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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花灯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具有绘画、书法及美术等艺术特色,具有较高的文化和审美研究价值。本文以罗城乡花灯为研究对象,从民俗视野对花灯仪式及其意义进行研究,梳理罗城乡花灯的具体仪式,并深挖其社会功能,进一步理解罗城乡花灯习俗的精神内涵、信仰观念,有助于花灯民俗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对今后的花灯研究提供更多思考和借鉴。
关键词:花灯;仪式;民俗;传承
正月十五元宵节是中国传统节日,许多地方流行观花灯。甘肃省高台县罗城乡将观花灯称为“转灯”。《高台县志》载:“县城和部分村还盛行‘灯杆会’,即以绳子将灯杆相系,插在平地上,布成迷宫,外层留进、出口,让人们观灯破阵,融娱乐和智力游戏于一体。元宵之夜,花灯高悬,热闹异常。”(1)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元宵花灯习俗已经失传,但因罗城乡地理位置偏僻,与外界交往较少,文化变迁相对缓慢,至今这一习俗依然存在。
在现代文化视角下,罗城乡的灯会形式是单一的,但它确实糅合罗城乡大众文化和民俗习惯因子,传承罗城乡多年来形成的文化传统,富有当地文化气息。仪式是一种行为文化,它是在特定场合中由特定的人来进行的。(2)罗城乡元宵花灯是一种表演仪式,无论是在表演形式还是内容方面都有着特定体系,反映了罗城乡乡民的美好追求和愿望,具有重要的民俗意义。本文从民俗视角对罗城乡元宵花灯及其仪式进行探析,试图分析罗城乡花灯仪式的功能,对罗城乡花灯仪式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罗城乡花灯仪式
罗城乡的花灯习俗来源于农耕时代文化。(3)花灯寄托着罗城乡期待风调雨顺、多子多福、社会繁荣的美好愿望。当地民间流传一个故事:某男子到了娶亲年纪却一直没有娶亲,其父在元宵花灯会的时候取了一个花灯回家,第二年该男子的婚事得到解决。可见花灯在罗城乡乡民的意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罗城乡元宵花灯会的内容非常丰富,总的来说,罗城乡的花灯习俗分为三步:第一为请灯,第二为上灯,第三是暖灯。
(一)请灯
在灯会前,要定制花灯并放在一个门面较气派的店铺里,灯会前要请花灯。罗城乡会在固定的日期(正月十四)接花灯。请灯的队伍来到事先存放花灯的地方,先由一个德高望重的人说几句吉祥话,然后开始放鞭炮和打锣鼓。在热闹的氛围中,接灯人扛起花灯,向村里出发。在回村的过程中,鞭炮声和锣鼓声不会停止,当花灯队伍到达某户人家门口时,每家每户会将准备好鞭炮点燃,这一过程也称“迎灯”。当接灯队伍到达祖屋时,会有提前准备好的接灯人在屋外迎接,同时鞭炮和锣鼓声响起,事先守着迎接灯的乡民们会跟随着一起进入祖屋,围绕花灯转一圈,然后快步回家,期待将福气和吉祥带回家。花灯被放在祖屋大堂的一张八仙桌上,接灯队伍绕花灯一圈后,跨出祖屋大门开始参神,并进行一定表演。届时也会将花灯进行一定装饰,在花灯下面系一块红绸,并写上“百子千孙”“状元及第”等吉利字样。
(二)上灯
正月十五元宵节这一天开始正式的上灯,活动一般选在各村的祠堂。在上灯之前,前一年家里有新生儿的家庭会在花灯里面系上彩带、大葱和大蒜等东西,寓意新生兒前程似锦、聪明好学等;再在花灯上盖上实现事先准备好的灯联,灯联的内容大多是吉祥如意、多子多福等;然后点亮花灯,祈祷连年风调雨顺、子孙兴旺。这些工作完毕后,狮队开始表演,锣鼓声响起。表演结束后,全屋群众一起拜祖,贡品是灯会负责人准备好的,接着用灯绳将花灯绑好,让群众安静下来,指向祖先牌位,念道:“忠孝留芳千千世,诗书传家万万年。”然后大喊“高升”,绑好的花灯会在大家的注视和笑声中缓缓升起,悬挂于祠堂中央大梁之上。晚上,乡民们再次回到祠堂,在祠堂外的场坝上燃放烟花、放孔明灯,现在还会请戏班来村里表演,比如唱戏、演小品等,全部村民欢聚一堂。活动过后,全村人回到祠堂内,品尝糕点和美酒,直到深夜才会回到自己家里。
