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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理财;风险;银行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5-0113-2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近年来迅速发展,已经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金融创新模式,更成为银行战略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但是,部分银行爆出的理财纠纷案件,也使理财业务背负起“影子银行”“庞氏骗局”的恶名,暴露出“资金池”“飞单”等一系统风险。如何推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机制建设,推动理财业务稳健规范发展,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及意义
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颁布后,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开始步入有章可循、快速发展的通道。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理财业务,成立专门从事理财业务的部门,负责产品的独立设计和投资动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多样化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类型经历了从简单到多样化、从单一市场到跨市场的演变,涉及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类、非标准化债权类、股票基金类、股权类、大宗商品类、代客境外理财类和结构性产品等诸多产品,充分满足客户对不同收益类型和投资期限的需求。而银行理财产品也因其收益稳健,成为投资者的避风港,吸纳了大量资金进驻。作为国内新兴的财富管理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募资规模已远远超过国内同业如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募资规模的总和。
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给国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了较多的金融投资选择,成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综合化经营的重要渠道,也给国内金融市场格局特别是资产管理行业带来了较为深刻的变化和影响。一是有利于居民金融资产结构优化,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在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发达、股票基金相对较大、居民投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银行理财成为居民金融资产中越来越重要的部分。二是有助于国内银行经营转型。开展理财业务能改变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负债结构和收入结构,可以缓解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约束压力,提高资本回报率。此外,还能扩大基础客户群、优化客户结构。银行业通过开展理财业务促进其经营模式、盈利模式的转变,才能金合理投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合理投资,对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潜在风险
当前,我国下进入新一轮财富加速积累阶段。2012年我国个人可投资资产总额超过73万亿元人民币,这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日益庞大的市场基础。2012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爆棚,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和募资规模自发售之初屡创新高。当前,发行高收益理财产品吸引客户吸收存款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竞争的关键。随着理财市场不断扩容,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也愈加激烈,但理财产品质量却良莠不齐,未能逃离重量轻质的“莫比乌斯”曲线。尽管监管部门频频对资金池、非标债权类理财产品风险进行警示,但理财案件纠纷依旧频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潜在诸多风险不容忽视。
一是市场风险易引发银行理财产品信用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波动势必将影响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使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面临极大市场风险。当前银行改选的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理财产品几乎都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一旦理财产品到期而融资客户无力支付出现信用风险,理财产品中的结构设计问题、操作不规范问题、法律纠纷等一系列潜在风险就很可能会集中爆发,不仅预期收益率难以实现,就连本金也可能亏损。
二是理财产品与投资项目存在期限错配风险。理财产品本身期限短,所投资项目的期限较长,两者存在期限错配问题,带来流动性隐忧,极易引发兑付风险。2012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期限为122天,85.3%的产品投资期限在6个月以下。而投向信贷资产、信托贷款等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信贷类产品平均期限为287天,远高于市场平均投资期。令人担忧的是,当理财产品发生不能兑付的情况时,银行中可以通过理财风险的免责条款避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最终期限错配的风险则由投资者承担。
