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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通用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是建立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前提,是一种先进、成熟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国家已发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内建筑企业为了自身发展,也都在转变造价及成本管理方式以适应这种变化,工程造价的管理政策也作出了相关调整,笔者基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造价管理进行研究讨论,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管理;讨论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模式是我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和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而这些变更将往往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因此,必须深入研究工程实施过程中造价变更及控制重点。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概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这种计价方法有助于形成“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建筑市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所有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工程承发包在公平、公开的情况下进行。而定额计价企业不分大小,一律按国家统一的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量,按规定的费率套价。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作为工程建筑工作整体组成部分的重要组成,其本身具有全局性、全程性、动态性、可靠性等特征。从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全局性特征来讲,工程控制工作的可行性需要对建筑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全面的了解。比如对建筑工作的人力资源成本消耗、建筑材料的成本、建筑设计费用、建筑所在地的地价等,这些都使得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具有全面性特征。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动态性来讲,工程在监理过程中往往会不断出现新的状况,需要临时增加或者替换原本的材料、工人等,对工程造价产生新的变动,这就使得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需要随时准备作出变更,因而具有动态性的特征。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也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后,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投标单位承担报价的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变更的风险。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变更的特点
(一)、结构细化,变更计量便捷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对于项目结构的解析,为工程造价的计量提供了前提。特别在招标阶段,大部分工作内容已经以清单样式形成,经投标评审确定,并通过合同形式予以固化,成为变更的参照依据。
(二)、责权相符,收益风险共担
清单结构的明细化实现计量准确,可以清晰地划分出包人与承包的责权界面,实行更加有效的责任管理。比如,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而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从而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的,原措施费中己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费用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调整。
(三)、时效性强,执行调整同步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工程实施变更内容有:实施方案的改变(比如防水做法、配筋设计改变等等)、清单项目特征变化(比如混凝土标号提升、门窗选型变化、墙砖地砖类别的改变)等等。这些变更有些属于直观上可以区别的变化,结算审核时可以采用现场核对的方式予以审查;属于隐蔽工程,对于与工程合同约定内容的执行及与之同步实施的工程变更,出于时效性因素的考虑,必须在实施过程中完善其执行手续。
三、招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
(一)、准备阶段
在进行招标的准备时,招标人员首先应当向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咨询,或者向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并编制招标文件,并对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二)、编制完成
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后,将其作为招标文件一起下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文件后,需要对文件进行复核,若是文件无误,那么就可以对工程进行报价,如果投標单位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有问题,那么就需要想招标单位进行确定,而不能够自行对工程量进行擅自修改。
(三)、完成报价
在投标单位完成报价后,则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提交。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都是依照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的,因而在完成报价后,投标单位需要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将投标文件提交上去。
(四)、评标
依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式以及标准,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因为投标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因而对所有的投标方都是公平的,在报价问题上,投标方可以依照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以及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以此增加报价上的竞争力。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阶段造价变更控制的重点
(一)、在工程量清单下控制工程造价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主要的工作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不要认为这一阶段是可有可无,其实是很重要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其中有不少条款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认真分析。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价的思想;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这一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就应尽量按竣工图纸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是单单计算增减量,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一定准确。
(二)、建立协商机制
由于变更的影响因素较多,出包方式多样化,必须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进行管理。而协商机制需要研究解决的对象,主要是在招标阶段不明确的项目(如暂估价、暂定金额)、对于工程量无法预先计量的项目(如计日工)、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差较大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合同外实施的项目(如现场签证)以及受不可抗力影响而实施的项目。协商机制中,参与人员主要由项目建设与管理的各方主体组成,工作时依据国家(地区)、行业的各类计价规定,采取双方可以认同的合法方式,协商解决工程变更造价费用的计量以及归属问题。
(三)、区分责任主体
区分责任主体的意义,在于明确责任主体和费用归属,属于设计单位的责任,由出包方在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时予以明确(比如因设计缺陷等因素导致造价变更时,超过一定幅度必须扣减设计费用或者其他形式的索赔);属于出包方责任的,要进行有效总结,除了付出代价外,重要的是改进成本预测的管理方法,减少后期活动的变更;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比如返工或者是报价中故意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导致造价大幅降低的,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由于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结算密不可分,基于业主的角度,必须加强对出包工程项目变更的管理,对于施工组织设计特别是实施过程中承包方提供的修改方案,一定要进行合理性分析和科学性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严格执行程序
项目变更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一定要及时、全面地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具体是:承包人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发包人方面,指定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定条件时予以受理时,必须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复审结果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结束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快速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越来越成为适应市场运行机制和施工发承包活动的合理计价模式,是工程造价改革的发展方向。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规范我国建设市场起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费正英.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与研究[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12).