(三)暖灯
在许多地方,暖灯也称为化灯。(4)罗城乡人们觉得“烧”和“化”字不吉利,因此称为“暖灯”。“暖灯”仪式非常简单。正月十六日早8点左右,灯会负责人点香烛、烧冥帛,谢过祖先和各路神明,将挂在祠堂大梁的花灯放下来,把上面的图案剪下来,然后送给乡里新出生的孩子作玩具留念,将剩余的竹框竹架抬到祠堂场坝一侧用火烧掉即为结束。“暖灯”仪式的完成意味了一年一度的元宵灯会活动正式结束,年轻人要回到城里务工,农民也要回到地里开始劳作。
罗城乡花灯仪式意义
仪式来源于现实,也对现实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花灯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可通过统一的仪式来将其传承,而社会演变过程中也会对这种感情有所依赖。罗城乡通过一年一度元宵灯会活动,不仅增强了村民的集体归属感和认同感、表达和寄托了人丁兴旺的美好愿望,而且在传承仪式中,实现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更新。
(一)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认同感
花灯仪式是为了让参与者保持一定的信心来面对真实环境,这如同在参加宗教仪式过程中,一同参与会带来更多的亲切感。在罗城乡花灯仪式中,村民们集中到祠堂进行一系列仪式,通过跪拜、上香、观赏等集体行为,一方面通过统一的仪式过程约束了观灯者的行为;另一方面,罗城乡灯会活动是从农耕时代一直传承至今,在不断的历史演化过程中,花灯仪式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而富有勃勃生机。许多年轻人外出务工,唯有春节期间可以回村与家人团聚,通过灯会,使得其感受到久违的乡村文化和氛围,增强对集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表现和寄托人丁兴旺愿望
据相关文献记载显示(5),花灯赏灯仪式过程中,通过燃放烟花和祈求增添新丁,来寓意新丁日后能成为人才,这也是人们通过花灯仪式所产生的派生需求,主要是满足了人们的生理、心理及精神需求。而通常在花灯仪式过程中,常会伴随着人的心理波动而产生一系列的行为变化。花灯仪式本质上是一种实践活动,也是为了将集体的文化进行传承,可以说花灯因仪式而展演,从而不断演变成一种社会实践的记忆。“灯”作为求子意象,折射出的是对生命意识形态的呈现。求子即意味着希望人丁兴旺。在传统文化观念中,家族的延续是需要有诸多男丁来得以传承,因灯与丁谐音,因此常被作为固定仪式来宣教。即使在现代文化理念中,“求子”观念依然在罗城乡根深蒂固。求子的观念和愿望常常暗含在具体仪式过程中。(6)譬如,罗城乡暖灯仪式之前,将灯放置在较低处,方便小孩能够抢到心仪的小礼物,像彩带、刺绣、镜子、小鼓等。一些未生育或没男丁的妇女也会去抢礼物。而在放灯的环节,操灯者会将花灯与围绕在灯旁的小孩子互动,场面极为热闹。灯俗兼含祈求其他多种吉祥如意之义,诸如祈求健康、长寿、发 财、升迁等,往往是混杂在一起的。 (三)维护社会秩序
从花灯仪式可以看出,其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固定的仪式维护一种社会秩序。在过去,许多仪式只能由男性来进行,女性只能打下手甚至只能看着,这维护的是男尊女卑的社会秩序。而在今天,男女平等意识已经大大加强,许多仪式也可以由女性来进行。花灯仪式与人们的观念相结合,成为了一种社会规则,而作为罗城乡的一员,每个村民都要去遵守这一规则,由此可见,花灯仪式还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意义。