三是内控缺失理财业务存在操作风险。银行是理财产品的受托人,其管理、处分理财产品资金的水平,以及其是否勤勉尽职,直接影响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实现。目前,银行推出大量创新理财产品,但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往往相对滞后,难以跟上新业务新形势的发展,缺乏有效的协调、制约和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因操作失误或欺诈给商业银行及客户带来的风险。一方面,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系统等软硬件基础相对落后,造成业务流程存在漏洞、产品交易结构不合理等一系统问题。个别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网点甚至违规销售未经总行批准的各类金融产品,或将非银行理财产品的其他各类金融产品包装成银行理财产品对外销售,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损失的同时,也给银行带来较大的声誉风险。另一方面,目前仍有银行无视监管规定,继续开展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为缓解存贷比和贷款规模的压力,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配置也趋于激进,更多资金投向高收益、低评级债券等高风险领域,而资金池理财模式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不透明,无法通过法律关系和信息披露实现买者自负,隐藏极大隐患。此外,许多理财客户的金融素质不高,把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等同于银行信誉,对高风险、设计复杂的理财产品知之甚少,如果客户经理为提高销售业绩故意夸大收益却隐瞒风险,理财客户很容易会受到误导,这也是理财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四是理财风险的处置难度大造成银行声誉风险。理财产品与信贷业务相比,缺乏较为完善的拨备和资本计提制度。而且,在合同条款、法律关系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在理财产品出现风险发生亏损或违约时,银行难以直接对资金使用人进行追偿,从而影响了风险处置的效率和效果,使银行与其客户群体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之中。一旦发生兑付问题,除非银行进行刚性保兑,否则就会使银行多年来积累的品牌形象受到极大的损害。 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防范
银行理财业务在促进金融深化、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着愈加重要的积极作用,虽然作为新兴业务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就行业整体发展趋势而言潜力巨大。因而亟须通过政策引导、完善市场监管等手段,切实推进银行理财业务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一是加强监管提高理财业务透明度。监管部门应按照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理财市场,不断完善监管框架,逐步健全理财产品的风险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业务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手段,重点监管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产品运作、资金投向及到期清算、收益兑付等环节。完善理财业务监管规章体系,对那些在理财产品宣传中没有进行充分明确的提示的商业银行进行处罚,并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监管部门还应对银行理财规模进行必要的限额管理,增强理财业务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理财产品的性质,建立科学、透明、适合理财风险特性的制度架构、独立的运作机制及决策程度、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组建多层级和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团队,制定和实施理财业务的发展战略以及应急处理机制,对理财业务实行全面的风险管理。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开展理财业务,规范产品研发程序,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在开发设计环节,应制定新产品的开发设计管理规定,事前评估和管理业务风险,充分考虑业务对系统资源、专业人才和业务支撑能力的要求。在投资顾问环节,客观评估客户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投资意向,提供符合客户利益的投资顾问服务。在营销环节,应切实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防止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
三是着重清理并化解资金池风险。商业银行应认真清理资金池相关的理财产品。对新成立的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不允许采用资金池模式,资金池和产品池之间不允许“多对多”,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产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对无法单独核算的理财产品,应按照要求比照自营业贷款进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讲提。从目前情况看,商业银行在资金池方面的整改正在加速,但相关的理财系统、业务流程、管理人员也应整体跟进,使各项整改措施相互衔接、落实到位。从长期看,随着理财业务的信托属性从法律上得到承认,银行可以针对每只理财产品分别建立SPV,实现“一对一”模式,做到独立运作,风险隔离。对于理财产品与投资项目期限错配问题,应纳入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通过现金流缺口分析、限额控制等手段,进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四是更新营销理念提升理财服务质量。商业银行在营销理念上应有所创新。培育理财文化向公众宣传金融知识、理财观念和理财产品,打造有特色的理财品牌。在经营理财产品时,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所投资的客户和项目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批和投后管理;对市场参与者进行系统风险教育。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教育,培养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让投资者充分认识到,在金融机构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金融机构的角色是为投资提供顾问服务或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约定的方式承担,银行并不对投资损失负责;银行应以客户为中心提高个人理财服务的质量。理财经理要帮助客户分析风险承受能力、理财目标,详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其他各方面的投资需求,向客户传达正确的理财观念和方法,推荐适合的理财产品。理财协议及相关文件签署后,理财人员更应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定期为客户寄送理财明细,便于客户随时了解自己的资产负债状况、可运用的资金、盈亏情况等,帮助客户分析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及风险情况,及时给客户提出相应的投资调整建议,增加客户的收益。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3]银监会提示:公从理财应避免走入五大误区.
[4]王东.银行理财业务中的风险沟通机制.
[5]勾凤梅.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机遇和挑战.
