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 1918年在教育部任佥事的时候走近了“大内档案”, 于1927年他又写了一篇杂文《谈所谓“大内档案”》, 1928年被收在《而已集》中。时间虽然过去很久了, 但它仍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
一
所谓大内, 即指皇帝宫殿或宫内库房。“大内档案”便是指清政府于康熙九年起开始存放于紫禁城内阁大库内的档案, 所以也称为“内阁档案”。这些档案即包括皇帝诏令、臣僚进呈并经皇帝批阅过的奏章、朱谕、皇帝起居注、官修实录、圣训、会典、历科殿试的卷子等内容, 还有由盛京移来的旧档、部分明末档案,是研究明清历史的珍贵资料。这批重要档案,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遭遇了大量流失悲剧。
1898年( 光绪二十四年) , 大库由于年久失修, 渗漏严重, 内务府决定修缮。议工期间, 值八国联军入侵, 事遂停顿, 一拖十年。1909年( 宣统元年) , 有一个库房塌了一个角,其他库房也很危险, 必须马上修缮,库内几百万件档案被搬了出来。一部分年代近一点的档案移至文华殿, 另一部分被认为年代久远, 没什么大用处的, 准备焚毁。是被罗振玉发现并通过张之洞奏请后抢救下来的, 用8000麻袋装好后运到学部后堂保存, 后又转移到国子监敬一亭。
北洋政府于1914年打算建立历史博物馆, 遂在国子监成立了筹备处, 大内档案自然成了它的基本珍藏。1916年, 历史博物馆筹备处迁往故宫午门楼, 档案也随之移至午门外朝房存放。此时原先的学部已改称教育部, 教育部尽管接管了大内档案, 但并没有认真尽责地保管。整理时, 先见数十人乱哄哄挤着, 用一根小木棍潦草地拨拉着摊得一地的各式各样的档案, 从中挑出部分完整的档案放置于门楼, 剩余大量的名曰“已整理过了”的档案就纷纷被装进麻袋, 接着像现在搞房屋装修的人家堆建筑垃圾一样, 将那些麻袋堆放在了端门门洞中。
这些麻袋仿佛常常减少, 工役们不是国学家, 所以他们将里面的宝贝倒在地上, 单拿麻袋去卖钱。当时任历史博物馆筹备处主任的胡玉缙, 曾经是京师大学堂的教授, 他深怕这些麻袋缺多了, 更怕着火, 所以忙到教育部请示如何处理这批档案。
教育部专管这类事情的是社会教育司, 司长叫夏曾佑, 是位历史学家, 熟于“中国历史”。他知道, 中国的一切事, 是万不可“办”的, 即如档案吧, 任其自然烂掉、霉掉、蛀掉、偷掉, 甚至于烧掉, 倒是天下太平; 倘一“办”, 那就舆论沸腾, 不可开交了。结果是办事的人成为众矢之的,谣言和谗谤, 百口也分不清。所以他主张这个东西万万动不得。就这样,在“办”与“不办”之间, 拖拖拉拉,“麻袋们”安稳地躺了好几年。
1918年, 著名的版本学家傅增湘当上了教育总长, 傅总长当即派了两个人为他去麻袋里“寻宝”, 其中有一个便是此时恰在教育部任职的鲁迅。鲁迅因此走近了大内档案。搜拣过程中, 鲁迅目睹了教育部官员们经常在故纸堆中来往, 有时将桌上拣出的东西拿走, 送还时, 往往比先前少一点。有的则边检查边塞到洋裤袋里。以后又清理了几次, 反正不少人来“顺手牵羊”。一些工役们也手持长棍, 搅着, 拾取些黄绫表签之类的东西。
到了1922年前后, 适值北洋军阀曹琨贿选时期, 政府财政空虚, 以致像教育部这样的机关连工资都发不出了。工资欠久, 难免怨声四起。教育部所属历史博物馆无奈之下,经向教育部请示批准, 遂将放置于故宫的档案分两次出卖了。
社会上围绕大内档案的流失,舆论早已传得沸沸扬扬, 尤其是罗振玉将40余箱大内档案出卖给日本人松崎后, 此事传出, 国人顿时议论纷纷。偏偏此时, 《北新》半月刊第二卷第一号( 1927年11月出版) 发表了蒋彝潜《论档案的售出》一文, 为之辩解, 还说国立图书馆“五六年来一直到此刻, 每次战争的胜利来去总得糟蹋掉很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鲁迅愤慨提笔撰写了杂文《谈所谓“大内档案”》。
二
《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通过对所谓“大内档案”处理经过的叙述, 揭露出种种世态隐情。文中鲁迅用讽刺的笔调描写了一些政府官员, 他们深于世故, 熟悉官场学, 都从推卸责任, 保全自己出发, 不在乎这些档案的存灭。对这些档案的处理和整理工作一拖再拖, 一拖就拖了几十年。后来F教育总长派人清理, 则为的是寻找宋版书, 因为他是藏书家。在大内档案的整理过程中,偷的偷, 拿的拿, 卖的卖。所以, 鲁迅在文末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中国公共的东西, 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是外行, 他便将东西糟完, 倘是内行, 他便将东西偷完”。
