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电力企业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的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而影响着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本文从电力企业资产核算、利润核算、所得税核算三方面入手,探析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电力企业 会计核算 影响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不但充分考虑了当前中国经济的特点,适合于中国国情,而且首次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会计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关系到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其中新准则在会计政策理念和会计实务操作中的一系列变革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如公允价值的引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变化、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重新界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价、合并报表原则变化等诸多方面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
1.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资产核算的影响
1.1固定资产定义的影响
在新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是指能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经营管理或出租而持有的有形资产,且该有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取消了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较高的这一条件的限定,无形中扩大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其变电站设备和输、配电线路设备所定期需更换的备品、备件以及维修支出原本被确认为存货,而在新会计准则环境下,其中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因此这部分应确认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1.2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新规定,即该项资产不论是否交付使用、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应当对其进行估价并确认为固定资产和计提折旧,待到竣工结算完结之后,对原暂估价值进行调整,但无需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新旧会计准则相比,旧会计制度采取的是追溯调整法,对折旧一并进行调整,进而影响当期损益,而新会计准则采取未来适用法,将其等同于会计估计变更,不再调整折旧,也就不会影响到企业当期利润的增减。就电力企业而言,大多数在建工程能够在当年开工并完工,但是却很难在当年完成竣工决算,所以年底大部分在建工程应按照批复的概预算金额估价入账,确认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且计提折旧,通常情况下次年竣工决算的实际金额小于估价金额,再对原入账价值进行调整。
1.3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进行了重新规定,即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提取不得在日后转回。此项规定遵循了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部分企业试图利用多提取减值准备达到操控利润的目的,从而使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资产实际情况。电力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更加慎重,因为企业一旦按照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若遇资产升值时,因其不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进而会使会计利润减少。
2.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利润核算的影响
2.1借款费用核算的影响
在新会计准则中对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将原本的专门借款扩大到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具有明确专门用途,为生产或构建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并且具备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在旧会计准则中,只有专门借款才可以将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会计处理,同时在资本化期间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中。而在新会计准则下,一般借款也可以实现借款费用资本化,对电力企业的利润核算产生了重要影响。电力企业在构建固定资产时不论是使用的流动资金借款还是其他借款,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均可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从而减少了借款利息费用化,提高了工程完工成本,导致电力企业当期利润增加。
2.2接受捐赠资产核算的影响
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所接受的捐赠资产必须计入当期损益,这一规定的实施对电网企业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在新准则实施前,电网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那么将该项资产的33%确认为“递延税款”进行挂账,并且当期不交纳企业所得税,直至该部分资产得到处置时一并清算企业所得税;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那么应将其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入“资本公积”科目。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应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损益,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对电网企业利润核算会产生一定影响。
2.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应采用权益法计价,若初始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不予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不予单独确认两者差额;若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将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电力企业而言,这项新规定会对其利润核算会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当初始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无需在以后年度对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从而导致各年度的会计利润增加;另一方面,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将股权投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从而导致当期利润的增加。
3.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所得税的科目设置、核算方法以及账务处理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調整,不但新增了“计税基础”等概念,而且将以往的时间性差异改变为暂时性差异。新准则规定企业应该采取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即以企业资产负债表为核算依据,按照其中所列示的资产、负债,通过比较计税基础和会计基础之间的差异,来区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最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同时以此为基础核算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这项新规定对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企业必须在每一期间对每一项资产的状况和发生的差异进行记录,强化资产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从而确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核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电力企业来讲,固定资产中线路、输变电设备、发电设备的使用年限需依据实际使用状况进行重新估计,处于采空区和环境污染区的资产会因无法发挥预定效能而产生实体性贬值,从而产生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之间的差异,这必须引起会计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
结论
总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与此同时也对电力企业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管理机制和内控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力企业会计人员应重视对新会计准则的领会和学习,掌握新准则的变化,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参考文献:
[1]季翠苓.新会计准则实施对电力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7(12).
[2]王娜.孟昆.论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利润的影响[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23).