【作者简介】刘振宇,天津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在读。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5-0113-2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近年来迅速发展,已经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金融创新模式,更成为银行战略转型的一个重要方向。但是,部分银行爆出的理财纠纷案件,也使理财业务背负起“影子银行”“庞氏骗局”的恶名,暴露出“资金池”“飞单”等一系统风险。如何推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机制建设,推动理财业务稳健规范发展,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及意义
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颁布后,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开始步入有章可循、快速发展的通道。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理财业务,成立专门从事理财业务的部门,负责产品的独立设计和投资动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多样化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类型经历了从简单到多样化、从单一市场到跨市场的演变,涉及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类、非标准化债权类、股票基金类、股权类、大宗商品类、代客境外理财类和结构性产品等诸多产品,充分满足客户对不同收益类型和投资期限的需求。而银行理财产品也因其收益稳健,成为投资者的避风港,吸纳了大量资金进驻。作为国内新兴的财富管理工具,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募资规模已远远超过国内同业如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募资规模的总和。
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给国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了较多的金融投资选择,成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综合化经营的重要渠道,也给国内金融市场格局特别是资产管理行业带来了较为深刻的变化和影响。一是有利于居民金融资产结构优化,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在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发达、股票基金相对较大、居民投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银行理财成为居民金融资产中越来越重要的部分。二是有助于国内银行经营转型。开展理财业务能改变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负债结构和收入结构,可以缓解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约束压力,提高资本回报率。此外,还能扩大基础客户群、优化客户结构。银行业通过开展理财业务促进其经营模式、盈利模式的转变,才能金合理投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合理投资,对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潜在风险
当前,我国下进入新一轮财富加速积累阶段。2012年我国个人可投资资产总额超过73万亿元人民币,这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日益庞大的市场基础。2012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爆棚,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和募资规模自发售之初屡创新高。当前,发行高收益理财产品吸引客户吸收存款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竞争的关键。随着理财市场不断扩容,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也愈加激烈,但理财产品质量却良莠不齐,未能逃离重量轻质的“莫比乌斯”曲线。尽管监管部门频频对资金池、非标债权类理财产品风险进行警示,但理财案件纠纷依旧频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潜在诸多风险不容忽视。
一是市场风险易引发银行理财产品信用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入相关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波动势必将影响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使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面临极大市场风险。当前银行改选的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理财产品几乎都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一旦理财产品到期而融资客户无力支付出现信用风险,理财产品中的结构设计问题、操作不规范问题、法律纠纷等一系列潜在风险就很可能会集中爆发,不仅预期收益率难以实现,就连本金也可能亏损。
二是理财产品与投资项目存在期限错配风险。理财产品本身期限短,所投资项目的期限较长,两者存在期限错配问题,带来流动性隐忧,极易引发兑付风险。2012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期限为122天,85.3%的产品投资期限在6个月以下。而投向信贷资产、信托贷款等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信贷类产品平均期限为287天,远高于市场平均投资期。令人担忧的是,当理财产品发生不能兑付的情况时,银行中可以通过理财风险的免责条款避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最终期限错配的风险则由投资者承担。