全文共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写文章的写作背景及写作缘由。文中说“自从历史博物馆将这残余卖给纸铺子, 纸铺子转卖给罗振玉, 罗振玉转卖给日本人, 于是乎大有号啕之声”。文中主要列举了作者见过的金梁、罗振玉和王国维、蒋彝潜对此事的议论。作者通过分析, 得出他们的议论不正确。“金梁, 凡有民国所做的事, 他自然都以为很可恶”; 罗振玉, “只要看他的题跋, 便知道‘云意如何’”。王国维和罗振玉一鼻孔出气; 蒋是受罗振玉的骗了。而且, 鲁迅认为, 只要在“大内”里放几天, 或者带一个“宫”字, 就容易使人另眼相看了。但“大内档案”是被塞在孔庙之中的敬一亭里, 并无“历史博物”的意思。鲁迅曾接触过“大内档案”, 目睹了“大内档案”升沉显隐, 想写点关于“大内档案”而有所顾忌, 借此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第二部分记叙“大内档案”的处理经过, 揭露了践踏、偷盗“大内档案”的官僚、百姓们。这一部分涉及的主要人物有历史博物馆筹办处长胡玉缙、教育局局长夏曾佑、F教育总长, 以考察欧美教育驰誉的Y次长、以讲大话出名的C参事以及工役们。
胡玉缙因为担心工役们放火,而去教育部商议处理办法。当时担任教育司司长的是夏曾佑先生, “他是知道中国的一切事万不可‘办’的”, “所以他的主张是‘这个东西万万动不得’”。于是麻袋们又安安稳稳地躺了十来年。他和胡就是鲁迅所说的外行吧。
F教育总长要整理“大内档案”,是因为“他是藏书和‘考古’的名人”, “他一定听到了什么谣言, 以为麻袋里定有好的宋版书”。原来, F总长作为一个藏书家, 是有他个人目的的。
鲁迅在参与整理“大内档案”期间, 亲眼目睹、见闻了一些官员、工役偷拿档案, 鲁迅用极其讽刺的笔调对他们进行描写。以考察欧美教育驰誉的Y次长、以讲大话出名的C 参事、他们和F总长“在尘埃中间和破纸旁边离不开。凡有我们捡起在桌上的, 他们总要拿进去, 总是去看看。等到送还的时候, 往往比原先少一点”; 历史博物馆筹备处长YT“竟也忽然变成考古家了”, “从此几十个部员, 即天天在尘埃和破纸中出没”。这些人把国有的档案根据自己的需要据为己有。他们是鲁迅所说的内行吧。
至于那些“不要的东西”的处理, 教育总长为了不担责任, 派部员几个人处理。于是各部都派员会同再行检查。从外洋回来的留学生们、工役又根据自己的需要挑挑拣拣,把一些档案装进自己的腰包。
第三部分, 对全文进行了总结。透过现象, 一针见血地看出了当时政府官僚的本质。
三
鲁迅的《谈所谓的“大内档案”》这篇文章, 时间已过去90年了, 作为一个档案工作者, 今天读起来, 对档案工作还有很大的启示。
通过读鲁迅的文章, 得知那时社会的档案整理意识是很微薄的。“在清朝的内阁里积存了三百多年,在孔庙里塞了十多年”, 说明了当时政府没有有计划地、有条理地整理档案。据史料记载: 一次, 醇亲王载沣要查阅清初摄政典礼档案, 面对满目皆是的档案, 遍寻之下, 就是查找不到载沣所要的档案。醇亲王很不悦, 当即拉下脸发话道, “花了很多时间, 要找的档案没有, 碍眼的竟是些没用的东西, 留着这么多没用的档案干什么, 还不如销毁了吧。”
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管理的中心环节, 是解决档案管理混乱状况的关键。历代档案管理者在长期的实践中, 深入总结, 探索出一些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作为现代档案工作者, 要认真学习档案整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本着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认真整理收集上来的档案, 给社会各个部门的利用提供方便。
通过读鲁迅的文章, 得知当时的政府官员对档案的保护意识很差。他们任意糟蹋、偷拿、出卖、甚至卖给日本人, 造成了巨大损失。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档案馆接收保管的档案内容、数量、种类、载体等也越来越多, 越来越复杂, 这些重要的历史记录, 具有极大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历史等价值。这些宝贵的历史财富, 只有通过对其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保护, 保证其完整准确, 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的利用。所以, 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也是我们研究的永久课题。我们要从物质条件、技术条件、法律等方面加强档案的保护。
