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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多元社会中,私立教育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了一种变通的教育方式,代表了广泛的利益,是公立教育的必要补充。数据显示,美国私立大学的数量占美国大学总数的一半以上,特别是代表美国高等教育最高水平的学校,大多数是私立大学。因而研究美国的私立大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而目前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虽然已有较大的发展,但是仍然处在发展与规范、提高与完善的探索发展期,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研究和借鉴美国私立大学管理模式的发展,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美国私立大学的管理模式
(一)完善的关于私立大学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
在美国私立大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完善的教育立法、有效的政策落实对于私立大学的存在和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美国私立大学蓬勃发展的决定因素。1791年的《权利法案》奠定了美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多样化的基础,为私立大学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保障。1819年的《达特毛茅斯学院案》的裁决导致了美国公私立高等学校的分野,表明了政府对私立大学大学的认可,此后美国私立大学更在法律的保护下自由发展,逐步走向成熟。1958年通过的《国防教育法》规定:联邦政府向非营利私立学校提供贷款。这一规定大大刺激了美国私立大学的发展。1963年的《高等教育设施法》规定由联邦政府向公私立非营利大学设施提供联邦补助金和贷款,促进教学、科研和图书馆建设。1965年联邦政府通过的《高等教育法》第一次明确规定:联邦政府要向公私立学校提供定期的全面资助。1972年修订《高等教育法》时,更首次决定联邦政府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向公私立高等学校提供资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联邦资助,并开始设立学生贷款。
(二)适宜于私立大学存在与发展的教育管理制度
私立大学作为私立慈善性社团,实行自治,与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之间没有直接隶属关系和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从教育管理体制来看,美国联邦政府对私立大学的发展进行宏观引导,实施间接管理。政府并非事无巨细,只是从全局大方向出发予以引导,不介入私立大学的具体事务,更不干涉私立大学内部的管理。可见政府赋予私立大学的权利是很大的,私立大学很少受到政府部门的控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对私立大学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方面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和财政资助的手段,把联邦的高等教育政策、措施变成教育法规渗透私立大学的发展之中。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实施高等教育机构认证制度以保证私立大学的教育质量,间接地对私立大学施加影响。
(三)科学规范、高效民主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自我管理是美国私立大学行政管理的主要特征,私立大学的内部管理体制是一种“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董事会作为大学内部最高的权力机构,其成员大多是资助学校办学的各方代表、政府官员、企业家、社会名流、校友代表、学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董事会有权选定和任命学校主要行政管理人员,并授权其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行,确立学校的发展规划,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监督学校的办学目标与教学质量,建立校外联系,争取支持,并不直接干预大学的日常行政事务。
在美国私立大学内部的管理机构之中,校长是最高的行政负责人,负有管理学校一切行政事务的责任。设立有教务长的私立大学,教务长是权力仅次于校长的主要领导人,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总负责人,指导全校的学术工作。
美国私立大学均设有评议会,其成员由教师代表组成,评议会被看作是大学中的“议会”。 其职责是讨论学校的有关教学及其组织等事务,以及教师聘用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交给董事会决定、审议。在美国私立大学中除了设立评议会外,还设有教授委员会,这是学校最重要的一个委员会,它充分体现了美国私立大学从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方针出发,教授治校、民主管理的特点。
总之,美国私立大学的内部行政管理系统,比较强调于董事会、大学的中心行政系统和教授委员会之间的权力制衡,这种制衡在某种程度上确保了大学的平稳发展和大学使命的实现。
(四)灵活的经费筹措渠道和自主合理的经费管理制度
美国私立大学经费来源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资金筹集方式灵活、来源多样,目的是保证学校能拥有充足的资金,保持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物质基础,吸引杜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在激烈的竟争中自求平衡,自求发展。
美国私立大学的经费主要有四个来源,在私立大学的总收入中,学费收入占20-30%,政府研究基金占20%以上,这两项收入一般比较稳定,但其他渠道的收入也不可忽视。私立大学的学费收入在经费来源中占第一位。一般来说,私立大学的学费要高于同档次的公立大学;同为私立大学,学费会因学校的类型、男女学生及学校规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总的来说,名声越大的私立大学收费越高。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直接以教育经费的形式对私立大学拨款的份额极小。美国政府对于私立大学的财政拨款是私立大学凭借自己的科研实力,承担国家的重大科研项目及重要学科的教育,而受到联邦和州政府的重视,在资金的配给上给予的一定投入。另外,私立大学依靠自己雄厚的技术力量,人才优势,不断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提供对外服务,转让科研成果,这些收入也是私立大学经费收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捐赠收入在私立大学的收入来源中居于第四位。越是著名的大学,捐赠收入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越高。为了对外获取更多的捐资,私立大学总是想方设法加强与外界的联系(包括企业界、个别名人),不遗余力地到处活动,募集经费。另外,美国一些著名的私立大学,培养的学生遍布全美各州,学生毕业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后,都乐意为母校捐资办学。