三是内控缺失理财业务存在操作风险。银行是理财产品的受托人,其管理、处分理财产品资金的水平,以及其是否勤勉尽职,直接影响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实现。目前,银行推出大量创新理财产品,但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往往相对滞后,难以跟上新业务新形势的发展,缺乏有效的协调、制约和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因操作失误或欺诈给商业银行及客户带来的风险。一方面,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系统等软硬件基础相对落后,造成业务流程存在漏洞、产品交易结构不合理等一系统问题。个别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网点甚至违规销售未经总行批准的各类金融产品,或将非银行理财产品的其他各类金融产品包装成银行理财产品对外销售,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较大损失的同时,也给银行带来较大的声誉风险。另一方面,目前仍有银行无视监管规定,继续开展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为缓解存贷比和贷款规模的压力,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配置也趋于激进,更多资金投向高收益、低评级债券等高风险领域,而资金池理财模式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不透明,无法通过法律关系和信息披露实现买者自负,隐藏极大隐患。此外,许多理财客户的金融素质不高,把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等同于银行信誉,对高风险、设计复杂的理财产品知之甚少,如果客户经理为提高销售业绩故意夸大收益却隐瞒风险,理财客户很容易会受到误导,这也是理财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四是理财风险的处置难度大造成银行声誉风险。理财产品与信贷业务相比,缺乏较为完善的拨备和资本计提制度。而且,在合同条款、法律关系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在理财产品出现风险发生亏损或违约时,银行难以直接对资金使用人进行追偿,从而影响了风险处置的效率和效果,使银行与其客户群体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之中。一旦发生兑付问题,除非银行进行刚性保兑,否则就会使银行多年来积累的品牌形象受到极大的损害。 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防范
银行理财业务在促进金融深化、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着愈加重要的积极作用,虽然作为新兴业务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就行业整体发展趋势而言潜力巨大。因而亟须通过政策引导、完善市场监管等手段,切实推进银行理财业务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一是加强监管提高理财业务透明度。监管部门应按照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理财市场,不断完善监管框架,逐步健全理财产品的风险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业务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手段,重点监管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产品运作、资金投向及到期清算、收益兑付等环节。完善理财业务监管规章体系,对那些在理财产品宣传中没有进行充分明确的提示的商业银行进行处罚,并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监管部门还应对银行理财规模进行必要的限额管理,增强理财业务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理财产品的性质,建立科学、透明、适合理财风险特性的制度架构、独立的运作机制及决策程度、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组建多层级和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团队,制定和实施理财业务的发展战略以及应急处理机制,对理财业务实行全面的风险管理。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开展理财业务,规范产品研发程序,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在开发设计环节,应制定新产品的开发设计管理规定,事前评估和管理业务风险,充分考虑业务对系统资源、专业人才和业务支撑能力的要求。在投资顾问环节,客观评估客户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投资意向,提供符合客户利益的投资顾问服务。在营销环节,应切实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防止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
三是着重清理并化解资金池风险。商业银行应认真清理资金池相关的理财产品。对新成立的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不允许采用资金池模式,资金池和产品池之间不允许“多对多”,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产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对无法单独核算的理财产品,应按照要求比照自营业贷款进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讲提。从目前情况看,商业银行在资金池方面的整改正在加速,但相关的理财系统、业务流程、管理人员也应整体跟进,使各项整改措施相互衔接、落实到位。从长期看,随着理财业务的信托属性从法律上得到承认,银行可以针对每只理财产品分别建立SPV,实现“一对一”模式,做到独立运作,风险隔离。对于理财产品与投资项目期限错配问题,应纳入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通过现金流缺口分析、限额控制等手段,进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四是更新营销理念提升理财服务质量。商业银行在营销理念上应有所创新。培育理财文化向公众宣传金融知识、理财观念和理财产品,打造有特色的理财品牌。在经营理财产品时,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所投资的客户和项目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批和投后管理;对市场参与者进行系统风险教育。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教育,培养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让投资者充分认识到,在金融机构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金融机构的角色是为投资提供顾问服务或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约定的方式承担,银行并不对投资损失负责;银行应以客户为中心提高个人理财服务的质量。理财经理要帮助客户分析风险承受能力、理财目标,详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其他各方面的投资需求,向客户传达正确的理财观念和方法,推荐适合的理财产品。理财协议及相关文件签署后,理财人员更应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定期为客户寄送理财明细,便于客户随时了解自己的资产负债状况、可运用的资金、盈亏情况等,帮助客户分析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及风险情况,及时给客户提出相应的投资调整建议,增加客户的收益。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3]银监会提示:公从理财应避免走入五大误区.
[4]王东.银行理财业务中的风险沟通机制.
[5]勾凤梅.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机遇和挑战.
【作者简介】刘振宇,天津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