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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少数民族声乐艺术具有独特的演唱风格与艺术特色,而在西方音乐文化冲击下,我国少数民族声乐艺术陷入了后继无人和发展困难的境地,因此从声乐教育角度对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作出研究,无论是对于声乐教育的发展还是对于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都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推动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为出发点,对民族声乐教学作出了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民族声乐;传承;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审美品位和审美要求逐渐提高,这就要求民族传统声乐必须随之进行改革,在理论基础和民歌唱法上都要有新的发展。因此,民族声乐在继承传统民族声乐中合理优秀因素的同时,还应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声乐艺术中先进的发声技巧和科学的理论要素。只有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我国民族声乐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并获得不断的完善和进步。
一、传统民族声乐的定义与分类
传统民族声乐是指我国境内土生土长的声乐艺术,在风格与演唱技术上都是正统中国血脉的声乐艺术——运用中国的发声技术、中国的语言韵律、中国的音乐构架体现中国的特色文化。
传统民族声乐宏观上可分为传统汉族声乐艺术和传统少数民族声乐艺术;按声乐体裁形式划分大致可分为传统民歌、传统戏曲、传统曲艺等。其中传统民歌在长期的传播过程中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传统民歌也常被成为“原生态民歌”,“是指那些完好地保留了原有的生存状态的民歌,是由民间歌手亲自演唱的、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改编的、在民间世代传承的民歌”。传统民歌是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是起源最早、与民众关系最为密切、影响广泛、数量最多的艺术品种”。而传统戏曲和传统曲艺在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中的宝贵的艺术价值也是不可估量的,其在演唱及表演等方面都形成了考究的、系统的程式,历经沧桑,魅力不减。
“每个民族或每个地区都有风格不同的民歌,因而也就有不同的民间唱法”,而“民间唱法是民族歌唱的本源”。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不同地域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语言习惯、不同的审美习惯,进而形成了不同的声乐艺术风格,分别体现在发声风格、曲调风格、语言风格三方面。“民族唱法应该是以中国语言为基础,充分继承戏曲、曲艺、民歌等传统声乐演唱的精华,有自己严密的理论体系和科学的演唱技巧”。也就是说,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应该是从语言、曲调、发声技术三方面都突出的表现出中国特色,有着显著的风格表象,并且在体现在风格上的三方面是相互关联并相互影响的,这是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传承与发展的理论支撑。
二、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传承与发展
所谓传承,主要内容集中在如何“守”。“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原生态民歌的概念逐渐淡化,而由作曲家改编和创作的作品取而代之”。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们声乐工作者开始深刻的反思,怎样才能把握传统,怎样才能守住特色?!高校的教育与传播、媒体的合理导向、专业团体的重视等方面对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有效传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校要加大传统民族声乐在声乐教学中的比例,对课程设置要重新设计,对教师结构要合理调整,对教学设施要及时补充,还要及时的与校外媒体及广大群众交流,才能保证教学的实效性;传播媒体要适当的调整传播导向,要适时地向大众传播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无限魅力,中央电视台的“民歌·中国”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栏目,但是仅仅靠音乐频道是不够的,这样观众就会有选择性的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节目,也不是要强迫大众接受,要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场合、合适的方式来引导大众的审美情趣,比如各种晚会上多采用民间艺人及戏曲演员,比如大型的节日向大众传播我国民间的一些传统活动及活动中的音乐形式等等;专业的演职团体和演唱者不要固守陈规,要善于向民间汲取营养,把握好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思想,要经常的向民间艺人学习,保留艺术的民族性,艺术因为有了“民族性”而伟大和坚实。所谓发展,主要内容集中在如何“变”。“由于学习和模仿的路径单一,民族唱法缺少应有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直接导致发声学院化、唱法趋同化、演绎同质化的弊病”。的确,在声乐艺术学术上对于“千人一声”这一现象存在较多的质疑,其实这是在形成声乐艺术“个性”前的“共性”体现,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存在即是道理,艺术并没有“对错”之分,演唱技术更无“优劣”之分,不同的声乐艺术代表着不同的生活,体现着不同的文化,表达着不同的审美,不可用是否科学来简单的判定声乐艺术,更不能简单盲目的“改变”。要做到合适的“改变”,要求高校、媒体及专业演职团体等机构要理清思路,分清内容与形式,内容要准确,而形式要多样化,要在培养方式及传播方式上进行转变。如在高校声乐教学中,要结合理论创新成果来训练实际操作,不只是发声技术要创新,语言表达方面要创新,声乐作品创作方面更要创新;而媒体和专业演职团体对于艺术不能简单的重复,更不能为了“守”住传统而裹足不前,要用更丰富的形式来表现传统,要整理表现方式以使传统更加突出,让传统融入现代生活,让传统引导时尚。