美国私立大学的经费管理,一般不受政府制约,大学拥有完全自主的经费使用权,通过学校最高权力机构掌管经费支出。在经费使用的管理中,美国私立学校主要采取经费分块的制度,一般是按照学校办学经费支出的用途进行分块,把经费的管理落实到相应的领导人或管理者,日常教育经费多由校长直接管理,基建和发展经费则多通过董事会、基金会等部门筹措和规划使用,这种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经费使用的透明化。另外,按照阳光法案的规定,每年的8月或9月,私立大学的财政运行情况都必须经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每所大学上一财政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同时,也必须在互联网上公开,进行财务公开。这样大学的经费运行情况受到社会和关心大学发展的校友和捐助人的监督,以确保大学的运行的高效率。
美国私立大学发展模式对我国民办高校的启示
从历史、社会环境因素看,现阶段民办学校在我国的发展可以说还处于刚刚起步和初级发展的阶段,对于目前出现的私人办学、企业办学、民办公助、团体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国家还没有一套完善的法规进行管理,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索,有许多方面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一)建立健全有利于民办高校发展的法律环境
在世界大部分发达国家,由于私立大学的存在和发展,均制订了关于私立大学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法治教”是这些国家管理私立高等教育的普遍特点。从美国的经验看,立法对于私立大学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的相关法律及其实施细则构成了完善的体系,有效地保障了法律的贯彻实施。当前,我国对于民办高校的政策是持肯定态度的,2002年颁布实施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产权归属以及合理回报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对民办高校的发展有很深远地推动作用,但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只是对民办教育的主要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在措施上还显得不够具体,很难成为一部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母法。因此,在民办高校发展的过程中,建立一套完整、系统、尽可能具有操作性的法律、制度是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其中经费的筹集、支出,人员的聘用、晋级,生源的录取、管理、分配,课程、专业的设置等等都应有一套相应制度与之适应,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探索。
(二)构建合理和谐的教育管理模式
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尝试建立“资助——评估”的管理模式。所谓“资助——评估”的管理模式,就是一方面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行资助。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急需大量资金,政府可以通过某些科研项目对其进行资助。另一方面借鉴美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制度,逐步建立非政府的认证组织,把认证的结果与政府的财政资助,文凭的认可等挂钩,以认证的方式督促民办高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将已通过认证的学校名单向社会公布,改变目前由于某些民办高校在招生中的夸张宣传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状况,避免学生在选择民办高校就读时的盲目性。这样也可以形成民办高校之间,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之间的良性竞争。
在这种“资助——评估”的管理模式下,政府对民办高校,既不能放任自流,又不能管得太多。必须明确,属于学校内部事务的,政府不能干预,放手让社团法人自主管理。实行“资助——评估”的管理模式,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来实现民办高等教育的自主发展。
(三)加强内部民主管理,挖掘自身在管理机制上的潜力
民办高校要充分发挥其作用,除了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外,也应当加强自身的管理,在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服务性、灵活性等方面进行探索。民办高校应当努力走出自己的管理道路,积极探索管理现代化的新途径。 我国民办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大多数民办高校的管理机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与美国私立学校相比,不少民办高校的董事会形同虚设,无实质性作用。因此,尽快建立起真正的董事会制度,才能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学校的运营。
另外,我国民办高校在管理机构上缺乏了一个在美国私立大学被称为“议会”的中间监督机构——评议会,导致教师失去了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因此还应该建立起由教师组成的评议会作为监督机构,董事会和评议会是体现学校民主管理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监督机构,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民主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我国的民办大学健康发展。
(四)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科学化的财务管理制度
可靠而稳定的经费来源,是民办高校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美国私立大学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较多的办学经费及其来源的多渠道。基础薄弱的我国民办高校更加需要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从而保证稳定的经费来源。当前我国民办高等学校经费来源单一,多数民办高校的收入90%以上依赖学费收入,其它渠道所获收入比重有限,学费收入成了民办高校唯一稳定的收入来源。学校可持续发展因此深受制约,建立多元的经费来源结构势在必行。
