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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南省全面推进林权改革5年来,集体林权改革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但同时存在不少问题,为了确保农民利益,从当前进展情况和今后长远发展角度分析研究,本人提出相关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浅见,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谏言献策。
【关键词】:林权改革 存在问题 解决措施
集体林业建设在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七、八十年代以来,取得较大成效,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家庭联产责任制后的30年,中国农村土地得到极大解放,农村面貌焕燃一新;集体林权制度也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也愈发凸显,制约着林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十一五”提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国掀起林业改革的浪潮。
自2008年,河南省政府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全省各乡、镇政府及时成立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把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今后5年林业工作的重点,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各行政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按照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因地制宜的指导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基层工作的情况来看,全面推进林权改革5年来,我省各乡镇集体林权改革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但同时存在不少问题,从当前进展情况和今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有以下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少数乡镇职能部门对林权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不足。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改革后又一次改革举措,部分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对此次改革认识不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依靠集体林地作为其主要财政经济收入来源,极少数工作人员认为林权改革是林业部门的事;对政策学习和理解不够深入到位,不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宣传,把政策真正交给农民,让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特别是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
(二)、林改经费不足,基层林业科技力量薄弱。林权改革是一项复杂工作,涉及林区千家万户,乡镇、村在林改工作中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外业勘测支出,包括踏界划定、勾图、确定明显标志物等;②林权纠纷调处,包括户与户,村与村之间的林权纠纷调处;③内业支出,包括申请书、申请内表、附图、附表绘制、公示、登记台账、签订合同等一系列图表;④档案支出,包括搜集、整理、归档及相关设备购置等;⑤培训支出,包括林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乡村干部、村组林改工作小组农民的政策和技术培训。科技力量较弱,在定界、勾图、绘图等专业技术工作中,缺少科学的测量、绘图工具,很大部分还是靠原始设备,有的甚至是目测,造成定界不准、绘图不清、林权不明,给林农带来纠纷。
(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配套政策滞后。在此次的林权改革工作中,凸现出较多历史遗留问题,例如:外迁户的责任山、自留山如何确权发证;有女无儿老人,女儿外嫁,老人去逝后,其留下的自留山、责任山如何处置;林户原责任山经济纠纷问题,林农自留山或责任山相互交换、转让问题等等。上述诸多问题没有严密可依的法规、政策条文,这些问题往往难以处理,留下工作隐患,对林改工作带来困难,严重影响林改工作进程,改革不到位。
(四)林权制度改革后的管理及林业经济发展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成为林地主要管理人,乡镇林业部门的职能由主要管理者转变成林业服务部门,对林地监管力度不够,服务意识没能转变过来,对林地病虫防治力度降低,林业经济发展由广大农户自主经营,林业经济发展无序。乡镇林业职能部门指导意识还不强,造成林地资源浪费,滥伐、滥种等问题,还未能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
(五)林业经济的利益分配及生态的持续发展问题。合理的利益分配,是一个经济组织充满活力和生机的关键。林农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农村出现不规范的交易,隐患重重。为获得必要的生活来源和发展生产资金,林农自发进行交易,但带来很多问题:一是山林私下定价流转,流转程序很不规范,造成矛盾纠纷多发;二是口头和协议价格流转,靠短期采伐回收或盈利,不愿意长期经营投资;三是流转价格不科学,未经林权流转专业机构评估,只能简单定价;四是流转时间不合理,一些投资者受利益驱动,对流转山林出现了乱砍滥伐;五是流转规划和条件不严,缺乏对山林发展的统筹规划和流转指导;六是导致大户流转山林的分散,不利经营和发展。也就是说乡镇大多数林业经营方式落后,仍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没有形成集约化经营。农户有山但没有生成效益最大化。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人们生态意识还不强,毁林犯罪时有发生,过量采伐仍相当严重。林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仍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本人有以下建议:
(一)提高对集体林权改革的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抓好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切实把集体林权改革提到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日程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好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氛围。各乡镇、村组专门召开集体林权改革动员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扎实做好改革动员工作。解决改革中的思想认识问题,让林农充分了解认识这次林改的重要性,了解改革的内容,让林农明确林权即产权,提高集体林权改革的积极性。
(三)合理调配林权改革的专用经费。林权制度改革小组应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林改经费。集体林业面积大的可考虑多分配,集体林业面积小的少分配,不能一刀切平均分配经费,造成专项经费浪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群众知晓每笔经费的去处。各乡镇切实做到经费监管,有的放矢。
(四)搞好阶段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培训,组建一支精通政策和业务的队伍是林改的重要保障。可采取集中培训或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参与林改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法规政策和工作标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成为懂政策、通业务、能干事的林改队伍。
(五)健全配套政策,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制定林改相关的配套政策、条例,保障林农权益;有法可依,有例可询,依法维护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和改进林业管理,鼓励开展林下经济。乡镇林业主管部门要适应改革新形势,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林业宏观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加强工作指导,改进服务方式,健全政府指导、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结合国家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制定专项规划,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目标,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特色,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影响深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解放思想,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惠及千家万户利民举措,也是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因此每一个林业工作者都应加倍努力,为祖国明天的青山绿水贡献自己的青春。
