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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化解农村矛盾,因为基层矛盾能否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可以说这是目前学界乃至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更是摆在基层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课题。
【关键词】农村矛盾;政府;基层
一、新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的种类及特点
(一)种类
1.经济类利益的矛盾
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权属(利益)纠纷突出、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等产生的矛盾纠纷及一些企业、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污染农村环境引发的矛盾纠纷等。
2.政治类利益矛盾
主要有村两委直选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及干群矛盾比较突出。
3.思想观念类矛盾纠纷
民主法制的思想观念与封建宗族观念之间的矛盾及科学精神与迷信、非法宗教信仰之间的矛盾表现较为突出。
(二)特点
1.矛盾主体多元化
由于农村经济体制转换,使农村矛盾纠纷主体不仅仅是村民之间的纠纷,已发展为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或村民与行政机关之间,体现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纠纷。
2.矛盾类型渐趋广泛化、多样化、复杂化
目前,家庭、邻里、财产矛盾纠纷仍是农村最常见的纠纷形式,同时也有一些新的矛盾纠纷形式出现。近年来,国家相继在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医疗保险、退耕还林、学校免除学杂费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但在执行中,很容易引发群众意见,造成不断上访。有的在执行中不够公开、透明,村民不放心,也容易引发上访告状。
3.矛盾规模群体化 、组织化
一些农村干群关系恶化,引发矛盾对抗性,在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中,那些涉众广泛、对全局影响较大的矛盾一旦激化,容易引起连锁反应。
二、新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的深层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 从根本上讲,是现阶段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个基本矛盾的反映, 在农村可具体化为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水平低、农村基础生产和生活设施落后等与农民需求快速增长但购买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转型期农村利益格局调整导致矛盾增加
所谓利益格局,是指不同社会成员和群体之间在利益分配和占有上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化的关系形态。改革开放以前,在高度集中的公有制计划体制之下,我国农村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十分单一,仅有的差别主要存在于普通村民(社员)和掌握着再分配权力的农村干部之间。
(二)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等方面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新时期广大基层干部扎根农村,兢兢业业,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由于农村目前存在的"办事无钱、办事无方、办事无人、办事无力"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在下降,部分村级党组织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作用下降、主导地位丧失,整合社会功能弱化,出现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边缘化"现象。
(三)农村社会控制弱化是引发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
"社会控制",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罗斯于1901年提出的概念。他认为社会秩序单以人类的自然秩序(同情心正义感互助性)为基础是不够的。需要人为控制(信仰,法律,舆论,礼仪,价值观)社会控制,就是运用社会力量对人们的行动实行制约和限制,使之与既定的社会规范保持一致的社会过程。它是社会统治的手段,它规定了社会生活的方式,并用以维护社会秩序。社会控制主要有两种类型:内在的社会控制和外在的社会控制。内在的社会控制是指通过道德、习俗、价值观念引导人民自我约束。外在的社会控制是运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手段促使人民遵从的各种外在压力。
三、完善机制,逐步提高基层政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能力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和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
要加强法制事件,首先就必须增强我们的观念。我们的农村普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普法教育是一项社会教育宣传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
(二)建立涉农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重大涉农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三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三)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风起于青萍之末,往往重大影响、事件都源于细微之处。所以对于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务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而这早发现就离不开对于农村社会乡里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如何做到及时掌控大事小情,就要建立信息收集制度。
最后,衔接事前、事中与事后的持续性事前要注意搜集信息与了解情况,加强观察分析,加强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矛盾的苗头,做到防患于未然,把矛盾和问题尽可能解决在基层和初始阶段;事中要做出快速反应,在准确把握事情的真相的前提下,采取果断措施,提出不同的处置方法,尽快平息事态,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防止矛盾升级、扩大化与尖锐化;事后要做好善后事宜,尽力减少或降低各方面的损失,尽力杜绝消极影响与负面效应,同时要认真总结与汲取其中的经验教训,为化解与处理其他社会矛盾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农村矛盾;政府;基层
