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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阐述钢琴基础课程作为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其教学改革应在有效借鉴传统钢琴课程实践的基础上,融入自身特色课程资源,优化配置,在课程目标、教学形式与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加以改革,逐渐建成并完善其教学体系。
【关键词】音乐教育专业 高职高专 钢琴基础课程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4C-0168-02
一、问题的提出
钢琴基础课程在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其既是基础课程,又是核心课程,教学实施偏重于学生的技能习得,体现实践性、应用性。同时它更是在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知识体系中与乐理、和声、曲式等课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基础环节与中间环节。因此,钢琴基础课程在科学、有效构建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过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相对于本科音乐艺术院校而言,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课程定位体现出很大的不同。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课程作为整个课程的基础与核心,在充分体现实用性的同时,更要与地方就业市场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使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与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进行快速、有效的对接,服务于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因此,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课程并不以培养专门从事专业钢琴教育、钢琴演奏、钢琴伴奏的人才作为目标,而以培养出能够掌握钢琴基本弹奏要领,能充分发挥钢琴功能特性并运用于各种相关实践的专科层次人才为目标。在教学中则要求,在保留传统钢琴课程中演奏、伴奏的知识结构的前提下,降低演奏、伴奏的难度要求,使其作为基本知识储备,着重于以之为基础核心的即兴编配、创作的能力培养,突出人才培养的技能型、应用型特征。然而,传统钢琴基础课程教学却未能体现这样的要求,而是沿用培养专门从事钢琴演奏、伴奏人才的教学模式,不适宜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要求,亟须改革。笔者拟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为例,探讨高职高专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方向。
二、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基础
钢琴课程教学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发展,在培养专门从事钢琴演奏、伴奏人才方面已经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可靠的系统,其对于钢琴演奏技术、风格的体现也已十分成熟。因此,不论是对本科层次还是对专科层次的学生而言,传统钢琴课程教学模式及内容在训练学生较好、较快地掌握基本弹奏要领上具有相当有益的借鉴意义。
作为专科层次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在实践与发展过程中,如何在紧密结合就业市场、以就业为导向的基础环境下,优化课程设置,整合教学资源,真正体现出学以致用,是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面临的新课题。钢琴基础课作为音乐教育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更应与时俱进进行改革。广西幼专作为广西专科层次人才培养的龙头,率先创立艺术系,并成功申报音乐教育专业,一直以来,秉承“以幼教专业为龙头,以艺术专业为特色”的办学方针,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实践与研究。自音乐教育专业申报成功以来,广西幼专艺术系充分重视钢琴课程的教学实施、反馈,分析成熟的音乐艺术院校钢琴课程教学的发展状态及特点,借鉴本科层次(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钢琴课程实施的相关经验,逐渐建立起能够适应专科层次音乐人才培养的钢琴课程教学模式。
三、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策略
作为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最重要一环的创新知识体系应立足于传统钢琴课程教学,从中汲取并分化出有益于相关课程优化配置的知识点,整合在一起,进而形成科学、有效的知识系统。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旨在培养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基础音乐教育教师(面向小学音乐教育、幼儿音乐教育),即主要培养面向小学基础教育、幼儿基础教育的专科人才,其音乐课程的配置特点突出,侧重于与学龄前后(6-13岁)儿童音乐能力发展培养相关的课程体系建设,因此,以钢琴基础课程为先导的各课程的相互融合是关键。
(一)合理设定教学目标
传统钢琴基础课程教学中,在中小型乐曲演奏的技能习得上,目标是使学生初步构建以钢琴为中心的旋律线条、节奏组合、表现织体等音乐知识体系的基础,但传统钢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并不能够有效适应并体现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层次与目标的最终要求——其倾向于使学生将技能习得中内化的音乐知识用于更好地演奏或伴奏不同时期风格与流派的钢琴与声乐作品——“为表现乐曲本身而练习”。从根本上说,并没有有效利用传统钢琴课程中技能习得的丰富内容,加以强调并提炼,从而准确作用于以钢琴为先导的相关课程,这也是导致传统教学知识体系相互割裂与片面的根源。