(四)培育和传承花灯文化
花灯仪式具有较为明显的身体性,主要是以身体化的形式作为实践。比如,在花灯仪式过程中,村民会通过身体的形式来表达传统文化。这种以身体化的意识形态呈现出的信息作为一种记忆,可以很好地将其实践成身体化意识。可见,花灯仪式是一个多样的公共空间,其中涵盖了宗教、文化、风俗等信息,而参与仪式的人可以以身体的形式来不断实践获得相关知识,并不断进行传承和发展。
花灯作为一种极具民俗的活动,蕴含着沉淀已久的民族文化和精神。花灯与我国传统的民俗大节元宵节互为融合,仪式也逐渐由严肃演变为更符合民众内心期望,尤其是在娱乐性上逐渐增强。这种经过历史长河所沉淀下来的花灯民俗逐渐成为一种选择性记忆,被展演在现实生活环境之中,因此,花灯习俗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在当代乡村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改变的条件下,传统的花灯艺术如何流传和发展是罗城乡需要面对的问题。
(作者陈蕾,研究生在读,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民俗学专业节日民俗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張志纯,高台县志[M],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435;
(2)周云水,仪式认同与民俗展演:花灯文化研究[J],韶关学院学报,2014,35(09):48—54;
(3)廖宇,传承人视角的田村花灯研究[D],赣南师范大学,2018;
(4)赵心宪,重庆秀山花灯传承保护十年学术研究的回顾——兼及中国花灯本体反思个案[J],民族学刊,2016,7(02):74—84+123—126;
(5)姚琳,“古蔺花灯”的地域文化和仪式表演[J],艺术科技,2016,29(7):33;
(6)周杉杉,乡土生活的重现:人类学视域下安顺九溪花灯仪式中的文化展演[J],金田,2016,(6):94—96。
关键词:花灯;仪式;民俗;传承
正月十五元宵节是中国传统节日,许多地方流行观花灯。甘肃省高台县罗城乡将观花灯称为“转灯”。《高台县志》载:“县城和部分村还盛行‘灯杆会’,即以绳子将灯杆相系,插在平地上,布成迷宫,外层留进、出口,让人们观灯破阵,融娱乐和智力游戏于一体。元宵之夜,花灯高悬,热闹异常。”(1)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元宵花灯习俗已经失传,但因罗城乡地理位置偏僻,与外界交往较少,文化变迁相对缓慢,至今这一习俗依然存在。
在现代文化视角下,罗城乡的灯会形式是单一的,但它确实糅合罗城乡大众文化和民俗习惯因子,传承罗城乡多年来形成的文化传统,富有当地文化气息。仪式是一种行为文化,它是在特定场合中由特定的人来进行的。(2)罗城乡元宵花灯是一种表演仪式,无论是在表演形式还是内容方面都有着特定体系,反映了罗城乡乡民的美好追求和愿望,具有重要的民俗意义。本文从民俗视角对罗城乡元宵花灯及其仪式进行探析,试图分析罗城乡花灯仪式的功能,对罗城乡花灯仪式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罗城乡花灯仪式
罗城乡的花灯习俗来源于农耕时代文化。(3)花灯寄托着罗城乡期待风调雨顺、多子多福、社会繁荣的美好愿望。当地民间流传一个故事:某男子到了娶亲年纪却一直没有娶亲,其父在元宵花灯会的时候取了一个花灯回家,第二年该男子的婚事得到解决。可见花灯在罗城乡乡民的意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罗城乡元宵花灯会的内容非常丰富,总的来说,罗城乡的花灯习俗分为三步:第一为请灯,第二为上灯,第三是暖灯。