三、如何把握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在高等师范院校的传承与发展
“高等师范院校的声乐教学,一直以来沿袭着专业音乐学院以美声唱法为主导的声乐教学体系,而忽视了中国传统的民族声乐文化。”“确立正确的文化价值观,是实现本土音乐文化的理论重建与价值回归的根本途径”。在高等师范院校的声乐教学中,要努力平衡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要有系统的计划,分开、分步实施;又要阶段性的总结讨论,一定要避免出现“美声+民歌”的情况,因为民族民间的各类演唱方法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传承和发展的根基。
面对“守”的方面,传统民族声乐艺术是我们声乐艺术发展的“源”,是中华民族生命力的象征,离开了“源”,艺术的本质就会发生变化,就会被淘汰和遗忘。所以,高等师范院校要在教学中增加民间声乐艺术的比例,有计划的把民间艺人请到课堂上;把民间声乐作品作为主修声乐专业学生的必唱曲目;开展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比赛、音乐会和专题讲座;把民族聲乐艺术采风作为声乐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的一部分来开设等等,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引导学生们对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兴趣及热情,进而培养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忠实且具备专业素质的接班人。面对“变”的方面,“民族音乐文化也不能因担心失去‘源’的本质而裹足不前,民歌也不能因此而总是唱山沟沟里和大草原上的老调调”。高校的声乐教学除了要依据理论发展的成果外,要在实践中敢于突破和尝试各类声乐艺术的演唱方式,在风格的三方面要勇敢地实现突破:在语言风格方面,尝试着多用方言来演唱创作民歌及歌剧,使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中华民族气息更浓烈;在曲调风格方面,尝试着用“旧曲”唱“新貌”,让中华民族古老的调调不断的再现在现代的声乐作品创作中;在发声风格方面,要摆脱单一的演唱方式及单一的演唱音色,要尝试运用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声技术来歌颂中华民族的新气象。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方法,让我们的声乐学习者、我们的高等受教育者以及艺术的传播大众,能够在声乐艺术中不断的找到中华民族的“根”,感受到中华民族的“魂”。 对待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守”与“变”,高校的专业声乐工作者,对此要发挥重要的作用,要“将传统民歌、戏曲、曲艺这些长期被排斥在声乐教学视线之外的演唱形式纳入高师音乐教育课程中”;另外,要重视声乐艺术理论的发展,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传承并非只是体现在表演上,要“守”住声乐理论的精髓,“中国的戏曲声腔理论在长期的发展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专业技巧,是我们研究、继承、发展传统民族声乐必不可少的资料和教材。”輥輯訛所以,要加强理论上的整合工作,做到在理論文字上的传承,不仅要对各类别的声乐艺术进行记录,更重要的是要把每种声乐艺术分别从发声风格、旋律风格、语言风格分别整理,付诸于文字进而达到保护和传承的目的。高师声乐教学中,要尽可能的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模式,不要固守陈规的进行模式教学,更不能简单的模仿教学,要敢于尝试和体验,比如在演唱形式及发声技术上尝试跨界演唱;在教学中,多挖掘演唱者的特质,注重演唱“个性”的树立与培养,鼓励学生突破现有状态,寻找解放自己的最佳途径。
“守”与“变”并非简单的“你存我亡”,不能让二者绝对化、僵化,我们要辩证的看待二者的关系,要有分有合的实施进行,要把握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才能解决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解决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传承与发展问题关系到我国民族音乐艺术的未来发展方向,所以要重视其发展态势,保证其顺利进行以推动民族音乐的更大发展。
四、结束语
传统民族声乐艺术是我国声乐艺术的“源”与“根”,它主要包括传统民歌、传统戏曲、传统曲艺等艺术。面对飞快发展的艺术事业,我们专业艺术工作者要把握好方向,不能盲目的跟从、摒弃,要有选择的借鉴、融合,理智科学的对待新事物,让传统在新的环境中绽放的更加绚丽。
参考文献:
[1]常晓虹.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比较分析[J].学园,2017(15):137+154.
[2]乌雅汗.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的比较分析[J].黄河之声,2016(17):90.
[3]张小东.试论民族声乐的传承与发展[J].时代教育,2016(23):183.