一、新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的种类及特点
(一)种类
1.经济类利益的矛盾
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权属(利益)纠纷突出、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等产生的矛盾纠纷及一些企业、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污染农村环境引发的矛盾纠纷等。
2.政治类利益矛盾
主要有村两委直选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及干群矛盾比较突出。
3.思想观念类矛盾纠纷
民主法制的思想观念与封建宗族观念之间的矛盾及科学精神与迷信、非法宗教信仰之间的矛盾表现较为突出。
(二)特点
1.矛盾主体多元化
由于农村经济体制转换,使农村矛盾纠纷主体不仅仅是村民之间的纠纷,已发展为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或村民与行政机关之间,体现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纠纷。
2.矛盾类型渐趋广泛化、多样化、复杂化
目前,家庭、邻里、财产矛盾纠纷仍是农村最常见的纠纷形式,同时也有一些新的矛盾纠纷形式出现。近年来,国家相继在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医疗保险、退耕还林、学校免除学杂费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但在执行中,很容易引发群众意见,造成不断上访。有的在执行中不够公开、透明,村民不放心,也容易引发上访告状。
3.矛盾规模群体化 、组织化
一些农村干群关系恶化,引发矛盾对抗性,在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中,那些涉众广泛、对全局影响较大的矛盾一旦激化,容易引起连锁反应。
二、新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的深层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 从根本上讲,是现阶段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个基本矛盾的反映, 在农村可具体化为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水平低、农村基础生产和生活设施落后等与农民需求快速增长但购买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转型期农村利益格局调整导致矛盾增加
所谓利益格局,是指不同社会成员和群体之间在利益分配和占有上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化的关系形态。改革开放以前,在高度集中的公有制计划体制之下,我国农村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十分单一,仅有的差别主要存在于普通村民(社员)和掌握着再分配权力的农村干部之间。
(二)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等方面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新时期广大基层干部扎根农村,兢兢业业,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由于农村目前存在的"办事无钱、办事无方、办事无人、办事无力"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在下降,部分村级党组织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作用下降、主导地位丧失,整合社会功能弱化,出现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边缘化"现象。
(三)农村社会控制弱化是引发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
"社会控制",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罗斯于1901年提出的概念。他认为社会秩序单以人类的自然秩序(同情心正义感互助性)为基础是不够的。需要人为控制(信仰,法律,舆论,礼仪,价值观)社会控制,就是运用社会力量对人们的行动实行制约和限制,使之与既定的社会规范保持一致的社会过程。它是社会统治的手段,它规定了社会生活的方式,并用以维护社会秩序。社会控制主要有两种类型:内在的社会控制和外在的社会控制。内在的社会控制是指通过道德、习俗、价值观念引导人民自我约束。外在的社会控制是运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手段促使人民遵从的各种外在压力。
三、完善机制,逐步提高基层政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能力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和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
要加强法制事件,首先就必须增强我们的观念。我们的农村普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普法教育是一项社会教育宣传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
(二)建立涉农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重大涉农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三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决策、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出台或审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三)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风起于青萍之末,往往重大影响、事件都源于细微之处。所以对于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务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而这早发现就离不开对于农村社会乡里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如何做到及时掌控大事小情,就要建立信息收集制度。
最后,衔接事前、事中与事后的持续性事前要注意搜集信息与了解情况,加强观察分析,加强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矛盾的苗头,做到防患于未然,把矛盾和问题尽可能解决在基层和初始阶段;事中要做出快速反应,在准确把握事情的真相的前提下,采取果断措施,提出不同的处置方法,尽快平息事态,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防止矛盾升级、扩大化与尖锐化;事后要做好善后事宜,尽力减少或降低各方面的损失,尽力杜绝消极影响与负面效应,同时要认真总结与汲取其中的经验教训,为化解与处理其他社会矛盾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