
从选择的内涵来说,中国的公共选择越来越倾向形式主义,常常在进入公共选择之前公共选择的结果却早已被确定。这种现象尤其出现于中国现在的公共投票活动中。且不说非正常的拉票手段。但就说一直看起来很正规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可否认的是它的选民看起来的确是来自于全国各地。但,有那么一点不可否认的是:这些选来的劳模,大多是社会底层人员,也许他们对于同样处于最底层人民的生活与疾苦非常了解,但如果要他们提出适合的解决方式,我想他们恐怕是无能为力的。所以到最后他们所做出的对于大众的选择,往往却是那代表小部分群体的利益的意见,实际上做出的选择并非对大众最有利的选择。
其次,有关于中国式选择的结果。举如是一个例子:河南省驻马店高级中学今年有两个“省级优秀学生”指标。校方声称,只有3人“够资格”参加评选。这3名候选人都是本校教师子女。除校长李刚的儿子李天外,另外两人在高中阶段有过留级经历。校长李刚很坦率地告诉记者,在过去5年中,学校一共获得13个“省级优秀学生”的指标,其中只有两名非教师子女 获评。显然,如此评选优秀学生,既不符合上级的规定,也不符合实际情况。正如校长所言,教师子女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但都是老师投票,没办法。说白了,这两个“省级优秀学生”的指标,就相当于是教育部门摊派给教师的额外福利,从它产生的时候起,就注定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结果。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評选,在今天的社会却是如此广泛地存在着。譬如人们常常感叹,“‘光荣榜’上怎么全是官?”譬如每每有贪官落马,人们就会惊诧地发现,伴随其斑斑劣迹的是,也常常是“荣誉等身”,可以谓之“中国式评选”。它就像一个强大的社会“潜规则”,虽然抬不上桌面,却渗透于每一个角落,被人们默默遵守着,服从着;它又像一个无法颠覆的传统,既得利益者们乐在其中,演绎着一个又一个赢者通吃的现实利益格局,瓜分着极为有限的公共资源,却不需付出任何成本。这同样是对中国式的公共选择的一种有形伤害。轻者而言,它是一种潜规则。重者来说,它成为一种腐败。“中国式评选”之所以会大行其道,其根本无外乎“利益”二字。但是这利益代表的却是接受选择的那少部分人,而非大部分的中国民众。如是下去,中国的公共选择将会更加变质,甚至更可怕的后果。
三、结合公共选择理论与中国国情提出参考
第一: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为我们的财政决策机制设计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思路。就当下观之,政治市场中的“经济人”假设无论是在东西方的学者的观点中都存在着很大的正义。但从应用角度看,这一假设却是相对来说最为符合实际的一种假设,合理的运用这种假设有助于人们以此为依据制定出有效率的制度和政策。我们由这一假设引伸开来则是;若要政治决策能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要求,就必须建立起一套能约束和监督决策者的有效机制,政府必须把握好在干预经济活动中的适度原则,在政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架构起一套激励共容机制,这样政府利益不仅不会损害公共利益,反而更能促进公共利益。
第二,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将政府的决策纳入法制建设的轨道。政府的决策并不能确保资源的最佳配置;而产生这一政府行为的原因是缺乏一种约束机制来制约政府的决策行为,所以,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公共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逐步优化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系统,完善公共决策体制和相关规则,逐步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
第三:公共选择理论揭示了“偏好显示机制”在公共决策中的重要性,这对我们完善这一机制,实现有效的财政决策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我们的政府是代表人民利益的,财政决策应当体现人民的意愿和要求,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有一套把人民的利益和要求由下而上及时传达的机制,即公民的偏好显示机制。只有充分了解了民众的需求,我们才能制定出最符合人民利益与要求的决策。
【關键词】:公共选择;中国;变质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概念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并于五六十年代形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理论框架,60年代末以来,其学术影响迅速扩大。英国经济学家邓肯·布莱克被尊为“公共选择理论之父”,他于1948年发表的《论集体决策原理》一文(载《政治经济学杂志》1948年2月号),为公共选择理论奠定了基础。他在1958年出版的《委员会和选举理论》被认为是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作。公共选择理论的领袖人物当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布坎南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从事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他发表的第一篇专门研究公共选择的文章是《社会选择、民主政治与自由市场》(载《政治经济学杂志》第62期,1954年4月号)。布坎南与戈登·塔洛克二人合著的《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被认为是公共选择理论的经典著作。布坎南因在公共选择理论方面的建树,尤其是提出并论证了经济学和政治决策理论的契约和宪法基础,而获得198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随着公共选择社会组织在1965年于美国成立,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也随之加快。组织的所在地开始发行一份名为公共选择的学术期刊,并且定期举行学术讨论会。参与期刊和讨论会的主要是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经济学家们引入他们以选择为基础、架构研究模型的技巧,政治学家们则引入他们对不同政治体制的知识、以及对于政府体制和政治互动之间的研究。其它许多领域的学者,包括了哲学、公共行政学、以及社会学家们也都参与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