因此,在课程标准的制订中要细化教学目标,并切实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得以充分体现、在教学评价中得以准确评估。广西幼专钢琴基础课程开设于大一、大二两个学年,共四个学期,由浅入深,主要培养学生掌握钢琴基本弹奏要领,使学生能够较熟练地演奏中小型中外钢琴及声乐作品,并表现出特定的情感倾向及音乐风格。这是学生掌握钢琴键盘特性、功能特性、音响特性的基础。从课程配置的层次性来说,广西幼专充分利用钢琴基础课程开设的四个学期,注重真正实现每个学期不同导向的課程教学目标并加以检验。其意义在于:能够将细化的学期教学目标在以钢琴基础课程为导引的各课程的渗透与融合中体现出来,发挥传统钢琴教学模式在知识技能进阶中的支点作用,为下一学期相关课程的衔接与融合做好铺垫,这既是对现有知识学习的巩固,又是对知识衍生与发展的有效准备。
(二)改善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
如上所述,在高职高专三年的教学实施过程中,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贯穿于大三实习实训之前的整个课程体系中,在其不断深入的教学实践过程中,以其为核心与基础逐渐引入与幼专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相关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声乐课程、奥尔夫教学法课程、儿童歌曲即兴创作与编配课程等。依据每个学期课程设置的特点,钢琴基础课程在教法与学法上具有针对性。 首先是教学形式上的应变。长期以来,结合学生实际基础,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基础课程教学主要采取传统的“小组课”的形式。“小组课”通常4人一组,每组每周一个课时,其内容主要体现为“知识技能导入、技能回课、技能新课、布置作业”四个教学环节的循环,授课具有针对性,是有效的训练学生进阶演奏技法与掌握特定音乐风格的教学形式。但这种形式对于广西幼专其他优势课程,尤其是音乐教学法、儿童音乐创编等在钢琴基础课程中的综合与渗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改进了“小组课”的授课形式,规划创建新的钢琴实训室,将4人一组的“小组课”改设为“8人小组课”,在优化四个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引入“合作学习、角色参与、情境创设”的教学环节:在不改变钢琴课程总学时的前提下,“8人小组课”为每周两个课时,连堂授课。这样,每个学生每周参与课程学习的时间由一个课时增加到两个课时,其中第一节课主要是四个基础的教学环节,第二节课是以钢琴为导的综合课程知识实践教学环节,并采取“合作学习”等新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四个基础教学环节中的回课周期为两周,即每周四人回课,其他四人进行观摩,轮流进行,以此有效保证以往有效的教学实践经验,充分利用教学时间。
考虑到课程设置的特点与课程实施的效率问题,广西幼专钢琴基础课程教学主要采取“分解知识点”式教学方法。比如,对于一首基础钢琴乐曲,依据知识结构的基本特点,将乐曲分为单独的节奏片段、旋律片段、声响片段等,强调特定技巧与情感表现下的“元素性”。以节奏为例,在指导学生练习时,依据学生实际,截取基本节奏片段、较复杂的节奏片段,要求以符合儿童心理特点、感知能力的语言、动作等方法,将节奏练习单独强调,并体现出一定的形象。如此,既掌握了乐曲节奏上的重难点,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入地认识并掌握节奏的本质。而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对与节奏、节拍、旋律等特点相符合的音乐形象的准确把握是难点,这种能力的培养过程本身即是对钢琴音乐技巧、音乐表现的回归。同时,在教学中,充分发挥钢琴作为基础乐器的特性,使学生在具备一定的乐曲基本元素分解与组合能力后,进一步将乐曲所涵盖的知识技能内化吸收,从而在充分认识与把握声响、旋律线条、节奏控制的基础上进行即兴编配与创作,综合运用各课程知识点,体现出学生以演奏为基础、创编为核心的实际运用钢琴的能力。
(三)改革教学评价方式
广西幼专钢琴基础课程的教学评价以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标为依据,着重于对钢琴实际运用能力的考查。相比传统只考查“基本音阶、琶音+乐曲+练习曲”内容的评价方式,更强调具有规范而生动的音乐表现能力与能够体现综合音乐素养的弹唱、即兴编配能力的考试内容,如“情景模拟”“形象塑造”“钢琴素描”,传统考查方式与“以赛代考”“小组合作”等相结合,形式多样而统一。
四、结语
高职高专教育的职业化倾向是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中被普遍认同的整体趋势,其人才培养目标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以应用型、技能型的人才输出为宗旨,呈现职业化模式培养的特点。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教学体系建设应与本科层次相区别,应充分结合社会需求,从对生源特点的全面分析入手,在实践中发展,以体现重点、突出特色。钢琴基础课程作为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其实践改革应在有效借鉴传统钢琴课程实践的基础上,融入自身特色课程资源,优化整合配置,在课程目标、教学形式与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加以改革,体现亮点,逐渐建成并完善其教学体系,最终形成能与就业市场无缝对接的核心竞争力。
廣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目前已初见成效,其在以钢琴基础课程为核心的课程综合教学改革下,培养出的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在民族地方基础音乐教育、学前音乐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广受好评,在一定程度上,为广西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有力的例证。