库房是档案保护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而库房建筑是档案保护中长期起主要作用的因素。所以库房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坚固耐久性、防水防潮防光防尘、恒温恒湿等条件。研究有害生物的防治、修裱、复制等技术也很重要。要提高对归档材料的要求, 严禁不利于档案寿命的载体归档,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现行机关的管理上。档案部门应加强工作人员的档案保护意识。归档的字迹材料禁用铅笔、油笔、纯蓝、红色等墨水, 而要采用耐久性强的黑色碳素、蓝黑墨水。另外, 档案装具要禁用含酸材料, 以防加速档案材料的老化变质。粘贴用的浆糊禁用淀粉类制品, 以防虫蛀、霉变等。
现在, 档案法对档案的保护还有明确的规定。现代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对国家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 必须按规定, 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 集中管理, 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严禁倒卖牟利, 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而且还明确规定, 有违反法律行为的, 对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 档案法为档案的保护工作建起了一条坚固的长城。
档案还受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档案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 它真实地记录着人们的实践活动, 它是存储和传递知识的原始记录, 其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各个方面。档案及其信息之所以有价值, 正是在于它记录着各种知识。“档案是原始文献, 是保持原文真迹的、未经过加工的原本和原稿
一
所谓大内, 即指皇帝宫殿或宫内库房。“大内档案”便是指清政府于康熙九年起开始存放于紫禁城内阁大库内的档案, 所以也称为“内阁档案”。这些档案即包括皇帝诏令、臣僚进呈并经皇帝批阅过的奏章、朱谕、皇帝起居注、官修实录、圣训、会典、历科殿试的卷子等内容, 还有由盛京移来的旧档、部分明末档案,是研究明清历史的珍贵资料。这批重要档案,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遭遇了大量流失悲剧。
1898年( 光绪二十四年) , 大库由于年久失修, 渗漏严重, 内务府决定修缮。议工期间, 值八国联军入侵, 事遂停顿, 一拖十年。1909年( 宣统元年) , 有一个库房塌了一个角,其他库房也很危险, 必须马上修缮,库内几百万件档案被搬了出来。一部分年代近一点的档案移至文华殿, 另一部分被认为年代久远, 没什么大用处的, 准备焚毁。是被罗振玉发现并通过张之洞奏请后抢救下来的, 用8000麻袋装好后运到学部后堂保存, 后又转移到国子监敬一亭。
北洋政府于1914年打算建立历史博物馆, 遂在国子监成立了筹备处, 大内档案自然成了它的基本珍藏。1916年, 历史博物馆筹备处迁往故宫午门楼, 档案也随之移至午门外朝房存放。此时原先的学部已改称教育部, 教育部尽管接管了大内档案, 但并没有认真尽责地保管。整理时, 先见数十人乱哄哄挤着, 用一根小木棍潦草地拨拉着摊得一地的各式各样的档案, 从中挑出部分完整的档案放置于门楼, 剩余大量的名曰“已整理过了”的档案就纷纷被装进麻袋, 接着像现在搞房屋装修的人家堆建筑垃圾一样, 将那些麻袋堆放在了端门门洞中。
这些麻袋仿佛常常减少, 工役们不是国学家, 所以他们将里面的宝贝倒在地上, 单拿麻袋去卖钱。当时任历史博物馆筹备处主任的胡玉缙, 曾经是京师大学堂的教授, 他深怕这些麻袋缺多了, 更怕着火, 所以忙到教育部请示如何处理这批档案。
教育部专管这类事情的是社会教育司, 司长叫夏曾佑, 是位历史学家, 熟于“中国历史”。他知道, 中国的一切事, 是万不可“办”的, 即如档案吧, 任其自然烂掉、霉掉、蛀掉、偷掉, 甚至于烧掉, 倒是天下太平; 倘一“办”, 那就舆论沸腾, 不可开交了。结果是办事的人成为众矢之的,谣言和谗谤, 百口也分不清。所以他主张这个东西万万动不得。就这样,在“办”与“不办”之间, 拖拖拉拉,“麻袋们”安稳地躺了好几年。