[2]郭志.基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造价管理.天津大学管理学院,2006.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管理;讨论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模式是我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和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而这些变更将往往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因此,必须深入研究工程实施过程中造价变更及控制重点。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概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这种计价方法有助于形成“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建筑市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所有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工程承发包在公平、公开的情况下进行。而定额计价企业不分大小,一律按国家统一的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量,按规定的费率套价。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作为工程建筑工作整体组成部分的重要组成,其本身具有全局性、全程性、动态性、可靠性等特征。从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全局性特征来讲,工程控制工作的可行性需要对建筑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全面的了解。比如对建筑工作的人力资源成本消耗、建筑材料的成本、建筑设计费用、建筑所在地的地价等,这些都使得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具有全面性特征。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动态性来讲,工程在监理过程中往往会不断出现新的状况,需要临时增加或者替换原本的材料、工人等,对工程造价产生新的变动,这就使得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需要随时准备作出变更,因而具有动态性的特征。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也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后,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投标单位承担报价的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变更的风险。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变更的特点
(一)、结构细化,变更计量便捷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对于项目结构的解析,为工程造价的计量提供了前提。特别在招标阶段,大部分工作内容已经以清单样式形成,经投标评审确定,并通过合同形式予以固化,成为变更的参照依据。
(二)、责权相符,收益风险共担
清单结构的明细化实现计量准确,可以清晰地划分出包人与承包的责权界面,实行更加有效的责任管理。比如,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而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从而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的,原措施费中己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费用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调整。
(三)、时效性强,执行调整同步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工程实施变更内容有:实施方案的改变(比如防水做法、配筋设计改变等等)、清单项目特征变化(比如混凝土标号提升、门窗选型变化、墙砖地砖类别的改变)等等。这些变更有些属于直观上可以区别的变化,结算审核时可以采用现场核对的方式予以审查;属于隐蔽工程,对于与工程合同约定内容的执行及与之同步实施的工程变更,出于时效性因素的考虑,必须在实施过程中完善其执行手续。
三、招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
(一)、准备阶段
在进行招标的准备时,招标人员首先应当向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咨询,或者向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并编制招标文件,并对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二)、编制完成
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后,将其作为招标文件一起下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文件后,需要对文件进行复核,若是文件无误,那么就可以对工程进行报价,如果投標单位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有问题,那么就需要想招标单位进行确定,而不能够自行对工程量进行擅自修改。
(三)、完成报价
在投标单位完成报价后,则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提交。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都是依照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的,因而在完成报价后,投标单位需要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将投标文件提交上去。
(四)、评标
依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式以及标准,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因为投标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因而对所有的投标方都是公平的,在报价问题上,投标方可以依照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以及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以此增加报价上的竞争力。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阶段造价变更控制的重点
(一)、在工程量清单下控制工程造价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主要的工作是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不要认为这一阶段是可有可无,其实是很重要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将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其中有不少条款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认真分析。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工程量清单是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业主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以防止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每项单价的思想;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工程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这一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审核或编制竣工结算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如果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工程数量不包死,就应尽量按竣工图纸等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量,而不是单单计算增减量,因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不一定准确。
(二)、建立协商机制
由于变更的影响因素较多,出包方式多样化,必须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进行管理。而协商机制需要研究解决的对象,主要是在招标阶段不明确的项目(如暂估价、暂定金额)、对于工程量无法预先计量的项目(如计日工)、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差较大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合同外实施的项目(如现场签证)以及受不可抗力影响而实施的项目。协商机制中,参与人员主要由项目建设与管理的各方主体组成,工作时依据国家(地区)、行业的各类计价规定,采取双方可以认同的合法方式,协商解决工程变更造价费用的计量以及归属问题。
(三)、区分责任主体
区分责任主体的意义,在于明确责任主体和费用归属,属于设计单位的责任,由出包方在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时予以明确(比如因设计缺陷等因素导致造价变更时,超过一定幅度必须扣减设计费用或者其他形式的索赔);属于出包方责任的,要进行有效总结,除了付出代价外,重要的是改进成本预测的管理方法,减少后期活动的变更;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比如返工或者是报价中故意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导致造价大幅降低的,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担。由于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结算密不可分,基于业主的角度,必须加强对出包工程项目变更的管理,对于施工组织设计特别是实施过程中承包方提供的修改方案,一定要进行合理性分析和科学性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严格执行程序
项目变更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一定要及时、全面地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具体是:承包人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发包人方面,指定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定条件时予以受理时,必须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复审结果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结束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快速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越来越成为适应市场运行机制和施工发承包活动的合理计价模式,是工程造价改革的发展方向。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规范我国建设市场起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费正英.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与研究[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12).
[2]郭志.基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造价管理.天津大学管理学院,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