(一)请灯
在灯会前,要定制花灯并放在一个门面较气派的店铺里,灯会前要请花灯。罗城乡会在固定的日期(正月十四)接花灯。请灯的队伍来到事先存放花灯的地方,先由一个德高望重的人说几句吉祥话,然后开始放鞭炮和打锣鼓。在热闹的氛围中,接灯人扛起花灯,向村里出发。在回村的过程中,鞭炮声和锣鼓声不会停止,当花灯队伍到达某户人家门口时,每家每户会将准备好鞭炮点燃,这一过程也称“迎灯”。当接灯队伍到达祖屋时,会有提前准备好的接灯人在屋外迎接,同时鞭炮和锣鼓声响起,事先守着迎接灯的乡民们会跟随着一起进入祖屋,围绕花灯转一圈,然后快步回家,期待将福气和吉祥带回家。花灯被放在祖屋大堂的一张八仙桌上,接灯队伍绕花灯一圈后,跨出祖屋大门开始参神,并进行一定表演。届时也会将花灯进行一定装饰,在花灯下面系一块红绸,并写上“百子千孙”“状元及第”等吉利字样。
(二)上灯
正月十五元宵节这一天开始正式的上灯,活动一般选在各村的祠堂。在上灯之前,前一年家里有新生儿的家庭会在花灯里面系上彩带、大葱和大蒜等东西,寓意新生兒前程似锦、聪明好学等;再在花灯上盖上实现事先准备好的灯联,灯联的内容大多是吉祥如意、多子多福等;然后点亮花灯,祈祷连年风调雨顺、子孙兴旺。这些工作完毕后,狮队开始表演,锣鼓声响起。表演结束后,全屋群众一起拜祖,贡品是灯会负责人准备好的,接着用灯绳将花灯绑好,让群众安静下来,指向祖先牌位,念道:“忠孝留芳千千世,诗书传家万万年。”然后大喊“高升”,绑好的花灯会在大家的注视和笑声中缓缓升起,悬挂于祠堂中央大梁之上。晚上,乡民们再次回到祠堂,在祠堂外的场坝上燃放烟花、放孔明灯,现在还会请戏班来村里表演,比如唱戏、演小品等,全部村民欢聚一堂。活动过后,全村人回到祠堂内,品尝糕点和美酒,直到深夜才会回到自己家里。
(三)暖灯
在许多地方,暖灯也称为化灯。(4)罗城乡人们觉得“烧”和“化”字不吉利,因此称为“暖灯”。“暖灯”仪式非常简单。正月十六日早8点左右,灯会负责人点香烛、烧冥帛,谢过祖先和各路神明,将挂在祠堂大梁的花灯放下来,把上面的图案剪下来,然后送给乡里新出生的孩子作玩具留念,将剩余的竹框竹架抬到祠堂场坝一侧用火烧掉即为结束。“暖灯”仪式的完成意味了一年一度的元宵灯会活动正式结束,年轻人要回到城里务工,农民也要回到地里开始劳作。
罗城乡花灯仪式意义
仪式来源于现实,也对现实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花灯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可通过统一的仪式来将其传承,而社会演变过程中也会对这种感情有所依赖。罗城乡通过一年一度元宵灯会活动,不仅增强了村民的集体归属感和认同感、表达和寄托了人丁兴旺的美好愿望,而且在传承仪式中,实现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更新。
(一)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认同感
花灯仪式是为了让参与者保持一定的信心来面对真实环境,这如同在参加宗教仪式过程中,一同参与会带来更多的亲切感。在罗城乡花灯仪式中,村民们集中到祠堂进行一系列仪式,通过跪拜、上香、观赏等集体行为,一方面通过统一的仪式过程约束了观灯者的行为;另一方面,罗城乡灯会活动是从农耕时代一直传承至今,在不断的历史演化过程中,花灯仪式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而富有勃勃生机。许多年轻人外出务工,唯有春节期间可以回村与家人团聚,通过灯会,使得其感受到久违的乡村文化和氛围,增强对集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表现和寄托人丁兴旺愿望