1918年, 著名的版本学家傅增湘当上了教育总长, 傅总长当即派了两个人为他去麻袋里“寻宝”, 其中有一个便是此时恰在教育部任职的鲁迅。鲁迅因此走近了大内档案。搜拣过程中, 鲁迅目睹了教育部官员们经常在故纸堆中来往, 有时将桌上拣出的东西拿走, 送还时, 往往比先前少一点。有的则边检查边塞到洋裤袋里。以后又清理了几次, 反正不少人来“顺手牵羊”。一些工役们也手持长棍, 搅着, 拾取些黄绫表签之类的东西。
到了1922年前后, 适值北洋军阀曹琨贿选时期, 政府财政空虚, 以致像教育部这样的机关连工资都发不出了。工资欠久, 难免怨声四起。教育部所属历史博物馆无奈之下,经向教育部请示批准, 遂将放置于故宫的档案分两次出卖了。
社会上围绕大内档案的流失,舆论早已传得沸沸扬扬, 尤其是罗振玉将40余箱大内档案出卖给日本人松崎后, 此事传出, 国人顿时议论纷纷。偏偏此时, 《北新》半月刊第二卷第一号( 1927年11月出版) 发表了蒋彝潜《论档案的售出》一文, 为之辩解, 还说国立图书馆“五六年来一直到此刻, 每次战争的胜利来去总得糟蹋掉很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鲁迅愤慨提笔撰写了杂文《谈所谓“大内档案”》。
二
《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通过对所谓“大内档案”处理经过的叙述, 揭露出种种世态隐情。文中鲁迅用讽刺的笔调描写了一些政府官员, 他们深于世故, 熟悉官场学, 都从推卸责任, 保全自己出发, 不在乎这些档案的存灭。对这些档案的处理和整理工作一拖再拖, 一拖就拖了几十年。后来F教育总长派人清理, 则为的是寻找宋版书, 因为他是藏书家。在大内档案的整理过程中,偷的偷, 拿的拿, 卖的卖。所以, 鲁迅在文末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中国公共的东西, 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是外行, 他便将东西糟完, 倘是内行, 他便将东西偷完”。
全文共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写文章的写作背景及写作缘由。文中说“自从历史博物馆将这残余卖给纸铺子, 纸铺子转卖给罗振玉, 罗振玉转卖给日本人, 于是乎大有号啕之声”。文中主要列举了作者见过的金梁、罗振玉和王国维、蒋彝潜对此事的议论。作者通过分析, 得出他们的议论不正确。“金梁, 凡有民国所做的事, 他自然都以为很可恶”; 罗振玉, “只要看他的题跋, 便知道‘云意如何’”。王国维和罗振玉一鼻孔出气; 蒋是受罗振玉的骗了。而且, 鲁迅认为, 只要在“大内”里放几天, 或者带一个“宫”字, 就容易使人另眼相看了。但“大内档案”是被塞在孔庙之中的敬一亭里, 并无“历史博物”的意思。鲁迅曾接触过“大内档案”, 目睹了“大内档案”升沉显隐, 想写点关于“大内档案”而有所顾忌, 借此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第二部分记叙“大内档案”的处理经过, 揭露了践踏、偷盗“大内档案”的官僚、百姓们。这一部分涉及的主要人物有历史博物馆筹办处长胡玉缙、教育局局长夏曾佑、F教育总长, 以考察欧美教育驰誉的Y次长、以讲大话出名的C参事以及工役们。
胡玉缙因为担心工役们放火,而去教育部商议处理办法。当时担任教育司司长的是夏曾佑先生, “他是知道中国的一切事万不可‘办’的”, “所以他的主张是‘这个东西万万动不得’”。于是麻袋们又安安稳稳地躺了十来年。他和胡就是鲁迅所说的外行吧。
F教育总长要整理“大内档案”,是因为“他是藏书和‘考古’的名人”, “他一定听到了什么谣言, 以为麻袋里定有好的宋版书”。原来, F总长作为一个藏书家, 是有他个人目的的。
鲁迅在参与整理“大内档案”期间, 亲眼目睹、见闻了一些官员、工役偷拿档案, 鲁迅用极其讽刺的笔调对他们进行描写。以考察欧美教育驰誉的Y次长、以讲大话出名的C 参事、他们和F总长“在尘埃中间和破纸旁边离不开。凡有我们捡起在桌上的, 他们总要拿进去, 总是去看看。等到送还的时候, 往往比原先少一点”; 历史博物馆筹备处长YT“竟也忽然变成考古家了”, “从此几十个部员, 即天天在尘埃和破纸中出没”。这些人把国有的档案根据自己的需要据为己有。他们是鲁迅所说的内行吧。
至于那些“不要的东西”的处理, 教育总长为了不担责任, 派部员几个人处理。于是各部都派员会同再行检查。从外洋回来的留学生们、工役又根据自己的需要挑挑拣拣,把一些档案装进自己的腰包。
第三部分, 对全文进行了总结。透过现象, 一针见血地看出了当时政府官僚的本质。
三
鲁迅的《谈所谓的“大内档案”》这篇文章, 时间已过去90年了, 作为一个档案工作者, 今天读起来, 对档案工作还有很大的启示。