同时应当建立民办高等学校的财务审计和公开制度。民办高校的财务运作情况,必须经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财务年度报告。在民办高校发展成熟以后,每年的财务年度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美国私立大学的管理模式
(一)完善的关于私立大学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
在美国私立大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完善的教育立法、有效的政策落实对于私立大学的存在和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美国私立大学蓬勃发展的决定因素。1791年的《权利法案》奠定了美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多样化的基础,为私立大学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保障。1819年的《达特毛茅斯学院案》的裁决导致了美国公私立高等学校的分野,表明了政府对私立大学大学的认可,此后美国私立大学更在法律的保护下自由发展,逐步走向成熟。1958年通过的《国防教育法》规定:联邦政府向非营利私立学校提供贷款。这一规定大大刺激了美国私立大学的发展。1963年的《高等教育设施法》规定由联邦政府向公私立非营利大学设施提供联邦补助金和贷款,促进教学、科研和图书馆建设。1965年联邦政府通过的《高等教育法》第一次明确规定:联邦政府要向公私立学校提供定期的全面资助。1972年修订《高等教育法》时,更首次决定联邦政府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向公私立高等学校提供资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联邦资助,并开始设立学生贷款。
(二)适宜于私立大学存在与发展的教育管理制度
私立大学作为私立慈善性社团,实行自治,与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之间没有直接隶属关系和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从教育管理体制来看,美国联邦政府对私立大学的发展进行宏观引导,实施间接管理。政府并非事无巨细,只是从全局大方向出发予以引导,不介入私立大学的具体事务,更不干涉私立大学内部的管理。可见政府赋予私立大学的权利是很大的,私立大学很少受到政府部门的控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对私立大学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方面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和财政资助的手段,把联邦的高等教育政策、措施变成教育法规渗透私立大学的发展之中。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实施高等教育机构认证制度以保证私立大学的教育质量,间接地对私立大学施加影响。
(三)科学规范、高效民主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自我管理是美国私立大学行政管理的主要特征,私立大学的内部管理体制是一种“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董事会作为大学内部最高的权力机构,其成员大多是资助学校办学的各方代表、政府官员、企业家、社会名流、校友代表、学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董事会有权选定和任命学校主要行政管理人员,并授权其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行,确立学校的发展规划,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监督学校的办学目标与教学质量,建立校外联系,争取支持,并不直接干预大学的日常行政事务。
在美国私立大学内部的管理机构之中,校长是最高的行政负责人,负有管理学校一切行政事务的责任。设立有教务长的私立大学,教务长是权力仅次于校长的主要领导人,是学校学术事务的总负责人,指导全校的学术工作。
美国私立大学均设有评议会,其成员由教师代表组成,评议会被看作是大学中的“议会”。 其职责是讨论学校的有关教学及其组织等事务,以及教师聘用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交给董事会决定、审议。在美国私立大学中除了设立评议会外,还设有教授委员会,这是学校最重要的一个委员会,它充分体现了美国私立大学从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方针出发,教授治校、民主管理的特点。
总之,美国私立大学的内部行政管理系统,比较强调于董事会、大学的中心行政系统和教授委员会之间的权力制衡,这种制衡在某种程度上确保了大学的平稳发展和大学使命的实现。
(四)灵活的经费筹措渠道和自主合理的经费管理制度
美国私立大学经费来源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资金筹集方式灵活、来源多样,目的是保证学校能拥有充足的资金,保持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物质基础,吸引杜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在激烈的竟争中自求平衡,自求发展。
美国私立大学的经费主要有四个来源,在私立大学的总收入中,学费收入占20-30%,政府研究基金占20%以上,这两项收入一般比较稳定,但其他渠道的收入也不可忽视。私立大学的学费收入在经费来源中占第一位。一般来说,私立大学的学费要高于同档次的公立大学;同为私立大学,学费会因学校的类型、男女学生及学校规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总的来说,名声越大的私立大学收费越高。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直接以教育经费的形式对私立大学拨款的份额极小。美国政府对于私立大学的财政拨款是私立大学凭借自己的科研实力,承担国家的重大科研项目及重要学科的教育,而受到联邦和州政府的重视,在资金的配给上给予的一定投入。另外,私立大学依靠自己雄厚的技术力量,人才优势,不断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提供对外服务,转让科研成果,这些收入也是私立大学经费收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捐赠收入在私立大学的收入来源中居于第四位。越是著名的大学,捐赠收入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越高。为了对外获取更多的捐资,私立大学总是想方设法加强与外界的联系(包括企业界、个别名人),不遗余力地到处活动,募集经费。另外,美国一些著名的私立大学,培养的学生遍布全美各州,学生毕业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后,都乐意为母校捐资办学。