据相关文献记载显示(5),花灯赏灯仪式过程中,通过燃放烟花和祈求增添新丁,来寓意新丁日后能成为人才,这也是人们通过花灯仪式所产生的派生需求,主要是满足了人们的生理、心理及精神需求。而通常在花灯仪式过程中,常会伴随着人的心理波动而产生一系列的行为变化。花灯仪式本质上是一种实践活动,也是为了将集体的文化进行传承,可以说花灯因仪式而展演,从而不断演变成一种社会实践的记忆。“灯”作为求子意象,折射出的是对生命意识形态的呈现。求子即意味着希望人丁兴旺。在传统文化观念中,家族的延续是需要有诸多男丁来得以传承,因灯与丁谐音,因此常被作为固定仪式来宣教。即使在现代文化理念中,“求子”观念依然在罗城乡根深蒂固。求子的观念和愿望常常暗含在具体仪式过程中。(6)譬如,罗城乡暖灯仪式之前,将灯放置在较低处,方便小孩能够抢到心仪的小礼物,像彩带、刺绣、镜子、小鼓等。一些未生育或没男丁的妇女也会去抢礼物。而在放灯的环节,操灯者会将花灯与围绕在灯旁的小孩子互动,场面极为热闹。灯俗兼含祈求其他多种吉祥如意之义,诸如祈求健康、长寿、发 财、升迁等,往往是混杂在一起的。 (三)维护社会秩序
从花灯仪式可以看出,其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固定的仪式维护一种社会秩序。在过去,许多仪式只能由男性来进行,女性只能打下手甚至只能看着,这维护的是男尊女卑的社会秩序。而在今天,男女平等意识已经大大加强,许多仪式也可以由女性来进行。花灯仪式与人们的观念相结合,成为了一种社会规则,而作为罗城乡的一员,每个村民都要去遵守这一规则,由此可见,花灯仪式还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意义。
(四)培育和传承花灯文化
花灯仪式具有较为明显的身体性,主要是以身体化的形式作为实践。比如,在花灯仪式过程中,村民会通过身体的形式来表达传统文化。这种以身体化的意识形态呈现出的信息作为一种记忆,可以很好地将其实践成身体化意识。可见,花灯仪式是一个多样的公共空间,其中涵盖了宗教、文化、风俗等信息,而参与仪式的人可以以身体的形式来不断实践获得相关知识,并不断进行传承和发展。
花灯作为一种极具民俗的活动,蕴含着沉淀已久的民族文化和精神。花灯与我国传统的民俗大节元宵节互为融合,仪式也逐渐由严肃演变为更符合民众内心期望,尤其是在娱乐性上逐渐增强。这种经过历史长河所沉淀下来的花灯民俗逐渐成为一种选择性记忆,被展演在现实生活环境之中,因此,花灯习俗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在当代乡村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改变的条件下,传统的花灯艺术如何流传和发展是罗城乡需要面对的问题。
(作者陈蕾,研究生在读,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民俗学专业节日民俗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張志纯,高台县志[M],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435;
(2)周云水,仪式认同与民俗展演:花灯文化研究[J],韶关学院学报,2014,35(09):48—54;
(3)廖宇,传承人视角的田村花灯研究[D],赣南师范大学,2018;
(4)赵心宪,重庆秀山花灯传承保护十年学术研究的回顾——兼及中国花灯本体反思个案[J],民族学刊,2016,7(02):74—84+123—126;
(5)姚琳,“古蔺花灯”的地域文化和仪式表演[J],艺术科技,2016,29(7):33;
(6)周杉杉,乡土生活的重现:人类学视域下安顺九溪花灯仪式中的文化展演[J],金田,2016,(6):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