通过读鲁迅的文章, 得知那时社会的档案整理意识是很微薄的。“在清朝的内阁里积存了三百多年,在孔庙里塞了十多年”, 说明了当时政府没有有计划地、有条理地整理档案。据史料记载: 一次, 醇亲王载沣要查阅清初摄政典礼档案, 面对满目皆是的档案, 遍寻之下, 就是查找不到载沣所要的档案。醇亲王很不悦, 当即拉下脸发话道, “花了很多时间, 要找的档案没有, 碍眼的竟是些没用的东西, 留着这么多没用的档案干什么, 还不如销毁了吧。”
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管理的中心环节, 是解决档案管理混乱状况的关键。历代档案管理者在长期的实践中, 深入总结, 探索出一些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作为现代档案工作者, 要认真学习档案整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本着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认真整理收集上来的档案, 给社会各个部门的利用提供方便。
通过读鲁迅的文章, 得知当时的政府官员对档案的保护意识很差。他们任意糟蹋、偷拿、出卖、甚至卖给日本人, 造成了巨大损失。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档案馆接收保管的档案内容、数量、种类、载体等也越来越多, 越来越复杂, 这些重要的历史记录, 具有极大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历史等价值。这些宝贵的历史财富, 只有通过对其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保护, 保证其完整准确, 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的利用。所以, 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也是我们研究的永久课题。我们要从物质条件、技术条件、法律等方面加强档案的保护。
库房是档案保护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而库房建筑是档案保护中长期起主要作用的因素。所以库房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坚固耐久性、防水防潮防光防尘、恒温恒湿等条件。研究有害生物的防治、修裱、复制等技术也很重要。要提高对归档材料的要求, 严禁不利于档案寿命的载体归档,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现行机关的管理上。档案部门应加强工作人员的档案保护意识。归档的字迹材料禁用铅笔、油笔、纯蓝、红色等墨水, 而要采用耐久性强的黑色碳素、蓝黑墨水。另外, 档案装具要禁用含酸材料, 以防加速档案材料的老化变质。粘贴用的浆糊禁用淀粉类制品, 以防虫蛀、霉变等。
现在, 档案法对档案的保护还有明确的规定。现代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对国家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 必须按规定, 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 集中管理, 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严禁倒卖牟利, 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而且还明确规定, 有违反法律行为的, 对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 档案法为档案的保护工作建起了一条坚固的长城。
档案还受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档案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 它真实地记录着人们的实践活动, 它是存储和传递知识的原始记录, 其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各个方面。档案及其信息之所以有价值, 正是在于它记录着各种知识。“档案是原始文献, 是保持原文真迹的、未经过加工的原本和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