美国私立大学的经费管理,一般不受政府制约,大学拥有完全自主的经费使用权,通过学校最高权力机构掌管经费支出。在经费使用的管理中,美国私立学校主要采取经费分块的制度,一般是按照学校办学经费支出的用途进行分块,把经费的管理落实到相应的领导人或管理者,日常教育经费多由校长直接管理,基建和发展经费则多通过董事会、基金会等部门筹措和规划使用,这种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经费使用的透明化。另外,按照阳光法案的规定,每年的8月或9月,私立大学的财政运行情况都必须经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每所大学上一财政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同时,也必须在互联网上公开,进行财务公开。这样大学的经费运行情况受到社会和关心大学发展的校友和捐助人的监督,以确保大学的运行的高效率。
美国私立大学发展模式对我国民办高校的启示
从历史、社会环境因素看,现阶段民办学校在我国的发展可以说还处于刚刚起步和初级发展的阶段,对于目前出现的私人办学、企业办学、民办公助、团体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国家还没有一套完善的法规进行管理,有许多问题值得探索,有许多方面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一)建立健全有利于民办高校发展的法律环境
在世界大部分发达国家,由于私立大学的存在和发展,均制订了关于私立大学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法治教”是这些国家管理私立高等教育的普遍特点。从美国的经验看,立法对于私立大学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的相关法律及其实施细则构成了完善的体系,有效地保障了法律的贯彻实施。当前,我国对于民办高校的政策是持肯定态度的,2002年颁布实施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产权归属以及合理回报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对民办高校的发展有很深远地推动作用,但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只是对民办教育的主要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在措施上还显得不够具体,很难成为一部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母法。因此,在民办高校发展的过程中,建立一套完整、系统、尽可能具有操作性的法律、制度是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其中经费的筹集、支出,人员的聘用、晋级,生源的录取、管理、分配,课程、专业的设置等等都应有一套相应制度与之适应,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探索。
(二)构建合理和谐的教育管理模式
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尝试建立“资助——评估”的管理模式。所谓“资助——评估”的管理模式,就是一方面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进行资助。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急需大量资金,政府可以通过某些科研项目对其进行资助。另一方面借鉴美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制度,逐步建立非政府的认证组织,把认证的结果与政府的财政资助,文凭的认可等挂钩,以认证的方式督促民办高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将已通过认证的学校名单向社会公布,改变目前由于某些民办高校在招生中的夸张宣传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状况,避免学生在选择民办高校就读时的盲目性。这样也可以形成民办高校之间,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之间的良性竞争。
在这种“资助——评估”的管理模式下,政府对民办高校,既不能放任自流,又不能管得太多。必须明确,属于学校内部事务的,政府不能干预,放手让社团法人自主管理。实行“资助——评估”的管理模式,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来实现民办高等教育的自主发展。
(三)加强内部民主管理,挖掘自身在管理机制上的潜力
民办高校要充分发挥其作用,除了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外,也应当加强自身的管理,在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服务性、灵活性等方面进行探索。民办高校应当努力走出自己的管理道路,积极探索管理现代化的新途径。 我国民办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大多数民办高校的管理机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与美国私立学校相比,不少民办高校的董事会形同虚设,无实质性作用。因此,尽快建立起真正的董事会制度,才能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学校的运营。
另外,我国民办高校在管理机构上缺乏了一个在美国私立大学被称为“议会”的中间监督机构——评议会,导致教师失去了参与学校管理的机会。因此还应该建立起由教师组成的评议会作为监督机构,董事会和评议会是体现学校民主管理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监督机构,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民主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我国的民办大学健康发展。
(四)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科学化的财务管理制度
可靠而稳定的经费来源,是民办高校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美国私立大学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较多的办学经费及其来源的多渠道。基础薄弱的我国民办高校更加需要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从而保证稳定的经费来源。当前我国民办高等学校经费来源单一,多数民办高校的收入90%以上依赖学费收入,其它渠道所获收入比重有限,学费收入成了民办高校唯一稳定的收入来源。学校可持续发展因此深受制约,建立多元的经费来源结构势在必行。
同时应当建立民办高等学校的财务审计和公开制度。民办高校的财务运作情况,必须经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财务年度报告。在民办高校发展成熟以后,每年的财务年度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