【关键词】:林权改革 存在问题 解决措施
集体林业建设在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七、八十年代以来,取得较大成效,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家庭联产责任制后的30年,中国农村土地得到极大解放,农村面貌焕燃一新;集体林权制度也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也愈发凸显,制约着林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十一五”提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国掀起林业改革的浪潮。
自2008年,河南省政府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全省各乡、镇政府及时成立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把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今后5年林业工作的重点,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各行政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按照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因地制宜的指导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基层工作的情况来看,全面推进林权改革5年来,我省各乡镇集体林权改革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但同时存在不少问题,从当前进展情况和今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有以下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少数乡镇职能部门对林权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不足。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改革后又一次改革举措,部分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对此次改革认识不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依靠集体林地作为其主要财政经济收入来源,极少数工作人员认为林权改革是林业部门的事;对政策学习和理解不够深入到位,不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宣传,把政策真正交给农民,让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特别是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
(二)、林改经费不足,基层林业科技力量薄弱。林权改革是一项复杂工作,涉及林区千家万户,乡镇、村在林改工作中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外业勘测支出,包括踏界划定、勾图、确定明显标志物等;②林权纠纷调处,包括户与户,村与村之间的林权纠纷调处;③内业支出,包括申请书、申请内表、附图、附表绘制、公示、登记台账、签订合同等一系列图表;④档案支出,包括搜集、整理、归档及相关设备购置等;⑤培训支出,包括林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乡村干部、村组林改工作小组农民的政策和技术培训。科技力量较弱,在定界、勾图、绘图等专业技术工作中,缺少科学的测量、绘图工具,很大部分还是靠原始设备,有的甚至是目测,造成定界不准、绘图不清、林权不明,给林农带来纠纷。
(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配套政策滞后。在此次的林权改革工作中,凸现出较多历史遗留问题,例如:外迁户的责任山、自留山如何确权发证;有女无儿老人,女儿外嫁,老人去逝后,其留下的自留山、责任山如何处置;林户原责任山经济纠纷问题,林农自留山或责任山相互交换、转让问题等等。上述诸多问题没有严密可依的法规、政策条文,这些问题往往难以处理,留下工作隐患,对林改工作带来困难,严重影响林改工作进程,改革不到位。
(四)林权制度改革后的管理及林业经济发展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成为林地主要管理人,乡镇林业部门的职能由主要管理者转变成林业服务部门,对林地监管力度不够,服务意识没能转变过来,对林地病虫防治力度降低,林业经济发展由广大农户自主经营,林业经济发展无序。乡镇林业职能部门指导意识还不强,造成林地资源浪费,滥伐、滥种等问题,还未能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
(五)林业经济的利益分配及生态的持续发展问题。合理的利益分配,是一个经济组织充满活力和生机的关键。林农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农村出现不规范的交易,隐患重重。为获得必要的生活来源和发展生产资金,林农自发进行交易,但带来很多问题:一是山林私下定价流转,流转程序很不规范,造成矛盾纠纷多发;二是口头和协议价格流转,靠短期采伐回收或盈利,不愿意长期经营投资;三是流转价格不科学,未经林权流转专业机构评估,只能简单定价;四是流转时间不合理,一些投资者受利益驱动,对流转山林出现了乱砍滥伐;五是流转规划和条件不严,缺乏对山林发展的统筹规划和流转指导;六是导致大户流转山林的分散,不利经营和发展。也就是说乡镇大多数林业经营方式落后,仍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没有形成集约化经营。农户有山但没有生成效益最大化。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人们生态意识还不强,毁林犯罪时有发生,过量采伐仍相当严重。林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仍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本人有以下建议:
(一)提高对集体林权改革的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抓好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切实把集体林权改革提到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日程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好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氛围。各乡镇、村组专门召开集体林权改革动员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扎实做好改革动员工作。解决改革中的思想认识问题,让林农充分了解认识这次林改的重要性,了解改革的内容,让林农明确林权即产权,提高集体林权改革的积极性。
(三)合理调配林权改革的专用经费。林权制度改革小组应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林改经费。集体林业面积大的可考虑多分配,集体林业面积小的少分配,不能一刀切平均分配经费,造成专项经费浪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群众知晓每笔经费的去处。各乡镇切实做到经费监管,有的放矢。
(四)搞好阶段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培训,组建一支精通政策和业务的队伍是林改的重要保障。可采取集中培训或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参与林改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法规政策和工作标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正成为懂政策、通业务、能干事的林改队伍。
(五)健全配套政策,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制定林改相关的配套政策、条例,保障林农权益;有法可依,有例可询,依法维护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和改进林业管理,鼓励开展林下经济。乡镇林业主管部门要适应改革新形势,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林业宏观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加强工作指导,改进服务方式,健全政府指导、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结合国家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制定专项规划,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目标,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特色,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影响深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解放思想,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惠及千家万户利民举措,也是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因此每一个林业工作者都应加倍努力,为祖国明天的青山绿水贡献自己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