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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有序合理的流动对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幼儿园管理水平提升以及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幼儿园人员构成具有多元化特点,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不应“一刀切”,应根据普通教师、骨干教师以及管理者三类群体专业发展情况,在轮岗流动时间选择、流动方向与方式以及管理方面制定富有弹性的政策,赋予教师一定的自主选择权,推动教师自愿自觉流动,保障轮岗交流制度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