[4]杜晓.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之比较研究[J].音乐时空,2015(17):111.
[5]王小春.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之比较研究[J].艺术科技,2014,27(10):113.
【关键词】民族声乐;传承;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审美品位和审美要求逐渐提高,这就要求民族传统声乐必须随之进行改革,在理论基础和民歌唱法上都要有新的发展。因此,民族声乐在继承传统民族声乐中合理优秀因素的同时,还应积极吸收、借鉴国外声乐艺术中先进的发声技巧和科学的理论要素。只有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我国民族声乐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并获得不断的完善和进步。
一、传统民族声乐的定义与分类
传统民族声乐是指我国境内土生土长的声乐艺术,在风格与演唱技术上都是正统中国血脉的声乐艺术——运用中国的发声技术、中国的语言韵律、中国的音乐构架体现中国的特色文化。
传统民族声乐宏观上可分为传统汉族声乐艺术和传统少数民族声乐艺术;按声乐体裁形式划分大致可分为传统民歌、传统戏曲、传统曲艺等。其中传统民歌在长期的传播过程中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传统民歌也常被成为“原生态民歌”,“是指那些完好地保留了原有的生存状态的民歌,是由民间歌手亲自演唱的、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改编的、在民间世代传承的民歌”。传统民歌是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是起源最早、与民众关系最为密切、影响广泛、数量最多的艺术品种”。而传统戏曲和传统曲艺在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中的宝贵的艺术价值也是不可估量的,其在演唱及表演等方面都形成了考究的、系统的程式,历经沧桑,魅力不减。
“每个民族或每个地区都有风格不同的民歌,因而也就有不同的民间唱法”,而“民间唱法是民族歌唱的本源”。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不同地域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语言习惯、不同的审美习惯,进而形成了不同的声乐艺术风格,分别体现在发声风格、曲调风格、语言风格三方面。“民族唱法应该是以中国语言为基础,充分继承戏曲、曲艺、民歌等传统声乐演唱的精华,有自己严密的理论体系和科学的演唱技巧”。也就是说,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应该是从语言、曲调、发声技术三方面都突出的表现出中国特色,有着显著的风格表象,并且在体现在风格上的三方面是相互关联并相互影响的,这是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传承与发展的理论支撑。
二、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传承与发展
所谓传承,主要内容集中在如何“守”。“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原生态民歌的概念逐渐淡化,而由作曲家改编和创作的作品取而代之”。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们声乐工作者开始深刻的反思,怎样才能把握传统,怎样才能守住特色?!高校的教育与传播、媒体的合理导向、专业团体的重视等方面对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有效传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校要加大传统民族声乐在声乐教学中的比例,对课程设置要重新设计,对教师结构要合理调整,对教学设施要及时补充,还要及时的与校外媒体及广大群众交流,才能保证教学的实效性;传播媒体要适当的调整传播导向,要适时地向大众传播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无限魅力,中央电视台的“民歌·中国”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栏目,但是仅仅靠音乐频道是不够的,这样观众就会有选择性的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节目,也不是要强迫大众接受,要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场合、合适的方式来引导大众的审美情趣,比如各种晚会上多采用民间艺人及戏曲演员,比如大型的节日向大众传播我国民间的一些传统活动及活动中的音乐形式等等;专业的演职团体和演唱者不要固守陈规,要善于向民间汲取营养,把握好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思想,要经常的向民间艺人学习,保留艺术的民族性,艺术因为有了“民族性”而伟大和坚实。所谓发展,主要内容集中在如何“变”。“由于学习和模仿的路径单一,民族唱法缺少应有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直接导致发声学院化、唱法趋同化、演绎同质化的弊病”。的确,在声乐艺术学术上对于“千人一声”这一现象存在较多的质疑,其实这是在形成声乐艺术“个性”前的“共性”体现,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存在即是道理,艺术并没有“对错”之分,演唱技术更无“优劣”之分,不同的声乐艺术代表着不同的生活,体现着不同的文化,表达着不同的审美,不可用是否科学来简单的判定声乐艺术,更不能简单盲目的“改变”。要做到合适的“改变”,要求高校、媒体及专业演职团体等机构要理清思路,分清内容与形式,内容要准确,而形式要多样化,要在培养方式及传播方式上进行转变。如在高校声乐教学中,要结合理论创新成果来训练实际操作,不只是发声技术要创新,语言表达方面要创新,声乐作品创作方面更要创新;而媒体和专业演职团体对于艺术不能简单的重复,更不能为了“守”住传统而裹足不前,要用更丰富的形式来表现传统,要整理表现方式以使传统更加突出,让传统融入现代生活,让传统引导时尚。
