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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求,多元主体维护权益的需要和国际社会之间互动的影响,当下我国各类社会组织得以迅速生成和发展。但在双重管理体制下政府的监管失衡问题严重,九成社会组织处于“非法出生”状态,而且存在着“行政化运作”和“公益腐败”的发育缺陷。对此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应当促进政府治理思想观念的转变,明确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职能,加强社会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强化社会组织的公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