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悉如何完善公证行业信任危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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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我国正处于改革重要转折节点,各式各类的社会问题接踵而至,公证制度的诞生对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近来发生的“被公证死”、“被立遗嘱”人将其诉诸公堂的现象,引发了人们对各类公证的信任危机本文拟从危机管理的角度出发,通过梳理导致当前我国公证行业存在信任危机的成因,提出提高公证行业公信力,化解公证信任危机的有效建议。
  关键词:公证;信任危机;危机管理
  公证制度在一些西方国家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在我国公证制度自1979年开始恢复建设,1982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2006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从此公证制度成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公民的权利保护意识愈来愈强,然而当前我国社会诚信普遍缺失,法制滞后、漏洞多等因素的影响,轰动全国的湖北武汉体彩作弊案、西安宝马彩票案发生后,公证的公正性广受质疑,公证行业正面临着信任危机的拷问。
  1 公证信任危机管理的内涵
  “公证”,简言之就是公证机构依公证请求人的申请,根据法定程序指定公证人员对在法定14大类200多项范围内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事实、行为和书面材料等进行证明的行为。因此,公证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等法律上的特定效力,能够为预防和化解各种民事矛盾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和法律保障。无论从“哈尔滨虚假遗嘱公证案”到“西安宝马彩票案”还是“广东公证第一案”,都反映出了公证行业的极端趋利化。
  2 公证信任危机产生的成因
  2.1公证人员危机意识淡薄
  当前我国公证机构的人员组成和公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容乐观。根据《公证法》规定,公证人员必须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然而通过者当然会出于社会地位、收入等方面的考虑而把法院、检察院或者职业律师作为头等选择,很少有人将注意力放到公证行业。①所以,目前一些公证机关的公证员并不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且多是聘任制的临时人员,加上缺乏足够的专业培训,导致部分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感不强、责任感较低,工作马马虎虎,忽视对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的认真调查、核实,使得公证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错证的问题,影响了公证行业的公信力,甚至引发信任危机。
  2.2公证行业管理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公证制度是一个大陆法公证体系强势公证组织与英美法公证体系弱势公证职能的“搭配”,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机制失衡和功能紊乱。我国现在的公证处是一种企业管理模式下的事业单位定位,这使得公证处公证质量存在一些难度。
  2.3公证相关法律制度缺位
  法律强化公证诚信效力,而公证效力功能又是在公证法律保障下实现的,所以公证机构出示的公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具有法律上的信用效力。公证行为要想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必须以公证法律为准绳,严格证据规格和法定程序。然而,当前我国尚欠缺有关公证证据规格的规定内容,现有规定也过于原则和粗放,没有针对性,更严格意义上讲,目前我国甚至不存在公证证据规则。如《公证法》第29条规定了,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公证法》中还规定:公证机构需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充分性。然而,在《公证法》中却没有如何审查证明材料的具体方法,而且公证人员的审查权限太小,只能凭借自身的社会关系、工作经验和风序良俗要求来采集证据,难免出现因经验不足或其他部门的不配合等导致证据收集不足而误证的现象。②
  3 健全公证信任危机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尽管在当前社会诚信普遍缺失的大环境下,公证行业的信任危机不可避免,但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有效预防危机的产生、扩大和恶化,因此,要把公证危机管理纳入公证行业的科学发展战略之中。
  3.1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危机预警能力
  由于危机具有突发性、信息资源紧缺性等特性,只有看清引发公证危机的主要因素才能从根源上来处理和化解危机。由于危机常发领域往往集中于与公证工作重心休戚相关的公证质量、新颖性业务和社会事件中,而这些公证领域的公信度又很大程度地取决于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的职业素养,所以要排除危机关键在于抓好公证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使其转变传统的被动公证理念,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公证业务发展,进一步树立公证行业的职业形象,提高公证公信力。首先,要结合公证行业的特性,构筑一套切实可行的准入制度和措施,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申请从事公证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公证队伍的高能力、高素养;其次,要对公证工作人员实行专门化、职业化管理,建立一套包括实习、任职、培训、回避、惩戒等在内的从业管理制度。通过以上种种措施,实现公证员队伍的纯洁性、提高公证的公信力,从而有效预防信任危机的发生。
  3.2构筑健全的公证信任危机管理机制,强化公证行业的公信力建设
  3.2.1完善公证危机预警机制。危机管理可以分为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恢复三个阶段。而最好的“危机管理”是要在事前化解问题于无形,其次才是事中的“危机处理”和事后的危机恢复,所以最好的公证信任危机管理策略就是要采取措施来强化危机的预警机制。在危机管理中,通过设立统一、专门的危机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危机监测、制定预案,能够有效提高危机应对能力。由主管公证工作的司法部来设立一个专门的危机管理机构,做到平时调查研究,制定长期危机管理规划,开展公证执业人员的危机意识教育并及时收集、分析和处理相关信息,实现危机信息的实时监测,从而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可以通过严格公证程序规范、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和强化公证行业协会的监督来实现权力监控。首先,要避免危机的发生,必须严格根据公证程序进行证据的收集、审查与核实。根据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工作人员在办证的过程中,对各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操作。特别注重对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的核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其次,要通过完善公证行业的诚信评价机制来提高公证工作人员的诚信和自律意识。对公证工作人员工作活动中的诚信情况建档备案,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并将其诚信情况与年度奖金、职位晋升等利益挂钩。由公证行业协会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进行定期的执业规范审查,并采取各种形式对外公布评审结果,从而为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的诚信从业提供另一种有效保障。③
  3.2.2完善公证危机处理机制。再完美的危机预警机制也不可能避免所有的危机,所以发生危机不可怕,关键在于如何化解危机。首先,危机发生后,公证危机管理的责任部门必须敢于面对危机,及时果断采取应对措施,尽可能将危害降到最低点;其次,要建立多维的协作机制。在公证危机处理中,受公证危机具有的突发性影响,单一部门很难实现危机的及时有效化解,因此必须依靠多维的机构与部门间协作。当然,在这种协作过程中,必须明确由公证危机管理部门来统一协调,避免各机构部门的多头管理。再次,要注重民主的参与。
  3.3完善公证相关法律法规,把公证危机管理纳入制度管理体系
  解决公证不公导致的信任危机问题,有赖于修改完善现行《公证法》,将公证信任危机管理纳入其中,促使公证危机管理实现社会化、法制化、标准化,进而推进该项制度的发展进程成为眼下的首要任务。具体而言,就是要由国家主导,修改现行《公证法》,实现公证危机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虽然现行《公证法》中已有关于公证机构的设立、公证受理范围、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但已无法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
  4 结语
  总之,公证信任危机的发生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多种因素,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公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证从业人员的执业道德、法律意识和危机意识,才能将信任危机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公证最大的信用价值。
  注释:
  ①范春生.公证不公问题值得警惕.半月谈,2010年17期,第42页
  ②遭遇诚信危机——厦门市公证处屡次成被告,厦门网
  ③余国锋.从完善公证法律制度谈我国公证诚信制度的构筑.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张军峰.如何从信任危机中挽救公证
  [2]东方时空.安宝马彩票案拷问公证处的公正性
  [3]遭遇诚信危机——厦门市公证处屡次成被告.厦门网
  [4]论我国公证诚信制度的构筑.法律搜索网
  作者简介:
  李彦琳,女,1980年6月13日出生,山东省寿光市人,山东省寿光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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