【作者简介】刘晓莉(1983— ),女,北海合浦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钢琴演奏与教学、儿童音乐教学法。
(责编 苏 洋)
【关键词】音乐教育专业 高职高专 钢琴基础课程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4C-0168-02
一、问题的提出
钢琴基础课程在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其既是基础课程,又是核心课程,教学实施偏重于学生的技能习得,体现实践性、应用性。同时它更是在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知识体系中与乐理、和声、曲式等课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基础环节与中间环节。因此,钢琴基础课程在科学、有效构建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过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相对于本科音乐艺术院校而言,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课程定位体现出很大的不同。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课程作为整个课程的基础与核心,在充分体现实用性的同时,更要与地方就业市场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使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与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进行快速、有效的对接,服务于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因此,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课程并不以培养专门从事专业钢琴教育、钢琴演奏、钢琴伴奏的人才作为目标,而以培养出能够掌握钢琴基本弹奏要领,能充分发挥钢琴功能特性并运用于各种相关实践的专科层次人才为目标。在教学中则要求,在保留传统钢琴课程中演奏、伴奏的知识结构的前提下,降低演奏、伴奏的难度要求,使其作为基本知识储备,着重于以之为基础核心的即兴编配、创作的能力培养,突出人才培养的技能型、应用型特征。然而,传统钢琴基础课程教学却未能体现这样的要求,而是沿用培养专门从事钢琴演奏、伴奏人才的教学模式,不适宜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要求,亟须改革。笔者拟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为例,探讨高职高专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方向。
二、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基础
钢琴课程教学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发展,在培养专门从事钢琴演奏、伴奏人才方面已经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可靠的系统,其对于钢琴演奏技术、风格的体现也已十分成熟。因此,不论是对本科层次还是对专科层次的学生而言,传统钢琴课程教学模式及内容在训练学生较好、较快地掌握基本弹奏要领上具有相当有益的借鉴意义。
作为专科层次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在实践与发展过程中,如何在紧密结合就业市场、以就业为导向的基础环境下,优化课程设置,整合教学资源,真正体现出学以致用,是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面临的新课题。钢琴基础课作为音乐教育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更应与时俱进进行改革。广西幼专作为广西专科层次人才培养的龙头,率先创立艺术系,并成功申报音乐教育专业,一直以来,秉承“以幼教专业为龙头,以艺术专业为特色”的办学方针,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实践与研究。自音乐教育专业申报成功以来,广西幼专艺术系充分重视钢琴课程的教学实施、反馈,分析成熟的音乐艺术院校钢琴课程教学的发展状态及特点,借鉴本科层次(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钢琴课程实施的相关经验,逐渐建立起能够适应专科层次音乐人才培养的钢琴课程教学模式。
三、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策略
作为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最重要一环的创新知识体系应立足于传统钢琴课程教学,从中汲取并分化出有益于相关课程优化配置的知识点,整合在一起,进而形成科学、有效的知识系统。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旨在培养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基础音乐教育教师(面向小学音乐教育、幼儿音乐教育),即主要培养面向小学基础教育、幼儿基础教育的专科人才,其音乐课程的配置特点突出,侧重于与学龄前后(6-13岁)儿童音乐能力发展培养相关的课程体系建设,因此,以钢琴基础课程为先导的各课程的相互融合是关键。
(一)合理设定教学目标
传统钢琴基础课程教学中,在中小型乐曲演奏的技能习得上,目标是使学生初步构建以钢琴为中心的旋律线条、节奏组合、表现织体等音乐知识体系的基础,但传统钢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并不能够有效适应并体现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层次与目标的最终要求——其倾向于使学生将技能习得中内化的音乐知识用于更好地演奏或伴奏不同时期风格与流派的钢琴与声乐作品——“为表现乐曲本身而练习”。从根本上说,并没有有效利用传统钢琴课程中技能习得的丰富内容,加以强调并提炼,从而准确作用于以钢琴为先导的相关课程,这也是导致传统教学知识体系相互割裂与片面的根源。