(作者单位:金昌供电公司)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电力企业 会计核算 影响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不但充分考虑了当前中国经济的特点,适合于中国国情,而且首次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会计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关系到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其中新准则在会计政策理念和会计实务操作中的一系列变革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如公允价值的引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变化、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重新界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价、合并报表原则变化等诸多方面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电力企业会计基础工作。
1.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资产核算的影响
1.1固定资产定义的影响
在新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是指能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经营管理或出租而持有的有形资产,且该有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取消了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较高的这一条件的限定,无形中扩大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其变电站设备和输、配电线路设备所定期需更换的备品、备件以及维修支出原本被确认为存货,而在新会计准则环境下,其中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因此这部分应确认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1.2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新规定,即该项资产不论是否交付使用、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应当对其进行估价并确认为固定资产和计提折旧,待到竣工结算完结之后,对原暂估价值进行调整,但无需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新旧会计准则相比,旧会计制度采取的是追溯调整法,对折旧一并进行调整,进而影响当期损益,而新会计准则采取未来适用法,将其等同于会计估计变更,不再调整折旧,也就不会影响到企业当期利润的增减。就电力企业而言,大多数在建工程能够在当年开工并完工,但是却很难在当年完成竣工决算,所以年底大部分在建工程应按照批复的概预算金额估价入账,确认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且计提折旧,通常情况下次年竣工决算的实际金额小于估价金额,再对原入账价值进行调整。
1.3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进行了重新规定,即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提取不得在日后转回。此项规定遵循了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部分企业试图利用多提取减值准备达到操控利润的目的,从而使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资产实际情况。电力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更加慎重,因为企业一旦按照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若遇资产升值时,因其不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进而会使会计利润减少。
2.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利润核算的影响
2.1借款费用核算的影响
在新会计准则中对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将原本的专门借款扩大到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具有明确专门用途,为生产或构建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并且具备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在旧会计准则中,只有专门借款才可以将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会计处理,同时在资本化期间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中。而在新会计准则下,一般借款也可以实现借款费用资本化,对电力企业的利润核算产生了重要影响。电力企业在构建固定资产时不论是使用的流动资金借款还是其他借款,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均可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从而减少了借款利息费用化,提高了工程完工成本,导致电力企业当期利润增加。
2.2接受捐赠资产核算的影响
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所接受的捐赠资产必须计入当期损益,这一规定的实施对电网企业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在新准则实施前,电网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那么将该项资产的33%确认为“递延税款”进行挂账,并且当期不交纳企业所得税,直至该部分资产得到处置时一并清算企业所得税;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那么应将其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入“资本公积”科目。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应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损益,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对电网企业利润核算会产生一定影响。
2.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应采用权益法计价,若初始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不予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不予单独确认两者差额;若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将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电力企业而言,这项新规定会对其利润核算会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当初始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时应享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无需在以后年度对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从而导致各年度的会计利润增加;另一方面,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将股权投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从而导致当期利润的增加。
3.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所得税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所得税的科目设置、核算方法以及账务处理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調整,不但新增了“计税基础”等概念,而且将以往的时间性差异改变为暂时性差异。新准则规定企业应该采取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即以企业资产负债表为核算依据,按照其中所列示的资产、负债,通过比较计税基础和会计基础之间的差异,来区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最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同时以此为基础核算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这项新规定对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企业必须在每一期间对每一项资产的状况和发生的差异进行记录,强化资产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从而确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核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电力企业来讲,固定资产中线路、输变电设备、发电设备的使用年限需依据实际使用状况进行重新估计,处于采空区和环境污染区的资产会因无法发挥预定效能而产生实体性贬值,从而产生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之间的差异,这必须引起会计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
结论
总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与此同时也对电力企业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管理机制和内控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力企业会计人员应重视对新会计准则的领会和学习,掌握新准则的变化,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参考文献:
[1]季翠苓.新会计准则实施对电力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7(12).
[2]王娜.孟昆.论新会计准则对电力企业利润的影响[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23).
(作者单位:金昌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