公共选择理论发展至今,已是难以用几句话加以概述,但因篇幅问题在次本文只能引用网上的一段话进行概括:公共选择理论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交叉,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用的理论。既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同时又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涉及现代政治学和行政学的研究领域。从经济学理论角度来看,它运用的是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而从政治学、行政学的角度来看,它分析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同我们密切相关的政治个体(包括选民和政治家)的具体行为特征,同时包括由此引起的政治团体(尤其是政府)的行为特征。因此,学术界常常把公共选择理论称为“新政治经济学”、“政治的经济学”。
二、对中国现今公共选择现象的研究
虽然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既然不同的制度,但从公共决策体制来看,两者也有着许多共通之处。在中国目前的转型经济社会中,涉及到收入分配之间的差距、反腐败的制度设计、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公共政策设计和改革,都需要从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思维出发,进行深入考察、分析和再设计,以力图追求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的目标。然而不得不提到的是当今中国的的公共选择已经入了一个误区。
从选择的内涵来说,中国的公共选择越来越倾向形式主义,常常在进入公共选择之前公共选择的结果却早已被确定。这种现象尤其出现于中国现在的公共投票活动中。且不说非正常的拉票手段。但就说一直看起来很正规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可否认的是它的选民看起来的确是来自于全国各地。但,有那么一点不可否认的是:这些选来的劳模,大多是社会底层人员,也许他们对于同样处于最底层人民的生活与疾苦非常了解,但如果要他们提出适合的解决方式,我想他们恐怕是无能为力的。所以到最后他们所做出的对于大众的选择,往往却是那代表小部分群体的利益的意见,实际上做出的选择并非对大众最有利的选择。
其次,有关于中国式选择的结果。举如是一个例子:河南省驻马店高级中学今年有两个“省级优秀学生”指标。校方声称,只有3人“够资格”参加评选。这3名候选人都是本校教师子女。除校长李刚的儿子李天外,另外两人在高中阶段有过留级经历。校长李刚很坦率地告诉记者,在过去5年中,学校一共获得13个“省级优秀学生”的指标,其中只有两名非教师子女 获评。显然,如此评选优秀学生,既不符合上级的规定,也不符合实际情况。正如校长所言,教师子女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但都是老师投票,没办法。说白了,这两个“省级优秀学生”的指标,就相当于是教育部门摊派给教师的额外福利,从它产生的时候起,就注定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结果。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評选,在今天的社会却是如此广泛地存在着。譬如人们常常感叹,“‘光荣榜’上怎么全是官?”譬如每每有贪官落马,人们就会惊诧地发现,伴随其斑斑劣迹的是,也常常是“荣誉等身”,可以谓之“中国式评选”。它就像一个强大的社会“潜规则”,虽然抬不上桌面,却渗透于每一个角落,被人们默默遵守着,服从着;它又像一个无法颠覆的传统,既得利益者们乐在其中,演绎着一个又一个赢者通吃的现实利益格局,瓜分着极为有限的公共资源,却不需付出任何成本。这同样是对中国式的公共选择的一种有形伤害。轻者而言,它是一种潜规则。重者来说,它成为一种腐败。“中国式评选”之所以会大行其道,其根本无外乎“利益”二字。但是这利益代表的却是接受选择的那少部分人,而非大部分的中国民众。如是下去,中国的公共选择将会更加变质,甚至更可怕的后果。
三、结合公共选择理论与中国国情提出参考
第一: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为我们的财政决策机制设计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思路。就当下观之,政治市场中的“经济人”假设无论是在东西方的学者的观点中都存在着很大的正义。但从应用角度看,这一假设却是相对来说最为符合实际的一种假设,合理的运用这种假设有助于人们以此为依据制定出有效率的制度和政策。我们由这一假设引伸开来则是;若要政治决策能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要求,就必须建立起一套能约束和监督决策者的有效机制,政府必须把握好在干预经济活动中的适度原则,在政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架构起一套激励共容机制,这样政府利益不仅不会损害公共利益,反而更能促进公共利益。
第二,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将政府的决策纳入法制建设的轨道。政府的决策并不能确保资源的最佳配置;而产生这一政府行为的原因是缺乏一种约束机制来制约政府的决策行为,所以,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公共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逐步优化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系统,完善公共决策体制和相关规则,逐步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
第三:公共选择理论揭示了“偏好显示机制”在公共决策中的重要性,这对我们完善这一机制,实现有效的财政决策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我们的政府是代表人民利益的,财政决策应当体现人民的意愿和要求,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有一套把人民的利益和要求由下而上及时传达的机制,即公民的偏好显示机制。只有充分了解了民众的需求,我们才能制定出最符合人民利益与要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