三、如何把握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在高等师范院校的传承与发展
“高等师范院校的声乐教学,一直以来沿袭着专业音乐学院以美声唱法为主导的声乐教学体系,而忽视了中国传统的民族声乐文化。”“确立正确的文化价值观,是实现本土音乐文化的理论重建与价值回归的根本途径”。在高等师范院校的声乐教学中,要努力平衡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要有系统的计划,分开、分步实施;又要阶段性的总结讨论,一定要避免出现“美声+民歌”的情况,因为民族民间的各类演唱方法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传承和发展的根基。
面对“守”的方面,传统民族声乐艺术是我们声乐艺术发展的“源”,是中华民族生命力的象征,离开了“源”,艺术的本质就会发生变化,就会被淘汰和遗忘。所以,高等师范院校要在教学中增加民间声乐艺术的比例,有计划的把民间艺人请到课堂上;把民间声乐作品作为主修声乐专业学生的必唱曲目;开展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比赛、音乐会和专题讲座;把民族聲乐艺术采风作为声乐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的一部分来开设等等,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引导学生们对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兴趣及热情,进而培养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忠实且具备专业素质的接班人。面对“变”的方面,“民族音乐文化也不能因担心失去‘源’的本质而裹足不前,民歌也不能因此而总是唱山沟沟里和大草原上的老调调”。高校的声乐教学除了要依据理论发展的成果外,要在实践中敢于突破和尝试各类声乐艺术的演唱方式,在风格的三方面要勇敢地实现突破:在语言风格方面,尝试着多用方言来演唱创作民歌及歌剧,使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中华民族气息更浓烈;在曲调风格方面,尝试着用“旧曲”唱“新貌”,让中华民族古老的调调不断的再现在现代的声乐作品创作中;在发声风格方面,要摆脱单一的演唱方式及单一的演唱音色,要尝试运用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声技术来歌颂中华民族的新气象。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方法,让我们的声乐学习者、我们的高等受教育者以及艺术的传播大众,能够在声乐艺术中不断的找到中华民族的“根”,感受到中华民族的“魂”。 对待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守”与“变”,高校的专业声乐工作者,对此要发挥重要的作用,要“将传统民歌、戏曲、曲艺这些长期被排斥在声乐教学视线之外的演唱形式纳入高师音乐教育课程中”;另外,要重视声乐艺术理论的发展,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传承并非只是体现在表演上,要“守”住声乐理论的精髓,“中国的戏曲声腔理论在长期的发展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专业技巧,是我们研究、继承、发展传统民族声乐必不可少的资料和教材。”輥輯訛所以,要加强理论上的整合工作,做到在理論文字上的传承,不仅要对各类别的声乐艺术进行记录,更重要的是要把每种声乐艺术分别从发声风格、旋律风格、语言风格分别整理,付诸于文字进而达到保护和传承的目的。高师声乐教学中,要尽可能的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模式,不要固守陈规的进行模式教学,更不能简单的模仿教学,要敢于尝试和体验,比如在演唱形式及发声技术上尝试跨界演唱;在教学中,多挖掘演唱者的特质,注重演唱“个性”的树立与培养,鼓励学生突破现有状态,寻找解放自己的最佳途径。
“守”与“变”并非简单的“你存我亡”,不能让二者绝对化、僵化,我们要辩证的看待二者的关系,要有分有合的实施进行,要把握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才能解决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解决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传承与发展问题关系到我国民族音乐艺术的未来发展方向,所以要重视其发展态势,保证其顺利进行以推动民族音乐的更大发展。
四、结束语
传统民族声乐艺术是我国声乐艺术的“源”与“根”,它主要包括传统民歌、传统戏曲、传统曲艺等艺术。面对飞快发展的艺术事业,我们专业艺术工作者要把握好方向,不能盲目的跟从、摒弃,要有选择的借鉴、融合,理智科学的对待新事物,让传统在新的环境中绽放的更加绚丽。
参考文献:
[1]常晓虹.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比较分析[J].学园,2017(15):137+154.
[2]乌雅汗.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的比较分析[J].黄河之声,2016(17):90.
[3]张小东.试论民族声乐的传承与发展[J].时代教育,2016(23):183.
[4]杜晓.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之比较研究[J].音乐时空,2015(17):111.
[5]王小春.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之比较研究[J].艺术科技,2014,27(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