因此,在课程标准的制订中要细化教学目标,并切实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得以充分体现、在教学评价中得以准确评估。广西幼专钢琴基础课程开设于大一、大二两个学年,共四个学期,由浅入深,主要培养学生掌握钢琴基本弹奏要领,使学生能够较熟练地演奏中小型中外钢琴及声乐作品,并表现出特定的情感倾向及音乐风格。这是学生掌握钢琴键盘特性、功能特性、音响特性的基础。从课程配置的层次性来说,广西幼专充分利用钢琴基础课程开设的四个学期,注重真正实现每个学期不同导向的課程教学目标并加以检验。其意义在于:能够将细化的学期教学目标在以钢琴基础课程为导引的各课程的渗透与融合中体现出来,发挥传统钢琴教学模式在知识技能进阶中的支点作用,为下一学期相关课程的衔接与融合做好铺垫,这既是对现有知识学习的巩固,又是对知识衍生与发展的有效准备。
(二)改善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
如上所述,在高职高专三年的教学实施过程中,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基础课程贯穿于大三实习实训之前的整个课程体系中,在其不断深入的教学实践过程中,以其为核心与基础逐渐引入与幼专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相关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声乐课程、奥尔夫教学法课程、儿童歌曲即兴创作与编配课程等。依据每个学期课程设置的特点,钢琴基础课程在教法与学法上具有针对性。 首先是教学形式上的应变。长期以来,结合学生实际基础,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基础课程教学主要采取传统的“小组课”的形式。“小组课”通常4人一组,每组每周一个课时,其内容主要体现为“知识技能导入、技能回课、技能新课、布置作业”四个教学环节的循环,授课具有针对性,是有效的训练学生进阶演奏技法与掌握特定音乐风格的教学形式。但这种形式对于广西幼专其他优势课程,尤其是音乐教学法、儿童音乐创编等在钢琴基础课程中的综合与渗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广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改进了“小组课”的授课形式,规划创建新的钢琴实训室,将4人一组的“小组课”改设为“8人小组课”,在优化四个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引入“合作学习、角色参与、情境创设”的教学环节:在不改变钢琴课程总学时的前提下,“8人小组课”为每周两个课时,连堂授课。这样,每个学生每周参与课程学习的时间由一个课时增加到两个课时,其中第一节课主要是四个基础的教学环节,第二节课是以钢琴为导的综合课程知识实践教学环节,并采取“合作学习”等新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四个基础教学环节中的回课周期为两周,即每周四人回课,其他四人进行观摩,轮流进行,以此有效保证以往有效的教学实践经验,充分利用教学时间。
考虑到课程设置的特点与课程实施的效率问题,广西幼专钢琴基础课程教学主要采取“分解知识点”式教学方法。比如,对于一首基础钢琴乐曲,依据知识结构的基本特点,将乐曲分为单独的节奏片段、旋律片段、声响片段等,强调特定技巧与情感表现下的“元素性”。以节奏为例,在指导学生练习时,依据学生实际,截取基本节奏片段、较复杂的节奏片段,要求以符合儿童心理特点、感知能力的语言、动作等方法,将节奏练习单独强调,并体现出一定的形象。如此,既掌握了乐曲节奏上的重难点,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入地认识并掌握节奏的本质。而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对与节奏、节拍、旋律等特点相符合的音乐形象的准确把握是难点,这种能力的培养过程本身即是对钢琴音乐技巧、音乐表现的回归。同时,在教学中,充分发挥钢琴作为基础乐器的特性,使学生在具备一定的乐曲基本元素分解与组合能力后,进一步将乐曲所涵盖的知识技能内化吸收,从而在充分认识与把握声响、旋律线条、节奏控制的基础上进行即兴编配与创作,综合运用各课程知识点,体现出学生以演奏为基础、创编为核心的实际运用钢琴的能力。
(三)改革教学评价方式
广西幼专钢琴基础课程的教学评价以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目标为依据,着重于对钢琴实际运用能力的考查。相比传统只考查“基本音阶、琶音+乐曲+练习曲”内容的评价方式,更强调具有规范而生动的音乐表现能力与能够体现综合音乐素养的弹唱、即兴编配能力的考试内容,如“情景模拟”“形象塑造”“钢琴素描”,传统考查方式与“以赛代考”“小组合作”等相结合,形式多样而统一。
四、结语
高职高专教育的职业化倾向是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中被普遍认同的整体趋势,其人才培养目标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以应用型、技能型的人才输出为宗旨,呈现职业化模式培养的特点。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教学体系建设应与本科层次相区别,应充分结合社会需求,从对生源特点的全面分析入手,在实践中发展,以体现重点、突出特色。钢琴基础课程作为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其实践改革应在有效借鉴传统钢琴课程实践的基础上,融入自身特色课程资源,优化整合配置,在课程目标、教学形式与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加以改革,体现亮点,逐渐建成并完善其教学体系,最终形成能与就业市场无缝对接的核心竞争力。
廣西幼专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目前已初见成效,其在以钢琴基础课程为核心的课程综合教学改革下,培养出的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在民族地方基础音乐教育、学前音乐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广受好评,在一定程度上,为广西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教学改革提供有力的例证。
【作者简介】刘晓莉(1983— ),女,北海合浦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钢琴演奏与教学、儿童音乐教学法。
(责编 苏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